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麒麟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耽美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第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正在那里感叹,有个黑瘦的小孩站在河对岸叫他:“毕达阿察拉苏,%!@#!@!%&%@#*。”
  除了毕达阿察孙志新听得懂,其余的一律听成鸟语。连续三十五天,一直被称呼为毕达阿察拉苏,白痴都知道在叫自己。
  如果真心要学,以孙志新的发达智商自然可以很容易的学会一些简单的日常用语。可是他打心底排斥这一群原始人,没有丝毫说话的欲望。三十五天下来就只听懂个毕达阿察拉苏,别是全是鸭子听雷——雾沙沙,十窍都通了九窍,只余下一窍不通!同时心里隐隐猜测这是一个称号,而不是名姓,因为无论谁这样叫他的时候,脸上都带着一种尊敬和畏惧的混和复杂表情,隐隐又和自己保持距离,神情显得很是谨慎。你走在大街见到认识的张三李四王麻子,打招呼时不会像这样,对吧?这是很简单的常识。
  孙志新没有应声,只是慢慢站起来,趟过河水向对岸走去。他知道,这是部落里的男人们回来了,做晚饭的女人遣人来叫他过去吃饭。三十几天一直都这样,天擦亮男人们就出去打猎擦黑时分再回来,如无意外不会更改。
   
作者有话要说:新书开章,欢迎捧场。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个强强联手的史前开荒爱情故事。
2
2、男人们回来了 。。。 
  黑瘦小孩领着孙志新往帐蓬堆里最大的那一座走。
  所谓最大,也不过是占地三米多点儿。整个帐蓬用兽皮拼接而成一大块,再用一根木头柱子顶起来,就成了孙志新所见过的最简陋的帐蓬。拼接它的工艺非常简陋,就是用磨尖的木头棍子在兽皮上桶出孔,再用兽皮撕成条穿起来绑在一起就成了。据孙志新观察,整个部落里会这个手艺的女人并不多,好像还是某种挺高级的加工手段。
  和其它的帐蓬相比,它更大,更‘华丽’,更具‘气势’。被木头撑起来的顶部还插了一撮鲜艳的鸟类尾羽,它迎风招摇着表示这座是部落首领的居所,地位上来说相当于总统豪宅。这便是孙志新在这史前时代目前依附而居的家,非常之‘豪华’,非常之‘金碧辉煌’,孙志新一见了就想哭,总觉得自己居住在某座历史悠久的垃圾堆里。
  黑瘦小孩把孙志新领回家里,开始灵巧而又勤劳的做晚饭。孙志新斜着眼看他忙碌的黑瘦身体,心里同情着可怜着,却又强硬起心肠只作没看见。发生在他身上的种种事都让他不想与这里的任何原始人有交集。
  黑瘦小孩好像叫做布库,孙志新听别人这么叫他。他是部落首领的小儿子,大儿子更高更壮,接近成年,已经可以跟着父亲外出打猎,所以这会儿见不到他。部落首领家又没有女人,做饭的事就落到了布布库头上。
  说起这个,孙志新其实对这位部落首长有些敬佩。他做为一名部落首领,除了有话语权之外,没有其它任何的特权,不贪污不乱纪,没有任何前世官员身上总是洗不干净的腐败气息。部落的其它成员会因为敬重赠送他东西,其余所有的东西由他发话全部严格接照平均的制度分配下去,他不能多拿一丝半毫。这种分配制度很原始,很粗陋,却没有丝毫官僚贪污的风气。能形成这样的分配方式的原因,一是生产力低力,没有多余的东西可以藏私,二则也是人们纯朴老实。如此便让前时代社会穿过来的孙志新一边鄙视着,一边又敬重这种制度。
