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
“……”某女愕然。
下一秒,苏芷珊气急败坏地踩着高跟鞋,无语羞愤地甩手而去。
顾弦夜不敢多做停留,回首向连城勋微微颔首,然后赶紧抱着女儿紧追着苏芷珊的脚步,功成身退地离开了教堂,身后是一片呆若木鸡的观众。
一旁的连城勋撇了一眼欢欢和勋,不知何时已无声地退至台后,和他一同结伴而来的季晓珍,眼望着他,悄悄地尾随他的身影离开了教堂。
已经明白到底是怎么一回事的连城勋,再次将抗拒他的欢欢拥紧在怀里,轻轻地低叹,“欢欢。”
她的下巴被他的一只手强行向后抬起,炽烈而渴切的唇瓣深深印了下来,全是她熟悉到灵魂里的气味。狂喜如潮袭上她的心口,只觉得浑身新的旧的伤,便连心头那份不时的悸痛,也全因萦绕周身他的体温而抹去无痕,久违的泪水夺眶而出,下一刹神智复苏,思维短暂停顿后怒气骤然巨涌。
她奋力挣扎,尖叫,“你放开我!”
“嘿,亲爱的老婆!你别激动,小心吓到我儿子!”他双手举头投降,不躲不避任她扔来花束,礼盒,反正都是些不重的物件,任她发脾气好了。
“你假惺惺!你不是走了吗,有本事走了就别回来,干嘛还一副舍不得我和孩子的样子!你……”
说着,欢欢气不过,又拿东西砸向他。
“老婆大人饶命!请受为夫一拜!求求老婆大人,你嫁给我吧!”
勋一脸讨好相地双手合十,对她连连作辑求饶。老实说,在大庭广众之下这个样子,还真的是很不好看。
这场婚礼,还真够荒唐。欢欢生气地看着他,什么话都不说。
“嫁他!嫁他!嫁他!”
蓦地,竟然有人开始附和着当说客了,越来越多的观众开始起哄,看热闹也好,调侃也好,都一脸艳羡地看着他和她。
这场景,欢欢似曾相识。是了,曾经勋跳求爱舞时,就是这样相似的画面。
“欢欢,求你了,嫁给我吧。”他弯唇轻唤,眸光柔软入心。
“嫁他!嫁他!嫁他!”起哄的声音一浪盖过一浪。
欢欢抿了抿唇,心里的怒气渐渐平息下来。可是,还是有些小小的责备的。
她手一挥,朗声宣布,“好!嫁可以,但是你得答应我一个条件!”
室内瞬间安静下来,大家都在猜测这位新娘会开出什么条件,勋悄然翘起的唇线似极力忍笑而终于还是隐忍不住,漾出了绝美弧度。
“不管是什么条件,我都答应。”
“你得恢复连城氏总裁的身份,因为……我要安心养胎生孩子。”
“遵命!老婆!”
******
PS:新坑出炉,欢迎大家光临莲莲的新书《棋子情人:总裁,非礼勿扰》(暂定名),讲的是顾弦夜和苏芷珊的故事。《坏坏总裁,别摸我!》的番外,随后会陆续更新。送上一小段新书的简介——
她叫苏芷珊。
这辈子她最不想见到的那个人,就是她继父的儿子顾弦夜。
因为她妈妈曾是他爸爸的地下情人,被包养了三年的小三,他说什么样的女人就生什么样的种,所以他人前人后都叫她苏小三。
18岁生日那天她***于他,却不想,他和她的一夜欢爱只是为了报复丧母之痛。
于是,她离家出走,不再回那个所谓的家。
******
五年后,在C城,一场酒会上,她与他不期而遇。
灯火璀璨,衣香鬓影中,他傲岸卓然地款步而来,撩唇妖冶地说:
“芷珊,如果我说很后悔当年那么做,你会不会原谅我?”
“芷珊,如果我说我一直都喜欢着你,你愿不愿相信我?”
“芷珊,如果我说现在我想要追回你,你说会不会太迟?”
她以为和他的一场重逢,是一个美丽的巧合,是一段幸福的延续。
岂料,这一切只不过是他精心策划的一场阴谋!
