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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羊潇洒笑笑,让我立即明白我所有转的心思都被他猜中了,但他如我所愿,没再说刚才的事,而是认真的道,“这耳钉啊,材质普通,但对我来说是最珍贵的。就算拿我的命换,我也不会犹豫的。”
我有些茫然,却莫名其妙的感觉古怪。
就这样又打了会儿嘴架,不管我和小武如何耍花样,公羊潇洒都巧妙的避开,让我们像是一拳打在棉花上似的,时间久了也有点无力感。好在这时候红拂和绿珠终于回来了,见我散着头发,小武和公羊潇洒陪我坐着,不禁吃惊。
公羊潇洒倒也乖觉,当即提出告辞。临走,还没忘记把小武挤兑走。他们前脚离开,我就见到绿珠脸蛋儿红红的,不禁埋怨道,“你明知道王世子是我的敌人,还对着他犯花痴。”
“奴婢不是故意的嘛。”绿珠娇嗔道,“公主没看到刚才王世子对奴婢笑了一下,真是,百花都开了啊。但是您放心,奴婢绝对忠于公主。对王世子……纯欣赏。嗯,对,纯欣赏。”
“人家红拂怎么没事?”我气鼓鼓的,“还是红拂稳妥点。”
“奴婢知道王世子不能多看,否则就嘭嘭的心乱跳,所以一直不抬头。”红佛果然老实沉稳,但这话说得我更气了。
“他有什么了不起的?不就是长得帅点吗?你们公主我,难道不好看?”
“公主当然好看,是这世上最最好看的人。可是我们都知道公主是女孩子家嘛,心动不起来。”绿珠也老实地说,“其实奴婢见王世子对公主很好啊,说不定他和他老子是不一样的,公主何必事事防着他?”
“你们是让美色迷了眼,他是一字并肩王最宠爱的儿子,怎么会父子异心?”我坚决不相信公羊潇洒。不管他对我有多好。但,他对我好吗?我不知道。
不过,似乎……也不太坏。
“上回公主在国子监挨了板子,晕倒了。”红拂回忆道,“奴婢看到王世子在公主床前站了好久,一句话也不说,只是站着,看着,似乎很心疼的样子。”
我一听就蹿起来,“站在我床前,那那……那……”
“公主放心,当时奴婢已经给您上了药,换了衣裳趴在床上,被子也盖得好好的,不会被发现女儿身啦。”绿珠安慰。
可为什么我心里长草似的,联想起他刚才说小武是外男,说如果我是公主,小武就要被凌迟的话……
不不,不会的。如果他知道我是女儿身,早就告诉他父王,然后逼宫了。不怕不怕,没事的。我拍拍胸口,再也不敢多想,吩咐红拂绿珠为我沐浴更衣。
穿着里衣,我坐在清晰度相当好的铜镜前,由着红拂绿珠给我绞干头发。看着镜中我的模样,我又恍惚和矛盾起来。这时,我听到外面有细声细气的禀报声,就叫红拂出去看看。
全皇宫都知道太子殿下的怪癖,除了红拂和绿珠两个贴身宫女,谁也不能进寝宫,违者要杀头的。这当然是为了掩饰我的秘密,却被人认为是乖戾的象征。
红拂片刻即回,低声对我说,“外面文安邦文公子深夜求见,不知公主……”
“传。”我立即站起身,知道阿邦是来回报善后刺客的事,“头发不用管了,快帮我多套几件衣服,再拿个被子我围着。”刚才已经摘下裹胸了,再弄太麻烦,又费时,干脆在外间的塌上包着被子接见。那样,什么也看不出来。
“公主,八月十五秋老虎,热啊。”绿珠心疼的说。
可是,有什么办法呢?
过了会儿,阿邦进来了。见我那形象,不禁愣住。
第二十二章 夹枪带棒
“殿下,你这是?”他问。
“我冷。”我抹了抹汗,违心的说,“闲话少提,刚才的事怎么样了?”
