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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秀刚张口吃到嘴里,就俯身趴在床沿吐了。于牧这下真有点气了,板起脸看她:“说吧,你到底要怎么样才好好吃饭!”
明秀用西装袖子擦擦嘴,其实什么也没有,只单纯的一个习惯动作。坐直了身子和他谈判:“我不想要你陪,我要情姐姐来陪我。”
嘴角一扯,浮出冷笑:“你真是聪明啊,知道我气她,怕她受到什么处罚,在这要挟我呢!”
明秀不理他阴阳怪气的模样,不依不饶地挺胸瞪着他,于牧冷哼出声,把碗放在床旁桌上,出了病房,不一会儿就来了愁眉苦脸的秦情。
“小祖宗,你真是我祖宗了,老板又大骂了我一顿,看着我的时候恨不能把我当一只小蚂蚁捏死。我就猜到肯定又与你有关,这不,我又被派来了。”
明秀听了她的抱怨一点儿也不在意,知道这是个面冷心热的主,和于牧属于差不多的类型,人家不说么——关心则乱!果然有什么样的上司,养什么样的下属。
她笑嘻嘻的把人拉到床边坐下,现在感兴趣的是对方怎么会有那么好的功夫。急切问道:“你怎么那么厉害,都看不出来啊!”说着,还用力拍拍她瘦削的肩膀,“也没多少肌肉,感觉都是骨头。”
秦情想,绝对是香港警匪片看多了,认为会打的人都长着贲张的肌肉。小孩子,真是天真啊。又恢复了呆呆的脸,回答她:“我是警校毕业的,十二岁获得过国家少年组散打冠军,十六岁获得全省武术冠军,十七岁…”
“好了,Stop!”明秀打断她,“我听不懂啊,反正就知道了你很厉害就对了。”秦情于是闭嘴了。
明秀想了一会儿,又道:“我发现于牧对你和其他人不太一样,好像格外的凶,这又是为什么呢。”
秦情暗赞小女孩心思敏锐,说给她听:“我说我也是老板养大的你信不信。”女孩的惊讶的眼睛都圆了,她苦笑一声,继续道,“只不过我和你不一样,绝对是属于爹妈不疼,姥姥不亲的类型。老板只是我的饲主,也就是衣食父母,供我吃穿学习,却从没照顾过我一天,十岁前我甚至都没见过他一面。”
明秀不说话的,几缕长发耷拉在肩膀上显得十分有气无力。过了一会儿,低声开口:“其实我是很幸福的了。”也不知道说给别人听还是说给自己的。
在医院的第三天,明秀实在受不了了,护士来给她挂水的时候极不配合,于牧按住她乱动的胳膊,柔声哄她:“再观察两天,检查下来了,没事我们就回家啊。”
“我不干,我没病,我要回家!”明秀使劲推拒他,大叫大嚷。
白衣护士端着治疗盘站在一边,面露不屑,她们最讨厌的就是这种病人,仗着家长的宠溺,在医院里不配合治疗,最后为难的还是她们小护士。
打也不是,骂也不是,于牧也不知道拿她怎们办,只有牢牢地抱住她,不断轻声哄慰。
病房里气氛有些僵持,护士站在一边已经很不耐烦。
李景知也没想到正好赶了这个时候进来,正好看到一场闹剧,于牧那低三下四,做小伏低的样子颇像一个小媳妇,平常哪里看的到,也只有小明秀出马的时候,才能收到这样的效果。
他笑起来,带着无比快意:“哟~这又是上演哪一出啊,够精彩的啊。”
于牧瞪向他,瞬时变回了平时冷酷酷的脸,忽然看到同来的另一人,脸色又开始变了。
李景知挠挠头,讪讪的笑,也不敢再在暗地里偷骂他变脸快,他到底是心虚的,戚薇请求带她来,一开始还是严词拒绝的,到后来一方面受不了美女的诱惑,另一方面出于心里小小的邪恶因子,想看看于牧的窘态。
明秀鼓着腮帮看也不看他,胸口起伏显然还在情绪激动中。耳朵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清冷中带着娇媚,末音拖曳,娓娓动听,别有一股诱惑力。
她被诱惑了,转过头去看,女人穿着高跟鞋站在门边,衬得一双美腿修长,整个人挺拔,十分有气质,身上黑色贴身连衣裙凸显女人的曲线美,外面套一件白色短西服,又显得她大方又端庄。这样靓眼的女人走到哪里,都会引起别人的瞩目,明秀一眼便认了出来,想礼貌的和她打招呼,又不知该怎么称呼,缓缓转过头去看于牧。
于牧脸色晦暗,谁也猜不到他心里在想什么,明秀也不例外。她只能伸出手,用大众通用的礼貌用语:“您好。”
立刻有人在旁边大呼美女的待遇就是好!