而她,只不过是他势在必得的一桩并购案中的棋子!
某个电闪雷鸣的夏夜,她当着他和他女友的面,将那纸流产手术后出院证明条甩向他的俊脸,凄厉控诉:
“顾弦夜,你的孩子没有了!从今往后,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走我的独木桥!我们之间的关系就是没有任何关系!”
******
又一个五年后,她从英国凯旋留学归来,成为一名出色的广告创意总监。
与五年前不同的是:她是有个4岁女儿的单亲麻辣妈妈,他是家有娇妻却仍花名在外的风流顾总。
本以为时过境迁,早已心如止水,两人即使因为合作关系,偶有见面,并无大碍。
不料,他却以各种理由频频出现在她的公司,肆意侮辱她的自尊心,扬言她是他包养的女人。
她激愤不已:“顾弦夜!你不是最痛恨小三吗?那你现在是在干什么?难不成,你真想包养我?”
他邪魅一笑:“没错!苏小三!我告诉你,我顾弦夜就是要包养你,我不但要包养你,我还要包养你的女儿!”
啪地一声,她甩他一个响亮亮的大耳光。
正文 【幸福番外】扯证
媒体争相报道的连城勋和齐欢欢的婚礼一周后,一个偶然的机会,众位亲朋好友才得知,原来欢欢和勋二人尚未拿到结婚证,从法律意义上讲,他们两个人还不算正式夫妻。
为此,勋被大家笑话了大半个月。
勋倒似乎不以为意,坦言说这是老婆对他的惩罚,应该的,应该的。
之后,勋果然如欢欢要求的那样,开始重新接管连城氏。当然,这样一来他变得格外的忙碌。隔三差五出差加班都是经常的事。
欢欢也无所谓的样子,约上晓晓或者雷蕾散散步,逛逛街,乐得轻松。
这天,勋已经出差快一周了,突然一个紧急电话打来,说是他在那边水土不服,又是上吐又是下泄的,刘特助打了电话来,说是总裁不让他告诉欢欢这件事,但是刘特助担心有什么闪失,就擅自打电话要欢欢快点赶去照顾总裁。
末了,刘特助还特地嘱咐欢欢,一定要带好各种资料。她当时想不明白为什么还要带户口本、医保卡什么的,刘特助说以防万一,以备急需,她也就没再多想。
欢欢到了机场等时间,心里盘算着勋见到她突然空降会是什么反应。
正越想越不着边的时候,手机响了,一看竟然是勋的电话。真是心有灵犀了,欢欢高兴地接过电话刻。
勋声音沙哑虚弱,问道,“你在哪里?”
欢欢看着机场的大屏幕,正提醒着她该准备登机了,于是边排队边说着谎话,“上班呗,还能干什么?”
“那你等着,我给你带回来一些东西,都是你喜欢的,晚上我们再一起吃个饭。”勋声音虽不大,却有按捺不住的兴奋。
欢欢一怔,站住了,“你在哪里?回来了?不是生病了不能动吗?”
“哪有那么严重,一时半会儿死不了。”他笑道。
欢欢还是急,又问了一遍,“那你到底在哪儿?噱”
“机场,刚下飞机。”某男手里握着电话,眼神却专注地看着那一抹娇小的身影。
“什么?你在机场?”欢欢立刻转身离开排着的队伍往外走,眼睛四处寻找着。
“嗯,我马上就要打车了,你等着我。”勋笑呵呵地看着那抹身影,自己则已经往机场外走去。
“你别打车了,等我一下。”欢欢说完,挂了电话快步就跑。
气喘吁吁地跑到外面,果然看见勋挎着大行李包在机场外等候着。欢欢险些没认出他来,没想到他去的那个海边城市紫外线这么强,才去了一个星期而已,整个人晒黑了一层皮,笑起来越发显得眼底和牙齿白,她看着,忍不住笑出了声。
勋也跟着她乐,嘴角漾出一片灿烂,“笑什么笑?我生病了,你也笑得这么开心?”
