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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海豚的公主日记-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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么忙还老惦记着给我们寄当地土特产,以后甭寄了啊,家里屯得都吃不完用不完了,亲戚朋友也该送的都送了。你们现在能挣几个钱啊,趁着年轻把钱攒着点儿,过两年该要孩子了,到处都是花钱的地儿,别老把钱花在我们老两口身上了,啊。”

我再度震惊了。

原来孙启晟一直在代我履行为人儿女的义务……

他还是把自己当成我爸妈的女婿,而且是二十四孝女婿。

至于寄给我爸妈的土特产……我思考了一下也就明白了,这年头网购这么容易,肯定是他想办法以我的名义从我号称出长差的那个地儿给我爸妈寄的。

事到如今,我一定要给孙启晟打电话了!

☆、尾声

我贱贱地贱贱地爱上你,原来是这么个意思呀!

听见那把久违了却并未改变分毫的声音时,我生平头一次在面对着他的时候不自在地支吾起来,很丢脸地发现自己的声音都在发颤:“你……谢谢你啊,一直代我照顾我爸妈。”

他笑了:“也不算照顾了,都没在他们身边伺候,你不用客气。”

“我……”我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却知道自己肯定不想挂电话。

他大概是觉察到事情有些不对劲了,也许从看到我主动给他打电话的那一刻起,他就意识到事情肯定有些不对劲了:“芷昕,你怎么了?出什么事了吗?”

我真不该在还没想好该说什么的时候就张嘴的,因为一张嘴,我就哭了出来。

他急了:“怎么了芷昕?!”

等了一下,没有等到我的回答,他索性直问了出来:“那个人……他欺负你了?”

我用力摇头,也没去想他根本都看不见:“我……我想你……可是、我、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你、你肯定不会再要我了……”

这句话真是既没出息又没品,可我也管不了那么多了。

他叹了口气——不,更像是长舒了一口气。

然后,他轻声问:“小海豚,你在哪儿?”

半个多小时后,孙启晟站在了我家门口。

他用实际行动来告诉我,他还要我。

对于这件事,我都替他不确定。我提醒他:“我和周朗在一起的这段时间,我们虽然没有结婚,但是我们有住在一起……”

他望着我,不假思索——更确切地说,他看起来像是已经深思熟虑:“你还记得你问过我一个问题吗?你问我怎么样才会不要你。”

我震惊地望着他。

他以为我是不记得了,便重复了一遍:“我的回答是:‘我怎么样都不会不要你。’”

他一个大步跨上前来,坚定地抱住我:“小海豚,我怎么样都不会不要你!”

我紧紧地紧紧地回抱住他,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他的呼吸很急促,过了好一会儿才勉强调匀停,只是双手还在我背上,神经质地不断抚过我的长发。

有些事情,他显然还是不放心。他问我:“为什么跟他分手?他是不是对你不好?”

我用力摇头:“是你……”

他手一紧,我抬起头,幽怨地望着他:“是你对我太好,把我惯坏了……”

网上流传着一个说法,说一个男人如果想把一个女人牢牢拴在自己身边,最好的方法就是把她宠坏,这样别的男人就都受不了她了。

可是现在我觉得,其实被宠坏了的女人最大的问题并不是让别的男人受不了,而是她再也受不了别的男人。平心而论,周朗对我也算不上多么坏,他的那些毛病是很多男人都有的,也不是什么根本性原则性的问题,如果我们一早就在一起,共同成长慢慢适应,一定是能融洽的。而且他是真的在乎我,如果没有经历过孙启晟,我也许也就会像大多数女人那样,死心踏地地跟他磨合,慢慢将两个人磨成完全契合的一体,一辈子过下来,未必就不幸福。

可问题是我的生命中曾经有过一个孙启晟了,于是对周朗,我不行了,我相信如果对周朗都不行,那么对其他任何一个男人,我也都不行了。

孙启晟终于彻底放松地笑了,重新将我拥入怀里:“小海豚,你不知道我有多害怕……”

我的嘴被堵在他的胸口,声音闷闷的:“怕什么呀?”

