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簪花红袍传-第18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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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的血缘关系,就应允了此事。他施展“水遁”,于昨夜抵达“双鲤寨”。此时,雍王和他的两名侍妾已被捉回了山寨。尚自强担心朝廷军队,尤其是景略的部队如强行攻山,以山寨现有的力量很难守住,于是恳请尚扶摇镇守山寨,作为回报他将两名侍妾转手献给了尚扶摇。

尚扶摇一向好色,见两名侍妾颇有姿色,欣然应允,就在山寨住了下来。方才,他和尚自强得知有人强行攻入了山寨,一起外出观看。他此前曾输给小云多次,见来人竟是自己的老对头,一时不敢出手。直到尚自强毙命,小云被鱼鳞击中,他认为机会来了,方才现身发起攻击,想捡一个现成的便宜。他时机掌握得很好,可惜仍低估了小云的能力。

第六十五回 鬼蜮伎俩(4)

 二人此前曾数次交手,小云十分清楚的尚扶摇底细,虽被他攻了个措手不及,但并未乱了方寸,估计纵使被他击中,也不会危及生命。于是毫不理会尚扶摇的招式,提聚全身功力,右拳直走中宫,奋力击出。尚扶摇见他毫不防守,就像是要和自己同归于尽,不免吃了一惊。稍一迟疑,前胸中拳,“咔嚓”几声脆响,肋骨全折,心肺破裂,鲜血从嘴里喷涌而出,登时气绝。六条手臂借助惯性,仍是击中了小云,但已无丝毫威力,更别提伤人了。他的尸体缓缓瘫倒,双目圆睁,他至死也不相信小云在承受鱼鳞攻击的情形下,竟仍能发起如此猛烈的反击。

小云继续踉跄了几步,方才完全化解了几万片鱼鳞的撞击力,体内真气紊乱,心知自己已经负伤。见凶名素著的“六臂龙王”竟被自己一拳击毙,心里也是颇感诧异,估计是因方才处在生死关头,以致激发了身体的潜能,发出的招式才能具有如此超常的威力。否则,正常情况下,自己要想击杀尚扶摇,至少也要在十招开外。

尚自强一死,几千名匪徒早已走得无影无踪。小云一面行功调息,一面缓步前行,继续在寨内寻找雍王轩辕佑国。半个时辰后,伤势痊愈,找遍了所有的房间,仍未发现他的踪影。凝目观望,见山寨后方有一座悬崖,高约几十丈,猿猴难攀,地势十分险要。崖顶上有一间石室,看上去像是一座哨所。

小云心里一动,此处居高临下,可以监视全寨,常人无法攀登,用来关押人犯最为合适。随即召出乘黄,飞抵崖顶。掣出“裁云帚”击破房门,走入石室。石室共有两间,外间有一张大床,床上躺着两名赤身裸体的女子,正是轩辕佑国的两名侍妾。二人手足僵硬,全身冰冷,早已死去多时。身上并无外伤,估计是被封闭了死穴。里间有一具男尸,身首异处,身体跪在房间中央,头颅在房间的一角,身穿正黄色四爪金龙袍,正是雍王轩辕佑国。

小云心里惨然,自己终究来晚了一步,未能保住雍王的性命。此人一死,景略日后将是麻烦不断。上前拿起轩辕佑国的头颅,见他面目如生,死未瞑目,眼里尽是哀求之色,结合他死亡时的姿势,估计当时他已得知敌人要杀他,所以跪下祈求饶命,但就在此时,敌人竟借机斩下了他的头颅。出手杀他的人,功力极高,出手十分干净利索,以至于他死后,尸体仍保持跪姿,并未倒下,头颅上的表情也仍保留着死前的神色,竟来不及露出痛苦之色,就已死亡。此人出手一击,大有雷霆电闪之威,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纵观“双鲤寨”诸人,惟有尚氏叔侄具有此等功力。

尚自强作为一名匪徒,劫持雍王轩辕佑国,正常情况下,无非是利用他作人质,以便向朝廷索要巨额赎金。值此乱世,民不聊生,就算是靠劫掠为生的匪徒,也未必就能天天丰衣足食,能活捉一名亲王,毕竟是奇货可居,岂不要狠狠的敲上一笔竹杠?但尚自强并未向朝廷索要一分银两,就迫不及待的杀死了轩辕佑国,岂不十分反常?此事大大的不合常理,莫非另有内情?

