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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来的挥洒自如,这个温润如玉的男子给自己的感觉是那么的温暖和亲近,是她观察力不够还是纳兰明初隐藏得太深?
淡淡的憋了一眼站在身旁的秋衣,洛夕眼里的神色越发的深沉起来。轻轻的合眼,她的脑海中正思量着,她的死而复生,暗处正酝酿着下一轮刺杀吧!
虽然自己假装失忆将对敌人的威胁将到最低,但是作为敌人的目标,只要自己还活着那么始终是敌人的障碍。
第1卷 第27节:云薏水榭(2)
看来,不是她想不想玩这场游戏的问题,是她不得不陪他们玩下去。呵呵,嘴角不经意的扯出一丝冷笑,十三岁的女孩那刚才还是无辜柔弱的双眸瞬间出现了一抹傲视一切的绝杀。
江湖笑,恩怨如故,纷纷扰扰
叹世间,万般牵扯,时光苍苍
“秋衣姐姐,我饿了,你能帮我弄点吃的么?再去我的房间帮我把放在枕边的那白色小瓶子拿过来。”
又是那稚嫩的声音,洛夕可怜巴巴的看着冷漠的秋衣,她知道不管自己说什么,秋衣肯定会去办的。杀手的宗旨就是绝对执行从不问理由。
能够拥有之前的一些的记忆对于现在的她来说,不知道是好事还是坏事;记忆可以让她更客观的分析事情;或许这样对于擅长分析的她是更有利的。
年华十三,她闭门不出
神医济世,却更是玩毒神手
窈窕淑女,素手芊芊,却没有学习过琴棋书画
这些冷冰冰的记忆,真有意思呵
不过那些记忆对她现在来说,真的不算重要的了。
如果硬要说重要的话,无疑就是现在的爹和纳兰明初。即使东方云在她去世时答应圣旨与皇甫子墨“冥婚“,但依她看人的眼光来讲,这道圣旨应该是内有隐情!
想到这里,不由得感怀
现世,她寻找父亲这么三年,居然来到这里,回不回去已不是重要的了?
曾经她商海上叱咤风云,靠强硬铁血的手腕结束了一个又一个大财团
曾经她浴血奋战,枪林弹雨中终结了一个又一个顶级特工
曾经她天真调皮,事不关己的在东方集团和佣兵团的背后逍遥生活了三年
三年,真是一段美好的时光呵
可是,只有她知道
这三年的美好时光,是之前的花季、雨季妙龄青春所换来的,是用生命在刀山火海中闯过来的!她本是一个喜欢享受的人,但没有那全身而退的本事,谁敢肆无忌惮的独断独行,生杀予夺?自由并不是想象的那么简单。
这里,现在的东方府,似乎很适合她
现在的她—还是小小的人儿,才十三岁呵,真是天真烂漫的年龄……
想着想着,她的嘴角扯出一丝欣慰的笑容,无论之前的东方洛夕是怎样的,她只做现在的自己!之前她温婉也好、善良也罢,只要不威胁到她,一切照旧吧。
这样的环境,真是当米虫的温床。烦恼呢?都是前世的。前世的她,也够累了,现下的事情,估计就是那一道圣旨吧!
也不知道纳兰明初处理得怎样了?
