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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都介绍给他了,他的朋友他却从来没有给我介绍过一个;我曾尽我的一切力量去宣扬他,而他呢,如果他也宣扬过我,却并不是那么公开的,而且用的方式也并不相同。他从来没有帮过我任何忙,甚至没有对我说过要帮我。他怎么能是我的麦西那斯呢?我怎么能是他的受保护者呢?这一点,我过去想不通,现在还是想不通。
诚然,他对大家都傲慢,只是程度不同而已,但是他对任何人也没有象对我这样傲慢到粗暴的程度。我还记得有一次圣朗拜尔几乎要拿起面前的菜盘子砸他的脸,因为格里姆当着全桌的人说他撒谎,粗暴地对他说:“这不是真话。”在他这种天生的专横口吻上,他还加上一个暴发户的自满,甚至蛮横无礼到可笑的程度。他跟阔人们往来的结果,竟使他迷了心窍,只有最不通情理的阔人才能摆得出的架子,他自己也学着摆起来了。他喊他的仆人,从来只叫声“喂!”就好象仆人太多,老爷不知道哪一个当班似的。他叫仆人去买东西的时候,总是不把钱交到他手里,而是给他往地上一扔。总之,他完全忘了仆人也是人,不论什么事,总是把他藐视得那么令人难堪,嫌恶得那么厉害,以致那个可怜的孩子——他为人很好,是埃皮奈夫人介绍给他的——终于辞工不干了。这孩子没有别的什么抱怨,只是抱怨这样的待遇,他没有法子忍受下去:他成了这位新“自命不凡的人”的拉·弗勒尔。
他既爱好虚荣,又妄自尊大,生就一双浑浊不清的大眼睛,一张松软多皱的脸,却还对女人野心勃勃呢;自从跟菲尔小姐闹了那场笑话以来,竟在好些女人眼里成了一个多情种子了。从此,他学起时髦来,养成了女人式的洁癖:他自己充当美男子,梳洗成了一件大事。大家都知道他是搽粉的,而我呢,先还不信,后来也信了,因为我不但看见他的肤色美起来了,还在他的梳妆台上发现过粉碟子。有一天早晨我到他房间里去,看到他在用一个特制的小刷子刷指甲,他当着我的面显得挺得意。我当时判断,一个人能天天早晨花两个钟头时间刷指甲,就很可能花一点时间用粉把皮肤上的皱纹填起来。那个老好人果弗古尔并不是什么刻薄鬼,却相当风趣地给他起了个绰号,叫“粉面霸王”。
上述的一切都只是些可笑的小事,但是与我的性格太不相投了。这些事终于使我怀疑到他的性格,我很难相信一个晕头转向到这等地步的人,能把心眼放在正中。他动辄吹嘘他的心肠是多么软,感情是多么强烈。而他那些缺点却都是渺小的灵魂才会有的,怎么能跟他所吹嘘的那一切相称呢?一颗敏感的心总是为外界事物而热情奔放的,怎么能让他不断地为他那渺小的躯体忙着做那么多微不足道的照料呢?我的上帝呀!真感到自己的心被那神圣之火燃烧起来的人,总是想法子把他的心倾吐出来的,要把满腔的东西拿给人看的。这样的人恨不得把心掏出来放到脸上,他决不会想什么修饰打扮。
