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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在房中胡天胡帝,久旱逢甘露,两人都是乐不可支。
午后四时,艾花才推他道:「你回去吧,明天再来。我的妹妹艾露还有一刻便下班回家,不要让她碰见。」
自此,骆华每天必到艾花的家。二人渐熟落,也就无所不谈。艾花知他失业,无所事事,便道:「我有些积蓄,不如你拿去开间小杂货店,我来帮你,你自己做老板,自然不会受别人的气,也不会太辛苦的。」
骆华想想,也是道理,便同意她的说话。又笑道:「将来你的偷窃瘾发作的时候,可以到自己店里来偷东西,我不拉你。」
艾花大嗔道:「你笑我,我不依。」举手要打他。骆华逃出厅去,冷不防看见一个少女,修长身材,长头发,穿短裙长靴,十分摩登。望著骆华,眼睛眨也不眨。骆华这才发觉自己身上什么都没穿,急忙要退回房中,又与自房中追出来的艾花碰个正著,一同跌倒在地上。艾花也是一丝不挂,一见妹妹艾露已经回来,不觉满脸通红。
「好姐姐,这一回还不给我碰著了?」艾露拍手笑道:「我见你这些日子神采飞扬,时带笑容,一定有鬼,原来鬼在这里!」
艾花笑著道:「小鬼头,你今天怎会提早下班?」
「我特地回来『捉奸』的。」艾露做一个鬼脸道。
「现在捉到了,你要怎样?」
艾露不说话,向姐姐和骆华望了一眼,,脸上一红道:「我要分一杯羹!」
艾花神色有点尴尬,说道:「这又不是我一个人能够同意的事。」
艾露走上两步,把脸凑近骆华,两只大眼睛乌溜溜地转动著,问道:「你说,我长得还漂亮吗?」
「自然……漂亮得很。」骆华不知该怎样应付这样的场面。
「那么,你不嫌弃我?」艾露的脸凑得更近,她的口脂香气喷到骆华脸上,令他感到飘飘然,但是他不能回答这个问题,只把眼斜望了艾花一眼。
「你不必怕姐姐生气,」艾露说:「我们姐妹有过君子协定,谁有了男朋友,都要一同享受,以前我也有两个男同学介绍到她床上去。这一次是她背约食言,自己有了男朋友,却瞒著我。我要惩戒她。」
艾露说著,索性坐到骆华身上来,把他紧紧拥抱,热情地吻他。
她的高挺的胸部在骆华鼻子上擦来擦去;她的两条雪白的腿在迷你裙下,几乎全部裸露出来。骆华心旌摇动,斜望一眼,见她姐姐艾花并无反对的意思,只是低垂了头,不知是懊悔还是沉思。骆华便乘机把艾露抱起来,一直抱进房中,抛到床上。
虽然艾露的表现是那样大胆,但她终究还是没有结婚的女孩子,在床上有更多的羞怯和少女气息,她给予骆华完全不同的感受。
从此,艾花、艾露两姐妹都对他很好。骆华不知不觉间,竟享了「齐人之福」。
几天后,骆华就照著艾花的话,在市区租了一层铺面,开一间士多,卖各式各样的杂货。骆华亲力亲为,艾花两姐妹协助他。
说也奇怪,骆华本是个懒虫,但自己开店子,却做得特别有劲。也许福至心灵,一个人转运了,便是如此;也许因为一对美丽的姐妹花在帮他,使他觉得工作蛮有意思。
骆华对顾客态度殷勤,对附近住家买罐头杂用品特价优待;一个电话来到,亲自送货,毫无怨言。
有一个客户是个「老处女」,名李歌,是个女股票经纪。其实也具中上之姿,不过年轻时眼高于顶,醉心追求学识,不把男人放在眼内,等到她想要男人时,别的男人都以为她具有怪癖,不敢向她追求了。今年她是三十岁,在西方世界,三十岁而未接触过男人,自然被目为「老处女」了。
骆华每次把罐头杂物送进她的家中,觉得这女人如此身分却要独居,很是奇怪,有时故意逗她谈谈话,对她的苦闷也有些了解。
事有凑巧,一天中午,李歌在外吃中饭,应酬顾客,喝了一点酒,回来时只觉心绪不宁。昨晚夜里看完的一部「热情小说」,情节在脑海中浮现出来……女主角给几个暴徒缚回家中,强褫了她的衣裳;男主角,他……李歌一想到这里便脸红心热起来。
