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喂!楚阳!”公主见到了化敌为友的某人,亲切的冲过去拍了拍他的肩膀,然后看着一旁的娇美的齐国的皇后坏笑起来,“你当了爹爹就收敛了不少,值得表扬!”楚王哈哈一笑,也拍上公主肩膀,“弟妹呀,你也不赖!”一旁的厉王碍于这勾肩搭背的对象是自己的哥哥,隐忍不发。
“哇哈哈,刘逸!什么时候将美娇娘娶回家呀?我可是愿意吃亏认你家美娇娘做妹妹的!”公主嘻嘻的笑,惹来了一旁齐娇脸红着干瞪眼。大司马一挑嘴角,魅惑至极,“是是是,我也该学学你们的办事效率了。”曾经的情敌,就算如今已经失去了威胁,还是让厉王警惕。公主也察觉到了这一点,看着自家相公脸色有些不善,跑到他旁边拽衣角去了。
厉王脸色和缓下来,一把揽过公主,证明自己的所有权,“娘子,我依了你,让你出来劝酒。现在,你也要依了我!”说罢,一个公主抱让这对新人从众人的视野中消失了。
齐王哈哈一笑,对着其他人说,“咱们接着喝!”
楚国点头,“他们两口子在人前这么缠绵,让我不爽,非要将我这弟弟喝穷了。”
大司马附和,“在下早就想同两位拼酒!”一副跃跃欲试的表情。
两年后,三国豪杰再一次聚首,这次是来庆祝公主和厉王儿子满月的。
有的讽刺厉王办事效率不高,有的打算将这个小娃子拐回去当个上门女婿,还有的,索性将这个娃子收作了干儿子。这第一个“有的”是楚王,被自家兄弟恶狠狠的目光瞪了回去;这第二个“有的”是齐王,被公主以皇兄你家生的那是个男娃,等你生了女娃再说的借口堵了回去;至于这第三个“有的”大司马,以一片赤诚打动了两人,实现了心愿。
此外,为了安抚众人,厉王决定将小世子的冠名权交给大家共享,起了个“楚启梧”的名字。齐王点头,大司马点头,楚王也乐了,只是公主有些不高兴,瞪着厉王问道,“那我起的那个名字呢,不就这么浪费了嘛!我费了好些脑细胞的!”
厉王一手揽着娇妻,一手逗弄世子,笑得十分豪爽,“这还不简单,留给我们下一个孩子用不就好了!”
众人鼓掌。
刘逸自述(上)
如果没有发生那个个意外,现在的我应该已经是一个事业有成的中年人了,娶了温柔可人的妻子,生个像我的孩子,看着他长大,给他天真烂漫的童年,陪他度过叛逆的青少年,然后看着他足够成熟成家立业。世世代代,生生不息,我们这些平凡人在平凡中体会人生的意思。
然而,那个意外确实是发生了。出生在一个知识分子的我,求学之路顺利,升入大学以后担任学生会长,经常在外跑些赞助。那是平常的一天,柏油路上蒸腾着都市的气味,却成为我的生死界限。我的单车被一辆飞驰而过的汽车撞飞,我甚至来不及看清它的颜色,就清晰的听见自己头骨开裂的声音。
我会死吗?最后的关头,我没有什么对今生的遗憾,只有这么一个疑问,还没有做出什么能让自己记住自己的事情,我的人生就要这样结束了吗?
