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衫锾干獾睦习濉
他警觉地看看四周的环境,站在电话亭边像是在焦急等电话的样子,立领拉的很高,正好挡住他说话的嘴。
男人低声催促道:“强哥叫我来的,有什么话快说!”
戚薇也没功夫在意他凶恶的态度,指指窝在角落的明秀:“她你认识吧,只要带上她,你们就可以威胁于家两兄弟,安全地离开N市。”
男人显然是认出来了,冷漠的脸上有一瞬间的惊讶,犹豫了一下,果断地把人背在自己背上,快速地消失在夜色中。
戚薇在马路边站了很久,她的下腹隐隐发疼,来往车辆呼啸而过的冷风也吹的她身上也发冷,她记得医生对她的告诫:不能受寒,也要注意休息,否则会留下病根。
她这样的行为近似自虐,但她现在只感觉到快意,女孩无辜柔弱的脸在她脑海中挥之不去,她笑的花枝乱颤,泪花都溢了出来,心里却在不断对自己默念:我这样做并没有错,凭什么苦痛都让我一个人承受,总得要别人和我一起感受,我得不到的别人也休想轻易得到。
阿强看三飞把明秀带回来的时候十分惊讶:“你怎么把阿秀带回来了?”
三飞说的极其简单:“强哥,我们现在需要她。”
女孩趴在他背上已经睡着了,一点防备也无,阿强心中惊异不断扩大,把人接过放到小黑屋唯一的一张木板床上,顺手替她盖上毯子。皱眉看着她安详的睡颜,问道:“她不太对劲,怎么会乖乖和你过来的?”
“是之前那个总和我们接洽信息的女人把她交给我的,我去的时候,她就已经意识很模糊的样子,那女人说她失忆了。”
阿强的心里升出一种奇异的感觉,忽然觉得上天对他不薄,他的嘴角渐渐咧开,低头拍拍女孩的脸:“阿秀,阿秀,醒一醒。”
女孩不耐地挥开他的手,眼睛仍紧紧闭着,嘴巴厥了起来,一副要生气发作的样子,鼓鼓的两腮像是路边卖的白面馒头,散发着香甜的气息。
阿强只觉得这一刻心里有一块软了,小心翼翼地将她扶靠在自己怀里,那动作轻的像是在对待一块易碎的瓷器,声音柔的连他自己都没察觉:“阿秀,醒了么?”
女孩痛苦地揉揉自己的眼睛,只觉得酸涨酸涨的。
迷茫中看到男人黝黑的脸膛,吓的忙退开两步,低呼:“你是谁!”
再看看周围空间狭小的木屋,桌上只有一只蜡烛,烛火在夜风中不断闪动,生锈的铁窗栏外还有树影斑驳摇曳,耳边听到什么古怪的鸟声不断尖叫,怎么看怎么阴森诡异,她吓得脸色雪白:“这是哪里,我怎么在这,你又是谁,和我有什么关系?”
阿强握住她的手,把人拉近一点,再往后退就要掉到床下。
她说话的逻辑思维还很清楚,和正常人无异,阿强仔细想了一会儿,笑着回答道:“我是你阿强哥啊。”
他挠挠后脑勺,黑色的脸上晕出可疑的红晕,这样暗淡的光线下都能看的清楚:“因为我们家穷,我妈怕我长大讨不到媳妇,就把你买回来做了童养媳,我们从小一起长大,一直都过的很开心。”
“这几天我心情不好,白天不小心吼了你两句,你就十分生气跑了出去,我一时没拉住,害你被车子撞到了,怎么样,还有哪里不舒服,你不会不认识我了吧。”说着,阿强就急切地靠近她一点,脸上露出焦急伤心的神情。
他说的那么清楚,完全和真的一样,由不得人不相信,女孩仍有点迟疑,拍拍沉重的脑袋:“怪不得我的头这么痛,可是,我真的不记得了……”
阿强忙抓住她的手:“别打了,不疼么?不记得就算了,我会等你慢慢想起来的。”
他的眼睛很大,这样直直盯着她……
女孩脸有点红了,低下头去娇嗔:“你不要这样看着我啦。”
他何尝见过女人对他这样脸红,娇气的就像摇着尾巴向自己撒娇的宠物,心中柔情泛滥,急忙搂住她柔软的身体,依顺道:“好,好好!我都依你。”
三飞也没见过老大这个样子,就像村头坠入爱河的毛头小伙。
事情的发展好像有点脱离轨道了,他皱紧了眉头,声音死气死沉:“强哥,我们下一步怎么走?”
女孩这才注意到还有第三人在场,羞的连忙推开他,小声问道:“我们要走么?”
她这么问的时候明明是很高兴的,阿强也跟着笑了:“是呀,你想去哪儿?”
女孩真的认真思考了半晌:“我要去法国……”
39
39、铁血柔情 。。。
于牧开车在全市绕了个圈,也没找到人,急的汗流浃背,一想起明秀被别人强迫的场景,他现在连杀人的心都有。
黎明渐渐破晓,天边现出了一点鱼肚皮白色,太阳散发的晨光金辉刺得人眼睛生疼,简悦看向名车边的这个男人,衣衫头发散乱,眼底是一夜未眠布满的血丝,脸色也透着青灰的没有血色。
简悦心中也是焦急难耐,不住地叹气,再次把昨晚明秀离家的情形叙述了一遍,希望有所帮助:“她肯定是无意间看到了纪女士那张遗像,震惊之下接受不了这个残酷的现实,发狂冲出了家。”
于牧从口袋里掏出一包烟,这几天心情一直烦闷,几乎养成了烟不离手的习惯。
点燃烟头狠狠地吸上几口,再缓缓吐出烟圈,好像要把心中的郁积全部发散出来。
“你走吧,我一个人自己找。”他说的很平静,甚至连看都没有看她。
但简悦就是能感到,他精神上一直紧绷的那根弦随时都有可能断掉,承受能力就快要到达极限。
挚爱如斯啊,内心肯定像是被放在滚烫的油上翻滚,煎熬的难以忍受。
她从嗓子里发出一声短促的悲鸣,闭了闭眼,掉头就离开了。
于牧的眼睛大睁的骇人,四周到处巡视,一个角落也不放过。
然而,清晨的街道人员稀少,只有一两个清洁工在马路边打扫,偶尔穿行过几个路人,一目就可以了然,哪有那个刻在骨子里,怎样也不能忘怀的蹁跹身影!
