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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才不会被女孩子欺负呢-第69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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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呜呜……”

我觉得自己可能已经口吐白沫了,心脏病到现在还没发作,真是奇迹。

难道我的病毒性心脏病,是一种需要氧气的病毒引起来的?氧气不足的时候反而不会犯病?

但是此时此刻,用不着心脏病,庄妮的钢琴线就可以杀死我啊!

眼神迷蒙起来,视线毫无意义地扫过灰墙上的金属排污管道,还有一扇旅行社的窗户,从窗户里可以看到,里面一片漆黑,所有人都下班了,不过办公桌上有一个无线鼠标的电源没关……

你妹的!都这功夫了我还有闲心管别人的无线鼠标电源关没关?我自己的电源都要被永远关闭了!

没办法了!当此之时,技巧性的阴阳散手帮不上忙,虽然彭透斯警告过我最好不要依赖那招,但是没有选择了!

狂战士模式!

自我催眠,失去理智,切断身体的一切痛感,然后把无边怒气爆发出来!

“我……我要逆天口牙!”

“先天乾坤功——山兮鬼神惊,雷兮天地碎!”

“战啊!来战啊!定要将你轰杀至渣啊!!”

缺氧的大脑中,回放着来自港漫的混乱台词,我以此为导火线,开启了狂战士模式。

“给我败!给我败!”

像一根按压久了的弹簧,我被迫以蹲姿伏低的身体,猛然间挺直了起来!

“老子是神!神是不可以被这么普通的手段杀死的!在遇到魔贯光杀炮、气元斩、月牙天冲和地爆天星之前,我应该毫发无损才对!”

脑海中继续回放着恬不知耻的自我催眠,使身体爆发出了最后一份潜力。

庄妮原本用一只膝盖顶在我背上,用自己的体重强迫我保持蹲姿,此时我突然挺直身体,当然就将她向后弹了出去。

“垂死挣扎吗?”庄妮吃了一惊,但是仍然没有放松手里的钢琴线,反而勒得更紧。

“哈……嘎嘎嘎嘎!”

因为气息不畅,笑声变得十分诡异的我,突然脚下发劲,借着反弹力,让自己倒退着,全速向墙壁上的排污管撞去。

当然,是带着我身后的庄妮。

“嗯啊”,随着庄妮的一声闷哼,她的后背结结实实地撞在排污管上,身为女性的柔软身体,在我的坚硬脊背和排污管之间被挤压变形,让处于狂战士模式的我,莫名生出一种施虐的快感。

但是这一次攻击并没有让庄妮失去意识,她的体弱多病果然是请假逃学的借口,刚才那一击,不要说换成小灵通、宫彩彩,就算是换成刑部五虎,也早就让他们两眼翻白了。

相信自己的身体里寄宿着恶魔之力,所以庄妮用精神力加强了肉体的抗打击能力,她虽然不懂武术,但是武术界“一胆二力三功夫”的道理,她却实打实地在运用。

一次不行是吗?那就再来一次!

“梆!”第二次撞击发出了很大的声音,从庄妮被压迫的胸腔里面,也发出了痛苦的呻吟——但是她仍然没有松开拉钢琴线的手。

可我明显感觉到,自己气管受到的桎梏减轻了。

当我从地上站直身体的那一刻开始,钢琴线跟庄妮手臂的相对角度就发生了变化,庄妮毕竟不是职业杀手,没有注意到这一点,她的力道不能像刚才那样完全施加到我脖子上了。

获得了些许氧气的我,奋发精神,将庄妮在排污管上撞了第三次、第四次!

“咳、咳!”

这回轮到庄妮咳嗽了,她极其不甘地放低了双手,闪亮的钢琴线从鹿皮手套中间快速滑脱,只剩下未被斜刘海遮住的左眼里面,还燃烧着仇恨的火焰。

她苍白的脸上满是汗水,为了杀死我,她的确是出了全力。

趁着庄妮背靠排污管,大口喘息无法行动的时候,我三下五除二地扯掉了脖子上纠缠的钢琴线,就算割伤了手指也毫不在乎——我仍然处于狂战士模式的支配下。

然而庄妮却不打算放弃,她眼神一凛,突然伸手摸向裙子兜,好像要拿什么凶器出来。

是美工刀吗?如果钢琴线杀不死我,还有第二手准备?先前之所以不用美工刀快速了结我,是为了让我感受到死前的极端痛苦,并且可以在我死前进行嘲讽吗?