“我怕你真的就再也不回来了……”

我噎了好一会儿,才说出一句:“你怎么这么傻呀?就没见过你这么笨的人了!……”

是啊,他也太傻了吧?现在是我发现我离不开他了,我自己回到他身边了,那么他就算不能让我们俩位置互换,起码也能让我无法再像以前那样高高在上不可一世,这样他就能轻松一点了。

可他居然还这么实诚,继续让我知道他有多在乎我,不怕以后继续吃苦头吗?

可是,这就是我的天使哥哥孙启晟啊!像别人总结的那样:他殷勤,那是他刚刚爱上你;他笨拙,那是他深深爱着你;他从容,那是他已经厌倦你!身边有一个笨笨的人,也是一种幸福吧!毕竟,爱人之间不需要算计。

我多么幸运,茫茫人海大千世界,偏就让我早早的就找到了属于我的那个笨蛋!

那天晚上,他在我脸上身上一寸一寸地检查,边检查边心疼地轻吻:“怎么瘦了这么多?脸色也不好,头发也发黄,明显气血不足,明天就去买点燕窝红枣银耳什么的,给你好好补补!”

我失笑:“几个月不见,你怎么变中医了呀?还气血不足呢!”

他捏了捏我的腮帮子,挤出一掐肉:“这都是我妈最近老念叨我的,我听都听会了!”

我愣了一下,抱住他的腰,脑袋贴在他的胸口,眼泪哗哗的就下来了:“对不起……我该早点回来的……”

他搂紧我:“你早就想回来了?”

我点点头:“嗯,我早就后悔了……”

他急了,握住我的肩膀把我推开一点,皱着眉头瞪我:“那你怎么不早点回来!”

我垂下眼睛,轻声说:“我那么对不起你,我没脸回来见你了……”

他语塞了半天,索性恶狠狠地咬了我一口:“你傻不傻呀你!什么对得起对不起有脸没脸的,你要是为了我好,就该马上回到我身边,即便你不确定我是不是还要你,你也该来问我一声啊!我说你什么时候都这么自私吧,就想着你自己的面子!”

我愣了一下,恍然大悟:“噢——我明白了,我贱贱地贱贱地爱上你,原来是这么个意思呀!好,我以后一定不自私了,我要爱你爱得没脸没皮的,就像你爱我一样!”

和孙启晟从民政局办完复婚手续出来,我们俩牵着手在大街上慢慢走着。百感交集之中,我忽然想起周朗向我表白的时候跟我说起的爱上我时的那种感觉。

好像我还从来没问过孙启晟是怎么就爱上我的呢!

而回想起他当初死皮赖脸追我的那段经历,貌似他对我是……一见钟情?

于是我问他:“老公,你第一次见到我的时候是什么感觉呀?”

他想了想,微笑着漫声说了起来:“你还真问着了。我总是记得你那天的样子,梳两条小辫,一张瓜子脸特别……秀美,圆圆的大眼睛忽闪忽闪的。你做完报告走下讲台的时候看了看我,我估计我当时一定是对你微笑来着,所以你也对我笑了一下,那笑容特别甜美活泼,就是那种邻家小妹的感觉。”

他拥紧我,语气温柔得快要淌出水来:“在那之前,我从来都想不清楚自己喜欢的究竟是什么样的女孩,而就在那一刻,我确定了,你就是我这辈子想要的那个人——无论付出什么代价,一定一定要得到的那个人!”

