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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楔子 言之不尽
花开的幸福
公孙羽
前言一根执着飞翔的羽毛
作者:秋飞花
羽毛不承认自己是一个很有天分的作者,但是我坚持这么认为。事实上,她是一个很有主见,很有思想的女孩子。读她的小说,经常被她字里行间些自然流畅、闪耀着哲理光辉的语句打动,而令人难以置信的是:那些美仑美奂句子却是她信手捻来、随意挥洒而成。
她不喜欢别人过分的赞美,她是那种异常勤勉、求实、认真跟执着的人;她对自己的文章从行文风格到故事内容都有非常严格的要求;她渴望进步,并不断地进行各种冒险尝试;她天性爽朗,给人以亲近的感觉,但在这一点上也不是全然可爱的。因为她那种不肯服输的个性,有时会让我感到头痛万分。例如:她会在发表了某篇文章后命令我去阅读并提出意见,但到了最后又会为我一句老实,却并不见得准确的评论而大发雷霆、口水乱溅。但你要当她是一个很自恋的作者那就错了,因为她有时也会为了一句批评,将已经构思成熟的十几万字小说全部推翻。
羽毛写的是通俗小说,但她的态度却是异常严谨。对待每一部作品都会全身心投入、耗尽了心力去创作,甚至不惜把自己弄到疯魔的状态。我忽然间想到:是不是因为羽毛写的时候已经把自己搞成了一只“魔”,因此她的文字才会变得这样有“魔力”呢?哈哈,这当然是一个玩笑了!不过,如果你有幸能读到这本书,请你一定要去细细地品它,慢慢地嚼它,我保证你一定会看到一本绝对与众不同的爱情小说,甚至有可能,你会读到羽毛的心^_^。
我在想,这一根执着的羽毛有那么好的天分(嘿嘿……她是抵死不承认的,但是我非要这么讲^_^),加上这样的努力劲儿,总有一朝会变成一只高飞的鸿雁。
羽毛剽悍插话:花花你说我写文写疯魔了?你找抽是吧?
羽毛冷静澄清:俺从来没有写文写疯魔过,对于花雨作者秋飞花凭空造谣一事,俺暂时持保留意见。
上部莫失莫忘
楔子言之不尽
言为心声,有些话一定要说,但即便你可从容表达自己心意,听在别人耳中,转入别人心中,未必就是你的本意了,误会因此迭生,祸从口出,于是佛曰不可说,不可说。
我还有那么多关于人生的体悟来不及传授给喜眉,总认为她还小,还小,不必心急,多让她混沌几年,人都是因为混沌而快乐的,我不曾料到我会走得这么早,又这么匪夷所思。
当第一拳以蜂蜇般的速度刺向我的胸口的时候,我甚至可以感觉到自己的心在胸腔内整个儿激荡了一下,第二拳更快,就像第一拳还没打完,又朝前递了一下。穴蝠是我一手豢养的,我知道他们拼命时的劲头,就算是强弓射不透的重甲也能被他们一拳打穿。毫无章法,却至烈至毒的打击方式,令穴蝠成为真正的杀人利器,我则像一个铸剑的人,最终死在了自己的剑下。
当我抛不开情义重负,答应为穆昕夺位的时候我就知道,我将不可避免地双手血腥,更将不可避免地罪孽深重,我所做的一切,最后都将偿还,我看得很清楚,却不曾料到这个结局来得这么快、这么怪。
我不相信我会被暖冬杀死,正如暖冬不相信他会杀死我,暖冬一定以为我能避开他的重击,而他可以趁空躲避我的,暖冬没料到我会临时撤掌。
暖冬到底是个血气方刚的少年郎,他不明白牺牲的涵义和代价。
当我力不能支,整个人倾颓般朝后仰倒的时候,最意外的人不是暖冬,而是站在一旁的喜眉。
不管齐府暗中进行着多少不为人知的勾当,不管我曾有过哪些令人发指的行径,喜眉的那双眼是干净的,是快乐的。
我也料不到她平生第一次直面残酷的时候,这残酷是发生在她亲父的身上。
“阿爹?”喜眉细声细气地叫我,她显得十分懵懂,似乎无力理解眼前发生的一切。
