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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何-第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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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点了点头,缓缓的推开了包厢的房门,突然一阵宏亮的高音向我们袭来,原来是杜泽正在声嘶力竭的咆哮着《离歌》,KTV的隔音效果都做得非常不错,即使房间内再吵,通过隔音材料和厚重的房门,就将房间外的声音降至很低,犹如两人之间的窃窃私语,几乎不必去理会。

包厢内除了杜泽的深情演唱外,沙发上另外还坐着另外的两男两女,这也是我高中时期的哥们之一,但由于他们早早的辍学随父经商,所以大学的头两年联系都非常的少,但从我开始实习以后,大家慢慢的又熟络了起来。每次唱歌,大家都会来,几乎从不缺席,唯独缺少的只有薛亮和上官婉儿,对于勤勤恳恳工作的薛亮和上官婉儿而言,渐渐的已经很少与我们在一起聚会,毕竟大家所处的环境不同,总会有自己的打算和想法。

其中一名男子展俊,二十出头,高出我一个头,为人朴实单纯,比我小几个月,身边的女子孟玲是他相亲相中的对象,一年以前两人便已结了婚。共同经营着父母为其准备的一家分店。两代人都是从事五金配件生意,父亲与母亲早在十六年前就来到重庆,白手起家,二人刚来时每天仅靠清水面果腹,日子非常艰辛,作为外地人,来到这里受到了不少的冷眼,多次有过放弃的念头,但在妻子严厉的鞭策下,经过十年的时间,拼搏出了一番自己的事业。在我还在读高中那会,也就是六年以前,他们家就已经搬进了当时为数不多的富人小区,虽然物质上已经非常的富裕,但他们却未忘本,一旦家乡有亲友来重庆拼搏,他们都会尽力帮其一把,也没有给人一种高高在上之感,而是平易近人,不计较背景与家世,每次我去他们家,展俊母亲都非常热情的招呼,即使是高中最窘困的那段时期。

另外一名男子巩群,年龄与我们相仿,个头与我相同,油嘴滑舌,挺有趣的一个人,身边的是她女朋友艾佳,也是通过相亲认识的。家中还有个弟弟巩巧。在我记忆力,从小看见他们家就是从事发廊生意,当理发行业还是拿着一把剪刀,边走边叫喊的时候,他们就已经入了行,在重庆也算是始祖了,只是其母过于的保守,不肯开分店,慢慢的被后起之秀给超过,但成绩也还不错,凭借娴熟的理发技巧和多年来积累的人脉,如今父母已为兄弟俩各自准备好了新房,说是为了他们今后结婚之用,而且这样即使以后父母仙逝,兄弟俩也不会出现财产纠纷。巩群自从房子装修好以后,已经和女友艾佳搬了进去,除了上班是在父母的店里,晚上都是回新家。我的头发造型从实习开始,就一直都是巩群负责,他可以算是我的专职理发师了。

“太慢了你们!现在才来。”展俊见我推开了房门,立刻说道。

“不好意思啦,其实我们早就到了,只是刚才突然处理了点事,所以一直没有进来。”

“算了,绕了你,也没迟到多久,要唱什么歌,自己赶紧去点。”巩群不知发了什么善心,竟然会为我解围,他可是时不时的就来落井下石的人。

杜泽依旧沉浸在歌声的海洋里,独自品味着忧伤,偶尔的一句撕心裂肺的唱腔,着实让人提神,不是因为唱歌多好,而是因为声音吼得很大。我拉着司徒颖一起点歌,我的话,开场总是陈奕迅的《十年》,平缓的曲子可以拿来清清嗓子,也是非常好唱的一首,司徒颖则是选择了一首《你的眼神》。最后点了一首二人的合唱曲目《梁山伯与茱丽叶》,毕竟在场人也不少,我们怎么好意思独自霸占麦克风呢。不一会儿的功夫,杜泽结束了他的曲子,立刻朝我冲来。