  当然,再想到其它的,孙志新心里那点佩服和敬重便因为对部落首领的恨意吹得烟消云散。简单的说,这个部落首领的家庭构成有四个人,首领,首领的大儿子,首领的小儿子,还有孙志新。没有女人,可孙志新被首领拿来当成女人用。一连几十天,天天屁股开花。当真是菊花残,满地伤……比起身体,自尊尤其被伤得厉害。
  布库煮东西的道具是一个工艺很可怕的陶锅,它的形状像只大型的长形的鞋,内面凹进去可以容纳东西,那小孩就把它放在火上,加了水把前些天的肉丢进去煮。他的烹调水平就这样,所有东西全拿来煮,把肉煮熟就算做好了饭。
  只是那肉放了几天,已经有些变质,没下锅那会一群苍蝇围着它兴奋的折腾,黑压压又嗡嗡作响的一片着实让人望而生畏。不过虽然确实有点变质,不过吃倒是能吃,就是一煮之下就冒出奇怪的味道,让人呕吐的欲望大过吃它的欲望。孙志新闻着实在想吐,但又知道这块微微变质但是还是吃的肉在目前情况下实在珍贵无比,只自强忍着。要知道这是史前的石器时代,哪怕再小的食物都来之不易,凡是能吃不会吃死人的,绝不会被丢弃。
  不大会,水开了,在陶锅里咕噜噜的响,奇怪的味道迷茫在整个帐蓬里,让里坐立难安。当然,坐立难安只针对孙志新,布库倒是垂涎欲滴的盯着锅里,守着食物大家一起吃的本份。
  再过得会儿,孙志新瞄表看见时间大约是六点半,帐蓬外传来一阵欢呼。打猎的男人们回来了!
  孙志新心里一紧,立即就想起那个天天折腾他屁股的凶手。可是他们心获和生存紧紧相关,心里纵然万般不情愿,孙志新还是忍不住通过帐蓬的开口往外看去。
  一群男人,约有四、五十个,在一个领头男子的带领下正满脸欢笑的满载而归,接受部落里其它成员的欢呼。走在最前面的就是部落的首领,肩上扛着一只鲜血淋漓的鹿,一边冲人挥手,一边展露着粗犷的笑容。
  就是他,天天把自己当成女人使用的混帐王八蛋!看到那人,孙志的眼光缩了缩,菊花控制不住的隐隐作痛,当即转开眼只去看别人。
  和落部其它的人一样,这群野男人差不多同样赤…身…裸…体。只是为了打猎的方便和保护身体,每个男性猎手都在腰间系有一个皮套子,把阴…茎连同阴囊一起装进去保护自己,再把装着它的皮绳系在腰间。这样的道具孙志新隐约在地理杂志上见过,非洲土著仍有人穿戴它,有个名称叫做阴…茎鞘,用途就是像护剑鞘一样,为了在搏斗中避免伤到要害,把男人的长枪装到这个玩意儿里去。
  仅这个东西,也是出外才戴上,回到营地就脱下来,仍然是满地的自然天体。孙志新知道,因为这东西以目前的工艺来说制做不易,他们只得这样。而做为首领,打头的男人装备要豪华许多,里面不仅有阴…茎鞘保护,外面还多出一个小皮裙。那人□的器物本就生得巨大,多出一个鞘套后再围上皮裙,男性□便将皮裙顶得高高凸起。孙志新只看了一眼就觉得头皮发麻,他可是亲身体验那根巨物的威力,当下只觉得屁股又在隐隐作痛,只恨不得拨腿就逃跑。
  当然,这个念头仅是冒了一下,孙志新就老实了。不是他不想跑啊,而是当真跑不了啊……这鬼地方逃出去根本就没有办法生存,完全不一样的时空让对啥都是一把瞎的孙志新纵然懂野外求生的技能也依然无用武之地。他见过一次野兽冲击营地时的搏斗,那种真正的生死相搏让孙志新这颗伪温室的花朵惊得两股战战,一心想冲上去帮忙,可到战斗最后也没能挪动脚。那一役,伤六人,残一人,亡两人。伤者六人中又由于治疗条件的原因又死去三人。平生头一次面临真正的死亡,还是那么近的距离,那种残酷血腥的残肢断骨场面彻底浇息了孙志新并不多的勇气。
  要逃,也是以后,等自己强大起来有能力生存下去再说,并不是现在。