直到此刻我才不得不承认,我对喜眉的娇宠过了头,以至于她个性如此软弱,智慧才干应对方方面面都是乏善可陈,我不晓得接下来的人生她将如何走下去。我的父母亲族早就死在流放地,喜眉自小失母,母族也是人丁单薄,待我死后,喜眉无可倚仗。
第2节:第一章 相见恨早(1)
“齐先生!”暖冬知道自己铸成大错,满脸惊惶,手足无措。
万事取其心,我知道暖冬不是故意杀我,这就够了。但——喜眉绝对没有这种智慧和练达,她绝对不懂人这一辈子活来活去仅是为了活自己的一片真心,她更加没有勇气面对世俗压力,不顾一切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所以我必须告诉她——
喜眉,这不是仇杀,仅是意外,别怪暖冬,你和他好好的,阿爹九泉之下就觉得安慰了。
但我说不出口,我无力说出口,每次挣扎都挣出满嘴的血涌,我拼命地以目对喜眉示意,我感觉喜眉看懂了我的眼色,我放下心来,撒手去了。
喜眉,别管别人怎么说,只要你自己知道暖冬不是你的杀父仇人,一切仅是一场意外,就够了。
人活来活去就是活自己的一片心。我齐眉侠一生,对妻子尽情尽爱,对朋友尽义尽忠,对女儿,悉心呵护,我从来不去想自己的所作所为在别人看来是对是错,因为我要的,从来都仅仅是,不负我心。
第一章相见恨早
他第一眼见她就讨厌她,认为她是他见过的最没心没肺的女孩儿。
他从没见过哪个女孩能笑得像她那样。那样小巧红润的一张嘴,却被她笑得就要裂开一样,那样星亮的一对杏眼却被她笑成了黑线,像两只丑丑的小蜈蚣巴在她的脸上,真的笑得好讨厌啦!
那么巨大那么明快的笑容,实在太刺目了!好想打她一个耳光,把那个该死的甜笑打掉。
他从没见过哪个人这样笑,他的父皇,他的母后,他的姐妹,他的两个孪生弟弟,那些侍卫,那些宫女。他们都不爱笑,每次笑都像憋了一泡很硬的屎拉不出来,整张脸都挤在一起,快乐也因此挤在了一起……
因为他伤得十分严重,齐先生恩准他迁到仆人房,而不是和别的穴蝠死士一起窝在地洞里。
“你是新人。”
这是喜眉对他说的第一句话。
他立即扑过去捂住她就要坏他大事的小嘴,喜眉用力扭动,拳打脚踢,想要摆脱他的小黑手的欺凌,他的伤口不断被碰到打到,他痛极了,手上的力气更猛烈,喜眉突然不动了,他心里一松又是一紧,不会吧,他捂死她了不成?他的武功何时这般长进了?
他放开手,细心察看她的脸,喜眉的眼睛瞪得大大的,视线落在很远很远的地方,他一边看她一边更加讨厌她,皮肤好白好白哦,她一定很少晒太阳,她一定可以睡很多很多的觉,每天都睡得饱饱的,还有下雨一定有人给她打伞,说不定她每天都用牛乳洗面呢!真是讨厌到家了。
“嘿!”他搡了搡她,像搡一只讨厌的布偶娃娃,其实做得太漂亮的布偶娃娃都是讨厌的,他知道,因为他曾经有过很多很多的布偶娃娃,布偶要很丑,别人才会喜欢,人们都是因为优越感而喜欢,所以当那天皇叔问他,若你得登大宝,你会爱民如子吗?他说,我当然会呀。
皇叔显得很欣慰。
他又说,人人都对我三跪九叩,我多威风?我当然爱他们,不过我爱民如犬。他以为自己说了很妙的话,拜托,他才六岁而已,他哪来的子?虽然苟太监常常爷爷祖宗这样乱叫他。
他养了好几条獒犬,他好爱它们,它们也好爱他,总是对他摇尾巴,还舔他的手掌心,如果天下的良民都对他摇尾巴,他自然也好爱他们。
皇叔显然不喜欢他的这个答案,他长眉一皱,冷哼了一声,掉转眼光不再看他,似乎他多么丑恶肮脏似的。好讨厌啦,皇叔好讨厌啦,这个女娃也好讨厌啦,她就像皇叔那么白,羊脂玉似的,还有那对眼睛,墨点的一样,讨厌极啦,他实在忍不住啦,他要把它们挖出来啦,他的探出右手食指中指,双指成勾,一点点逼近那双因为惊吓过度而失神的眼睛。
“啊!”喜眉终于惨叫起来。
他吓了一大跳,猛然缩回双指,她叫什么叫呀,他的手指都还没有碰到她好不好呀?