怎么可能让你把美工刀掏出来!?

完全是跟小混混打架时养成的条件反射,我的左手迅疾如电,瞬间就揪住了庄妮披散在额角的头发。

对付留长头发的小混混,我向来是先抓头发,先前在大宁江江桥下和鸭舌帽唐江初次交手,我也是那么干的,他后来为了避免这种事,特地把头发剃短了。

其实揪女孩子的头发,还是这么凶暴,几乎把发根都拔掉的揪法,对一个男人来说是很没品的。

但我此时已经“非人类”了,狂战士的怒气和面对死亡的紧张感,让我来不及考虑更多,只能以身体本能行事。

庄妮被我揪住头发,并且向上提起,她在露出大片额头的同时,眉头也不由得因为疼痛皱了起来,甚至不得不仰起脖子,微微跷起脚,来减轻头部的痛苦。

可是这没能阻止她,她用仇恨的目光向上瞪视着我,继续伸手到裙子兜里掏美工刀。

到了现在还妄想杀我?我要让你后悔,刚才没有直接用美工刀抹我脖子!

为了阻止庄妮掏出刀子,我的右手完全是条件反射地,照着庄妮的小腹来了一拳!

“噗”,深入腹部的一拳,拳劲透过庄妮的身体传导到排污管上,连金属都为之嗡嗡作响。

“呜啊!”庄妮的身体顿时像煮熟的虾米一样弯曲起来了,但是她的头发又被我揪住,导致自己像是被处以绞刑的女囚,头部被悬吊起来,而肩部以下都失去了支撑力。

庄妮被我打吐血了。

确实患有胃十二指肠溃疡的庄妮,平时就总用击打自己某个腹部穴位的方法,来“主动吐血”吓唬别人,此时此刻,应该是我对她的腹部重击碰触到了那个穴道,导致她嘴角挂上了一线鲜血吧?

纵然有精神力的帮助,人也是很难对抗自己的本能的。

因为剧烈的疼痛,庄妮被我击中腹部的时候,不但吐出了鲜血,还两眼上翻,露出了极多的眼白,眼角也在剧痛之下盈出了泪水——这一幕对庄妮来说相当罕见,蛮有视觉冲击力的。

泪水、汗水和血,在庄妮的痛苦的脸上相互混合,让她的面容变得一塌糊涂,破破烂烂好像坏掉了一样。

此时此刻我的狂战士模式才得以解除,放开了抓住庄妮头发的左手,而庄妮也在同时失去了意识,背靠着排污管身子滑落下去,最后瘫倒在地上。

姿势倒很像,她画出来用来迷惑我的,班长的街头立体画。

作为差点被她杀死的人,我本打算把昏倒的庄妮,扔在窄巷里不管的。

事实上我已经走出了窄巷,回到路灯下面,正在整理自己弄乱的衣领了。

但是颓然倚靠在排污管上,衣裙凌乱,狼狈不堪的庄妮,吸引了两个按摩店男顾客的注意。

“你看,墙缝里有个女人坐在地上,是不是喝醉了?”

“诶?看身材挺苗条的啊!难不成咱们哥俩今天可以少花点钱,只要‘捡尸体’去附近的旅馆……”

曹导演跟我普及过,“捡尸体”指的是某些女孩在酒吧一类的地方喝得烂醉,然后瘫倒在门口,被男人们趁机“捡”到旅馆去占便宜的行为。

有一瞬间,报复的心理占了上风,我真打算袖手旁观,让讨厌男人的庄妮被这两个家伙捡到旅馆,进行一番惨无人道的虐待的。

但是稍微冷静下来,我觉得自己这么做,班长一定会对我十分失望,庄妮无论如何都是初三(3)班的同班同学,她想杀我当然是犯法,可是我把她打昏,又坐视她被两个流氓捡走,恐怕也在某种程度上成了两个流氓的共犯。

明明答应过班长不成为罪犯的。

叹了一口气,正寻思要怎么阻止两个流氓捡尸体,没想到这两个家伙走进窄巷细看以后,反而自己打了退堂鼓。

“我靠!这女孩吐血了啊!喝醉酒也不至于喝得吐血吧?要是被咱们玩出了人命……”

“你还管吐不吐血?看清楚点,这女孩未成年!你以为自己是校长还是局长啊?赶紧撤!强奸幼女要判刑的!”