这是一个不比冷兵器的时代,玄幻的东西也存在于世,这对于东方洛夕来说实属一大头疼的问题,异时空,真是一潭深水!不过其他五界应该和她牵扯不上什么的吧,毕竟不是一条道上的。
得好好练练自己的筋骨了,说实话这自己现在的骨骼和体质不亚于以前,只要好好加以锻炼就能恢复她以前的状态。
即使要当米虫,首先作为一个合格的米虫,她也要有作为米虫的资本,不然早晚也得被别人干掉。
第1卷 第28节:云薏水榭(3)
承袭五千年的知识和现代化的理念比起古人的智慧根本没有问题,古武亦是她平时所训练的一部分。这具身子如若能加以锻炼、挥洒自如的话,一个月应该能恢复到以前的状态的五成。
虽然身子是比以前小得多,但也不影响武力的发挥,她一开始学的也不是蛮力上的功夫。她深知如若论力气,女子的身躯和男子比起来,固然是吃亏的多。
所以一开始习武时她便抓住了这一要点。任何事物都有它薄弱的地方,或者说都有支撑这个物体存在的支点,扼住要害攻破会总比认为使用蛮力好。
她最擅长的便是力道和速度的计算,加上身躯的训练和灵活度才能让她即使是身处红外线或者辐射区也能行走自如。
前世的她学的不是武功,有的只是杀人方法,招招制敌、招招夺命的招数!杀人,谁需要那么多招式?威胁到生命的时候,谁关注那些虚幻的东西?活下来才是绝对的强者!
但她实际上的过招却很少,一出手便是招招制敌,杀戮而置之死地。
女孩子嘛,还是少沾点血为好。她总是漫不经心的说这句话,如果不是知道她这种性格,谁都不会认为她会是佣兵团的老大。但她的手下却听得毛骨悚然,一般她说这句话的时候,都表示他们有活干了。
眼底的笑容越发的浓厚了,只有绝对自信的人才会有这样的笑意!
“小姐,你要的糕点来了”秋衣把糕点放在软榻旁的矮桌上恭敬的说道,顺便把洛夕吩咐的白色小药瓶递给了她,言行间不卑不亢
“谢谢秋衣。”东方洛夕轻轻的说道,眼里透出一丝赞赏。
“……”秋衣不语
睡了这么久,是真的饿了呢。起身欲取糕点,耳旁却响起了纳兰明初那温柔的声音
“夕儿可休息好了?”
东方洛夕怔了怔,这纳兰明初什么时候到来这里了?还是一直都在这里?自己居然都没有听出来这里还有人。东方府的高手多了,还是她功力低了?
“纳兰哥哥,那些人走了么?”
洛夕问到,其实他是真的希望自己有个哥哥,谁都知道林氏集团只有她一个继承人,所以她真的想要一个哥哥,纳兰给他安稳的感觉,像哥哥的感觉,所以她才会喊纳兰哥哥喊得那么顺口。不然以纳兰的细心恐怕早就发现洛夕此时的不对劲了。
“嗯,走了。夕儿醒过来就好了。”纳兰明初说着,很自然的把洛夕抱在怀里,宠溺的揉揉她的头,怀里娇小的女子,眉目如画,浅笑嫣然,是该捧在手心呵护的
至于刚才的那点事情,还是再等等吧!
送走迎亲队伍后,纳兰明初心事重重。婚事是取消了,但皇上却下旨让东方洛夕治好皇甫子墨的病,当朝明君采言纳谏,为什么单单是在东方洛夕的问题上苦苦施压,若是她治不好皇甫子墨的病,东方府恐怕是保不住了。
皇甫子墨是先皇后唯一的血脉,治不好皇甫子墨就可以除掉东方府来个一箭双雕,东方云为官多年,朝野上下也培植了不少属于他的势力。
第1卷 第29节:云薏水榭(4)
但是种种理由都被纳兰明初排除掉了。皇甫子墨身患重病朝华国人尽皆知,东方丞相在朝为官多年,铁血亲民的印象早已在百姓心中根深蒂固。皇上的口谕如此一说,无疑是激起民愤,至东方府于死地!
眼下,最重要的是赶紧找到医尊,天下间恐怕只有他才能治好皇甫子墨的病吧!
医尊,在朝华国是一个传说,传说的人物怎么去寻找呢?连医尊是男,是女都不知道。但医尊却是真实存在过的,十年前的事情了,那时的皇甫子墨才十岁,医尊的出现让本已咽气的皇后多活了五年,从此就有,阎王让你三更死,医尊保你过天明之说。
江湖风云变幻,医术世代更替
洛川大陆以医术为尊的观念甚至超越了武术和玄术,当然或许这只仅限于洛川大陆西北角的这些国家而已,谁又知道之外的其他大国是怎样的呢?
