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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我们·春光乍现-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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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那个阶层的人可以做得到的事。他是个大少爷,而且功课很差,数学一塌糊涂,很难教。我设计了几个方案培养他对所学科目的兴趣,完全没有效果。直到最后我决定放弃的时候,他用坚毅的眼神看看我,向我保证他要努力端正态度,把功课都搞好。
    他们家给我的薪水不氏,离学校又近,我很满意这份职业。高三时,他痛快地休息了一天,我和高举带他去游乐场玩,他很喜欢高举,一个劲称他〃哥哥〃。
    高三毕业后,他考上了一个普通大学。后来就再没联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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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想到,没想到的事情发生了。
    阿谬再次出现。他来上我的网络培训课,而这个课程又是林紫告诉他的。
    这次再见到他,感觉完全变了。他研究生已快毕业,鼻梁直挺,身材适中,木村拓哉的头型,单眼皮,穿深蓝色的T恤,看人的眼神会令你浮想联翩。我不知道他为什么再次出现,直到有天下课,他把空白的笔记本收进书包,我走过去问他为什么上课走神,他却约我出去走走。
    那是春天的夜晚,没有风,空气里有暧昧的味道,一点儿都不寂寥。我把衬衫的扣子从第三颗系好,柔软的发梢飘着洗发露的香味。
    3、
    等走到街上,我却开始躲闪人们的眼神。阿谬像一个日本男孩儿一样,穿着合体,干静好看。总是觉得有妒嫉的眼光投向我,也许是我怕被别人看穿,他显然不像一个丈夫。
    对于我自己的神经质,我也很困惑。结婚三年,没有生孩子,和高举的关系似乎已只剩下亲情。阿谬的出现,不是不令我心跳的。我们去吃了麻辣小火锅。我根本不敢看他的眼睛。后来我嫌我的碗里太辣,我们交换了彼此的碗。
    情绪越来越不对,有种让人窒息的感觉,欲望在胸口膨胀。我想埋在他的怀里大哭,或者是站在天桥上大声喊出来,这样闷的空气让我难受。阿谬的缠绵眼神足以让我乏力行走,拿筷子的右手都开始不协调起来。
    〃你能不看我吗?〃我突兀地脸红红地问他。
    〃为什么?〃
    〃你这么看我,我觉得紧张,其实我们已经很熟悉了。呵呵,这么多年你注定都是我的学生。已经是很熟悉的师生了。〃这句话验证了我虚伪的心。
    〃我一直没喊过你一声老师,你不记得吗?〃
    〃……〃我的脑子里闪现了许多他叫我时的声音,像倒带机一样,不停翻动旧黄历。是的,他只喊过我艾沫。
    〃我没叫过你老师,我也没把你当老师。〃
暧昧的城市 塞宁:患上依存症(2)
    我支吾地应付:〃你还说呢?小时候大少爷脾气,不喊我'老师',现在大了,仍旧骄傲霸气,一点都不成熟……
    〃我把你当朋友,当喜欢的人。〃
    我夹好的凤尾蘑终于摇摇摆摆中招一样地掉到了碗里,麻酱溅到我领口上,我的白衬衣被毁了一道。我慌忙用纸巾擦拭。他用他固有的霸气方式,低下头亲了我的额头,我震惊。
    我决定要回家。他拉着我去买了件新衬衣。六百块。
    4、
    我和我的学生恋爱了。我像初恋时的小女孩,红润的脸颊,微挺的乳头,每天欢天喜地,每天缠绵悱恻。阿谬喜欢比他大的女人,喜欢与姐姐感觉的女人呆在一起,即使在一起发呆或是争吵,他喜欢时刻被包容被保护。我听说有一种恋爱〃依存症〃,就是这个意思吧。
