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敞开速度,开始狂奔。咱真跑起来,那是想多快都成。能量保护好裤子,跑。
一直跑,一直跑,超过三个大型野马群,路过七个草原部落,其中还有一个正在遭受屠杀,不管,跑。
直到,我看见了它,一只中了箭的草原鹰,它快死了。箭伤倒是不重,翅膀中箭,而且是贯穿伤,箭并不在翅膀上。足以致命的是摔伤,估计是挣扎着飞到此处,跌落所致。
刚才在很远之处,大开的念力就发现了它,折弯降速来到近处,缓缓朝它走去。它快死了,我要救它。
凶猛野生类动物,我最喜欢两种,狼与鹰。喜欢它们,都是因为它们的眼神。
狼盯,无情且残忍,那种阴冷的感觉会让人不寒而栗。细细品味,这是一种力量的传承,已深入到它的骨髓。
鹰,鸟中之王,它的眼神里明显的是孤傲,隐含的是藐视,它高高在上,威风凛凛。它亦无情亦残忍,但是,那是对于弱者的不屑。
它是高傲的生物,它的气质如同贵族。当然,人类傲成这德性,我点都不点他。动物如此,我喜欢。
我的靠近,使垂死的它竭力挣扎起来。
“别动,小可怜儿,我是要救你,很快你又可以飞了。”我用精神力安抚着它。
它立即安静了下来,看着我走近,蹲下,抚上自己的身体。
它看我的眼神,我读懂了。多的是绝望后的平静,少部分是对天空的留恋,再有就是对我的期望,还有一些对人形生物的憎恨。它将死,但仍高傲着。
我能读懂它,因为我曾经和它一样,如此躺在这种绿色上等待着死亡。同样,我们都是幸运的。
“你死不了,丫头,因为你还是个处女,还没尝过爷们儿鹰的滋味,还没有后代呢!我不会让你死。”我嘴里轻声对它叨叨着,手上能量滋润补充着它不多的生命力,治愈着它的伤势。我刚刚读了一遍它的脑海,知道了很多,也更加了解它,更喜欢它了。
很快,它的眼神欢快了起来,它感觉到自己已经健康了。它离开我的手,站了起来,摇晃着走了几步,翅膀扑棱了几下,然后,一飞冲天。
我在地面含笑看着它,我给它治得很彻底,还有富余,此刻的它,比受伤前更健康。
“丫头,跟着我吧,我会让你成为女鹰王,你可以尽情宠鹰郎。咋样?跟着我吧,你不会后悔的。”我对着在天空盘旋的它,温声诱惑着。
我知道,它能听得到,能不能听懂就不知道了。这个孤傲的丫头,我很尊重它,不想用精神力影响它自己的选择。
它还在飞着,还在兴奋着。我高高跃起,用能量幻化出一对和它一样的大翅膀,缓缓扇动着。我决定运用美雄鹰计,勾引之。
它看到这些,对我疾冲而来,擦着我的脸折弯而去,眼神中充满了奇怪之色。如此来回了几次后,我降落回了地面。
成不成,随便吧。我想着,席地而坐,从手镯里掏出一块干熟香肉,抛向高空,它俯冲接到,降落到我身边吃了起来。它饿了。
“慢慢吃,多得很。”我笑着对它说完,然后仰身躺倒。手镯里我存了好多食物,自己虽不吃,但是有备无患嘛。这不,现在就用上了。
很快,它摇晃着走了过来,叨了一下我的手,表示还要,我又给了它一块。它个头不小,站立着能到我的腰,一块肉肯定不够。
它吃完,又叨。我对它说,伤刚好,不能多吃。它叨叨个不停,但都很轻。
