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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世唐朝之肩上蝶-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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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珑也不以为意,知道自己和他的关系,虽然其实是头一回见的陌生人,不过帅哥嘛,多添双筷子也不会死。

此时在包间外面恭候多时的店小二才走了进来,认真的询问玲珑要吃点什么,玲珑想都没想,大手一挥:“把你们的招牌菜都给我上一份,我要好好品尝品尝,看是不是像大家说的这么神。”一边说一边摩拳擦掌,一副要甩开膀子大吃的架势,玲珑对自己的舌头特别的自信,所以完全没有注意到小儿略有点不满的表情,要知道外面的食客已经排到子蝶轩的墙拐角了,可能小二没有见过这些嚣张的客人,退后三步然后毕恭毕敬转身出门,立马就去给今天掌勺的首席大厨金灵儿打小报告去了。

金灵儿自从踏入这一行后,几乎难遇敌手,首先天资聪慧,其次她的师傅是“食神”冠雁三,师傅的威名响彻厨艺界,但是她没有让任何人知道自己是他的关山之徒。

对自己的自信让她觉得根本犯不着踩在巨人的肩膀上往上走。这点和玲珑特别相近,如果觉得难逢敌手便从不自谦。反正金灵儿二十岁不到的生命里还没有认过输。遇强则强,战斗力随时能够保证达到最优。

之所以如此有自信,是因为金灵儿无论是食材还是火候还是切墩儿都要自己亲自盯着,务求每一步都完美,而招牌菜更是从来不假手她人,必定亲力亲为。

为了蔬菜挂着露珠在最新鲜最适合品尝,金灵儿甚至包下了一块风水宝地,聘请了两个专业种田好手,帮自己打理菜地。然后风水宝地旁边建起来了猪圈,牛圈这些需求量最大的肉类,用菜地的老了的蔬菜给这些猪羊牛打牙祭,保证了整个系统是原生态的循环链。

更别提她的独家香料,还有整个长安城找不出来第二家的考究罕见食材,这些都是她在和师傅学艺的时候走南闯北发现的,比如她在那个时候就知道把花材用来揉到面团里,而可以食用的花材不同于观赏花,需要特殊的品种。她有一味绝活,玫瑰圆子,虽然是及其普通的糯米打成的年糕,但是因为揉进了腌渍的食用玫瑰花酱汁,而让圆子看起来粉红如少女害羞的面颊,微甜的口感,轻笑扑鼻的嗅觉,再加之活血养颜的疗效,深得长安城贵妇的喜欢,甚至还有乔庄的公主郡主前来品尝。

而这种花骨朵小而花径长的食用玫瑰在长安城是没有的,这是她在游历南诏国的时候发现当地人竟然在食用花朵,后来自己只用少量调料搅拌了一吃,让她对这种特殊的口感甚是难忘,所以便决定用便于储存的方式带到了长安城,所以甚是珍贵,如非家财万贯的人,对一碗圆子的要价得吓得屁滚尿流,上官玲珑居然一点就三碗。

再说她对盛放菜品的器皿的要求也是极高,因为极高的造价还引起了当掌柜的哥哥金滨成的不满,不过当时合作的时候两人都约法三章,金灵儿不管经营,金滨成不管后厨所有事宜,个不干涉,而且两兄妹化姓刘,对外金灵儿叫刘灵儿,金滨成交刘滨成,两人的异族血统在祸乱初安的长安城是非常敏感的,所以为求自保,两人不敢对自己的出处透露半句。

子蝶轩的餐具当时花掉了他俩修建子蝶轩的预算的十分之一,这是相当可观的,让金滨成肉疼得紧,内心在滴血但是表面上还不敢表现出来,金灵儿就淡定得多了,她对哥哥说:“以后就就会知道有多么值得了,等以后集市上有我们的器皿的赝品出现的时候,你就会知道这笔银钱花得有多值得了。”金灵儿可惜生在了女儿身,只能做无法抛头露面的工作,而且在雄性称霸的男权社会,自己只能在家从父,在外从长兄。不然以她的决断,还有对事物透彻的分析,并且对原则的坚持,历史很有可能记住她,而不是籍籍无名的一把黄土。

