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那天路上碰到你妈,她也在问你耍朋友没有。”老爸就是要说。
我拼命刨了几口饭,怒视着老爸,囫囵吞下后放下碗筷,淡定的起身。
“哼。”
我回房了。
我机械的打开电脑,看了看开心网,又瞅了瞅最新的美剧,提不起兴趣。又翻到在床上,抱着枕头滚来滚去。我确实是个独身主义者,我认为女人如果摆脱婚姻的魔咒便可以更大限度的发挥自己的能力,创造更多更高的社会财富。可是一旦结婚,成为男性的附庸,生了个孩子,那作为人的属性,变会彻底的丧失,“某人的老婆”,“某人的妈妈”这两者会分别成为其第一和第二属性,女人也就失去了身为一个社会人的价值。当然,我的这些道理也曾经试图更老爸说过,可是得到的反应比刚才我给他的还差。我至少还傲然的给了个冷哼,而我老爸则直接一言不发当没听到。
“呃,咖啡虎,你说我要不要结婚啊?”我怀里抱着山寨咖啡猫的毛绒玩具,咬着它的耳朵问道。
要不要结婚呢?我想其实大多数人结婚或者忙于结婚,都不过是出于一种从众心理,一件事大家都做自己不做,就觉得忧心忡忡,根本没想过自己干嘛要结婚。而我呢,则属于脑子抽了,非得想清楚自己干嘛要结婚的那种。我想来想去,也没有出于自己的意愿的结婚诉求,我没有遇到一个想要和他结婚的男子,请注意我的用词,我说的是想和他结婚,而不是像和他过一辈子。按照现在的离婚率,一辈子很渺茫,很多人甚至在结婚头一年便闹离婚了。
但是,如果我不结婚,要是我忽然像上个月那样出现意外,死了怎么办?上个月,单位组织秋游,我失足落到水里,差点没命,还好有个路人英雄救美,不然我就真的挂了。虽然被及时救起来,但我还是九死一生,在一面做了七八天的植物人,据我老爸说,那钱啊,花得跟淌水一样的。
说到救我的人,我不得不八卦一下,据说异常的帅,非常的帅,可惜当时我已经昏死过去,被帅哥搂搂抱抱也没感觉,甚至连帅哥的样子都没看到。而且这帅哥还做好事不留名,把我救起来后交给同事便自己走了,没带走一句感谢。
“如果是那个人,说不定还不错哦,咖啡虎,对不对?”我幻想着,这一场劫难,成就了我和帅哥的姻缘,为了找到自己的恩人,我四方寻觅,终于在灯火阑珊之处,找到了他,原来他不但正直帅气,更加年轻有为,年少多金,慷慨大方,于是我们郎情妾意,两情相悦,他爱我朴实真挚,我爱他英勇无畏,他爱我善良执着,我爱他温柔体贴,我们共同谱写一曲辉煌的恋歌……
“滴滴滴滴滴滴。”
QQ的响声打断了我的思绪,真烦,隐身都有人找。额,系统消息,油价上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