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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干就不干了,否则以后被同事时不时搬出这事当笑话侃,羞死人了。
“小姐,美女,买一个吧!”一个女人拦在了李红袖的跟前,挡着有点失魂落魄的她前面。
什么美女,这年头,哪怕叫四五十岁的大妈,都可以称呼美女。她的样子普通得不能再普通,走在大街上的回头率不会超过百分之五,那一百个中唯一的五个,基本就是近视眼。
而对方应该就是小贩,因为在旅游景点内,跟喊美女一样多的,就是兜售纪念品的小贩。
“不要,不要!”正烦着呢,惹不起、躲得起,李红袖往旁边斜走了一步。
“买一个吧,就剩下一个,便宜点给你。”这女人也跟着身形移动,依旧挡在了前面,一副不买就不走的黏糊样。
“不要!”李红袖羞恼地抬起了头,怒视着,就算目光杀死对方,这样的表情也够让对方停止纠缠了吧?
对方没有退步,反而手举了起来,拿起了一个宽厚、无花纹的银色金属镯子,淡淡地道:“最后一个了,你随便给吧。”
这个地方应该推销玉镯或者景泰蓝的镯子比较合适吧,李红袖摇头:“太难看,不要!”
这个女人大约跟她一般年纪,长得普普通通,却怎么看怎么感觉有点和常人不一样。
“怎么会难看?不信试试,如果不好看,不买就是!”女人伸出了手,一把抓住了她的手腕,镯子就往上套。
“啊呀,你这人怎么这样的,说过不要了!”李红袖往后躲,手想抽回来,但已经晚了,手镯已经被套了上去。
她这下急了,看到过强买强卖的新闻。当东西上了身,就涌出一群地头蛇,逼着所谓的‘羊’付钱,而且是要用高价买下来,不买还不行。钱一到手,就一哄而散,报警也很难有个结果。
“还给你,不要。”她赶紧地去脱手镯,这手镯怎么会那么小,弄都弄不下来,好似没有一点缝隙地环绕着手腕一圈,天知道刚才怎么带上去的。急得她汗都快下来了:“我没钱呀,买不起!快脱下来,我不要。”
“城管来了!”只听到对方一身喊,随后撒腿就跑,一眨眼的功夫,就消失在茫茫地旅客中。
什么状况?李红袖呆呆地站在原地,一只手捂着镯子,还保留着要褪下镯子的姿势。只有风吹着游人扔下的塑料袋,在跟前打了一个圈的席卷而过,附近十米内都没有一个人。
傻了眼了,今天都是什么乱七八糟的事?
“那个。。。哎。。。”她才发觉不用喊了,人都不见了。
看来天朝厉害的不是部队,人民的部队爱人民;也不是警察,警察头子涉黑枪毙的都有。厉害的是城管!
城管所到之处,一切小商小贩,哪怕是强买强卖的,均闻风丧胆、落荒而逃。所以网友说,只要在有争议的国土上,派上一小队的城管,保证比派上一个师的兵力更加有效。
当然城管不是最厉害的,那就是另一个神圣的职业“拆迁队”。如果将最强城管加最霸拆迁队联合起来,编成一个特攻队。保证雄霸天下,比秦始皇的百万雄师、成杰思汗的“上帝之鞭”更加另敌人丢盔弃甲,连到国际上无力地抗议一下都不敢。
之后,李红袖满景区的转悠,直到上车,那个女人就再也没出现过。
坐在回去的旅游车上,要不是同事们还在笑侃着她今天的爆笑出丑,仿佛今天出丑的事,都是在做梦。
同样的,要不是手腕上银光闪闪的镯子,紧贴在肌肤上,能感觉镯子里散发出的汩汩寒气,仿佛被套上镯子也是在做梦。
一阵笑声刺耳的响起,是聊到她半趴在地面,抱着演皇帝的演员大腿哀求时的场景,引得大伙哈哈大笑。
随他们去!李红袖抱着死猪不怕开水烫的精神,装出一幅完全没听到的若无其事样子,将所有目光都转移到镯子上。
这是只金属镯子,大约两指宽,表面光滑没有花纹,亮得象镜面。左右扭转了手腕,镯子就紧贴着手腕,没有一丝缝隙。什么搭扣接口都没有,整个镯子浑然一体。。。她用手指捏住拉扯了下,好似量身为她打造,不紧不松,与肌肤完全贴合着。手掌比手腕直径粗,脱下来显然不可能,那刚才又是怎么套上去的?