再次睁眼,竟然是自胎中醒来,巨大的冲击让我不知所措。我甚至忘记了哭泣,只是睁着眼迷茫的看着面前那个年纪比我大不了多少的长相惊艳的女人。
“我儿……”她脸色惨白,却那样温柔的对我微笑,精致的脸上沾染上了晶莹和极致的喜悦。忽然,我像被触动了某根深埋的神经,哇的一声哭了起来。而那个苍白的女人,我的母亲,因为我的哭声再次喜极而泣。我是一个坚强的孩子,她是一个坚强的母亲,我没有被那些阴谋的事物夺去生命,她则拼尽全力生下来我。
我虽然口不能言,浑身无力,却还有可以思考的大脑。我的母亲,是个从良的欢场女子,嫁给了我的父亲,皇甫家的第五个儿子,而我,是这第五个儿子的三子,一个身份低微的庶子。
每日面对着母亲的笑容,感受着母亲的温柔,我的心也安定了下来,接受了上天给我安排的这次重生,或者,我该感谢自己没有喝那孟婆汤。我要保护母亲,我有自认为强大的智慧。为了保护母亲,让我们能够避开那些肮脏的争斗,我装成一个智力发育迟缓的孩子。
我会在那些姨娘面前蹲下,捡起地上的土块往嘴里塞,然后皱眉痛苦,似乎是在埋怨这味道不怎么好。这时候,那些姨娘就会笑得很夸张,似乎是在庆贺那些打胎药还是有效果的,虽然不能将我的存在提早抹杀,但是还能将我变成一个活着不如死了的傻子。
我的母亲,时常暗中哭泣。每当这些时候,我是多么渴望冲上去安慰她。告诉她,娘啊,你的儿子不比任何一个人的孩子差劲,他是上天赐给你的珍宝。请你等他长大,等他足够强大,陪他蛰伏在这肮脏的宅院里,终于一日,他会一鸣惊人,带你离开这个地方。
“逸儿,逸儿,跟娘走,娘不会让你受苦了。”母亲抱着我哭泣,我温顺的靠在她的怀里,头上的伤口隐隐作痛,这是那些幼稚的小孩子的“杰作”。我不是十分在意,母亲却哭得这样伤心,痛恨她自己没有保护好我。
我没有想到,母亲柔弱的身体竟然能爆发出那样的勇气和能量。她抱着我,换上了一身粗布衣裳,上了那个卑贱的马夫的车。那个马夫,我曾经有许多次看见过他,而此刻,我恨不得冲上去杀了他。可惜,我却不能,我只能把他的名字和样貌记在心里。
一路上,母亲很开心,抱着我说话,像一只冲出了牢笼的小鸟。“逸儿,娘知道你最喜欢小动物,等我们有了家,安定下来,娘给你养许多只。”母亲的眼里满是对未来的期盼,我点点头,我确实是喜欢那些小动物,它们比起人来,让我放心的多。见我点头,见我听懂了,母亲激动地抱着我哭了起来。
好景不长,出逃的第九天,那个车夫见到了城里皇甫家张贴的告示,他害怕了,那告示上追捕悬赏的人正是他和母亲,至于有没有我,我没有看清。在恐慌的驱使下,那个卑贱的车夫席卷了母亲从皇甫家带出的和她从良前攒下财物,逃得无影无踪。我至今还记得那个清晨,母亲发现车夫不见了时的样子,透顶的绝望,浑身颤抖,却还是强撑着抱起了醒来的我,“我的逸儿,快起来吃些东西吧。”
我和母亲辗转来到了楚国,为了躲避皇甫家的报复。
孤儿寡母,无依无靠,我察觉了母亲有重操旧业的打算,再也无法忍受下去。我跑到她的跟前,用不太熟练的话告诉她,她的儿子很聪明,一定会很有出息,他还有赚钱,有许多赚钱的点子,请她不要……
“我的逸儿……”母亲的眼泪刺痛了我,“幸好,幸好你的天赋没有被他们发现,幸好……幸好……”母亲坚信我,丝毫没有责怪我让她白流了多少泪,吃了多少哭,她有的,只是无数的“幸好”。
现实的残酷,空有一身才学的我,现在寄居在一个四岁的身体里。呵,我竟然什么都做不了。我只能看着那些肮脏的猪狗垂涎于母亲的姿色,糟蹋我的母亲,暗暗的将自己的手心掐出了血,我会跑到无人处呐喊。还记得我曾经扑咬一个畜生,却被折断了胳膊,母亲发疯似的护我,却被打得头破血流……
从那以后,我学会了隐忍。我暗中观察、打听,将那些猪狗的名字刻在一块块木片上,每一笔都和着我和母亲的血泪。渐渐地,那些木片能填满一个小布袋。这个布袋伴随着我度过了人生中最艰难的时刻。
这段时间,我和母亲最快乐的事是一起蹲在地上用数枝写字作画。母亲教我识字,我很乐意再次认识那些烂熟于心的字。我的母亲很有才学,却更让我心痛。我的进步让母亲惊讶,她要将我送入私塾,我舍不得让母亲花钱。于是,送入私塾的第三天,私塾的先生亲自将我送回来家,“这个孩子是惊世奇才,国之栋梁,老夫惭愧,不敢对其自称为师。”
我很高兴给母亲省下了一笔钱,母亲却越发自责,她不能给我良好的教育。现在的我后悔当时没有乖乖去私塾,如果我去,母亲就会欣慰,省去了自责,她会不会能多活好多年?
