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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为何物?之奴妻要翻身-第2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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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四周高山的冰雪融化,通往外面世界的山路显露出来。七月,村子里的开山大运输就开始了,运输会一直持续到九月底。当雪花再次从空中飘落後,加热萨村又将进入整整九个月的与世隔绝。前不久,家里用了好几年的电视机坏了。这次运输,吉格哥要背回一台流行的平板电视机。

“一台平板电视机有什麽好炫耀的?也不嫌丢人。”卓玛嗔道,夹了一筷子菜到达亚碗里,忽而微微叹了口气,“要不是平板电视轻薄,我是说什麽也不会让吉格再背东西的。他已经满了三十六岁,力气不能和头两年相比了。”

“所以啊,卓玛姐向大家炫耀的不是平板电视机,而是吉格哥对你的爱,你对吉格哥的爱。”罗朱摇着筷子,黑曜石大眼弯弯的。心却黯然抽痛起来,那个背着她翻越喜马拉雅山的童颜男人再也看不到了。

“不害臊,两个孩子还在一边吃饭呢。你少说话,多吃饭。”卓玛夹了一筷子菜丢到罗朱碗里,嘴里轻斥着,双颊却不可抑制地浮起层层幸福的害羞红晕。

罗朱嘿嘿一笑,不再调侃卓玛,和着饭,把菜扒拉进嘴里。她的运气真的很好,以前遇上一个叫卓玛的妹妹,现在遇上一个叫卓玛的姐姐。两个卓玛都是生活在爱里的女人,都是一样的善良热情,质朴灵慧,也都教会了她不少的东西。

吃晚饭,罗朱和卓玛一起收拾碗筷,烧水洗漱。卓玛坐在堂屋的台灯下刺绣,她给两个孩子讲故事,哄他们入睡後走进了堂屋。

卓玛放下手里的刺绣活计,倒了一杯热茶递给罗朱。

她赶紧说了声谢谢,接过茶碗轻轻啜饮一口。清香的暖流从喉管滑下,胃里有种满足的舒适。

“卓玛姐,我到加热萨村已经快要五个月了。如果不是碰到你和吉格哥,我说不定会活不下去。”看到卓玛张口欲说,她连忙抢道,“就算我活下来,肯定也不像现在这样精神。”

“你哪儿精神了?脸色和嘴唇一直苍白得像个鬼。别以为我不知道,最近一个多月虽然没在夜里尖叫哭喊,早上醒来却总是会发呆流一阵子泪。”

“可是我会笑了啊,也愿意说话了。”罗朱又抿了一口茶,嘴角咧出浅浅笑容,“是你让我逐渐解开了负罪的结,学会记住并感谢朗措的爱。”

卓玛沈默片刻,有些不舍地问道:“你要走了?”

“是。我想随村子里的最後一次运输出山,去找那四个同母兄弟。其实他们一开始并不喜欢我,对我也很不好。後来喜欢上我,才像吉格哥对你一样对我好了。”罗朱摸摸鼻子,不好意思地说道,“可那时候的我一想起他们以前的不好就忍不住地怨恨,也不相信他们的喜欢,便强压下自己对他们生出的喜欢,千方百计地逃得远远的。在路途中重新遇见了扎西朗措,也遇见了一群坏人。这几个月里看到你和吉格哥的幸福生活,我突然也好想放开胆子试着去爱一次。”

“你能想通是最好的,总算我和吉格,还有扎西朗措没白救你一场。”卓玛眨眨眼睛的酸涩,笑着轻声问,“以後还会回来吗?”

罗朱仰起脖子咕噜咕噜一口气把茶碗里的茶水全喝光,用手背粗鲁地抹了把嘴,将手里的茶碗放在小桌上,蹲在卓玛面前,牵起她的手,认真道:“会回来的。卓玛姐,我走了後,希望你能每隔一段时间就往扎西朗措的尼玛堆上添一块祈福石头,我会感谢你一辈子的。”

“傻妹子,卓玛姐记住了。”卓玛抽出一只手,轻轻拍上她的手背。

“谢谢。”罗朱张臂抱住卓玛,把头深深埋进她的腰间。

☆、(14鲜币)第三百二四章 祝你幸福

吉格背回来的平板电视机让村民们非常羡慕,男女老少都赶集似的来他家串门,见识见识轻薄的液晶电视机。他们用眼睛好奇地看着,用手好奇地丈量着厚薄,议论着要是自家的电视坏了後,也重新买一台这样轻巧又荧幕清晰的电视机。