到底是史书记载得少,洛川大陆又有几个人完全走完,这个异世界甚至没有洛川大陆的地图。
不过既然这个西北角的地方是以崇尚医术为先,那医术当之无愧的作为首要尊崇的对象。
这里的医术级别分初医者、中医者、高医者、大医者、神医者、医圣、医尊、医仙上,而洛川大陆数百年也才出现过一位医尊而已!医仙上更没有见过了!
医尊从那一次出现后,已经十年没有他/她的踪迹,放佛从人间蒸发了
从何去寻找?
纳兰明初皱了皱眉
“纳兰哥哥有心事么”东方洛夕问到。
“夕儿喜欢纳兰哥哥么?”纳兰明初突然很严肃,深邃的眼底却丝毫看不出情绪。如果夕儿喜欢她,他宁愿抗旨带她离开朝华国。虽然夕儿现在失忆了,不记得他了,但他真的不能再让她受伤害了。
“那纳兰哥哥喜欢夕儿么?”洛夕便狡黠的问到,眼里装着满满期待。
“呃……”纳兰明初没料到她会这么问
“纳兰哥哥不喜欢夕儿……”怀里的人儿嘟着嘴,满心都是失望,却不知她心底却暗自的坏笑着,苏曼青说得果然不错啊,调戏男人是要掌握主动权。
即使这个是纳兰哥哥,但是看着他发难的样子,她是说不出的高兴。虽然前世的她是雷厉风行的总裁,杀伐果断的佣兵组织老大,但骨子里毕竟是女孩子,面对纳兰明初这样的温润如玉的男子她总是忍不住的想跟他说话,或者说纳兰明初有让她熟悉的气息,说不出来的信任和依赖的气息。
“夕儿是我最重要的人!”
纳兰明初肯定的说,他从没想过自己对洛夕是什么的感情,她才十三岁呀,以前她总喜欢窝在自己怀里把弄自己的发丝,软软的唤着纳兰哥哥。可他也习惯了小女子的存在,那是喜欢么,如果不是喜欢,为什么知道洛夕死去的时候,他的心会那么的难受?
“最重要的人?那纳兰哥哥还是不喜欢夕儿!”怀里的人儿仍然嘟着嘴,这洛夕整人还真是上瘾了,这是她的前世所没经历过的,原来这么好玩!
第1卷 第30节:云薏水榭(5)
“好了,好了,纳兰哥哥最喜欢夕儿了。”
纳兰明初妥协了,他知道洛夕失忆后忘记了以前的事情,喜欢和不喜欢那又怎样?但他不忍心看到洛夕不高兴。
“纳兰哥哥回答得好勉强的”
“那夕儿喜欢纳兰哥哥么?”
“嗯,喜欢!”洛夕想也没想就回答,自己决定当他做哥哥,那当然是喜欢他才行!他是一个很好的男子,自己愿意让他接近,愿意让他抱着,应该也就是喜欢吧!以前的她从不接近任何人,也从不给任何人撒娇的呢!
“夕儿真乖呢!”纳兰明初嘴里喃喃的说道,紧紧的抱着怀里的女子,他的下巴搁在女孩的头上,轻轻斯磨着,唇不经意的轻吻女孩的丝丝秀发。
秋衣已不知何时离开了云薏水榭,如果他看到纳兰明初眼底那抹不开的温柔,还会认为那是他所认识的淡然的凤凰阁阁主么?
而洛夕,前世二十三年半点没有沾惹爱情,这种随性而为的个性,在古代社会真让人担心呢!正如佣兵团某成员所说,在感情上,洛夕真的是缺心眼。
本是天使的身份,温婉可人的相貌,却拥有前世的恶魔本质,爱情?她伤得起么?可谁又能伤得了她?
林振云告诉她,付出什么都不要付出真心;要学会掌控自己的感情,苏曼青身边N个优质男围绕却从不祸起萧墙的秘诀就是掌握爱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