  说来也诡异,仅孙志新有幸见到的野兽就比原来的时空要体型巨大得多,伤害力也巨大得多。这里的人类为了和强大的野兽对抗并生存,进化得也是体型高大。部落里身高达到一米九的猛男比比皆是,首领更是强中之强,整个身体精壮高大,充满了阳刚与力量的混和美感。
  照说孙志新也不矮,又因为喜欢户外活动而生得健壮结实。可他那前世还算高的178身高放到这里来和这些野男人一比,就是活活的小巫见大巫。这里的女人都有这样的身高,又粗壮健硕得很,孙志新站到人群里反而显得娇小玲珑。
  帐蓬外,还是一片欢声笑语。男性猎人都摘下了自己胯间的鞘套,仔细的收藏起来,此时赤…裸着身体正大刀阔斧的分割猎物进行分配。一眼望过去,女人们肉球摇摆不停,男人们□甩荡不断,满眼都是巨球硕根,充满原始粗野的味道。孙志新闭眼又睁眼,再闭眼睁眼,丧气的想自己为什么不长满针眼?得,就当这是大型的天体浴场吧……

霸气书库(WWW。qi70。COM)好看的txt电子书
  今天的收获好像很丰富,所有人都很兴奋,整个分配工作花了老长时间。
  许久之后首领带着大儿子回来,他肩上扛着一条鹿腿,大儿子肩上悬吊着一只野兔,一只山鸡模样的鸟类。
  进来时男人瞅了孙志新一眼,孙志新抬起眼,毫不退缩的和他怒目相对。对这个天天骑自己的男人,孙志新又想杀了他,又想阉了他,总之就是不想让他好过。
  被孙志新一瞪,那男人不怒,反倒笑了,眼眸里波光流转,一点也不掩饰对孙志新的喜爱。他阳刚爽朗的笑声哈哈的在帐蓬里盛开,声音在广阔的胸腔里激荡共鸣,竟是十分伟岸好听。孙志便更怒,斗鸡一样死瞪着他。
  那男人伸手进兽皮裙,随手扯下腰间的鞘套,布库把它收捡好,然后坐到男人粗腿上,两父子嘻嘻哈哈的说话。大儿子接手布库的工作,一边伸根木棍去陶锅里搅拌,一边拿一种轻视的眼光去打量孙志新。在他看来,孙志新这样不能出外打猎的年青男人就是部落的耻辱,偏偏父亲把他当成珍宝供着。
  正在锅里搅来搅去的青年和首领长相有五分像,眉毛很深,气质比父亲还更加粗野,还多出一分年青气盛的跋扈骄纵。布库有时唤他作吉里卡,有时唤他作奥格,叫吉里卡的时候比奥格多,再听其它家庭有兄弟姐妹的互相之间的称呼,孙志新猜到奥格应该是他的名字,而吉里卡应该是哥哥的意思。
  两父子在那里说话,布库咭咭的一直笑,那男人的声音低沉浑厚,从胸腔里共鸣出来后像是优质的大提琴拉出来似的,对话内容孙志新倒是一个字都听不懂。虽然听不懂,看那对父子的神态,也能猜到述说的是今天打猎的过程。布库唤那男人时发音是很亲昵的帕帕,想来是爸爸的变声。在语言学上有个很奇怪的现像,就是各类语言唤母亲和父亲的口语都很接近,发音都类似于爸爸妈妈。比如说英语,口语里妈妈唤作Mama,爸爸唤作Papa,跟中文出奇的接近。想来这个时空也有类似的发音规则,孙志新一听就懂了。
  闲话完毕就开饭,盛晚饭的家什可没陶锅那么高极,全是中间凹下去的石块,有天然的,也有打磨的,无论吃东西还是盛东西,都十分不方便,搞得汤汁横流,装与吃都是一片狼籍。起初只见得这种‘碗’孙志新就没吃东西的欲望,可后来饿得狠了,哪还能讲究这些?有吃有喝不饿死就福气,这句古话孙志新现在深有体会。
  由于受不了变质食物煮制后的可怕气味,孙志新顶着奥格毫不掩饰的鄙视眼光闭着呼吸吃东西。心里恶毒的想,让你瞪,你慢慢瞪,老子就是要吃你猎回来的猎物。你老子天天奸我,这还是最起码的报复。等哪天时来运转,老子奸回你老子去,把你老子骑在身下,活活气死你!
  晚饭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