“你这个倔丫头,这是最后一块了,没有啦。”我撒着谎,又扔给它一块。
还没吃完,它冲天而起。
我知道原因,地面开始轻微震动,有骑队来了。没猜错的话,应是伤它的人找来了。娘的,等的就是你们!敢伤我家妞妞?妞妞,嗯,这名字好。
“飞高点儿,我帮你报仇。”我用精神力嘱咐妞妞升到常规弓箭的射程以外。精神力的好处是,无所谓语言文字,和任何有思想的生物都能沟通。为什么这么牛叉?我咋知道,我又不是科学家。
妞妞很听话地飞到我确认的高度,划圆盘旋着。
“妞妞,你以后就叫这个名字啦。我要用弓对付他们,就是伤你的那种东西,我要拿出来啦,你别害怕。”表达完,我掏出九霄大弓,还有三十支箭。因为,他们有三十五个人,其中有五个女的。
射鸟?我让你们射鸟,一会儿专射你们的鸟。女人就放过了,我暂时还不想打破不伤害女士的惯例。马贼头子百留一,咱都没伤她呢。嗯,她挺好玩的,等哪天无事,找她玩去。
那帮骑队还没跑过来,咋这么慢呢?我盘膝而坐,心里乱七八糟地想着。
终于,他们爬过来了。
一众人中,有的在抬头望着妞妞,有的瞅着地上的持弓半裸男,皆穿皮装,头型都很酷:男人,没有一个头发是完整的,不是中间就是两侧,剃光;女人也是如此,和百留一的发型很象;只有一个女人的头发是齐全的,被额头横勒发带约束着。
离我二十米处集体勒马,集体在审视我。他们的眼神,皆充满了奇怪之色。
我理解他们的奇怪。草原深处,一短发半裸男子,无马,有华丽大弓,见到来人众多,居然仍席地而坐。莫非行动不便?可他无马,怎么爬到此处的?为何赤膊?上空之鹰是刚才射伤的那只吗?他的弓怎么那么华丽嚣张?上身体型咋这么好看,咋练的?他笑什么?莫非落马伤头成为了傻子?嗯,很有可能,这是所有疑问最好的解释。
我面带微笑地看着他们,脑子里替他们组织着一连串问题。
第七十二章 鹰目神射
这时,其中一个粗壮异常的三十余岁大汉策马前行几步,洪声问道:“地上的汉子,我是凡弛部的‘查因察’,我有几个问题想要问你,你可愿答?”
抬手示意。
“你是何人?来自何处?可是受伤?可需帮助?”大汉查因察连出四问。
他最后一个问题,直接把我问得不好意思了。我站起身来,正色回道:“我叫君不灭,外号草原之鹰,与它一起的。”我指了指头顶的妞妞,然后又继续道:“我无任何伤势,也不需要任何帮助。但是,我在此等候刚才伤它之人。一箭之伤,必须回报。”
大汉查因察听完,点了点头,转马回去和头发完整的女子说了起来。说什么,我没窃听。我对那汉子印象不错,即便对敌,亦须尊重。
那女子交代了几句之后,查因察转头对我大声道:“君朋友,刚才我们不知道那鹰有主,幸好它没有什么大碍。不过,草原射鹰是勇者的表现,也是马赛前的传统,我们不会道歉。你既然用弓,我们出一人与你对射,生死之后,仇消。怎样?”
“成,开始吧。”我用脚尖挑起一箭持于手中。
大汉查因察对其中一个精壮男子点点头,那男子立即策马而出。
精壮男子在马上先对我点头示意,然后从容而道:“我是‘查柯尔’,我部的强弓勇士,刚才伤你飞鹰的那箭就是我射的。它很棒,是唯一没被我射落的草原戮鹰。你我,如何斗箭?”
我沉声回道:“你先射我一箭,我若活着,再射你,可以任意躲闪,如何?”
