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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书少,你可别骗我-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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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我们之中最有天分的一个。那一夜之后,乐队解散了,其他人都认为他不能这么埋没才华,甚至约定要赚足够的钱,合力捧红他。可惜老孙顾念兄弟,不肯这么做,他说在这个城市里,音乐没前途,钱才是最重要的。可我知道,他根本就不属于这个城市。”玄奘忽然想起了李世民,这才意识到自己有多么幸运。

“这把吉他,我一直藏在家里,希望有一天能够有人拿起它来,重新唤醒老孙。”中年人拍了拍玄奘的肩膀:“幸亏有你来了。这是我十年来见到老孙最开心的一刻。”少妇蠕动嘴唇,想说些什么,可最终没有开口。她紧紧把小孩子搂在怀里,害怕他幼小的心灵被感染,被毒化。而小孩子饶有兴趣地望着车顶那个疯狂的叔叔,眼神闪亮,心中所想无人能明白。

五指山五栋楼的所有住户都保持着出奇的沉默,没人喝彩,没人抱怨。在孙悟空漫无天际的震慑面前,所有的语言都是苍白无力的他们把脸贴在玻璃上,任凭狂暴的节奏虐待着整个建筑,像一群在暴风骤雨下无助的轮船乘客。

当最后一个音符在半空消失之后,孙悟空将手指轻轻按在琴弦上,似是给这些脱缰的野马套上笼头。四下万籁俱寂,孙悟空带着无比锋锐的气场,睥睨四周。

十年时光,弹奏的技巧仍旧无懈可击,仿佛三千六百五十天只是转身一瞬。孙悟空的身体消磨衰老,才情却从未有一丝消退。

“老牛,我知道一定是你。”孙悟空说。他从车上跳下来,紧紧抓着重装吉他,像握着恋人的手。现在的他,和那个唯唯诺诺、言辞谨慎的颓废中年完全不同,彻底脱胎换骨。

老牛哈哈大笑,冲他伸出了大拇指。两个人举起胳膊,在半空响亮地来了一记击掌。这时候,尖利的警车警笛声由远及近,直到曲子结束,它们才敢战战兢兢地响起来,划破已被肆虐过的夜空。

孙悟空侧耳听了听,只是轻松地耸了耸肩膀,对玄奘说:“现在还来得及吗?”“随时可以!”玄奘、孙悟空和老牛三个人七手八脚地把音响塞回车里,留给他们的时间不多了,线材顾不得绕好,只能胡乱一缠丢进后厢。玄奘用力把车后盖压回去,有几条线头从门缝挤了出来,让SUV从后头看上去好似一个塞满衣服的巨大旅行包。

装好以后,玄奘跳进驾驶室,孙悟空拉开车门,抱着吉他坐进了副驾驶。玄奘摇下玻璃,把一张名片扔给老牛:“去长安,找这个人!”老牛冲他们做了一个放心的手势。

小白雄赳赳地发出鸣叫,整个车身都颤抖起来。它冲出五指山小区的同时,警车恰好赶到门口。他们看到夜晚扰民的肇事者开车跑了,连忙调转车头,纷纷追赶过去。

“被全城的警车追逐啊,和那一天可真像……”老牛感叹道,然后转身对自己老婆孩子说:“不早了,回去睡吧,明天还得上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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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猪八戒

“装潢一般。”玄奘说。

“喝的也一般。”孙悟空一脸嫌恶地把啤酒罐放下。

这间酒吧的装修风格很恶俗,朋克不朋克,爵士不爵士,到处都挂着似是而非的金属骷髅头和黑胶唱片。光线很昏暗,只有“云栈酒吧”四个用霓虹灯拼起来的字高高挂在天花板上,十分醒目。一个妖艳的女歌手在咿咿呀呀地唱着,卖力地扭动臀部。

“唱的不是一般难听。”玄奘和孙悟空同时撇了撇嘴。

一个留着长发的青年从邻座伸脖子过来嚷道:“想听就听,不想听就滚!”孙悟空勃然大怒,把啤酒罐直接砸了过去。那罐啤酒他只喝了一口,所以那个长发青年被泼了一头。玄奘吓了一跳,他可没想到那个老实巴交的上班族,脾气居然这么爆烈。

