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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他得到自己脑子里长了一个ωεn人$ΗūωЦ瘤的通知。
根据孟医生的花,这个瘤不是最近才冒出来的,在他很小,甚至可能在出生的时候就有了,只是它长得太慢,或者说没有病变,或者位置太好,总之是没有影响到他的健康。但,它就像个不定时炸弹,什么时候炸,谁都说不准。
知道这个结论后,他没慌张,也不沮丧,只是一想到这个问题会偶尔发呆,像刚才那样。上帝真是顽皮,跟他开这样一个不大不小的玩笑,孟医生说手术是唯一根治的办法,但有风险。这是废话,钟小魁当然知道,他暂时拒绝手术根本不在于惧怕风险,在于他得把迫在眉睫的高考应付过去。被PKD的工作拖累了这么多次,难得他还能在前赴后继的模拟考里保持年级前三的佳绩,这个时候放弃,岂不太吃亏了。虽然他不承认自己是是个勤学向上的好学生,但临场缺阵有始无终这样的事,他不干。
好在自己有钱,从PKD里赚了不少,也不知道那对没心没肺的双亲能否赶得及见他“最后一面”。
他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朝公共汽车站走去。
刚过街,便听到一声尖利的刹车声,继而是女人撕心裂肺的尖叫与人群的哄闹。
钟小魁循声望去,斜对面的街口上,人群如潮水般聚拢于一点,透过那些缭乱的缝隙,他似乎看到一条眼熟的花裙子。他从不是个爱看热闹的人,但这次破例。
一辆超速闯灯的面包车,歪歪扭扭地停在路当中,挡风玻璃碎了一地,一个小小的身躯趴在地上,蓝白相间的水兵服淹没在殷红的血泊中。
钟小魁怔怔地站了片刻,转身离去。
只是一起意外吧,那为何他的心里像漏了风一样,凉嗖嗖的。站在公车站台上,钟小魁大口喝水,脑子里什么也没想,放空得厉害。
“钟小魁?!”
两个身着黑衬衫的年轻男人从站牌后走了出来。
他本能地应了一声,回过头,除了两张陌生的脸,还有抵在他腰间的,黑洞洞的枪管。
“我家老爷有请。”
2
这显然是绑架。
熊一样的壮汉一左一右地摁住钟小魁的肩膀,保证他老老实实坐在那张还算舒服的靠背椅上,另外,他不用看也知道,脑门后的枪口从他被蒙上眼睛带上车,知道进入这迷宫般的大房子,直到现在,都忠实地职守在原地。
这房子的风格并不奢华现代,用瑰丽古朴更合适,红墙古木,雕梁画栋,连地上的每块方砖都用心刻画。
这种环境,大概只在宣传中国古代豪华建筑的纪录片里见过。
大厅实在是太大了,用来踢球都不过分,主人也实在太老了,用鸡皮鹤发来形容也不过分。
钟小魁看着面前这张用整块玉石雕成的桌子,以及桌子后那个咳嗽不绝,,随时都会断气一样的老头子。现在是夏天,可房间里竟开着暖气,老头子身上裹着的,是一件密不透风的黑棉袄,外头还披着一件上等的貂皮大氅。
很热,真的很热,心里也像开了锅一样翻腾,但钟小魁一直紧闭着嘴巴,没有问一句话,也没有说一句话。
“我是一只老不死的僵尸。”老头子接过佣人递过来的手帕,擦着唇边带血的唾沫,“大家都叫我青爷。”他张大嘴,看似难受地大口喘气,门牙是没有的,唯有两侧的尖齿依然矍铄。
“相信您老带我过来,不是只为了让我看您的牙齿。”
老头子真直白,钟小魁对僵尸并不熟悉,这帮游离在生死之间的存在体,就像暗夜里的兽,凶猛但低调地生活。