她躺在床上,紧紧地拥著被褥,设想那被褥是个男人。
就在这时侯,骆华送货来了。
李歌望著这个高大健硕的男人……听说他与店内两姐妹都有染,也许他对女人有过人之处……心里不觉起了倾慕之感。
他故意躺在床上,作出呻吟之声,骆华走过来看她:「怎么,病了?」他见李歌的脸热得通红,的确似在发高烧。
李歌故意作著嚷语:「呵……呵,不要近我,我怕……我怕……救救我……」她把骆华抱紧。
骆华见她衣裳敞开,娇喘细细,酥胸半露……只要是稍有姿色的女人,在这种情景下,都是动人的。
「救我,救我!」她仰起红唇仍作「呓语」,半闭眼睛,脸颊几乎碰到骆华的胡髭。
骆华不是柳下惠,这时刻,也难以抑制了。
于是,他和李歌作了鱼水之欢。
李歌表现得十分兴奋。虽然她是个卅岁的女人,但她对闺房之事,似懂非懂,一切仍与女孩子无异,要靠骆华的指引。在骆华「循循善诱」之下,她终于尝到人生最大的快乐。她的痛本来就是装出来的。在和骆华亲热之后,她便快活得像马儿一般。
「今天我才真正尝到做女人的滋味。」她叹一口气说。
「你本来是一个可爱的女人。」骆华笑道:「可是你以前不让你的香气散发出来。」
「谢谢你这偷香的蜜蜂!」她含笑地把头埋进他的怀中。
自此,骆华三五天总要往李歌家中「送货」一次。
李歌很感激他。她觉得骆华待她恨好,却无以为报。一天,便对他道:「你有兴趣在股票市场投资吗?」
「我一窍不通。」骆华笑道。
「没有关系,在这方面我比你懂得多,让我教你吧。」李歌含蓄她笑道。
她把股票买卖的常识,约略地对他解释,最后还给他一个优厚的条件,他只要说一声「买那一只股票」便行,不必真正交付按金,可由李歌代为垫付。
就是傻瓜也知道,李歌这种做法,等于是送一份「大礼」。骆华怎有拒绝的理由?
选什么股票,骆华自然也不知道,一切由李歌代劳。等于用李歌的钱替他买股票,赚了钱却算是他的;如果蚀了,李歌又怎好意思要他的钱?
也许骆华真是行运之时,李歌代他选中的一只半冷股票,在一夜间忽然大涨。两星期后,为他带来三千镑的净利润。
他决定以利叠利,继纸买下去。
自从赚了钱后,他对股市的兴趣也大了,向那些来店购物的街坊们,大谈投资之道。有些主妇,受了他的游说,居然也动了心,托李歌代她们买些股票。
李歌见骆华有这种口才,非常高兴,建议骆华放弃他的「士多店」生意,来做她经纪行的合夥人(其实,她心里是想多接近他)。
骆华答应了,士多店子交给艾花姐妹料理,他自己便迈进一步,向上流社会进军。
虽然他在李歌的公司中占的股份是那样微小,但李歌给他一个「合股人」的名义,对外称「董事经理」,外人对他亦肃然起敬。
骆华没有一般生意人的习气。说话生动,又善饮酒,与顾客相处,不论男女,十分相得。因骆华之加入后,经纪行生意蒸蒸日上起来。
李歌自然十分高兴,她在写字间增设一个秘密套房,外人完全看不出来,她和骆华一按书桌的一个按钮,墙壁上便有一扇门打开,通进一个小卧房,他们下班后便在里面肆意温存,直到夜晚,骆华才回去家里。
常来光顾的有一个富翁叫侯伯端,年已七十,但对股票投资依然有兴趣。他年纪老迈,说话慢吞吞的,出入数字常常计算错误,李歌公司的职员都不爱为他服务。
骆华却福至心灵,对他特别好,代他办理买卖股票手续。有时候,骆华自己买进了平价货,虽然市场上已涨了价,骆华依然照原价让给他。
侯伯端对他的所为非常赏识,认为他忠实,可以付托。一年后,侯伯端因心脏病逝世,在遗嘱中,声言将他遗产的一百万英镑全送给骆华,以嘉许这世界上极稀少的忠实人。骆华闻讯,几乎高兴得跳起来。
骆华做梦也想不到能得到那样多的财产。其他公司职员在眼红之余,现在才深深后悔,当时为什么不对那老人家好点,否则,今天这一百万镑遗产就会落在他们手上,而轮不到骆华了!