这个叫高老庄的地方,他们本没打算停留。可孙悟空自从复活以后,说以前当上班族不敢碰酒精饮料,现在要把十年份的酒补回来,他们便找了远近著名的云栈酒吧,打算好好喝一杯。

青年岂肯善罢甘休,和周围的几个同伴腾地从沙发上跳起来,抄起酒瓶子和高脚椅,气势汹汹地围过来。周围的酒客没一个上来劝解,都等着看这两个外乡人的笑话,就连酒吧老板也只是咳嗽了一声,自顾擦拭着酒杯,丝毫没有制止的意思。

“我左边你右边?或者我两边,你帮我助威。”孙悟空对玄奘说。他了解后者音乐上的实力,但不了解后者在打架这方面的天赋。

“我右边吧。”玄奘说。他打架从来没赢过李世民,不过也从来没输给过其他任何人。

看到两个人旁若无人地聊天,长发青年歇斯底里地喊道:“给我揍!”一群人勇猛地冲了上去。

孙悟空和玄奘打架的风格截然不同。玄奘是野路子出身,惯于打野架,出手没有章法,王八拳搂腰拽头发下阴脚插眼睛,尽是不太上台面的小手段;孙悟空则明显是会家子,移动距离很小,动手不多,但每出必中敌人要害。

不到五分钟时间,七八个人哀嚎着躺在了地上。仍旧保持站立的两个人里,玄奘打得气喘吁吁,扶着桌子直喘粗气,孙悟空却是面不改色,气定神闲,一副运动不足的模样。

酒吧里忽然变得很安静,一个酒客忍不住开口说道:“喂,你们两个外来的,知道自己打了谁的人吗?”孙悟空冷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那今天就让你知道一下吧。”一个沙哑、低沉的声音从酒吧外头传来,酒吧里的温度瞬间降低,无论是酒客还是台上搔首弄姿的女歌手,都乖乖地缩起脖子,闭口不言。

木门吱呀一声被推开,一群人缓步走进酒吧。为首的是个胖子,脸盘和肚皮都异常宽阔,浑身的肥肉颤巍巍的,仿佛随时会融化,涂着厚重紫色眼影的双目泛着凶残的光芒。他和身后的一群马仔穿的一律是墨绿色改制军装,每个人的手腕上都带着刺镯,耳朵上有三枚耳钉,右侧胳膊上刺着一只狠戾的枭头。其中一个瘦高的人亦步亦趋地跟随在胖子身后,冷峻的脸上没有一丝表情。

他们一踏进酒吧,自动站成一个半圆形,封住了玄奘和悟空的所有逃生路线。胖子扫了一眼地上横七竖八的手下,淡淡地问道:“是你们动手的?”“是啊。”孙悟空抱臂在胸,迎上他的视线。胖子眯起眼睛,打量着这两个人,油亮的肥厚嘴唇轻轻蠕动一下,露出些许笑意。被人这么坦然地直视,他倒是很少体验到。“动了云栈洞的人,总得给我个交代。”胖子道。

孙悟空用脚踹了踹地上的小流氓:“他们挑事儿在先,怨不得我出手教训一下。”他这一句话火上浇油,让周围一群人登时怒火中烧。

“老大,这两个小子太嚣张了!”手下人叫骂起来,纷纷挽起袖子要上。有人拿出自行车链条锁,有人从腰间拔出警棍,甚至还有人掏出一把三棱军刺。旁边的玄奘抄起一个酒瓶子,站到孙悟空旁边,心中不免有些忐忑。

胖子突然大喝一声:“慢!”他手下的人一下子都停住了,不解地望着老大。胖子踱着步子走过去,仔细端详了一下孙悟空,又看了看玄奘,看似漫不经心地问了一个问题:“你们,也玩音乐?”“不错,我们是从东土大唐而来,去西天寻找真正的音乐。”玄奘说。

孙悟空的脸色阴沉下来。他们两个并没有带任何乐器进来,谁想到这胖子一眼就看穿了底细,如此犀利的观察力,绝不简单。孙悟空比玄奘的江湖经验丰富得多,立刻明白眼前这朋克打扮的胖子不是寻常人——胖子身旁的那个瘦高个,更让孙悟空心生警惕,他嗅出一丝狠戾的血腥味道,这家伙才是最危险的。