“这对你来说很不公平,你坚持吗?”查柯尔皱眉问来,见我认真点头后,抚胸施礼策马奔远,口中大喝道:“一百步,我最擅长的距离,你小心了。”
他策马奔至大约百步距离,也不勒马,拧身就是一箭射来,箭出即至,好强的弓!不俗的玄劲辅助利箭快速旋转着直奔我的持弓左臂。
再快的箭也不可能射中我,被我胳膊稍抬夹在了腋下。不是正对我的那些人,皆以为射中了。
我把右手里自己的加长加粗利箭甩插入脚边地上,自腋下抽出他射来的那支,上弦,就用他的箭回敬他吧。箭虽不够长,可是,伤他并不需要九霄全开。
查柯尔当然知道自己的那一箭没有伤我分毫,他连惊奇之色都未来得及展现,横向策马狂奔,同时紧盯着我的双眼,打算进行提前量躲避。
九霄大弓半开即收,他的后背已是受伤。箭在空中的飞行过程,他们的肉眼是绝对察觉不到的。那只箭擦过他的后背又直线飞向草原远方,立即不见,只有我能把这一切完全看清。
他们之中的好多人都以为我根本没射出箭去,一个劲地眼光搜索我身上身下脚边四周。箭呢?
这时,查柯尔的后背才开始大面积洇血。他仿若不觉,策马而来,脸带惊奇和喜色,嘴里大喊着:“好弓,好强的弓!可不可以给我一看,即刻还你。”
等他来到身前,我把九霄抛了过去,并做好了接人或接弓的准备。对他来说,九霄太重了!
果然,他一把捞到九霄,然后身形一歪,直接落马,被我双手抓肩扶正。常人猛然间抓到超负荷的沉重之物,一般都是脱手。而他身为强弓勇士,绝对不会允许此事发生。既称弓勇,即便死,也必须抓弓而亡。
查柯尔运足玄劲,双手抬起九霄,哈哈大笑道:“果然,果然。没有这个分量,怎么可能如此之强!哈哈,再重,我也要拉你一拉。”笑罢,左脚一迈,形成大阔步姿势,左手扶九霄直立地面,右手拉弦。
他单手是平举不起九霄的,所以要撇大步降低身高,支弓在地,才能拉得。
他在玩命,玩命地拉,但九霄之弦纹丝不动,而他的后背鲜血狂飙,不管,犹在玩命扯弦。最后,身子一倒,躺于草地,口中叹道:“好落,昏迷过去。
他死不了,我已经用能量帮他止血了,静养月余就会再次生龙活虎。
查因察等人围了过来,检查了他的伤势,都大为放心。
我用精神力招呼妞妞下来。
妞妞俯冲而下,翅膀一收,立于我伸出的小臂上,桀骜的鹰目狠盯着躺在地上的查柯尔。它认得他,记得他。
我的语言与精神力同时问道:“妞妞,他也受伤了,要好久才能起来走路。就这样吧,怎么样?”
妞妞一声高亮的鹰鸣,振翅而飞。它同意了,真给我面子,我很是高兴。我喜欢这个孤傲的小女孩儿,一会儿就给它打针。
“君朋友,草原之鹰,好身手!查因察佩服你,邀请你和你的鹰去我部做客,你可愿去?”大汉查因察伸出大手,洪声问我。
“去。不过,要借我箭囊一个,马一匹。”我说着,“啪”的一声,与他击掌而笑。
三十支箭不能当他们面收进手镯,扔了更是浪费,所以要借箭囊。勤俭节约,中华儿女的优良传统。
两个酷发草原女子共骑一马,腾出一马由我骑着向他们的凡驰部落奔去。
妞妞时不时会飞下来在我的手臂上待一会儿,然后再飞蓝天。它心中奇怪:你不是有翅膀吗?为什么要骑那四腿之物?
我对它解释说:你属于天空,而我既属于天空,也属于大地。
妞妞不明白,但已不再奇怪。
遇到不好解释的情况,就整玄的把提问者彻底搞糊涂,提问者会认为解释者很高深。自己不明白,没关系,人家说的一定是对的。知道什么是对的,就行了。这是地球上的一个老教授在喝酒时教我的,我还记得。
骑着这些所谓品种优良的乌龟马,行了近一个小时才来到他们的家,凡驰部落。
查因察介绍道:凡驰部在草原上属于大型部落,部族五万多人。部落的祖址在草原的一个天然大湖“凡池”附近,传说此池是天神在大湖里洗澡,身上所落泥垢化做凡人,因而得名。后代因为游牧而改名“凡驰”。
我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