人最大的支撑是精神上的,精神一旦摧毁,人也濒临崩溃的边缘。
于牧愰了愰身子,极力扶住车沿站稳。
他现在绝对不能倒下,秀秀还在等着自己去找她。
他甚至还产生了幻觉,好像听见秀秀在不断尖叫着:哥哥,牧哥哥,快来救我,快来救我啊!
电话铃声忽然响起,将他从幻境中猛然惊醒,他赶紧手忙脚乱地从口袋掏出,来电号码都顾不上看。
那边的声音虽然陌生,但于牧还是一声就听了出来,是本该在逃难中阿强。
“秀秀现在在我手里,要想让她安然无恙,赶快和于昶说好,放我们尽快离开N市。”他说的很快,完了以后就挂断电话,根本不给人商量的余地。
于牧急着再拨回电话,已经变成了关机。
靠一个人的力量根本不够,于牧这时候也顾不上对方和自己处于正敌对的方向,将秀秀被绑架的消息告知了于昶,他是政府要员,找起人来可以既快速又减少很多麻烦。
于昶正在开会,听到这个消息当场就站了起来,引得各位领导纷纷注视,他也顾不上许多,匆忙地道歉一声,把工作移交给身边的同事,赶紧驱车去了于牧家里。
两兄弟查了一天,也没查到任何线索,打给于牧的号码是个假身份证办的,之后就一直没再有过通话记录。
两人仔细思考了一下,还有一种微小的可能,也许明秀根本就不在他手上。
可是,不在他手上,明秀又去了哪里呢?
到晚上的时候,有个快递员上门了,送来了一枚闪亮的钻戒。
于牧一震,这是订婚那天,自己亲手给她戴上的,特地请名家重金制作,全世界也只有这
么一枚。
最后一点希望破灭,他一下瘫倒在沙发上……
于昶明显也认出了这只戒指,隐下至今为止仍旧酸痛的感觉,理智地检查了真假之后,人也摇摇欲坠。
他极力稳住心神,想到:既然已经知道了人的去向,现在最重要的就是如何将明秀救出。
邮件封面没有盖印,也没有寄件人地址,显然不是投递的。刚才慌乱之下也没将送件人抓住问清楚,现在人早跑了……警方到现在还没抓住阿强,连一点线索都没有。
好像已经无计可施。
正在愁眉不展之时,早上那个陌生号码又打了过来,于牧一键接起,尽量稳住自己急燥的心弦,沉声道:“下一步要怎样?”
他这一变化极快,可见自制力之强。
“你们把警力转移一部分,我自有办法离开。”他说的很自信,但事实上,就算撤走部分警力,他就可以逃过外面部下的那些天罗地网了?
心底有个小小的声音在说:他可以的,在黑道混了这么多年,这种逃亡的本事不知道掌握了多少!
心在轻颤,于牧嘴上一口答应:“好,我答应你,明天你就可以行动了,但你一定要给我一个保证,秀秀什么时候还给我 ?”
那边哧笑一声:“你还有资格和我谈条件么,放心吧,只要你们做到了,我肯定不会伤她便是。”
言下之意,若是不按他的要求来,就有可能会伤害明秀。
对方没再给他说话的机会,果断地挂断了电话。
于牧暴怒,使劲将电话往地上一砸,碎片顿时四溅散开。
一直等了三天,于家两兄弟特意在警方力量薄弱的地方埋伏了很多人手,都没有等到人,期间,甚至没有接到一个可疑电话,阿强和明秀就像突然真空消失了一样,一丝讯息也无。
他们不由猜测:人是不是已经离开N市了?
于牧都觉得自己快要疯了,这样徒劳的等待根本就不是他能够忍受的,他习惯先发制人,将所有事情都控制在自己能够掌握的范围之内,但是,现在真的是束手无策,一个着力点都没有,估计人真的跑了。
他们遂将搜寻的范围继续扩大,动用一切能动的人力物力,不计代价也要把明秀快速找回。
***********************************************************
发生那次酒吧事件以后,当天凌晨,魏延就在妓女的床上被人殴打了,他一下就想到肯定是因为明秀,打手们一个个下手很狠,他甚至以为自己看不到明天的太阳了。
但天可怜见,他还能活着走出宾馆。
匆匆赶回打字复印店,里面全被人一搬而空,满室一片狼藉。
那可是他大学几年来辛苦打工攒下的血汗钱啊,就这么一夜之间没了,他麻木地想:果然贪婪使人变坏,做了坏事是要遭报应的。
现在好了,一切又得重头来过。
浑身都疼的难以忍受,他悲哀地发现自己连看病治伤的钱都没有了,出去打工没有一个人要他,一切都到了末路,他似乎只有等死的份。
忽然有一天有个高个子女人拿了封推荐信给他,还给了他一小笔钱做为路费,从此他踏上了北上的路途。
这一生魏延都记住了,有个善良的女孩,在绝境中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