小云心里怀疑,在房间里仔细查找,最终在里间西北角的炭盆里发现了一块巴掌大小的纸灰。它表面的颜色深浅不一,从侧面观看,可见墨色的反光,估计它原是一张写有字的白纸,只是已被烧成了灰烬。眼下只要施加一丝外力,纸灰就会破碎,小云不敢妄动,平心静气,从体内提出乙木元素,注入纸灰,眨眼已将它复原成了一张白纸。之后,从烧焦的木炭中提取出墨元素,再沿残存在白纸表面上的印痕,缓缓注入白纸中,犹如变戏法,原先写在纸上的字迹逐渐显现出来,乃是一个一寸见方的“杀”字。

小云在房间里来回踱步,尚扶摇或是尚自强,是不是在看见了白纸上的“杀”字之后,方才杀死了轩辕佑国?如果是,就证明写“杀”字的人,才是此事的幕后主使者。此人是谁?但不论他是谁,有一条可以肯定,此人绝不是山寨里的人,否则,他不必用写字的方式传达命令,直接口述即可。白纸既已被焚毁,就证明此人的身份需要严格保密,既需要严格保密,就证明此人绝非无名之辈,此人究竟是谁?白纸又是用什么方式传给尚自强的呢?此人身份既需要保密,信息的传达方式当然是越隐蔽、越不容易被人发现越好!

小云心念及此,继续在房间里查找,但并无其他发现。他并不死心,收起白纸,走出房间,在石室周围寻找起来。半个时辰后,终于在悬崖底部发现了一支早已死去的白色信鸽。只所以断定它是信鸽,而非普通鸽子,是因它的右足系有一个可以盛装信件的空心竹筒。巧的是竹筒的长度和白纸的宽度正好相仿,小云已能肯定写有“杀”字的白纸正是由白色信鸽传来的。收信人在取出竹筒里的信件后,就杀死了白鸽,目的自然也是为了保密。

正常情况下,信鸽在起飞之前总要饱食一顿,小云用手剖开白鸽,见它胃里并无丝毫食物,但肠道里仍有少许残留,依据食物的消化程度,估计它是在饱食后的半个时辰左右方才死亡的,也就是说它至少飞行了半个时辰。以信鸽的飞行速度,半个时辰足以飞出七十至一百里的路程。距“双鲤寨”最近的“青州府”在二百里开外,方圆百里之内除了朝廷军队的营寨,再无人烟,也没有其它具备放飞信鸽条件的府县,难道白色信鸽是从朝廷军营里飞出?

小云返回石室,心里暗暗寻思:如果信鸽真的是从朝廷军营里飞出,就证明此事的幕后主使者能从轩辕佑国之死中得到好处,否则,此人岂能无缘无故下令杀人?轩辕佑国死后,谁是最大的受益人?毫无疑问,除了柳诚志,再无他人!首先,作为监军的轩辕佑国一死,柳诚志可以顺理成章的独霸军权,行事不会再有任何限制,俨如一方诸侯。其次,他可以利用轩辕佑国之死加害景略,或是诬告其他和他唱反调的将领,排除潜在的竞争者和威胁,使自己的地位更加稳固。至于他在独霸军权后,究竟想干什么,只有天知道了!

第六十五回 鬼蜮伎俩(5)

 柳诚志眼下甚得皇帝宠信,权倾朝野,炙手可热,小云如果仅凭推测就杀了他,一来无法服众,二来擅杀大臣,不免引起轩辕翊国的反感和猜疑。道教和朝廷一旦因此事反目,小云先前为了终结乱世所做的一切努力,所付出的巨大代价,势必尽化泡影。所以明知此事八成是柳诚志所为,小云仍是不能轻举妄动,必须在找到确凿的证据后,禀明朝廷,才能将他绳之于法,动用私刑,绝不可为!理顺思绪后,小云用床单包起轩辕佑国的首级,挟起他的尸体,跨上乘黄,一路风驰电掣,飞抵军营。

黎明时分,景略指挥大军,将大营向前移了三十里,再度安营。开完军前会议,已是辰时前后。小云手提雍王的尸体步入营房,景略见他虽是气色不好,但并无外伤,心里先自一宽,待看见雍王无头的尸体,心里又自一沉,说道:“他死在谁手里?”小云叹息道:“待我赶到,雍王已是身首异处,估计是被尚自强所杀。此人一死,你的处境已十分不利。”景略哈哈一笑,说道:“生死由命,管他的!你也累了,先休息一会吧!”