说起这个,欢欢突然道,“对了,不是说你病得不轻嘛?”
勋目光灼灼,一抹精光闪过,“是不轻,所以我提前回来了啊。本来计划还要呆两三天的,但我怕煮熟的鸭子飞了,所以特地赶回来。”
“什么煮熟的鸭子飞了?”
“办结婚的事啊。”
欢欢惊讶地瞪大眼睛,“结婚啊?好事儿啊!恭喜恭喜,哪家的姑娘啊?”
勋呵呵笑,“你不知道?”
“不知道啊!我哪里知道?你有没告诉我!”欢欢无辜地说。
哼,哪有像你这么求婚的?连个仪式都没有,我才不要嘞!欢欢气咻咻地想。
勋见她那副受委屈的样子,就知道她在想什么,笑嘻嘻地说,“你不知道啊?那我可就抢了!再不抢,我就会被朋友笑话死了,老婆,你甘心看我出丑啊?”
欢欢直撇嘴,“就你贫嘴!”
看见一辆出租车正好驶过来,他不容分说一把抱着欢欢就上了车,行李全放后备箱,然后自己也坐上车兴冲冲地对出租车司机说,“师傅,去民政局!”
欢欢头晕,对他说,“喂!连城勋,你开什么玩笑?领证用什么证件你不知道?还有,他们肯定下班了。”
勋毫不含糊地说,“该准备什么东西我早就准备了,也都带齐了,你要坐飞机,肯定也把证件都带齐了,放心跟我走吧,要不然我让刘特助特别交代你带好各项证件,你以为是做什么?”
司机师傅听着两人的话,哈哈一乐,扬声回了一句,“好嘞!我肯定在下班前把你们带到。”
勋看着欢欢,笑得乐不可支。欢欢瞪了他一眼,不由得也笑了。两人的手紧紧地牵在了一起。
出租车飞驰在笔直的机场高速上,青色的路面直通广阔的天际。天气晴好,无云无雨。
从民政局出来,勋迫不及待地拉着欢欢在民政局几个大字前照了张相,再扫描了红艳艳金灿灿的结婚证,唰唰唰地发给各位亲朋好友。
末了,舒了一口气道,“哼哼,终于报仇雪耻了!”。
当晚,懒散地躺在舒适软绒长椅上的勋头枕在欢欢腿上,室内播放着传世的经典爱情电影《泰坦尼克号》,一边享受着她喂进嘴里的蓝莓,打开手机时立即看到朋友们发来的祝福短信。
“老婆你瞧,这群货现在谁还敢笑话我,哼哼,全都羡慕死我了。”
欢欢看了看,忍俊不禁,“看你得意的。”
拿起蓝莓又喂了一颗进他的嘴里,他吮住她的手指,轻噬,微微抬高的脸擦过她胸前的蓝宝石项链坠子,“老婆,我以前送你的其他东西呢?”
“锁在银行的保险柜里。”
“老婆?”
“嗯?”
“好像我送你的东西不多哦,你会不会生气?”
“不会。”
“要不从明天开始,我每天给你写一封情书,好不好?”
“才不要呢,肉麻死了。”欢欢直撇嘴。
横肘支在椅面上,撑起身子,他埋头在她的腹部倾听小生命的心跳声,清眸有如最初最亮的辰星,勾起的唇角牵出完美浅莞。
“老婆,你说这一胎会是个男孩儿还是女孩儿?”
“不知道,你呢?你希望是男孩儿还是女孩儿?”
“不管是男孩儿还是女孩儿我都喜欢,反正我又不打算只生一个。这一胎若是男孩儿,我们就努力再生个女孩儿,如果这一胎是女孩儿,那我们就努力再生个男孩儿。”
“……”欢欢额头冷汗直冒,“连城勋,你把我当成什么了?我又不是猪……”
他的脸已凑近她眼前,微弯的薄唇往上到达她的唇,“傻瓜,你当然不是猪,你是我老婆,我只想和你生宝宝……”
喃喃的软语消失在缠绵旖旎的长吻中。室内响起了那首经典的《MYHEARTWILLGO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