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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本草根-第6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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稠的空气中流动过的轨迹。心里定了定,转过身来继续弯下腰去找去搜寻,杂沓的脚步声又起。这次头皮麻的面积更大了,连膝盖头,都开始发木发沉。又扭回头去看。还是什么都没有。背后面,除了风声,就是我那有节制的喘息在撞到南墙之后,折射回来的声音。我默默地把头调了回来,又猛然地返回去,就象要吓谁一大跳,结果脑后“嚓”地一声乍起。吓得脖颈子发凉,“蹭”地一声兔子一样窜了出去,冷汗都来不及流,一口气跑下楼跑出大门,上坡,一直跑到两里外的海军码头,遥遥地就见海军码头大门口两个持枪的岗哨,才松了一口气,停下来。

一路上项链上的贝壳不住地跳起来,亲吻我的嘴巴还有脸,半边脸都给亲麻了,或者说是打麻了,有好几只贝壳都是象钉子一样,尾巴尖尖的戳人。

再就是发现那种杂沓的脚步声,依然如影随形地跟着我,阴魂不散。又想跑。却发现,那两个哨兵中一个已经在看我了。胆子壮了些,同时,也不再好意思露怯。哪怕是装,也要装做坚强。

尽管只是假装坚强,可是缓慢下来的脚步还是增强了我的判断力。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就发现,响声并非来自身后,而是自己的脚下。

也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一张长方形的纸就牢牢地占居了我右脚掌的四分之三,粘在了我的脚下不得脱。扯下来发现,原来是一封信,被一大坨不知被谁玩味过的口香糖粘在了我的鞋底下。那种令人抓狂神经错乱的杂沓的脚步声,就是由它们组合之后,摩擦地面发出来的。心说,怪不得我找不到信呢,原来是骑马找马,戴着眼镜找眼镜。瞎忙了一通。

就着海军码头的路灯,打开那封信看。起首是,“帅哥,你好!”很正式。“未曾想到的是,车站一别,就成了永诀。如果不是芳芳来说,我还真的不知道,我早已经告别人间,身处地狱。在去牢里看过我妈妈出来之后,就遭遇到了车祸横尸街头死掉了。我与你的爱情只是存在于地下。我真的是难以置信。

可是不管怎么样,我都想对你说,我爱你!

你也爱我是吧?尽管,我极少听你对我说那三个字。不过我一直相信,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的道理。你就算是颗石头我也会把你焐热的。何况你并非是颗顽石。而是一个感情内敛不善言辞,却情感极其丰富的男孩子。我说的没错吧!

“爱”是一个神圣的字眼,在你心中,以及在我心中。我其实欣赏你这一点,爱的深沉。

可惜的是,吝啬的老天,就算你们是躲在地狱里,也不忘施展它的淫威。给予我们的时间太过短暂了。片刻的欢娱之后,就是痛苦的分离,阴阳相隔。

不过,高兴的是,我就要转世了。也许过不了多久,我们就会在此相见。

我也许会化作一棵树,站在你必经的道旁,默默地为你祈福。而我的身上,可能被人刻上了“到此一游”,亦或被系上绞索,当作晾衣绳,勒得我皮肉皆翻,喘不过气来。

我也会化作一只翅膀受了伤的小鸟,歌哭在你的窗台。期待柔软的抚摸,小心的呵护。

我还会化作一只断了翅的蝴蝶,翩跹在你的天空,舞姿不会优美,可是,请记住,那可是我的一片心啊!

我还会化作一只遍身疥痢的流浪狗,在众人唾弃的口水中鼠窜!请不要理会我凄厉的叫声,更不用你挺身而出去保护我,你只需用悲悯的眼神看我一眼,而不是嫌弃的目光,贝儿我的心就已经醉了!

--------。

二十年后。当一名风姿卓越的女孩子,站在你的面前,叫你一声“哥”或者“叔”时,请你不要责怪她的莽撞!那可不是别人,那正是寻求再续前缘的我啊!