他们可不知道,骆华的好运气还不止于此。
侯伯端还有百分之九十的遗产,是留给他在乡下住的孙女云丽莎。云丽莎年方二九,对这一笔巨大的遗产,在惊喜之余,亦不知如何处置。
侯伯端在遗言中说:如公事不明,可就商律师。如私事不明,可商诸骆华,因为他是「老实人」,可以信托。
云丽莎初到伦敦,一切都不熟悉,「私事不明」,自然是请教骆华了。
骆华每天陪她出入律师楼,或是在伦敦各区游览,夜晚陪她到夜总会观光。耳鬓厮磨,自然感情日进。何况声色之娱,那个少女不动心?在沉醉之余,不久便发生了超友谊的关系。
云丽莎决定要把她的财产之三分一投资地产,三分一购买债券、股票,其余三分一开办糖果店,因为她爱吃糖果,而且对设计糖果花样和怎样吸引小孩有特别的心得。
她要求骆华做她的股东及总经理。骆华即将他的一百万镑财产,全部投入云丽莎公司,摇身一变,成为上流社会的大亨。
云丽莎曾要求嫁给骆华,但骆华自称不是她的好对象,他个性吊儿郎当,对女性又不专一,配不起她。云丽莎一笑置之,亦不勉强。
于是,骆华继续周旋于四女之间。艾花姐妹对他虽不无微言,但骆华这时已阔了,买了一幢新房子和两辆新汽车给她们,两姐妹一高兴,也就再无怨辞了。
骆华的艳事已掩饰不住了,上流社会的人都开始听到他的风流史。
太太小姐全对骆华开始注意起来。
大凡那些荡妇淫娃,最注意的就是以风流出名的男人。愈是有名的,她们愈想与之结交,不愿失之交臂。
由于这个原因,骆华在交际圈中,竟成了风头人物,许多风骚媚荡的妇人都争著要结识他。有的更不害臊地毛遂自荐,和他约订幽会之期。
骆华细细监选,只要认为合适的,倒也不客气「照单全收」。在这些日子中,他几乎每隔两三天就有一个新相好,真是忙得不亦乐乎。
这些新相好,有的是名流太太、富家千金;有的是交际花、名伶;有的是别人的外室、情妇。骆华特别预备了一个房间,把每个曾与他有一夕之缘的女人,都保留下一件「纪念品」。有的留下一条手帕,有的留下一枚戒指,有的留下一绺长发,有的留下情书,上面有唇膏印成的香吻,种种色色,不一而足。骆华没事之时,便流连在这小室中,细细回味,怡然自得。
每当这时侯,他会想:世界上哪个男人能及得上我?就算他贵为皇帝,他能得到这样多的女人的芳心吗?即使具有三宫六院,但那些女人并不是对他真心奉献。只有骆某,是每一个女人都心甘情愿地把娇躯送上来!
这样想著,他的虚荣心和好胜心得到极大的满足。
日子一天天过去,骆华的财富与日俱进,而他积累的关于女人方面的经验,也是丰富得可写成一本厚厚的书。
一晃眼竟将近十年了。骆华脑海中有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