金滨成比起自己的妹妹就差得多了,小时候父母就把他俩换着性别养的,所以金滨成的性格柔弱得多,而金灵儿是一个走南闯北搜罗食材,打个背包背上干粮就敢上路的主,而这种女汉子的霸气在很小的时候就已经显露,与武媚娘驯服野马有一拼,这个金灵儿在七八岁的时候只手空拳跟野狗搏斗,如果不是父亲赶来赶走了野狗,活不活得到现在很难说,但是她的平静,还有嘴里的狗毛让父亲深深震撼了,觉得女儿幸得生在女人的身躯里,不然非要策马走上戎装路。

金灵儿对食材的挑剔,外加严苛的监控,让子蝶轩的食物什么时候吃都是最佳口感,如果食材不新鲜金灵儿宁愿不赚钱也不上菜,很多达官显贵专程赶来吃她做的菜,因为太热销而导致食材用完,她又不肯将就,而让远道而来的贵客吃了闭门羹。金滨成就唯唯诺诺的去道歉,因为他的性格也确实适合干这种和稀泥的工作,要让金灵儿来的话,非但不会点头哈腰,而且说不定干出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情来。ou所以当金灵儿听到了小二的报告的时候,露出一股鄙夷的笑容,以我金灵儿对食材和口感的如此执着,你未必还能挑出一二来吗?如果让我心服口服我倒要拜会拜会,自从师傅去世过后,金灵儿在吃这件事情上面再也没有碰见过敌手。

这么贵的菜点的时候眼睛眨都不眨,金灵儿知道这人是个金主,还不是一般的金主。不过金灵儿也无法更上心了,因为对于入口的东西,她的态度永远是一样的,太宗皇帝来吃是一百分,街角的小乞丐来吃还是一百分,不看吃的人是谁,而是坚持以吃会友,找出能够说出一二的人,不是一味只知道点头大赞好吃的人。

独孤求败的滋味,就像是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眼见再无更高的山峰可供自己攀登,那种寂寞,非常人的能够想象。金灵儿但求一败,但是她不信上官玲珑这个金主能让自己刮目相看,除了鄙夷还是鄙夷,根本不把她当一回事儿。

不得不说,子蝶轩有这样的自信,确实是有资本的,看,已经过了饭点儿很久了,排队的人还是不愿意散去,基本各个都是丫鬟小厮在旁边陪伴着,仔细一看如果玲珑有心的话,会发现这些人里面如果圈圈点点的话,长安城和老爹一样可以撼动经济的人能凑一桌麻将,不也乖乖的等着吗?说了刘灵儿只看预定,不管官阶,财富,美食面前人人平等!可谓可叹啊!

第十四回 舌尖盛宴 棋逢对手

子蝶轩的后厨,土灶上的火舌贪婪的舔着灶壁,金灵儿尤嫌不够,大声嘱咐着拉着风箱的副手加大力度,菜品的火候非常重要,有些人需要文火慢炖方能出滋味儿,有些菜品却需要武火快炝,才能保持脆嫩口感,一个不懂火候的人根本没有资格称为大厨。

指点一番后,金灵儿气呼呼的看着小二端回来的剩下大半的菜,大有怒火攻心的趋势,子蝶轩自从开业以来还没有遇到过这等情况,因为每次撤下去的菜只要超过三分之一,金灵儿必定亲自品尝味道,来确定是不是自己今天发挥失常,或者是下手没有按照自己的要求处理菜品。

但是自从落座长安城后,此情况是第一次出现,而且就是这个一开始就有点来叫板的上官玲珑那桌退下来的。

金灵儿的招牌菜一共十个,但是每天只做一个特供菜,每天都在供应的菜品金灵儿并未主勺,但是今天上官玲珑却貌似有备而来,专门叫小二务必把她拿手的十个菜品都上,而且一字不差的背出了菜品。