我那时又想起了他的道德纲领,这是埃皮奈夫人以前告诉我的,也是他实践了的。这个纲领只有一条,那就是:人的唯一义务就是要在一切事情上都随心所欲。这种道德箴言,当我听到的时候,曾引起我无穷的感慨,虽然当时我还只把它当作一种打趣的话看待。但是不久我就看出,这个原则实实在在就是他的行为准则,并且后来那么多叫我吃亏的事都可以证明这一点。这也就是狄德罗对我说过不知道多少遍的那种秘密教条,不过他从来没有对我作过解释。
我又想起了好几年前人家就再三给我下过的那些警告,说这个人虚伪,说他会装假,特别是说他不喜欢我。我想起了好几个小故事,都是弗兰格耶先生和舍农索夫人讲给我的,这两个人都不怎么瞧得起他,而且他们都应该是了解他的为人的,因为舍农索夫人是已故弗里森伯爵的密友罗什舒阿尔夫人的女儿,而弗朗兰耶先生当时跟波立尼亚克子爵过往甚密,当格里姆开始在王宫区落脚的时候,就在那里住了很久。全巴黎都知道格里姆在弗里森伯爵死后那种悲观失望的情形。这是因为他要维持他在遭到菲尔小姐的严厉对待后所博得的那点名声,这种名声,如果我当时不是那么盲目的话,一定会把其中的骗局看得比任何人更清楚的。他被人硬拉到加斯特利公馆,在那里做作得煞有介事,真是悲痛欲绝。他每天早晨到花园里去哭个痛快,用浸透泪水的手帕蒙着眼睛,看到公馆的房子就哭个不停,但是一转过一条小径,就只见他登时把手帕放进口袋,抽出一本书来读了。这种情景多次发生,很快就传遍了整个巴黎,不过马上也就给忘了。我自己也同样把它忘了,可是有一件与我有关的事情却偏偏使我又把它想了起来。我在格勒内尔路住的时候,躺在床上病得要死,他当时在乡下,有一天早晨来看我,上气不接下气地说他刚从乡下赶到,过了一会儿我就知道,他头天晚上就已经到了,当天还有人在戏院里看到他呢。
这一类事情,我想起了很多,但是有一点给我的印象最深,我自己也纳闷怎么会这样晚才注意到。我把我所有的朋友都毫无例外地介绍给格里姆,他们都成了他的朋友。我当时跟他形影不离,简直不愿有哪一家我能进去而他不能进去的。只有克雷基夫人拒绝接待他,而我也就从此不去看她了。格里姆自己也交上了一些别的朋友,有的是凭自己的关系,有的是凭弗里森伯爵的关系。在所有这些朋友之中,没有一个后来成了我的朋友。他从来没有对我说一句话,劝我至少跟他们认识一下;而且我有时在他家里遇到的那些朋友当中,也从来没有一个对我表示过丝毫好感。就连弗里森伯爵也是这样,而他是住在伯爵家里的,因此我若能跟伯爵有一点来往,自然会很高兴。至于弗里森伯爵的亲戚旭姆堡伯爵也没有对我表示过好感,而格里姆跟旭姆堡伯爵相处得还更随便些。
不仅如此,由我介绍给他的我自己的朋友,在认识他之前,个个都对我真诚相待,跟他认识以后就明显地变了心。他从没有把他的任何朋友介绍给我,我却把我的朋友全介绍给他了,而最后,他把我的朋友统统夺走了。如果这就是友谊的结果,则仇恨的结果又将如何?