当热闹终於彻底冷清下来,村子里最後一次运输也要出发了。不过这一次的运输队不是吉格带队,而是由村子里另一个身强力壮的年轻小夥带队,罗朱将随马队出山。

出发前的晚上,卓玛硬塞给罗朱一千块钱。她坚决不要,卓玛却说这是与吉格商量後的共同意见,算是借给她的。以後等有钱了,回村子时再还。

望着手里的钱,罗朱心里暖烘烘的,眼睛涨得十分难受。卓玛和吉格要养育两个孩子,他们家里的每一分钱都是辛辛苦苦积攒起来的。她不过是个萍水相逢的陌生人,他们却一见如故地真心将她当妹子,当亲人看待。穿越,她遇上扎西家,再穿越,她遇上吉格家。这全是她上辈子修来的福气。

她想了又想,终於狠下心,把魔鬼法王留给她的唯一的纪念──一百零八颗青金石念珠拆成了六串套在手腕上的十八颗手串念珠,四颗白玉间珠和两颗白玉大师珠粒分别穿在了四根手串念珠中,二十个小金环和纯金金刚铃杵则穿在了另一串念珠上。

第二天清晨,运输马队出发了,吉格一家四口将罗朱送到了村口。

罗朱等马队先行,趁着没什麽人了,从衣袖遮盖的左腕上迅速抹下四串嵌着羊脂白玉珠子的念珠硬往卓玛手里塞:“卓玛姐,吉格哥,这四串念珠是我把长念珠拆下来重新穿的,希望你别嫌弃。”卓玛和吉格都是虔诚的藏传佛教信徒,送他们念珠是最好不过的。

卓玛和吉格都知道罗朱有一串长念珠,麽指指甲盖大的珠子颗颗滚圆,比天空还要美丽的深蓝中点缀着金灿的星星,间珠和大师珠粒全是比奶脂更滑腻莹润的白玉雕琢的,细绳上串着的是纯金的小环和金刚铃杵。最难得的是每个珠子上都雕刻了一尊栩栩如生的佛像,整串念珠表面好似浮动着一层神圣纯净的灵息。即使他们没多少见识,也能估摸到这是一串极为珍贵的念珠。

“不行,我们不能收这麽贵重的东西。”卓玛肃了眉眼,将念珠退回罗朱手中。

“罗朱,我们一家人和你结了善缘才会救你,收留你,不求什麽报酬,你快把念珠收回去。”吉格右手抱着央娃,左手牵着达亚,也是坚决推辞。

“卓玛姐,那四个同母兄弟中有一个是法力高深的僧人,我的这串青金石念珠是他亲手做的,也是他亲自加持开光的,能驱邪避凶。就像吉格哥说的,正因为我们结了善缘,我才愿意把我最珍贵的东西拆了送你们。吉格哥要翻山跑运输,要进山采药,会遇上很多危险,戴着这串高僧加持开光的念珠做事,一定会逢凶化吉的。”她伸手摸摸央娃的小脸蛋,又拍拍达亚的脑袋,“戴上药师佛的青金石化身念珠,央娃和达亚也能健康成长,不惧病魔侵袭。”

说完,罗朱突然拉起卓玛的手腕,把四串念珠全套了上去。“谢谢!”她对一家四口深深鞠了个躬,不等他们回神,便飞快地转身向走远的马队跑去。

“罗朱──”卓玛急了,正要追上去把念珠还给她,肩头却被吉格抬手扣住。

“收下吧,卓玛。”吉格望着逐渐跑远的背影,轻声道,“我们收的不是贵重的青金石念珠,是比念珠更贵重的心意。”那个女孩在转身的时候,嘴抿得紧紧的,眼睛是红通通的,晶亮亮的。

“这是喜欢她,她也喜欢的男人送她的东西,她??????她怎麽舍得??????”卓玛红了眼圈,哽咽无声。眼见那背影越来越小,她突然将手圈在嘴边,使劲喊道,“罗朱,你要快点找到他们,像我们一样幸福──”