“从你一进来,我就知道,你是个靠谱的。”青爷有一阵猛咳,等他一句下文实在不易,“替我送一个小玩意儿吧。”他朝身边人使了个眼色,对方立即会意地退了下去,很快又捧着一个皮箱走了上来,放在桌上打开,里头珠宝闪烁,现金无数。
“都是你的。你现在就可以拿走。我买东西总是习惯先付钱,全款。”青爷从衣袋里摸出一个摸得发毛的首饰盒,用拐杖头推到钟小魁面前。
钟小魁打开一看,一枚铜钱造型的黄金戒指嵌在中央,纤巧精致,光彩夺目。
“这就是需要快递的货物?”钟小魁问,说罢便要盖上盒盖。
“带上它。”老头子命令道,“算是见面礼。”
“太客气了,可这枚戒指太精细了,女儿家戴着更合适。”钟小魁拒绝。
脑门后的枪口不客气地戳了戳他。
“好吧,谢了。”原来这世上还有人拿枪逼人收金子的,钟小魁目测了一下大小,把戒指套在了左手中指上,一道流光从戒指上划过,绕了他手指一圈,带来一阵沁人的凉气与刹那的压迫感。
青爷满意地笑了笑,对佣人低语两句,那家伙又跑了下去,不多时领着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走了出来。
“这是我要你送去的小玩意儿。”青爷带上老花眼镜,在快递单上抖抖索索地填写着,末了,他抬起昏花的老眼,“我等你的好消息。”
接过快递单,钟小魁扫了一眼编者好放在兜里,问道:“没有时间底线么?”
“不着急,送货时间由你自由掌握。”青爷呵呵一笑,举起鸡爪一样枯瘦的手,指了指钟小魁的铜钱戒,“那个叫青蚨戒,它的戒圈每天都会缩小一点点,你得赶在手指被勒断之前完成你的工作,然后自有人为你解开。”
天上果然没有馅饼,只有大把的陷阱。
有人从外头进来,在青爷耳边附耳几句后,老头子的眉头像打结的麻绳,浑身气得发抖,连声骂:“吃里扒外的混账东西!你与阿亮,调集赤翼人马,说什么也要挡住他!老子不会让这小屁孩得逞的!”
来人领命而去,钟小魁暗暗拔着戒指,它却像长在他的皮肉上一样,纹丝不动。
“快动身吧,带着这个孩子。”青爷抚着心口,挥了挥手,意味深长地看了那少年一眼,让佣人搀着自己离开了大厅。
黑布再次蒙到钟小魁的眼睛上,被押解出去的过程中,始终有个人不近不远地跟着他,一片青色的影子在晃动的光影中若隐若现。
内室里,青爷靠在窗口,遥望钟小魁远去的背影,难受地咳嗽着,直到看不见他了,才说:“真拿得回来?”
“你信我便是。”背后的沙发里,温晴天懒懒地躺着,手里举着一杯红酒,“我给你介绍的人,不会错的。”
“你并非为他人着想的好人。”青爷转过头,半眯着双眼大量他。
“但我能拯救你。”温晴天摇动着杯子,里头的酒,血一样涌动。
3
天气不好,阴雨连绵,天空之下,看什么都是灰色的。因弗内斯城最便宜的小旅店里,在傍晚时候住进了两个年轻的亚裔小伙,两人的行李很少,除了随身的包包,就只拖了一个不算大的行李箱。
干净齐整的房间了,钟小魁打开行李箱,倾城沦陷在衣服堆里,四脚朝天睡得正香。青爷那老不死的,让他送货到苏格兰高地,却连张机票都舍不得提供。没有机票,没有签证,还好有倾城。一路飞奔,带着身边这个小子,还有那枚一天紧一点点的戒指。
钟小魁看着左手中指上金光璀璨的尤物,心里冷哼。
照这戒指的缩小速度,他顶多在七天之内就要完成工作,否则这根手指真的会报废。
可这次的地址与收货人实在很不对头,刚到因弗内斯他就找当地人打听过了,都说没听说过什么“尼斯湖17号的哈尼马戏团”,这里除了城外那个著名的尼斯湖之外,城里或者附近的附近的别的村镇,都没有一条叫做尼斯湖街的街道,另外,因弗内斯城也没有一个叫做蒂姆?米尔斯的人。再说马戏团这种娱乐节目,很久以前就不再流行了,现在,一年到头也未必有这样的表演。