可是现在“鸳鸯碧玉翠”,“冰糖美人腿”,“冰火两重天”都只是吃了三分之一,金灵儿亲自吃了,完全没有问题。于是做下一个菜的时候已经自动开启了御敌状态,非常的投入。

金灵儿现在正在做得是她的拿手菜之一:“七星伴月”,所谓七星是指七种非常常见的蔬菜,取其最嫩的部分,然后轻轻在羊汤里面焯一下,保持碧绿的色泽,同时吃起来口感清脆,而这个月是一种则是有着白玉光泽的鱼肉,这个鱼肉非常讲究,只取鱼鳍附近无刺口感最爽滑的部位,做一道菜需要十条左右才够,但是子蝶轩多为贵胄,并不是来充饥,而是来享受的,金灵儿这样严苛的要求,反而得到了肯定。

鱼肉在羊汤种煨成白色,然后淋上少许牛奶增加色泽,胡椒略微放些提鲜,盐不能抢味儿,只能放少许。

猛火锅热然后加少许油,把之前准备好的其中取其最嫩的根茎部位,下锅翻炒五秒起锅,盛放在搪白碟中,再把鱼肉轻轻的堆在七星之上,犹如众星捧月一般。此菜光看就让人满口生津,食欲大增。

“七星伴月”做好后,金灵儿吩咐端菜上去的小二亲自看着他们三人吃这菜时候的反应,好回来跟她报告。

上官玲珑对前面的三个菜实际是非常满意的,唐朝虽为盛世,其实肉食非常的单一,羊肉为胡人最重要的肉食,而猪肉唐朝时候还未盛行,但是金灵儿却打破了市场的桎梏,找到了非常丰富的食材,这本已经让玲珑大开眼界。

为什么不吃完?玲珑有自己的打算,首先是美食评论家永远不会忘记自己的身份,你不是来果腹的,而是来品尝的。其二,实在是有点太崇拜做菜的这个人了,玲珑准备逼他现身,玲珑知道让一个对自己充满自信的大厨从后厨现身只有一个方法,就是挑剔他做的菜。

虽然前三个菜,口味非常挑剔的玲珑都说不出什么来,而见多识广的欧阳俊逸也只是频频点头,显然也是很满意的,虽然对上官玲珑示意自己不要吃完很不解,但是看来必定应该是有所原因,所以抱着看戏的心态,倒是要看玲珑扑腾出个什么浪花来。

欧阳俊逸特别的奇怪,面前的上官玲珑不但记不起他是谁了,而且对自己的惊人之貌居然也毫无感觉,完全沉浸在吃东西的快乐里面了,自己从未见过她这样,以往一起进餐,她总是红着脸一边吃,一边偷偷抬眼看他,虽然假装不知,但是心里还是很得意的,但是如今上官玲珑眼里只有吃的,而且吃的如此认真,这让自信过头的欧阳俊逸有点吃味儿。

玲珑不是没有发现欧阳俊逸的滔天美貌,而是不以为意,首先美食和帅哥,玲珑永远选择美食,因为在她现代人的观念里面,帅哥是一个最容易变化的变量,而吃进肚子里面的美食才是不会背叛自己的。其二,她完全没有意识什么叫未婚夫,也是,你让一个十八岁的现代人去考虑婚姻,着实有点强人所难了,玲珑并未对自己的疏远感觉任何不妥,不认识就是不认识,装熟就不太好了。

欧阳俊逸今天算是重新定义了上官玲珑,也重新定义了自己和子蝶轩相比的魅力差,欧阳俊逸从未发现,自己从八岁时候就认识的上官玲珑吃东西的时候这么可爱。

上菜的时候小二高声喊到菜品的名字,然上官后弯着身子把菜碟放下,悄无声息的退出门去,见状欧阳俊逸刚要礼貌的请上官玲珑先动筷子,谁知上官玲珑正在认真的盯着眼前的这盘“鸳鸯碧玉翠”。

色,香,味,状,形,是玲珑的老爸告诉她的菜品的五大评价标准,五者皆备为最佳。眼前这道菜,从色泽出发,完全与名字符合,碧绿通透,鸳鸯则是两种瓜,瓜为奶白色,翠目测应该是芹菜之类的根茎才,这个大厨好胆量,一开始就上如此淡雅的素菜,不过第一份才就应该爽口,倒也无虞。

玲珑再用手轻轻一扇,闻其味儿,有一种清甜的香味儿,萦绕鼻尖,慢慢散去过后居然有一丝苦味,玲珑居然用鼻子闻到了苦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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