“我找了家将,把现场都打扫干净了,还下了封口令。”阿邦回事情的时候很严肃,“至于暂时除不掉的血迹……是因为江洋大盗出现,想趁着普天同乐的机会抢掠财物,正好遇到小武和我,捉贼时杀伤了几个。不过我们人少,让其他人跑了。这事事关京城的治安,府尹和五城兵马司只会压着,不会往上报的。幸好当时没有人看到,刺客出现得又突然,咱们结束战斗速度也快。不过为了应付官府,我也找了证人。品花街那边有间院子,咱们插得上手,他们会出头作证的。”
“报了官吗?”我问,又抹了一把汗。
“事情太大,不报不行。”阿邦目光怪异的看着我,“我还放下了人手在附近,提防有人暗中看到,到处乱说。过个三两天,应该就可以安全了。至于尸体,我全安置在我家一处没人住的院子里了,不会有人知道。”
“查过了吗?”
“初步看,对方做事很干净,首尾都没有痕迹,从那些人身上,恐怕查不出什么。”
我想了想,“如果没有线索,尽早把尸体埋了。然后查查宫里有谁知道我要出去,再到附近仔细堪察。毕竟,他们也得踩点,也许会留下什么蛛丝马迹。”
“好。”
“那你回吧,夜已经很深了。”我对阿邦笑,真的很幸运身边有他和小武,“记得,不要让任何人知道这件事,包括你父亲。”
“我知道,你放心吧。”阿邦站起来,走到门边。
正当我松口气,以为可以撤掉被子时,他忽然又转过身来,笑道,“纷纷,有个事我说了你可别生气啊。你这散着头发的模样,真像个姑娘,很漂亮啊。”说着,他还摸了摸自个儿的胸口,“看吧看吧,我这心脏刚才不该跳得快的,它居然给我不老实。”说着,还轻捶了他自个儿的胸口一下。
我一怔之下,他却已经走了。
我又冒汗了,这回是冷汗。看来,我以后要更加注意,如今总像走钢丝似的,稍有一个不慎,就会马上露馅。刚才,我的发簪被公羊潇洒抽走,他也这样看我来着。若长此以往,他们都成了断袖之人,我不是太造孽了吗?
而我冒了这一身身的热汗外加冷汗,加上刺杀和以为被发现女儿身的惊吓刺激,当晚我又发起烧了,足足又养了五天才好,人瘦了一圈。
这几天阿邦和小武轮流来看我,不断带来消息。刺客的事,查了几天,一无所获。阿邦不敢再有动作,不然就会惹人怀疑。我尽管很不甘心,却还是下令暂时不动了。反正我估计,一计不成二计生这种事会发生的,只要多注意我身边,那些心怀不轨的人一定会再露出马脚。
若这事与公羊明和公羊潇洒父子有关,我就是再查下去也没用。尽管我不愿意承认,但我和公羊潇洒确实不是一个段位上的对手。就说曹远芳的身份,他才一照面就知道,说明他老早就注意了顾荒城。而我,虽然在父皇默许下,整了点太子势力,暗中也培养了些民间的高手能人,但跟他比起来,实在是小菜一碟。
而小武对我遇刺的事,一直生自己的气,责怪自己武功不够好,又为了九月初一比武的约定,这些日子发疯的练功。关于顾荒城……他没有理由进宫求见于我,只是见我没把事情报到皇上那,也算松了口气,求阿邦来讨我的示下。
我让阿邦传话道,“就跟他说,这事我还没想好怎么处理,先放着吧。让他和曹远芳该吃吃,该喝喝,指不定哪天就没有脑袋享受人生了呢。”
阿邦把这话带到后告诉我,“这个顾荒城还真是个心志坚定的,果然该干嘛干嘛去了。曹明朗也没事儿人似的,估计曹远芳没提起这件事。还有一个消息,曹远芳进了国子监的女院那边,也不知道她是要接近顾荒城啊,还是接近你。”
“管她呢?我倒要看看她见到我时的态度。”我无所谓的耸耸肩。
“我不会让你单独见她。”小武心有余悸的道,“她再敢意图伤害你,我就揍得她满地找牙。”