“你们一个个都来这么晚,你们来之前,我都唱了两个钟头了。”杜泽在我身边抱怨道。

“两个钟头?猪哥哥你的兴致真高。”司徒颖在一旁惊讶的看着杜泽。

“妹子,今天哥伤心,一会你唱一首歌治愈下哥的心灵。”杜泽故作怜悯的说道。

司徒颖竟然相信了杜泽的话,坚定的点着头。

“真服了你的毅力了,想那么多干嘛,一会我陪你吼一首音调不高的青藏高原。”我将手搭载杜泽的肩上,玩味的笑着。

“去你的,哥哥我唱不了那歌,要唱你自己唱。”

“啊!我的《十年》了,先清清嗓子先。”对于唱歌,不是我的强项,只有这首十年是我唱得最好的,曾经一度被他们笑话五音不全的我,如今也已经能完整的唱一首了,而我的嗓音,其实只是铺垫,是为了衬托后面司徒颖的歌喉。

我深情的唱着这首《十年》,KTV里的节奏比家里放的音乐会快一些,所以有时候会感觉自己跟不上调,一曲落幕,轮到司徒颖上场,顿时掌声如潮。我早已习惯了这极为强烈的反差。接着大家的注意力都转移到了司徒颖身上,我拉过杜泽,轻声的询问着他今天遇到啥事了。果不其然,又是那女的造的孽,将我的奶妈再一次的深深的伤害了,俗话常说最可恶的不是将刀插进你的心里的痛,而是将插进你心里的刀拔出来以后再一次的插进去。而杜泽呢,却是屡教不改,大家多次的劝说其和莫蓉断绝联系,可他总是坚守不住阵地,频频失手。

“孟玲,赶紧的,来一曲你最拿手的《火》。”巩群在一旁起着哄,怂恿着孟玲上场。他最欣赏孟玲的自信,因为孟令唱歌从来不会笑场,纵使完全走音,依旧能面不改色的唱下去。加上是外地人,有些外地口音,所以她唱起歌来,我们听着都都特别的逗。相较而言,艾佳则是属于特别特别含蓄型的,每次唱歌都会非常非常的小声,几乎听不见她的声音,就算和我们出去吃饭也是一样,艾佳从不主动搭话,极为淑女类型的。我与杜泽曾经一度的羡慕过巩群和展俊二人,说她们运气好,一来就直接跨进人生的坟墓。但其实我也只是陪着杜泽,我心中已经有了司徒颖,丝毫没有羡慕嫉妒恨,只是觉得将杜泽一个人落下,心里有些同情。

唱歌的时间总是过得很快,说说笑,唱唱歌,很快就到了晚上十一点,大家都准备起身回家。毕竟第二天大家都还要上班,也不可能嚎叫到天亮那么夸张。我们一般时间安排都是每个月出来唱一次歌,每半个月聚一次餐,大家自从离开学校以后,相互之间都特别珍惜在一起的日子,因为出了学校,来到社会,都发现社会这个圈子太复杂,交的朋友也没有读书时期的那么单纯,所以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也很少会主动提及工作,都是讨论的生活,爱情,娱乐。

【第五十五章】司徒集团

突然有些内急,离开包厢后,情绪一下就放松了下来,才发现喝了那么多红酒饮料,都没跑过洗手间。

“我先去下洗手间,你们在门口等下我。”我对众人说道。

“君你真是的,去吧~去吧……我们就在楼下,自己快点啊,一会我车子开走了,你就自己坐计程车回去了。”展俊在挥着手,表示同意。

因为我们几人住的地方都离得不远,所以就决定一起回去,从小就在一个地方长大,父母相互之间也都认识,只是曾经年幼的我们并不知道如何去交友,等到长大后才知道,原来小时候一起玩耍过的朋友,就是身边的大家,大家都是经历了一无所有的时期,从同一贫民巷里长大,所以对于我们,金钱、权利、地位,丝毫不能疏远我们的友谊……即使现在大家都富裕些了,但都对那一条充满历史年轮的巷道记忆犹新,儿时一起收集的卡牌,儿时一起玩的弹珠,儿时一起在沙堆里挖的隧道。并且现在大家搬了家,也都离得不远,相互之间即使是走路,也就十余分钟的脚程。