钟小魁蹲在壁炉边搓手,六月的因弗内斯城,气温居然只有诡异的17度,连当地居民都抱怨今年的天气过于反常,冷得不像话。身边的人忙着在面包上涂果酱,一大口咬下去,满脸都是红红的粘稠物。
这个人除了不是太爱说话之外,别的时候都很活跃,吃东西的时候,看到倾城变身的时候,在看到旅店老板养的会唱歌的鹦鹉时,都会以夸张的表情与肢体语言表达他的内心。可他并不是哑巴,在倾城飞行的途中,钟小魁听到他在唱歌,老掉牙的《青春舞曲》——
太阳下山明早依旧爬上来,花儿谢了明年还是一样的开。美丽小鸟一去无踪影,我的青春小鸟一样不回来。
唱得挺好。
“你叫什么?”钟小魁看着饿死鬼一样的他,没有名字不方便,总不好叫他快递品。
“无所谓。”他朝钟小魁笑笑。其实这是个足以去拍偶像剧的料子,眉眼的细腻,身形的出众,无需加多描述,老天把人类外貌上的一切美好因素都加到他身上了,只是唇边的果酱让他看起来很傻。钟小魁瞪着他,一时无语。
他看着钟小魁指上的戒指,笑道:“叫你青蚨吧,反正你戴着青蚨戒。”
“你跟青爷什么关系?”钟小魁讨厌看到那个戒指,“亲戚?主仆?那老东西完全是黑社会出身,你若跟他有关系,只怕凶多吉少。”
青蚨笑出了声,吮着手指坐到钟小魁面前,说:“他是我的仇人。”
“嗯?!”钟小魁不太自然地挠了挠鼻子。
青蚨站在厚厚的窗帘前,掀开一角,玻璃上覆着厚厚的水雾,完全看不到外头,他像个无聊的孩子,用手指在玻璃上乱画着,喃喃道:“我本来有许多亲人,我意思是,同胞血脉,可以视为一体的那种亲人,都死在他手上。现在就剩下我一个了。”
“你在他身边多久了?”钟小魁压下心头的诧异,换了个问题。
“从出生开始。”
“没有对你做出什么伤害,或者虐待的事?”单从表面来看,钟小魁觉得他的日子过得并不差。
“只剩我一个了,而且,很可能我也快死了。这还不叫伤害么?”青蚨很费解地看着他。
“什么叫你也快死了?”钟小魁听着不对。
青蚨吸了口气,轻松的说:“一种感觉罢了。他把我送去什么马戏团,也许是想拿我喂狮子呢。”
“你不知道他为什么要把你快递到这个地方来?”
“他要送,就送呗。在他眼里,我也就是比一件货物多口气,他想怎样就怎样咯。”青蚨倒在软软的床上,笑嘻嘻地抱着枕头,“先睡了,很累。你早一天找到收货人,就早一天甩掉我这个累赘。晚安。”
他翻个身,呼呼睡去。
也许是疲倦下的幻觉,钟小魁总是在眼神移动的刹那,见到他被一层淡淡的青光包裹着,仔细看,又根本没有。青爷,青蚨,手上的戒指,就像在钟小魁脑子里拴了一个死结,越想越头痛。真的头痛,不是口头禅。
真不容易,自己带病之躯,又要应付高考,还要被绑架兼工作,脑子里那个炸弹说不定明天就会突然爆炸,光荣牺牲在工作岗位上。人生里最需要的人支持的也就是这种时候了吧?可为什么身边除了一只贪吃贪睡的倾城之外,连个鬼影都没有……
钟小魁有点佩服自己了,天下间有多少人在知道自己脑子里多了零件之后还能这么淡定的?!他就可以。好吧,反正还活着,先把活着的时候能干的事干好呗。青爷之流的底细,知道与否也并不重要,只要把青蚨送到哈尼马戏团,让那个蒂姆什么的签收,万事大吉。
看了看熟睡的青蚨,钟小魁套上厚外套,独自出了房间。
老板养的一只短毛猫喵喵叫了两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