“人家是姑娘呢,你好歹怜香惜玉一点。”我逗小武,“再说了,她是司业大人顾荒城的亲亲师妹,正经学过武的,若不是脑子笨,算得上侠女,你未必打得过。”
“我瞧着,小武配那曹姑娘倒是很合适。”阿邦眨眨狐狸样的碧眼,和我哈哈对笑。
小武羞窘得脸色涨红,特别可爱。
就这样,一件可以捅破天的大事,暂时被暂时压了下来。我病好后也不好意思再赖在皇宫里,一步三回头的到国子监去上学。
一进国子监的大门,各色人物就巴结上来,有学生也有老师。当然也有对我不屑一顾,为了显示清高,用鼻孔哼气儿的。我心里记着他们,想着万一我登基,这些人绝对不用。若不是我登基为皇,也得报与新皇知道,还是不能用。
不是我小气、记仇,而是凭这些人的人品都不堪大用。反而对我不卑不亢的人,将来才可能是栋梁之才。当然,这其中不包括大齐太子赵关。
“我们两个还没有好好相处呢。”他提了大齐的特产来看我,是些罕见皮毛,“我才来,燕太子就被打了板子,然后一直病到现在。以后燕太子是要继承皇位的,国事繁重,身体要紧啊。”
一个男人,说话能夹枪带棒,其实也是不简单的。他这话有好几层意思:一是提醒我挨打的事,想激起我的愤怒和羞辱感。二是说我身子差,将来没本事治国。三是说没和我真正对上过,很不甘心。
“我大燕有句民间谚语,不知齐太子听说过没有?”我笑得相当小白兔,假装没看到陪赵关来的公羊潇洒。我对他和别国太子这么亲近,表示不满和鄙视。
第二十三章 大比武
“哪一句。”赵关似乎很受教的问。
“破罐熬好罐。”我以扇子点点下巴,“这话话糙理不糙,意思是身体太好的人,往往活不长久,不如平时身体不好的人长寿。特别是身居高位之人,得了病就是来势凶狠,嘎巴一下就没了,多可怜,多让人心疼啊。”
赵关据说从小身体倍儿棒,吃嘛嘛香,活了十六年,都很少生病的。所以我这话一说,他神色就有些不自在。哈,想气我?公羊潇洒气我这么多年,本太子都没死。又跟我拼嘴毒?本太子毒不死你!
“若说国事繁重,那倒是的。但若朝中人才济济,就像我大燕似的,皇上的负担就没那么重。”这话,是指大齐若寒之地,民风彪悍野蛮,识字的都不多。
“而且我大燕律法严明,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我继续说,“前些日子,本宫淘气,因而受了罚。但现在想来,却是骄傲无比。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是治国之道,本宫从中学习了不少呢。”这纯粹是往自个儿脸上贴金了。
赵关脸上的天真的笑容快挂不住了。
哼哼,这是叫你看看,什么叫披着羊皮的狼。我就不信,这世上有比我还雪白的。
再看公羊潇洒,脸色一本正经,但眼睛里含着笑,愈发显得风神俊朗。
“不过还是谢谢齐太子的皮子,只是我一向不太喜欢这玩意儿。拒绝皮草,善待动物是我的人生信条呀。”说着,我唰的一下打开扇子,故意把盖了玉玺的那一面朝外。
这个印迹,公羊潇洒、阿邦和小武都是识得的。而赵关毕竟是齐国太子,也是见过世面的人,愣了一下也认了出来。当下,他就起身叩拜。
他是齐国太子,我是燕国太子,大家半斤对八两,算是平辈平级,谁也不给谁磕头。但我父皇的玉玺代表他老人家,代表国家,赵关身为晚辈和外国留学生,不跪是不行的。而他表面上跪的是扇子上的玉玺,其实不是我受他的礼吗?
让你以学习为目的,打探我大燕的各种情况!一边学习我国的文化,一边还要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