    有一天,高举破天荒地到公司接我。我刚下课,正在和阿谬在教室里说话。高举在门口正好撞见我们,当时我们手拉着手。我不知高举是否看见了我们紧扣的手指。我踉跄了一下。脸刷地红了。阿谬却乖巧地上前打招呼。
    〃高举哥哥吧?胖了,嘿嘿。〃
    〃是啊,你是……你是阿谬吧。你来这儿……?〃
    〃我来学网络管理。很久没看见你了。〃两个人的融洽气氛让我松弛下了来,也许我和阿谬的事情谁也不能相信。毕竟他做过我三年的学生,而那时,他才16岁。
    就这样,几乎被当场捉住的恋情,在两个久未见面的老朋友掏心挖肺的谈话中结束。
    那一天,是我和高举的结婚纪念日。最后我们三个人一起庆祝了,吃了西餐。席间,高举告诉我,他不做业务了,升职了,以后再也不会很晚回家,也不会吐得昏天黑地了。我紧张兮兮地傻笑了一通。几天后,阿谬在取笑我时,说我皮笑肉不笑真难看。
    5、
    高举只道我和阿谬是好朋友,他很简单也很单纯,不多想。而阿谬呢,他不希望和我结婚,他无所谓形式上的东西(也许他还无法承担责任吧),他只是喜欢和我呆在一起,喜欢我母亲式的关怀,喜欢偷情的感觉。我和他一样,醉心在这混乱之中。
    有时我会想未来,但大多数时候我不会想。阿谬给过我高举未曾企及的高潮,我也确实喜欢比我小的男孩子,让他在我怀里发嗲。也许这个喜好很变态,可是谁叫我喜欢?


    有时我想单身。可以不用内疚,也不用负责任,每当这样想的时候,我都觉得自己在慢慢地变疯。
    我当然不能和高举离婚,他是我的青春时代的见证,也是最最爱我的人。这和有没有高潮没有太大关系。
    这个城市里也许住着很多类似的人吧,他们有什么样的心情,也会矛盾,也想放弃吗?
    有时我真怀念大学时代,那些单纯的日子,吃什么都甜蜜,想什么都完美。而阿谬,这个已经长大的孩子,我根本离不开他,离不开他绝色的眼神。于是,只好继续尴尬地生活着。
    6
    阿谬有了新的女朋友,就是林紫。我突然感觉这一切都是那么的不可靠。林紫勇敢地为爱不顾一切,单身等人爱的女孩子的勇气就让我感觉敬畏。她并不会半推半就浪费掉一点儿青春。
    阿谬并没有告诉我他们的约会和隐情,我们向往常一样,偶尔见面。是林紫,她在一个阳光的早晨递上辞呈,站在我面前告诉我,阿谬和她才是一伙的。
    我愣在那儿目送她出去。
    我知道这一切在恰巧的时间里结束了。我可以坦荡荡地面对我的丈夫。
    只是还好,高举还在我身边。我那么依赖他,虽然我对他不及他对我般周全完备,可是我现在才知对他的依赖。
    城市里住满患有依存症的人,各自都有所谓千金不换的恋情。
暧昧的城市 谭少亮:《吃棉花糖的女子没有爱情》(1)
    今晚听说又要刮台风。
    我拨了号,连接到平时去的聊天室。
    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开始,就离不开网络了,前几天刮过台风的,全市都断了电,当然就上不了网。忽然就觉得自己象一条脱离了水的鱼,在干旱的岸上无助的躺着。我是一尾习惯了在大海中呼吸的小鱼。
    脱了鞋子,把赤裸着的脚伸进宽大的裤管中,缩成一团。
    深夜12点多了,我似乎已经习惯这个时候上网,也不是想什么轻舞飞扬的,就是喜欢深夜里一切都静静的,就听见我的呼吸和打字的声音。
    聊天室里没什么人,稀疏的就几个不认识的,我一进去就按了免打扰,再另开了一个窗口看新闻。
    不记得是谁说过的,没有男人的女人过得更精彩。
    我每天就靠写一些不着边际的爱情故事和颓废小说赚稿费来维持着自己的生活。
    有时候写不出来了,就好几天吃不上东西。不过那是很罕见的,我大多的时候有很足够的钱,于是我有理由让网络成为我的消遣。那个不需要你任何承诺与身份的地方。我从来不觉得网络有大街小巷里那些小市民们所抨击的颓败。