胖子微微一笑,手掌轻轻拍了一下:“你们打了我的人,这个场子一定得找回来。不过我若现在打回去,难免被人说以多欺少。既然是玩音乐的,那么不妨就用这个见真章。两位意下如何?”孙悟空发觉自己被那个瘦高个死死盯住了,他自忖自己施展全力,能抵得住这人,可玄奘绝对扛不住其他人。胖子早就算准了,逼着他们不得不接受提议。孙悟空还没想到解决的办法,玄奘已经把酒杯摔到了地板上:“好!就这么办!”孙悟空暗自“靠”了一声,骂玄奘太冒失,可随即想想,自己似乎也没有其他什么办法。胖子很高兴,笑得脸上的褶皱层层叠了起来:“那么我们晚上就在这里见吧。哦,对了,杀僧?”那个瘦高个走了出来,胖子嘱咐说:“这两位客人,可给我保护好了,不要少一根汗毛。”杀僧面无表情地点了点头。

胖子和手下很快离开了。孙悟空和玄奘彼此对视一眼,也朝外走去。杀僧横在了路中间,伸手拦住:“两位去哪里?”孙悟空不耐烦地回答:“去车里,取乐器!”杀僧把手收了回去,尾随着他们离开云栈酒吧。来到附近的停车场。孙悟空注意到,杀僧走路几乎不发出声响,若不是事先知道他的存在,估计根本发觉不了他跟在后面。

他们在杀僧的注视下打开SUV后盖。孙悟空取出了自己的重装吉他,玄奘想了想,没拿自己的吉他,取出一个天蓝漆色的动圈麦,这是经过特别改装的,拾音无衰减,没低切,一般人唱了肯定喷得一塌糊涂,却最适合玄奘浑厚嘹亮的声线。

杀僧看到孙悟空重装吉他上那几根粗大的琴弦时,面部肌肉纹丝不动,只是瞳孔微微缩了一下。这个小动作被孙悟空发现了,他故意拿起吉他晃了晃:“看你挂着一脸的冰霜,原来也懂这些?来,弹两下听听。”杀僧没有接茬儿,悄无声息地往后退了一步,避开吉他。孙悟空最喜欢看到这些一脸拽样的家伙示弱,他向前又迈了一步,说:“你老板现在又不在,过来试试。”杀僧又退了一步。

两个人一进一退几个回合,杀僧发现自己已经无路可退。他脸色变得更冷,右手疾闪,狠狠地劈在吉他琴板上,共鸣腔内发出一阵嗡嗡声。孙悟空把吉他猛地抽回来,用手掌抚住:“辣手催琴,你可真下得了手啊。”“好吉他。”杀僧只说了这么一句。

孙悟空和玄奘不再理睬他,自顾练习起来。反复排练了几遍,他们又讨论在节奏上做一些调整。《大闹天宫》重新被玄奘填过词,许多地方要进行完善,才能让吉他伴奏与歌喉配合得更完美。在缺少贝斯手和鼓手的前提下,他们只能通过别的方式进行弥补。

练习完以后,孙悟空对杀僧道:“喂,你会什么乐器?过来凑个热闹。”杀僧没理他,孙悟空又叫:“临时客串也好,给你发工资。”杀僧冷若冰霜。孙悟空乐此不疲地抛出各种靠谱或不靠谱的条件,也不管杀僧有没有反应。他知道杀僧的任务是看住他们,不敢走开,所以故意尽情嘲弄他,猜测他木然表情下内心的翻腾程度。这是悟空的恶趣味。

孙悟空调戏杀僧的时候,玄奘正坐在车头,忙着低头摆弄自己的动圈麦。忽然他感觉头皮有点发凉,下意识地侧头望去,只见驾驶室旁居然站着一个年轻女人,正隔着玻璃直勾勾地望着自己。

玄奘吓得差点跳起来,手里差点没把麦克风扔出去。

这女人穿着一条水色凉裙,一头乌黑秀发,裸露的肩头肌肤却白得发亮。最醒目的,是她那一道很有西域风格的高耸鼻梁,把整个脸庞都撑得光彩十足,换一个场合的话,该是相当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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