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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辩解道:“我是想问人啊,可也得有那工夫啊,你当时急吼吼的,给了我机会了吗?”
我无话可说了,说到底其实的确是我的责任比较大,可我又怎么肯承认这个?
孙启晟也不再跟我往下追究责任了,拉着我到售票处前看了看,安慰我道:“还好还好,票价都一样,咱没白花钱。你要是不高兴,我们改天再来,啊。”
这话不说还好,一说我又怒了:“改天?改天我就再也不可能那么早起床跑出来喝西北风了!这下你满意了?我可能一辈子都不会再想来了!我可能一辈子都上不成自由女神像了!以后人家问我你去美国了吗?你去纽约了吗?你没上过自由女神像算什么去过纽约啊?我多丢人啊,我还不能把这事儿拿出来跟人家解释,不然就更丢人了!”
我这话说得他失笑:“不上就不上呗,有什么大不了的?我陪你,我也不上,啊,只要你不上我就坚决不上,以后人家一打听,我还在纽约生活了好几年呢都没上,你说我不比你丢人多了?”
我还是不解气:“那又怎么样?谁在乎跟你比呀?你比我丢人我就很有面子吗?讨厌你,讨厌死了你!”
孙启晟一用力,拉住我的手定在原地。
我吃痛,正准备甩开他再一巴掌抽过去,回头却正对上他铁青的面色:“何芷昕你真的很过分知不知道?你总是这样动不动就对我乱发脾气,哄也哄不好,你到底想要怎么样啊?你还说讨厌我,我他妈这么爱你,我爱你爱得都快成神经病了!你从来都对我这么不好,如果不是爱你爱到变态我能忍你这么久吗?你却说你讨厌我?你从来没说过你爱我也就罢了,你说你讨厌我你知道我多难受多伤心吗?!”
这话说完,他眼睛一红,把我的手丢开,迅速别过脸向一边走去,留给我一个冷冰冰的背影。
他那番话让我心里大为羞愧,而这羞愧之情让我更生气了,所谓恼羞成怒的真意,大概就在于此。
我的第一反应是转身就走,同时把兜里的手机掏出来,关掉。
隆冬时节的纽约,从街头穿梭而过的冷空气都是硬梆梆的,一下一下撞击着我同样硬梆梆的坏心情,倒渐渐让我缓过劲儿来了。我凭着一张地图和一张问路的嘴,竟也没有迷路,所以到了后来,我一边走着一边甚至是近乎得意洋洋地想:哼!别以为这是美国我就玩儿不了消失!
好在孙启晟那个朋友的公寓离南码头并不算太远,我走了约莫一个小时就到了。
回到屋里之后,我煮了唯一会做的饭(菜)——一锅热腾腾的面条给自己吃下,满以为孙启晟不久就会跑回家来找我,可是始终没有。
我渐渐地觉得奇怪,一点一点地开始担心,而与此同时,原本已经熄灭了的怒火也重新燃烧起来,于是我越发死犟着不肯开手机。
直到晚上8点多钟,有人在外面咚咚咚敲门。我吓了一跳,从卧室里跑出来,听见是孙启晟一哥们儿的声音:“何芷昕你在里面吗?我看到灯开着呢!”