在开始的时候,就是狄德罗也曾多次警告过我,说格里姆这人,我对他那么信任,却并不是我的朋友。后来当他自己也不再是我的朋友的时候,就改口了。
我以前处理我那几个孩子的办法,是不需要任何人来协助的。然而我把这事告诉了我的朋友们,唯一的目的就是要他们知道这件事,以便不要在他们的眼里把我这个人看得比实际上好些。这些朋友一共有三个:狄德罗、格里姆、埃皮奈夫人;杜克洛是最配听我倾诉秘密的人,却又是唯一我没有告知这秘密的人。然而他却知道了我这个秘密;是谁告诉的呢?我不得而知。这种背信弃义的事很少可能出之于埃皮奈夫人之口,因为她知道,如果我是那种人,也学她背信弃义,我就有办法残酷地报复她,剩下来只有格里姆和狄德罗了,他们俩当时在许多事情上都沆瀣一气,特别是对付我,因此极可能是出于他们的同谋。我可以打赌,只有杜克洛,我没有把我的秘密告诉他,因此他可以有泄漏秘密的自由,而他却反而是唯一为我保守秘密的人。
格里姆和狄德罗在策划把两个女总督从我身边拉过去的时候,曾努力要把杜克洛也拖下水,但他始终以厌恶的态度拒绝了。我只是在事后才从他口里知道他们之间在这问题上的经过;但是,当时我已经从戴莱丝口里听到了一些,足以使我看出在那一切活动当中有着不可告人的密谋,看出他们是想摆布我,即使不是拂逆我的意愿,至少也要瞒着我;再不然,他们是想利用这两个女人做工具去实现什么阴谋。那一切必然都是不正派的,杜克洛的反对就无可辩驳地证明了这一点。谁愿意相信那是出于友谊,就让他相信去吧。
这种所谓友谊叫我在家里和在家外一样地倒霉。几年来他们和勤·瓦瑟太太那种频繁的晤谈使这个女人对我的态度显然变了,而这种改变,当然不会于我有利。他们在这些莫名其妙的密谈中究竟讨论些什么呢?为什么这样讳莫如深呢?这个老太婆的谈话难道就那么有趣,使得他们这样喜欢吗?或者是那么重要,值得这样严守秘密吗?三四年来,这种密谈一直继续着,我早先觉得是可笑的,这时我再想想,就开始感到诧异。如果那时我知道那女人在为我准备些什么的话,这种诧异是会发展到焦虑不安的程度的。
尽管格里姆在外面吹嘘说他对我如何热心,这种所谓热心眼他对我所采取的态度是很难相容的,我在任何方面都没有从他手里得到一点于我有利的东西;他诡称对我抱有的那种慈悲感,很少有助于我,倒是有损于我。他甚至尽其所能,把我所选定的那个职业的财源给我断送了,因为他毁坏我的名誉,说我是个坏的抄缮人:我承认他在这一点上说的是真话,但是这个真话轮不到他来说呀。他自己另用了一个抄缮人,凡是他能拉走的主顾,一个也不留地从我这边拉走了,他就这样证明他所说的话并不是开玩笑。简直可以说他的目的是要让我依靠他,依靠他的影响才能生活,并且要把我的生活来源断得一干二净,不把我逼上他那条路,就不甘心。
把这一切总结一番之后,我的理智最后使我原来还替他说话的那点先入之见再也没有声音了。我认为他的性格至少是很可疑的。至于他的友谊,我断定是虚假的。于是,根据好些不容置辩的事实,我决心不再见他了,并且把这个决心通知了埃皮奈夫人;不过那些事实我现在都忘记了。
她极力反对我这个决心,而对我提出的理由又不知怎么说才好。当时她还没有同他商量。但是第二天,她并不对我亲口解释,却交给我一封由他们俩一起起草的很巧妙的信,她利用这封信替他辩护,说一切都由于他那种收敛的性格,关于详细的事实却一字不提,并且认为我怀疑他对朋友背信弃义是一种罪过,敦劝我跟他言归于好。这封信(见甲札第四八号)使我动摇了。后来我们又作了一次谈话,我觉得她比第一次谈话时有准备些,在这一次谈话中我完全让她战胜了:我甚至相信,我可能判断错了,果真如此,那我就是对一个朋友做了最不公正的事,应该赔礼。简言之,我也和对狄德罗以及霍尔巴赫男爵已经多次做过的那样,一半出于自愿,一半由于软弱,作出了我原来有权要求对方做的那一切要求和解的表示;我仿佛是另一个乔治·唐丹,到格里姆那里去,为他给我的侮辱而请他原谅;心里老是有这样一个错误的信念,认为只要你和婉客气,天下无不解之冤,就是这一个错误的信念使我一辈子在我那些假装的朋友面前不知做出了多少卑躬屈节的事。其实,正相反,恶人的仇恨心,越是找不出仇恨的理由就越发强烈,越觉得他自己不对就越发对对方怀恨。我不需要离开我自己的经历就可以在格里姆和特龙香两个人身上找到这个论断的十分有力的证明:他们之所以成了我的两个最不共戴天的敌人,完全是出于他们自己的兴趣、自己的癖好,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