    毕竟它是适合我的,适合我这样依恋文字的寂寞女人。
    我不抽烟,那东西让我觉得难受,我只喜欢在写作和上网的时候吃一些在优之良品里买的软软的棉花糖。
    我把聊天室的窗口恢复。只见那个熟悉的名字出现在在线名单里了,是洛克。他似乎来了一会,和我打了好多声的招呼。
    和洛克认识了不久,却总觉得他就是我要找的人,我想这是网恋的人们普遍的堕入陷阱前的心理。但我并不准备网恋的,因为我不会,也不想。只是想在适合的时候有个适合的人和我聊聊。的确的我们之间什么也没有发生,每次在IRC上见面,总是寒暄一些本地的东东,然后就聊到一些不着边际的话题。
    我对洛克并没有什么戒心的,第一次我就把电话给了他。他经常在电话里对我说:了菲啊,你是写爱情小说的啊,怎么就学不会一点点的浪漫呢?我就冷冷的说:谁说写爱情小说就非得有浪漫的啊?
    其实我也不清楚的,也许是我把所有的感情都投进了我故事里的主人公身上,而让自己枯竭了。
    我把一颗棉花侨俗炖铩?br />; 
    很多的时候是我打电话给洛克的,因为寂寞。
    我养了好多的植物,但就惟独不养动物。我曾经养过很多的,但都死了,而且是饿死的。我连自己也养不了,哪里还敢想他们呢。只好种一些天生天养,不需要很多水和肥料的植物。充斥自己的空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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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克总会在深夜2,3点的时候被我吵醒,用极其慵懒的声音和我说话,洛克总会听着就睡着了,然后是很长一段时间的沉默。
    洛克在上海,而我在深圳。
    洛克总是很心痛的说,长途话费贵,你怎么就不让我打去呢?我喜欢洛克用大男人的语气和我说话,这会让我觉得自己是个被宠坏的小女人。我对洛克说:我讨厌无止境的等。洛克说以后你打过来,我再给你打过去。我听着就偷偷的笑了。
    我喜欢在吃完了一大包的棉花糖以后,往洛克的邮箱里SEND很多我的文章,关于昆德拉的,关于杜拉斯的,关于张小娴的,还有关于我的幻想。
    洛克不喜欢杜拉斯,他说因为那女人不喜欢吃棉花糖。我就更频繁的在网上搜索她的文章SEND到洛克的邮箱里。他就给我寄来很多的不同颜色和牌子的棉花糖,惟独没有优之良品的,他说只有当他真正爱上我的时候才会给我寄那个优之良品的棉花糖。
    洛克在一个无风的夜晚打电话给我。我听见他在电话那边胡乱翻着书页发出的刷刷声,还有很重的呼吸声。
    洛克,你喝酒了?
    恩……你在干什么呢?
    我刚洗完头发。然后我听见发尖上的水滴落在地板上。
    你没事吧?我问,他开始沉默。
    了菲,我想抱一下你,真的。
    我听见洛克很微弱的心跳,还有他忧伤的指尖滑过电话的声响。我们用同样的方式沉默。
    我说洛克你早点睡吧。就挂了电话。我不忍想象洛克失落颓废的样子。但我没有能力改变什么。就连他说抱一下我我都不能做到,距离有时候真的让人伤感。
    洛克说公司有个会议要来一趟深圳,他问我是否想见他。我冷冷的答了一个字:恩。
    洛克有我的地址的,他来找我。
    我在几天后和他真的见面了。在我家的楼下,我去买棉花糖,他一眼就看到了我手上五颜六色的糖果。我和他在7…11买了几听啤酒,到了一个沙滩上。黑夜里我无法辨认他的眼神,只能闻见他身上淡淡的古隆水味。
    很多时候我们记得一个人,并不是因为他的样子,而是他身上独特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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