我把门打开,他脸上露出松了口气且哭笑不得的表情,一个字没跟我说,径直拨通了手机:“喂,你老婆在家呢。……嗯,成嘞,我在这儿陪着她,你快回来吧。”
来者毕竟是客,我再跟孙启晟赌气也不能亏待了这位,当下请他进屋坐下,才知道孙启晟自打发现我不见,就一直在到处找我,把整个南码头区域跑了两圈,角角落落搜了好几遍,然后给所有他想得到的人都打了电话问我的下落,帮忙打电话的还有好些朋友。他怎么也想不到我会走着回到家,因为地铁卡和钱包都在他那儿,我身无分文,不怎么认路,还那么娇里娇气的。
那天晚上孙启晟赶回家的时候,那模样用风尘仆仆来形容丝毫不为过,而且眼睛、鼻子、颧骨都通红通红的,也不知是冻的还是哭过,总之就跟生了病似的。
那会儿我其实已经不生气了,可碍于面子,以及从不服软的惯例,还是硬撑着不理他。而他呢——也许这回他的确气着了,也许是因为有第三者在场,他也没理我。
也好在还有第三者在场,我们俩都还有一个人可以招呼,不至于让互不理睬的局面显得太过突兀而奇怪。
他那哥们儿识趣得厉害,见他回来了,也就放了心,拍拍他的肩膀,扔给他一个暧昧的眼神,什么话也没多说,就告辞离开了。
屋里突然之间只剩下了我们俩人,气氛一下子微妙地尴尬而紧张了起来。我心里戒备地想:他不会骂我吧?……哼!不管了,他要万一骂我,我就跟他顶嘴,反正打嘴皮子仗我比他牛。
没想到,他的第一个动作就是走过来抱住我,轻声问:“你走了多久回来的?”
这句话突然之间就让我委屈得翻江倒海,眼泪吧嗒吧嗒就下来了,可嘴上还是犟,还要跟他争:“你管我呢!反正你也不在乎我的死活!”
他急了:“你到底有良心没有?我怎么不在乎你的死活了?”
我跺着脚:“你就是你就是!你扔下我自己走到一边不理我!”
他刚刚才恢复常色的脸上,鼻子霎时间又红了:“我当时差点哭了你知道吗?!”
话一说开,他索性就放纵自己哭了出来:“你知道你这样我有多难吗?我每天都想着该怎么让你开心,你没来的时候我成天都琢磨你来了之后该带你去哪儿玩儿,有心先去踩点吧,又怕你知道了怪我吃独食;不去吧,怕的就是会出今天这种状况——你说,你要我怎么办?”
我这才意识到这事儿他不知比我委屈多少倍呢,于是哭得更伤心了,也终于彻彻底底软了下来,接下来就是万分万分地不好意思,因为他接下来很准确地指出:“你呀你,这种行径绝对绝对是未成年人才会做的!你说你到底什么时候才能长大呀?”
我不假思索就答:“明天!”
他被我这两个字噎得哭也不是笑也不是,只好叹开了气:“我怎么摊上了个这样的老婆啊!你说你这是不是损人不利己?你说你是不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你一个人在这么冷的天儿走一个小时你不冷啊?你不累啊?”
我嘟着嘴:“还好,因为一直在走所以就不觉得冷了,因为不觉得冷所以也没觉得怎么累。”
他的脸色稍一缓和,我又加了一句:“不过我现在全身都疼——背疼,小腿疼,脚板底也疼……”
孙启晟没好气地揪揪我的鼻子,嘴上说着活该,手上却反其道而行之,一把将我搂过去就给我揉了起来:“能不疼吗?穿着双高跟皮靴走了一个小时!所以我说你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没准儿都不止八百呢,我个大老爷们儿走走路担担心没什么,你说你这样是何苦!”
因为这桩小插曲,接下来的假期我们俩倒比什么时候都更如胶似漆起来。元宵节过完之后,我回了国,和孙启晟重新回归牛郎织女的生活。
就是在这时,我遭遇了一件让我彻底后悔了这么早嫁给孙启晟的事情。
☆、21
这会儿我已经不是不会呼吸的问题了,而是都快要往外倒气儿了!
确切地说,那件让我彻底后悔了这么早嫁给孙启晟的事情,其实是一个人。
一个故人。
这几年来,我常常惦记的那个人,总是不由自主地拿孙启晟和他比较、然后就对孙启晟更加不满、对他更加满怀惆怅的那个人。
而其实,在后来,尤其是在和孙启晟结婚以后,我已经慢慢开始减少对他惦记并拿孙启晟来跟他比较的次数了。
我想我是终于认了命。
可他偏偏就在这时候,重新出现在我面前。
周朗是我们公司一个美国大客户派来的代表之一,我们公司显然对他们公司极其看重,对他和他的上司特特派出了好几名高层去接待。
我则是高层的小跟班儿。我负责的就是公司里吃喝玩乐这块事务嘛,可不就是该我去当跟班儿吗?