司徒颖与大家一起乘电梯下了楼,我转身朝着洗手间走去。几分钟的功夫,顿时神清气爽,感觉身体也变得轻盈了许多。回到电梯口,正欲下楼时,遇到了一个熟悉的面孔。正是刚才为其解围的女服务生。对于上了档次的KTV来说,在电梯口总是有人轮班负责替客人按电梯,可能是巧合吧,再次的遇到了她。

“叶……叶公子。”女服务羞涩的低着头。

“你是……你是刚才的那名服务生吧。”我仔细对其打量了一下,顿时想起了是刚才那名被董羽欺负的女孩子。

“嗯……我叫曾可雨,刚才谢谢叶公子替我解围。”曾可雨微笑着点着头。

这时候电梯门来了,又一波客人走了出来,看来是唱午夜场的夜猫子。

“没关系,事情都过去了,以后自己注意点就好……电梯来了,我就先走了。”露出一个善意的微笑后,我进入了电梯。

“嗯,以后我会注意的!叶公子慢走……”曾可雨急匆匆的说着,电梯门也随即关上了。

“你好慢啊,上个洗手间比女人还啰嗦。”展俊在一次的抱怨道。

“抱歉~抱歉~展俊,你那车能坐下这么多人吗?”我数了数在场的人数,一共是七名,我怀疑的看着展俊。

“开玩笑!才七个人而已……实在不行把杜泽丢后备箱去,他那一个屁股要占用两个人的位子。”展俊盯着杜泽,目测了一下他的体型。

“今天哥尽兴了,随你咋说……一会你们自己坐车回去,我去叔叔家睡,最近我都是在这边睡,直接走过去很近。”借着淡淡的夜风,杜泽熟练的拨动了一下自己的刘海。

“那这样的话,就六个人了,完全能坐下……一会先送我跟艾佳回去,你们几个都挨着的,我稍微远一点。”巩群毫不脸红的抢着说道。

“先送你就先送你,急啥呢。赶着回火葬场也别这样啊。”展俊调侃道。

“什么叫回火葬场啊!我家离火葬场还有那么点距离。”巩群毫不在意的解释道。

“其实群哥那小区不错,至少是这两年来,我见过的绿化环境里,他那小区都算是一流的了,而且每层楼的层高没有一丝的缩水,除了位子离火葬场近了点,加上上坡路多了点,别的都还是挺满意的,如果我要买房,以后我都想买他那里了,我很喜欢他那的绿化。”对于房子,我还是有不少的心得,毕竟自己大学时期就是学的室内设计。

“唉……还是叶君说了句像样的话,展俊你那叫没眼光。”见我如此标榜着他住的小区,巩群理直气昂的回敬着展俊。

“那你还走不走了?再说就直接把你丢在这,自己走回去,看你明天早上能走回去不。”

展俊这话一出,巩群的脸一下就变了。

“俊哥哥,我错了,咱们走嘛……”巩群撒娇般的粘靠着展俊,故作女儿姿态。

我这边的这群死党相互之间在一起的时候,从来不忌讳任何事,疯起来别人会以为我们是疯子,正经起来别人以为我们是在谈判,经常在一起口无遮拦的,但女儿态这种事,只有杜泽跟巩群擅长,其他人可都没他们脸皮那么厚。也正因为他们那比城墙还厚的脸皮加上大家在一起多年来的感情,才使我们每次出来玩,都少不了欢声笑语,甚至有时候在网上,在公共场合聊天时,身边的陌生人都被咱们逗得啼笑皆非。

由于时间有些晚了,司徒颖就直接去了我家,只需要跟家里人回报了一下行踪就没事了。其他几人也各自回了自己的家。司徒颖这才刚从大学里毕业,她比我多读了一年,本科四年,专科三年,我从大三到现在,已经两年时间,而她则是刚刚出学校,还没开始上班,所以第二天,她可以睡着懒觉,可我就不行了,得准点到公司去打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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