我靠在他肩头,抿嘴而笑:“邻家小妹?那你后来没觉得上当了吗?邻家小妹应该是温柔可爱的那种,可我一直对你那样。”

他夸张了可怜兮兮的语气:“可不是嘛!发现上当了,可是也没办法了。”

我问他:“你看没看过六六的《安娜与王贵》?安娜的妈妈特别急着把安娜赶紧嫁给王贵,因为安娜脾气不好,就得趁人小伙子还迷恋她的美貌没发现她的坏脾气之前生米煮成熟饭。”

他摇头叹息:“看看,人家对这种老婆都是上当受骗才娶的,哪像我这么实诚,跟了你好几年,都知道你是什么臭硬脾气了还哭着喊着要死要活的非娶你不可。”

我嘟起嘴瞪他:“那你想怎么样嘛?”

他低下头,怜爱地捏了捏我的腮帮子:“都这样了,还能怎么样?”

没过多久就到了盛夏时节了,我们都跟公司要了假,到九寨沟去避暑,而且和一个摄影工作室约好了在那儿拍一组婚纱写真。

我跟孙启晟说:“上次婚纱照没拍爽,那个摄影师居然说我26岁了!而且咱这好歹也是又结了一次婚嘛,再拍一套也说得过去呀!”

他捏捏我的鼻子:“行了不用解释了,难道我会不让吗?那么漂亮的地方,我也想去那儿拍呀!”

这家摄影工作室还挺有情调的,化妆间里一直在低柔地放着轻缓的音乐,化妆师专心致志,几乎不聊天,于是我百无聊赖当中便也仔细地听着音乐。

歌曲一首一首流淌而过,有熟悉的,也有陌生的,有新歌,也有老歌。咬字清楚的歌手能让我完全听懂他们在唱的是什么,比如品冠。

我说过,我一直都不怎么喜欢光良品冠这种超级温柔型的男歌手,不过他们的声音毕竟有特点,我还是认得的。

这首歌的前奏听着也挺耳熟,只是不知道名字。

我一字一字听得清楚,歌词唱的是:“每次你任性时说的一些话,你知道那有多伤人吗?但我顶多只气个三分钟吧,最后依然体贴地送你回家。有时想如果我不是一直让,你也许会懂得学着体谅,但是我完全无法硬着心肠,做得让你有一点难过失望。”

听到这里,我已经很感动很感动了,而接下来的副歌部分,则更让我感动到无以复加——

“总觉得有疼你的责任,要你是最快乐最单纯的人,因为你让我的心变得丰盛,原来不奢望的变成可能;总觉得有疼你的责任,要你做最轻松最自然的人,我想不遮掩也是一种信任,爱得了解包容才算爱得完整。”

原来这就是《疼你的责任》,孙启晟一直想让我好好听的那首《疼你的责任》!

他一直想让我好好听听它,因为这当中,全是他想对我说的话呀……

后来在外面拍照的时候,摄影师不断指挥我们摆出各种各样的pose,其中一个pose是让我们俩近近地深情凝视,俩人的鼻尖几乎贴在了一起。

这张照片拍完的时候,孙启晟顺势在我唇上吻了一下。

我则悄声对他说:“老公,我终于知道《疼你的责任》唱的是什么了,原来是我们俩呀……”

他嘻嘻一笑,问我:“感动吧?”

我冲他嫣然莞尔,也在他唇上吻了一下,当作回答。

我们在九寨沟买了好些别致又实用的旅游纪念品,其中有两双情侣木屐。不过自从有一次我需要临时出一下门、匆忙中蹬上的是孙启晟那双木屐之后,这鞋子基本上就都被我霸着了,因为我那一蹭之下尝到了甜头,看见自己本来宽宽的脚板托在大大的拖鞋上,顿时显得小巧秀气了许多,于是就常常乐呵呵地穿了它自恋,假装自己的脚缩小了一号。

在那之后,我居然开始有些喜欢上我脚大这个缺点了,因为两只小女孩的大脚嵌在大男生的拖鞋里,刚刚好显得恰到好处的玲珑狡黠,如果脚更小一点,恐怕就因为不配得过分而不好看了。每天晚上吃完饭,我们俩手挽着手出去散步时,我都一定要穿这双鞋,路上遇到渐渐熟悉起来的邻居,她们会亮着大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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