我们在机场见面的时候,我脑海里冒出来的第一个念头是:原来这个周朗不是重名啊……
四年不见,他成熟了不少。北美生活在他身上刻下了不少烙印,一身休闲西服穿得随意而舒适,完全不像有些中国男人,一旦西服上身就煞有介事得那么不自然。他的鬓角修剪得极其讲究,胡子刮得很干净,那模样干练而精明,既职业又男人。
他同我们公司那几个大人物握手之余,目光自然而然地越过他们投过来,露出几分恰到好处的惊讶与欣喜:“芷昕?老同学,这么巧!”
我那几个上司同时转过身来,同样惊喜:“你们还是老同学呀?真是缘分啊!”
话到这份儿上,我再不说点什么就不像话了。于是我努力收起心里不管多么汹涌澎湃也不能流露分毫的复杂情绪,矜持地点头微笑:“没错,几年不见了,周朗还是没变,和在学校的时候一样,不费吹灰之力就把我甩开了好几条街!”
那天晚上的接风宴结束后,周朗问了我的住址,然后提出送我回家。
我骇笑:“你喝了不少,还是赶紧回去休息吧,咱们老同学不拘这个。”
说来也奇怪,凭我对周朗的印象——或者,我相信,凭他所留给我们所有人的印象,他都不应该是个好酒的人,可这晚的接风宴上,他自投罗网地喝了很多。或者是对国内的酒文化没经验?那也不对呀,事实上,因为我们双方都是美国公司的缘故,大家都并没有国内风行的那种劝酒式应酬习惯,也不知道他是中什么邪了,居然主动上赶着要去做那自残的事儿。
对于我的好意推辞,他十分坚持:“我住家里,送你正好顺路。再说了,女士总该有人送,他们都是老板,你总不至于更愿意让他们送吧?”
我无法反驳,而且我老板也在这时加了个砝码:“就让你老同学送吧芷昕,否则这么晚了,你要真出个什么三长两短你老公还不得操刀子杀回来?”
那次春游登山回来孙启晟在停车处接我、我们俩一黏上就深情相拥蜜里调油的镜头给公司同事——包括我老板——都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后来我再去公司,他们逐个儿把我调侃了个遍,此后也常常把我们俩当恩爱榜样,动不动就拿出来逗趣儿。这天晚上是和初次见面的客户在一起,照理说不该提这种事的,可我老板显然也是被周朗给带的,有点喝高了,说话都有些没了正经。
我尴尬地扫视了大家一眼,不知是不是心理作用,只觉得周朗的眼睛里那刚才还被酒精燃烧得晶亮异常的光芒霎时间就黯淡了下去。
然后,我在众人的谈笑告别声中随他上了出租车。
和周朗在一起我总还是有些拘谨的,抛开当年的暗恋不谈,我们俩以前就不算特别熟,毕竟同学的时间并不长,何况还这么好几年不见了,如今又有着这么一层工作上的关系,总让人觉得有些拿捏不定这其中的分寸。
他刚才喝得的确有点多,我担心他会在车上睡过去,于是一直在拼命找话题和他聊天:“你到耶鲁后没再学历史吗?”
他耸耸肩:“我感兴趣的是中国古代史,没道理到美国去学这个,索性学了个商科。”
我惊叫出来:“我也是我也是!我老公现在就在美国呢,当初他让我跟他出去,我也是跟他说我感兴趣的是中国古代史,没道理去美国学这个!”
话说出来之后,我却又有些愣住,几乎脱口问出:那既然是这样,你当年为什么还要去美国?
他看了看我,大概酒精真正开始起作用了,他的目光和表情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