戚薇嘴角含了标准的笑容,露出雪白的八颗牙齿。她的眼角有些上挑,不自觉散发出高贵的气质。她伸出手握住明秀的,一触即分:“你好,明小姐,几次听于牧提起过你这个妹妹,以前都太忙了,没时间见面,今天终于有机会了。”她顿了顿,特意放慢了语速,“或许你不记得了,我们小时候是见过面的。”
她是不记得了,低头默默思索。那边于牧脸冷的像千年化不开的玄冰,起身握住戚薇的胳膊,五指用力,指尖都暗暗发白。戚薇疼的倒抽一口冷气,仍稳稳的站在那里一动不动,连细长的眉角都没有抽动过。
明秀实在想不起来,抬起头就见于牧和她姿态亲密的摸样,眼神黯了下来。
窗外有喜鹊的声音,她循声去看,楼下是大片的绿化带,修剪的整齐美观,让人一见就心情舒畅。长椅上一对夫妇正陪着老人聊天,小孩们在不远处嬉笑打闹,多么温馨的场景啊,她在内心里羡慕。
于牧大力把人拉到门外,还没待人站稳,一个巴掌就甩了过去,声音响的整条走廊都能听见:“我当初以为你是个聪明的女人,是怎么和你说的?什么人需要你花心思什么人不需要你关心,你弄不弄的清楚,你可别忘了当初是自愿答应的,我也如了你的愿,努力地培养你,你还想要什么。”
精致白皙的脸上立刻浮出五道红指印,她睁大眼睛不可置信的看着于牧,眼泪在眼眶里转了几圈,终于落了下来,她没有护脸,反而双手捂住肚子,凄凉地哽咽道:“现在我后悔了,因为……我怀孕了。”
于牧表情一僵,一时间说不出话来。
于牧去了很久才回到病房,李景知不知道什么时候走了,换来的是帽子上带着蓝杠的顾湘。明秀安静的趴在床上,上衣没穿,露出雪白的背部,青青紫紫的淤痕大片大片的遍布其上,触目惊心,是那些不良少年施行暴行时,将她抵在墙上摩擦留下的,几天过去了,淤痕不断没有消减反而颜色更深。
顾湘一边给她抹了药膏按摩,一边说着她小时候的趣事,明秀一声没啃,头侧在那面,也不知道是不是睡了。
于牧恨得牙直痒,要不是警察先一步赶到,把人押走,他非上去打烂他们的脑袋不可。他放轻了脚步走过去,明秀眼睛紧闭,眉心有一丝褶皱,显然是没有睡好。他心疼极了,用大拇指去把眉心抹平。
顾湘抹得差不多,把被子给她盖好,示意于牧有话要说,两人先后悄声走出病房。
“秀秀闹得厉害,我就去问了主治医生,她的情况算是比较稳定,挂水主要都是消炎的,开药回去吃也是可以的,只是效果慢些,主要是身上的淤青和胳膊上的擦伤有些麻烦,一般人处理不好,还可能有感染的危险,你可以专门请一个护士回家照顾。”看对方眉头紧皱,表情沉凝,她接着道,“病人的情绪是会影响到治疗效果,她这样抵触时间久了也不是办法,秀秀其实是个懂事的,定是心理很不好受才……”后面的声音低了下去,顾湘没说了。
点点头,于牧表示知道,问她:“药膏一天要擦几次?”