达亚的眼睛从出门开始就一直是红红的,他舍不得会讲故事的罗朱姨走,但阿妈说罗朱姨要去寻找她的幸福,等找到了幸福就会回村子。那他也祝福罗朱姨早点找到幸福吧,这样才能早点回到村子里给他和央娃继续讲故事。

“罗朱姨,祝你早点找到幸福──”他也学着阿妈的样子,将手圈在嘴边朝远处使劲喊。

两岁的央娃不明白什麽是离别,听到阿妈和阿兄的喊声,在阿爸怀里咯咯咯地笑个不停。

远去的背影似乎顿了一下,接着扬扬手,以更快的速度隐在山道中。

罗朱迎着风不停地抹泪,她现在也想像他们一样幸福,也想早点找到幸福,可是除了她自己,谁也不知道她即使找遍整个世界,也找不到他们的身影。等到追上马队後,她的情绪已经平复下来,有人问起她的红眼睛,她淡淡回答是被风吹的。

经过几天艰难的跋涉,马队终於来到了极具现代化的波密镇。这是一个有三万多人的大镇,各类商店、宾馆、网吧等现代化东西在这里应有尽有。

身份证、银行卡、护照、驾驶证之类的东西全遗落在了那个世界的纳木阿村,她在银行里空有百万钱财,此刻却一分钱都取不出来,比个乞丐还不如。卓玛是塞给她一千块钱,但她又怎麽好意思拿。在临行前,她把钱悄悄地压在了橱柜上的铜茶壶下面。

对不起,老犁牛,我又要糟蹋你的心意了。

她找到一家看起来十分高档的珠宝店,请来老板,拿出那串系着小金环和金刚铃杵的青金石手串念珠。

即使只有十八颗珠粒,这条华美高贵而又弥散神圣气息的青金石手串念珠依旧瞬间秒杀了老板乃至所有店员。珠子饱满均匀无半点裂纹不提,颜色浓艳深蓝无白点不提,里面的黄铁矿呈金星似的灿烂不提,纯金小环和金刚铃杵也不提,这些材质只要有心都能找到。难得的是每一颗青金石珠子上都阴刻着一尊佛像,一尊尊小小的佛像不管是面部线条还是衣饰纹理都雕刻得那麽细致流畅,飘逸灵动,堪称极其罕见的完美艺术品。而最罕见的是念珠表面隐隐浮动着一层神圣纯净的光芒,仿若聚集了万物灵气,珠子上的佛像也在这股灵气中好似拥有了生命。

珠宝店老板家里曾有一颗祖传的九眼红玉髓天珠,据说是千年前一个大法师用了四十多年,上面也有一层神圣纯净的灵光,不过那层灵光不如这串念珠浓厚。而这灵光不是有钱就能买到的,店里摆放的所有青金石念珠加起来也没有这一串念珠值钱。

“姑娘,你??????你要卖它?!”中年老板喉结上下滚动,只觉嘴巴发干,激动得说话都不流畅了。这样的宝物不该供在家里当传家宝世世代代流传下去吗?为什麽会出现在一个清秀的年轻女孩手中,还被掉价地拿到珠宝店里当回收品似的贩卖。

“嗯。”罗朱不舍地摸着一颗颗珠子。

“开个价。”

“不多,我只要十万。”

十万?!老板只觉天上掉馅饼下来了。一般的青金石念珠是不可能卖到这个价格的,但这串念珠不同,太不同了,可以说十万也绝对是他大赚特赚了。

“成交!”

老板当即拍板,根据罗朱的要求,先带着她到波密镇最顶级的户外运动店购置了登山包、帐篷、登山鞋、快干衣裤等设备,花去两万多,然後把八万现金全部打包交给她,为她找了家宾馆付了一个星期的房费。

辞别了珠宝店老板,罗朱拿着钱到商场里又购买了许多生活必需品,买了一辆性能优越的电动三轮车,又花高价请人改装成烧柴油的特制发动机,对三轮车的外形也进行了一定的改装。

一个星期後,她独自踏上了去阿里的路程。

☆、(22鲜币)第三百二五章 我想回去

波密镇到阿里近两千公里,罗朱没走国道,她并不赶时间,搁在车前兜里的收音机一会儿放音乐,一会儿放僧人的梵唱。

每到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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