“那个……不报个警吗?”

“咱们是来叫鸡的,你报警,生怕家人不知道吗?”

两个人鬼鬼祟祟地咬了几句耳朵,又朝路灯下的我看了一眼,然后一起走进招牌闪亮的“正能量按摩店”了。

我在路灯下等了5分钟,没有人再经过,庄妮也没有醒转的迹象。

就这么走了倒是很容易,不过谁也不能保证下一个看见庄妮的人,是好心报警,还是胆大包天地把未成年少女给捡到旅馆里去。

突然联想起来,失去知觉的庄妮,跟上次舒哲被刑部五虎绑架,活活吓昏以后那一次,有一些相似之处。

庄妮想杀我,舒哲当时想要挟我,都是想要对我不利。

对于舒哲的处置,我是把他扔在床上,拍了很多裸照的……

第862章 短信交流

像对待舒哲一样,对庄妮进行拍裸照要挟的想法,只在我脑中存在了千分之一秒,就烟消云散了。

首先,拍下少女的裸照并进行要挟,这是比坐视庄妮被人“捡尸体”还明显的犯罪,会违反我和班长之间的约定。

其次,庄妮不是舒哲那样贪生怕死又爱面子的人,把庄妮的裸照展示在网上,给千千万万她讨厌的男人看,的确能恶心到她,但是除了会让她更加坚定杀我的决心之外,什么作用都起不到。

如果曹公公在场的话,绝对要给我出主意说:

“师傅!一不做二不休,您干脆把她扛到旅馆,让她知道什么叫现实版的‘杀人不成反被日’!”

还别说,男性陷入窒息的话,会不受控制地产生窒息性勃起,此时的我真处于尴尬的支帐篷状态。

而且钱包里面正好有忧郁哥吴升送给我的身份证,可以在附近的小旅馆开到房间。

在一肚子邪火的催动下,我走回窄巷,看着皎洁月光下庄妮任人摆布的身体,说我没动过歪念头那是骗人的。

话说好多网络小说,都喜欢使用“一炮泯恩仇”这个桥段,我要不要也跟风一下呢?

不过这原本就是偶生的恶念,我因为存了坏主意而心跳加速,让我接近了心脏病发作的边缘,从而彻底打消了这个念头。

真的鬼畜一把,强奸了昏迷的庄妮,我就反而中了她的圈套了。

庄妮的目标是班长,杀死我只是为了达成这个目标的手段。

如果我报复性地强奸了庄妮,正好证明了庄妮向班长说过的理论是正确的:男人都是用下半身思考的肮脏野兽。

班长是正义感和责任感都很强的人,我正当防卫打昏了庄妮是一回事,但是打昏了之后又把她强奸,可就是另一回事了。

我不会得到原谅的!班长可能还会对受到摧残的庄妮心生怜悯,甚至认为在这件事当中自己也有责任……从此对男性失望,跟庄妮一起走上百合之路也不是不可能啊!

好险!差点一失足成千古恨!而且最最不能忽视的一点,是我现在患有病毒性心脏病,大体力运动只能坚持三分钟!三分钟啊!

冒着生命危险,却只能凌虐庄妮三分钟,之后还要遭到班长的厌弃和警察的逮捕,这生意太亏了!就算我真想要这么报复,也至少等到心脏病治好以后啊!

于是我分析形势,决定先给大喇叭打电话,让大喇叭过来把庄妮接走。

我告诉大喇叭,庄妮因为某种原因“跌倒”在我家附近,自己站不起来,又死活不让我碰她,只好劳烦大喇叭跑一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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