李红袖百思不得其解。算了,不想了,闭上眼睛睡一觉,等待一个半小时以后到达下车吧。
到了,李红袖背着旅行包,在同事们带着少许恶意的嘲笑目光下,灰溜溜地逃下了车。
浑浑噩噩地往家的方向走,经过离家不远的小巷时,下意识地举起了手腕再看一眼。等回到家,用肥皂润滑一下试试,那么古怪的镯子,总不能戴一辈子吧。
咦,奇怪了,她发现金属镯子的光滑表面,正好是戴着手表时表面的位置,有一个红点一闪一闪亮了起来,仿佛从镯子内部投射出来红光,并且越闪越快。
什么状况?当她跟着频率越来越快的红点,也越来越惊慌时,腰部突然受到猛烈的撞击。
第3章 搭档
“啊~”惨叫声吐口而出,李红袖身体象是个包袱一般、极为夸张地猛地飞了起来,腾空扑到小巷的粉墙上,狠狠地撞击过后,身上沾着墙面上风化的白灰,无比凄惨地、翻落到清晨流动早餐摊点、所留下点点油腻的水泥地上。
一切来得太突然,翻到地面上后,就摔懵了。捂着火辣辣的侧腰,躺在地面上一动都不能动,疼得是鼻涕眼泪都出来了。
怎么回事?今天她到底犯了哪个煞星、招惹了哪门瘟神,从掉入水中开始,一路黑到现在。
一个身影沉稳地走了过来,遮住了好似有点刺眼、并久久不肯沉下去的初夏夕阳,站到了她的面前,并且蹲了下来。将她戴着手镯的手腕抓了过来,低头细细看着。
反光和眩晕终于逐步消失,终于眼前能看清东西了。忍不住扼住了呼吸,映入眼帘的是一双锐利如鹰的黑眸,从未见过有哪个男人会有这样的眼睛,充满着丝丝让人不寒而栗的杀气和冷酷。
是强盗吗?这个城市治安还算可以的呀,也没听说过拿枪爆头的来过,难道她是一系列重大刑事案件的第一个受害者?
捂着被踢得惨痛的小腰,她忍痛争取保命:“大。。。大哥。。。”疼得声音都是有气无力,颤抖得几乎不成调。平日里这小巷出入的人还不少,今日怎么一个都没有了?
深吸了口气,终于又恢复了点,于是装出一副可怜样:“大哥,老百姓何必为难老百姓?我也是草根打工的,没多少钱,有困难的话,旁边的旅行袋尽管拿去。”
夕阳大约只有半边了,终于看清了这个男人。成熟男,相貌平平,身材很结实,从蓝白色短袖衬衫下,那两条胳膊粗壮得象是长期从事体力劳动的。但那双犀利的发亮双眸,让人无法和建筑民工划上等号。
李红袖目光触及了衬衫,有点发愣了,这面料应该不差,当目光触及左胸惯有的商标标识时,简直快要跳起来了。公司里做事,那么工资再低,也会跟商场营业员一样,知道些品牌。
这种牌子的衬衫老板穿过,最便宜的也足够她三四个月的工资,穿到公司的第一天,旁边一群部门经理拍着马屁,说这牌子如何如何好,老板的品味怎么怎么高。能穿那么贵的衬衫,而且从布料上看显然不是水货,他怎么可能来打劫?
这个身穿高档衬衫的男人,紧抓着她带着手镯的细手腕,冷峻的脸上带着不屑和少许惊讶:“你就是我的新搭档?”