小云道:“不忙休息。此事十分蹊跷,绝非巧合,至于是不是柳诚志所为,眼下唯有先从周铁宏身上查起,他眼下在何处?”景略苦笑道:“他昨夜外出查营,不想竟遇上了敌军,力战而死。”小云心里一沉,问道:“他的尸体呢?”景略道:“已经焚化。”小云仍不死心,继续追问:“是谁经办的此事?”景略道:“柳龙骧麾下的丧葬队。”

小云沉默不语,如果周铁宏之死不是出于巧合,只能是柳诚志杀人灭口。真要如此,柳诚志步步抢在自己前面,行事干净利索,不留丝毫破绽,他的心机大是可畏!眼下周铁宏的线索已经中断,唯有前往柳诚志的大营一查究竟,希望可以找出相应的线索,证明自己的推测,否则,只能眼睁睁看着他继续逍遥法外(炫)(书)(网)。想罢,辞别景略,骑上乘黄,赶往柳诚志所在大营。

待他走后,景略吩咐军中仵作将轩辕佑国的头颅和身体缝合,用上好棺木收殓,之后差遣副将前往中军大营,将雍王的死讯禀告“龙骧将军”柳诚志。至于雍王的后事如何处理,他无权作出决定。诸事完结后,他心里倍感伤痛,自己一心为国,并不和他人争名夺利,只希望通过自己的不懈努力,可以使国家富强,百姓安居乐业,如此想法,难道也有错?如果没错,为什么自己做事总是有人处处掣肘?为什么总是有杂七杂八的事干扰自己,始终使自己无法使出全力报效国家?自己究竟得罪了谁?柳诚志又究竟为了什么看不惯自己?自己想作一个纯粹无私的人,竟也如此艰难!或许只有什么也不做,才能避免烦恼、才能得到小人的认同和欢迎、才能不引起他人的非议和嫉恨!一时间悲愤莫名,提起“四夷宾服枪”大步走出营房,舞将起来,借此宣泄心中的无穷怨恨。呜呼,秋风秋雨愁煞人,有心杀贼,无力回天,千古的仁人君子和贤士莫不如是!莫不同此一叹,岂独景略一人?

为了中午发起的攻打“青州府”之战,柳诚志的营寨已向前推进了五十余里。小云在大军原先的宿营处展开调查,柳诚志作为三军统帅,他的营房面积应该最大,所以小云在找到最大的一所营房遗址后,细细找寻起来。一个时辰后,几乎将营址翻了个底朝天,也只发现了几滴血渍和一团像是鸟类的粪便。血渍是王大海死亡时留下的,小云不知其中缘由,自不能拿来当证据。至于鸟类的粪便,可以说是白色信鸽的,也可以说是其他鸟类的,不能就此给柳诚志定罪。一个时辰的调查,可谓徒劳无功。他并不灰心,骑上乘黄,赶往柳诚志的新营。

午时正,柳诚志亲自统帅三军向“青州府”发起总攻,只留下三千人看守营寨。小云借机潜入他的新营房,从公文袋里找出几封柳诚志亲笔所写的文书,之后从怀里取出写有“杀”字的白纸,仔细比对二者的笔迹,见两种字体竟是毫不相同,不禁如坠冰窖,心想“莫非我错怪了柳诚志?白纸上的‘杀’字并非他所写?”转念一想,柳诚志完全可以故意改变字体,或是用左手书写,一样可以使二者看上去毫不相同,仅凭白纸上的“杀”字,无法证明他有罪。此人心机缜密,狡诈程度更是非比寻常,想采取合法的手段将他制服,绝非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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