77。…第七十七章狂乱

多少天,我已经不记得了。上了下,下了上,我就象得了坐车强近症的偏执狂,把旁人用来捞钱的时间用在坐车上。

我只坐2路车。

从起初的讶异,嫌弃,对待精神病患者才有的避之唯恐不及的仓皇闪躲,到习以为常,直至后来成为所有司乘人员的调味品。无论是司机还是售票员,慢慢地,潜移默化当中把我当成了2路车的一部分。半天见不到我,就会有人打听,“那个神经病怎么没有看见了!是不是死了?”然后象空气纯净了许多似的,深吸一口气。

当然他们在提到我时,用的绝非是象对待轮胎,发动机那样不可或缺重视的口吻,而总是一副轻佻侮慢居高临下的口气,就象我是车上的垃圾桶或者是呕吐袋拖把之类的。我就是他们无聊行车路上的一粒开心果。

对他们我也是耳熟能详。2路公交共有十八辆车组成。二十名司机,三十六名售票员。司机中四名是女的,其余,性别不详——因为都穿着裤子。有三名姓李的四名姓张的六名姓王的,其余的皆姓猪——因为不是售票员就是乘客,全都叫他们猪师傅。

售票员当中,五名是男的,八名是女的,其余,性别也不详——因为也都穿着裤子。

他们大都叫我“傻子”只有少数的几个人,文绉绉地叫我的大名——“神经病”。他们叫我“傻子”,我喜欢。因为,我们家乡有一种瓜子的牌子就叫做“傻子”。“神经病”听起来,则有点怪怪的。太官方了。我又没有住过精神病院,没有官方发的证书,这样叫不好。就象没有领结婚证的男女象夫妻一样住在一起,同样是无证上岗,公家会有意见的。

他们中有的态度不是很好,挤眉弄眼,冲着我就象狗叫,尤其是那些不男不女的售票员,象阉人歌手维塔斯那样用比常人高出几个八度的G音,摇晃着脑袋尖叫着,“不要上了!不要上了!臭死了!”

我好怕怕。只好眼睁睁地望着车子绝尘而去。我好伤心,我是个文明人,我忍受不了别人受刺激。我喜欢每一个人都笑口常开。

用官方的话说,绝大部分人还是不错的,有的甚至还可以用和霭可亲来形容,象一个一个精心雕琢过的大骗子。

因为我没有什么东西好骗的,所以,我认定了,他们对我的好,是发自真心,而不是欺骗。

尤其是那位又矮又瘦,长得象受尽委屈,勉强存活于世的朝鲜苦菜花,眼珠子一分钟要转三千六百八十一下,所有的人都叫他猪师傅的司机,待我特别地亲。一见到我,就象见到失散多年的亲人一样,亲热地不停地抚摸我的头顶,啪啪作响,于是,我就眼冒金星,晕晕乎乎感动半天。没有比他再亲切的人了。

“傻子,你在干什么?上车又下车的。”许许多多的好心人都这么问我。我就把食指放在嘴唇边,轻轻地对他们说,“嘘——这是秘密!”

“秘密?秘密你能告诉我们吗?”他们哄笑道,故意大着声问。我生气了,既然我已经说过了是秘密,你们怎么还这么大声呢,这些愚蠢的聪明人。

我在寻找回到地狱的路。除了我,我再没有告诉任何人。有人问,“傻子!你也要打票啊?”

好稀奇的话。我又不是狗,我为什么不打票。

“傻子!你打票的钱,哪里来的?”还有人问。就好象他们缴过学费似的,我有帮助他们答疑解惑的责任。

“我不告诉你们,万一你们跟我到垃圾桶里抢矿泉水瓶子怎么办?”我认真地说。那些家伙一听便哈哈大笑。以为,大笑,可以帮助他们开动脑筋,破解我的生财密码。这些聪明人,就算他们想破脑袋也绝想不到,我的生财之道的。

单单一个姓拾名荒的老头,就够让我头痛的了。我可不想,再有第二第三个,甚至是成批的人,去分享我的垃圾桶。我所敬爱的垃圾桶,不仅是我的摇钱树,还是我的饭桶。我的一日三餐,就全靠它给我做好,存在那里,等我去吃。

“傻子的生命力怎么这么强,那么脏的东西,吃了,竟然是一点事也没有呢?也不见他生病呢。”有人大惊小怪道。

又是呆话。一般的医院难道是为我建的?