“两次,早晚各一。”
“好,你找个人来教我,我自己就可以照顾她。”
作者有话要说:据说,屈原投汨罗江后,当地百姓闻讯马上划船捞救,一直行至洞庭湖,始终不见屈原的尸体。那时,恰逢雨天,湖面上的小舟一起汇集在岸边的亭子旁。当人们得知是为了打捞贤臣屈大夫时,再次冒雨出动,争相划进茫茫的洞庭湖。为了寄托哀思,人们荡舟江河之上,此后才逐渐发展成为龙舟竞赛。百姓们又怕江河里的鱼吃掉他的身体,就纷纷回家拿来米团投入江中,以免鱼虾糟蹋屈原的尸体,后来就成了吃粽子的习俗。有唐代文秀端午》诗为证:“节分端午自谁言,万古传闻为屈原。堪笑楚江空渺渺,不能洗得直臣冤。”
亲们,端午节快乐!
今天起早更了一章,接下来两天因为过节,可能事情比较多一点,暂不更了。
请大家见谅,等节日一过,就恢复更文!
后面的故事会越来越精彩,敬请期待~~~~~
20
20、暗地密谋 。。。
五一劳动节是全国人民放假的日子,明秀恰巧赶着这一天出院。趁着假日来来往往探病的人很多,多数都捧着鲜花和果篮,鲜艳的颜色跳动在人眼前,一改医院往日的清冷,反而呈现出一幅热闹的场景。
于昶远远站在高大的松树下看着。高健挺拔的男人拥着瘦弱娇小的女孩,从住院部大楼走出。打开车门不知和女孩说了什么,女孩扭着身去推他。
看不清二人脸上的表情,但于昶能想象到,秀秀现在一定是嘟着淡粉的薄唇,面色不虞,不知道在闹是什么别扭。想着那可爱的模样,嘴角不经意流露出微笑。
满园的碧绿植翠争相竞艳的向上生长,只有角落里的这一棵松树,陪多少人熬过了冬季的严寒,一直静静的伫立在这里,无声无息。男人的笑容是自然而静寂的,配合着古朴的松树,不知是人衬托了树,还是树体现了人。
其实并没人通知他明秀出院。他昨天来的时候,明秀正在休息,是闲暇的小护士和他闲聊抱怨时无意间透露出这个消息。今天他来了却没有现身,就这么远远的看上一眼都已经觉得开心,再靠近一些恐怕就再也不愿离开。
车子载着人走了,他仍站在原地,一手保持插在裤子口袋的动作似乎都僵硬住,脸上的笑容凝固了,是镌刻在画卷上的最后一抹静静绽放的春色——还未盛开就已凋零。悲伤蔓延开来,路过的行人无不感到怜悯心酸,不知是不是他的爱人已经离他远去……
开车回家要路过市中心。车辆行人往来格外多,平日宽敞的街道一时间也显得拥挤狭窄。红灯像是出了故障停住了一般,司机们烦躁的按喇叭声此起彼伏,有赶时间等不了的乘客干脆下车。
明秀并不觉得烦,只是无聊。人行道上的行人密密麻麻,你挤我,我推你,明明是件让人讨厌的事,在明秀看来都似乎成了乐趣。还有老师举着小红旗领着小孩子排队过马路,不知是去哪里游玩。
明秀目露羡慕之色,她苦苦搜索脑海里的记忆,好像从小到大在节日期间几乎都没上过街。太小的事情她记不住,大些了是于牧不愿意,他自己厌恶的事也不让她干。
商场打折扣喊价,年轻人驻足小吃摊外……明秀看的兴起,把头也伸出窗外。刚露了头,便被一双男人的大手按了回来,还顺带摇上车窗锁死:“车辆随时都可能开动,这么危险,你也敢做,等着,安分些!”
明秀怒瞪他,眼睛都泛酸了也收不到任何效果。
一个男人走过来,话语带了外地口音,问路怎么走。明秀瞟了于牧一眼,趁他不备,行动间如脱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