不知什么时候起,母亲开始咯血,她的脸色越来越难看,经历了沧桑却依然惊艳的脸渐渐透出了一股死气。我守着她,求药,甚至,还去求她那些往日的恩客。呵,我该知道的,即使出卖了我自己的所有,也救不回我的母亲了,因为,这是个那样残酷的世界。
埋葬了母亲,我险些也要失去生存下去的信念,还好,有那装满了木片的布袋。我发誓,我要让这些名字都从这个世界上消失。
刘逸自述(下)
机缘巧合,我遇上了炎棺的人,他们正在搜寻有习武根骨的孩子,尤其是那些无依无靠的孩子。那时的我,正在一个乞丐堆里厮混,有一个同我关系亲近的小乞丐,他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叫红荆。我很喜欢他的名字,因为他的名字里有一个字同母亲一样。我带着他,设计让那些大乞丐们为了争抢钱财大打出手,而我们,收拾残局时就可以获利许多。我不知道,就在这时,有好几双眼睛正看着我,还有红荆。
我和红荆被带到了炎棺,百来个孩子,经受着残酷的训练。我不想用地狱般的生活去描述,因为我所能想象出的地狱远没有那样残酷,失掉了所有的尊严,看不到一丝的人性。还好,有红荆,我和他在那样的环境中生死相依,以一种极其强烈的意志信任着彼此。
一百四十二个,有八十九个精神失常,剩下的,能苟延残喘的,除去那些再也不能呼吸的,竟然只剩下十五个。“竟然只有这么几个能用,太让本座失望了。”上位者对我们的定义是“能用”,经历了无数生不如死的考验的我,对此反应很是平淡。
后来,我用自己的行动证明了,我何止是能用,还是最好用的。而彼时的红荆,也拥有可以同我并肩作战的实力。我们两个,因为同样生的容貌脱俗,承受了比其他能用的人更多的痛苦。这无数的痛苦累积,终于在我杀掉教主的那天洗干净了。
那个带着银面具的男人,我对他熟悉的唯有那具开始衰老的身体。他的血喷溅到我的脸上,我伸出舌头舔舐,让他惊叹“好美”。我媚笑,就如同他教会我的那样,然后,攀上了他的脖子,割下了他的头颅。
取下那象征着炎棺至尊权力的银面具,带到自己的脸上,我毫不疑迟的丢掉了手上那个丑陋的头颅。
成为了炎棺教主,我凭借着手中的势力,轻易地干掉了木片上三分之二的名字。握着那个日益瘪平的口袋,我发现自己现在拥有的权势还远远不够。有许多,在吴国是有权势的人。而那个最大的嫖客,我最憎恨的人,我和母亲一切苦难的源头,那个没有出息的皇甫家五子,还在吴国逍遥快活!
回到吴国,皇甫家的人都很是惊讶我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