不是。当然不是。所以,我怎么可能生一般的病呢。专为我这等人建的医院,是精神病院才对,所以,就算是得病,我也不会得一般的病,要得我也只会得我这种人应得的病——精神病。要住也只会住我们应住的医院——精神病院才是。那才叫一个萝卜一个坑,各得其所。

那些聪明人,什么都不懂。

那个姓拾的老头可凶了,动不动就用他的那根狗屎铲子打我,狗一样凶巴巴地瞪着我吠:“汪!汪!汪!”。抢我的矿泉水瓶子,还抢我的饭吃。我也没见他发财。他的穷,是命中注定的。因为他想破脑袋也不会懂得,翻再多的垃圾桶,也不会翻出金山,只有去翻保险柜才能致富的道理,

这其中的奥妙,他是不可能明白的,当然,我也绝不会告诉他。谁让他总是对我那么凶巴巴的。

最近,有几个学生打扮的女孩子老是在我面前,绕来绕去,用镜子不停地闪我的眼睛。把我的眼睛都给晃花了。她们不叫我“傻子”也不叫我大名“神经病”,而是给我另外取了个名字,“犀利哥”。

我不太高兴。我一不是癞痢,二,胃肠功能也好,从来没有跑肚拉稀历史,干什么要叫我“犀利哥”呢。我不明白,也不喜欢。不过,看在她们都挺年轻也还漂亮的份上,就装做很受用的样子傻乎乎地笑。

“不要笑!不要笑。笑就不好看了!”她们叽叽喳喳冲着我指指点点。

唉!现在的女孩子真的是越来越霸道了,连笑都不让人家笑。我噘起了嘴巴。

“生气了?犀利哥?”

我又想笑。不是看见了吗?还问。自己都不相信自己的眼睛,那不如把眼珠子扣出来,当鱼泡踩好了。

“你现在在网上很红唉!”她们疯疯颠颠地冲着我说。

“什么网上很红?”我不明白。我只知道虾子臭了会泛红,或者下了热油锅,一下子也会变红。我还没有见过上了网就红的鱼或者虾子。我很是同情地看着她们,她们好弱智!可是我心肠好,不会公然地笑话一个人,所以,我只是嘿嘿干笑了两声。

“你的穿衣风格很有股沧桑的男人味!”她们当中一个戴着黑边眼镜的女孩子对着我说。

我又是嘿嘿一笑。沧桑是什么东西?男人又是什么东西?男人味,又是什么东西?我听不明白。莫非这个戴黑边眼镜的女孩子,已经吃过不少的男人了,知道男人是咸的是甜的还是苦的。听说,人肉都是酸的。并不好吃。

我在她的嘴边搜索,试图找到嘴唇上血的痕迹。果不其然,还真让我看到了,她的嘴巴血红血红的,就象刚刚领教过男人血。

“他的穿衣风格,是不是象前两年流行的波希米亚风情?”另一个穿着短裙的丫头与她的同伴说。

而那个戴着绒线帽的女孩,好像一下子对我脖子上的那串贝壳感兴趣了。原本离我远远的,一只手还捂住了嘴,这时贴了过来,用她那葱白一样的手指,擦了又擦其中的一只,接着又去擦另外一只,所有的女孩都瞪大了眼睛,象粽子一样,聚集了过来,将我包在中间,我是一阵地心慌。

“我俩换好不好?”戴绒线帽的女孩子,从自己的脖子上取下一串黄澄澄的东西递给我,“36克呢!”她说。

我开始嫌弃她们了。她们看那些贝壳的眼神太怪了,就象我肚子饿的时候,研究我的饭桶。我一矮身从戴绒线帽的女孩子腿裆里爬了过去,没命地跑。

天越来越凉了,晚上我就睡在我的饭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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