“搭档,什么搭档?”这人要么是有钱的疯子,要么就是认错人了。李红袖捂着依旧有余痛的腰,慢慢坐起来,没个好气道:“你好好看看我,我象是练过的人吗?这一下把我差点没踢进医院里,你还抓着我的手干什么,放开!”
虽然她用足了力气想挣脱,但手腕就象在对方手中生了根一样,纹丝不动。此时她发现,这男人左手腕上也戴着一个跟她一模一样的手镯,并且和她的手镯同时发出红色的亮光,两个手镯已经一直发出红光,好似宣告着什么。
男人另一只手的手指,轻轻按了下她的手镯,红光消失。低头看着,只见许多文字好似从手镯中透出一般,飞快的一行行出现,又转淡消失。
李红袖惊呆了,这手镯是高科技产品吗?
等到字全部消失不再出现,男人冷眼看着她,那目光真让人不寒而栗:“完成任务十五次,无一次失败,较为严重的职业枯竭症,刚心理疏导完。。。象你这样资格的老手,用认错人方法来逃避工作,不是很蠢吗?”
这下傻眼了,呆呆地看着这个男人,不亚于看到外星生物。
这一切一切到底怎么回事?特警、卧底、特工、黑衣人。。。要快点说明白了,天知道这是**还是白道的,反正就她这点本事,拉去当壮丁也不够切的。
李红袖闭上了嘴,咽下嘴里多余的口水后,张开嘴急忙解释起来:“这手镯是一个女人向我兜售,我没要,她硬是给我套上,然后莫名其妙喊了一声城管来了,就消失不见。我追都追不上,正想着怎么把这镯子取下来,既然你和她是同行,那么麻烦帮我取下来吧。拜托了!”
应该可以被她诚心诚意,以及满脸无辜和诚恳的样子所打动吧?
男人目光如炬地盯着她一举一动,嘴角好似挂起了一丝冷笑,松开了手:“大约真认错了,如果真是误戴上去的话,过几天会有人来找你取掉的。你走吧!”
啊,这样就走了?连个道歉都没有。但此时不是说要赔偿的时候,离这个冷面煞神越远越好。
李红袖心中虽有怨言,但还是挣扎爬起来,拿起掉落在旁边,已经被弄脏了的旅行包,回首再看了看那奇怪的男人。
那男人站了起来,双臂交叉环于胸前,站在原地看着她。
“那我走了。”她试探地,小心翼翼喊了声,见对方没有任何表示,立即把旅行包抱着,象逃难一般的往前面跑去。
一路狂奔,刚跑出长长的小巷,就累得七晕八素。抱着旅行包,靠在旁边的行道树上上气不接下气。衰透了,就算从不信鬼神,回去后也一定找个机会去庙里进香,然后用柚子叶洗洗澡,去掉这一身的霉运。
“才这点路,就累了?”一个声音从身边响起。
当然,毕业后还没象刚才那样全速冲刺上百米的。。。是谁在说话?
李红袖这才回过神,抬头一看,差点没吓得魂飞魄散,还是刚才那个男人。
他依旧架着粗壮的胳膊,站在面前三四米远处,冷冷地看着她。
“妈妈呀,救命啊!”李红袖吓得发出一声尖锐的呼救声,调转身子就往人多地方跑。
现在可是大马路,只要逃到人多地方,就算世风日下,未必有人出援手,但对于歹徒还是多少会有些震慑作用。如果能碰上商店、大楼的保安,也许看到穿制服的,也不管什么制服,可能会放弃继续作案吧。
还没跑出几步,后背就被重重一击。。。都说认错人了,怎么还是打呀,也太不厚道了。李红袖眼前一片漆黑,晕了过去。
(万分感谢catherineguo大大的二百张pk票,今日下午17:00加更一章,谢谢!)
第4章 砍吧
霉啊,霉!象她这种菜市场一抓一大把,简直是一元二个发面馒头般的普通人,今天霉得全身长绿毛、连苍蝇大约都未必想叮一口。光晕就晕过去二次,接下来不知道又会发生什么。。。这就是李红袖昏迷中渐渐醒过来的,但不敢张开眼睛,用耳朵洞察身边情况时,脑子里所下的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