喜眉抽泣着,“你坏啦!”从来没人揍过她啦,这个小男孩是第一个,她的牙齿都被要被他压碎啦,好痛好痛好痛呢!
第3节:第一章 相见恨早(2)
“你才坏呢!”他比她大声,“你最坏!最最最坏!”更大声。
喜眉惊住了,一边吸鼻涕,一边打嗝,怎么会有这种人,明明做错事的是他呀,为什么他比她更加理直气壮呢?难道——是她有错在先?“那好嘛,对不起啦。”喜眉习惯了被人宠,她以为只要她认个错服个软,他立即会像所有人一样那么宠他,只要他变得和所有人一样,喜喜乐乐地看着她,她就又可以眉开眼笑无忧无虑了。
她习惯了每个人都对她好,苏嬷嬷,大青小绿,马房的哑巴叔叔,厨房的桃枝,当然还有父亲,也就是别人口中的齐先生,甚至连父亲那位很骄傲很骄傲的朋友,穆王爷,每次他见到她都会笑呵呵地蹲下来与她平视,摩着她的头顶问她,几岁了,会识几个字了,还有穆王爷总是不许她叫他王爷,总是说叫我穆昕叔叔吧,穆昕叔叔也有好几个女儿,可惜都没有喜眉这么可爱。
没有人对她凶过,从来没有。苏嬷嬷说,我们的喜眉小姐是海神娘娘转世,所以这么美这么乖,只有最有来历的人才会投胎在这么富贵双全的家庭呀。
每次苏嬷嬷这么说,齐先生都会笑眯眯地制止,嬷嬷千万不要这么说,喜眉当不起。苏嬷嬷是已故的齐夫人的陪嫁嬷嬷,齐先生一直拿嬷嬷当半个长辈对待。
“对不起啦,你不要生我气了好不好?”喜眉很没骨气地避让着。
“啥?”她和他道歉?这个女孩不是女的?是个假扮的小太监不成?她怎么这么像苟太监呢,就算他说屎是香的,苟太监也会心悦诚服地附议,好香好香,鲜香四溢,简直比新出笼的虾饺还要香啦!他觉得苟太监好恶心,他自那次后就再也不吃虾饺啦!
“讨厌啦!走开!”这个女孩也像苟太监一样可恶又恶心,他伤口太痛了,不然他一定一脚踢开她,就像对苟太监那样。
喜眉呆了呆,他怎么还是对她这么凶?“你不要凶我,小哥哥,我错啦,我知错啦,你不要生气,我请你吃虾饺?”她讨好地捉住他的衣袖。他的衣袖很脏,又是血又是泥,可是她还是捉得很紧,她最怕脏了,不过这个小哥哥不一样呀,他和所有人都不一样。
苍岐国位于麒麟岛上,以丰富的海产闻名天下,其中最珍贵最有名的就是芥子鲨,黄顶海鸟,和水玉虾。这里的水玉虾比白雪更白,比水晶更透,连皮生吃都十分味美,苍岐国的人常说,吃完一口水玉虾,闻着太阳都觉得鲜香。水玉虾贩到中原比东珠还要值钱。齐先生和朝廷关系很好,获得了水玉虾的专营权,齐家因此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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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听到水玉虾,马上就要吐了,他对她做了一个鬼脸,然后不由分说地掀起她的裙子,她一定是个伪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