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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上有你,律师老公太危险-第1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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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笑倒在枕头上,终是换来她用力一踢。
以她的力气,固然没能把他给踢下床,转瞬,他还黏了上来,四只皆缠住了她,很是享受地枕在了她肩头。
她是处子,情/欲未开,只这般相缠也甚是安宁,不久,便进入梦乡。
而他,再次难以入眠,一位新郎官的心情谁能理解?
看着她微开的睡衣里,隐约可见的斑驳青紫,稍稍用力就会碰疼她,又怎么能在这样的时候进行他们的第一次?
他始终认为,来日方长……
第二日,便是周末了,他的计划,是利用这个周末陪她回老家去看看亲人,从今天起,他就正式接管她的人生,怎么着也要去见见岳父岳母。
然后,叶清禾进入她最后论文答辩的阶段,而他,则去办一些该办的事……
于是,跟萧城兴和姜渔晚说明之后,两人便一起踏上了归途。
她不会知道,他这已经是第三次来她老家了。
那年,她和穆川回家,他并没有去广州,找了个借口敷衍妈妈,自己便尾随着,也跟她去了。
陪她去过她父母墓前,陪着她在水边放河灯,陪着她走遍老家的每一条路,甚至陪着她临岸喝冷饮,陪着她走街作画,只是,这一切都在她看不见的地方,悄然发生着……
曾在河中放走一盏叫做天佑的河灯,佑的是她的幸福和平安;
也曾调皮地打过捉弄她的电话,彼时的他,坐在对岸,正好可以看见窗前的她;
她走街窜巷,临街作画时,他也曾委托一小孩求了她一幅画,原本只是任性地想要一个她的签名,却让他无意发现惊天秘密……
这些,都是她不知道的事……
彼时的他,只是痛心,那个陪着她放河灯,伴着她临窗而坐,给她背着画架的男人不是自己,而今故地重游,心境情境尽数改变,这城的阳光,愈加明媚了……
当天,他们安顿下来第一件事,就是上山看封一诺和叶知秋,墓前,他紧握她的手,对墓中之人说,“爸,妈,我叫萧伊庭,我又来了,这一次是以你们半个儿子的身份,我会照顾好清禾的,一辈子,你们放心。”
并没有惊天动地华丽辞藻,平时的语句,听在叶清禾耳里,倒是别有一番感动之处。照顾。一生最重的承诺其实就是照顾两字。
照顾,意味着主动地体恤一人的喜怒哀乐,温饱饥寒,并用许许多多的时间来填补对方所缺,喜时添花,怒时抚平,哀时分担,冷时加衣,饿时给食。
这样的照顾,她曾做过的。
若不用心,这是很累人的一件事,而若用心,却累并悄然欢喜着。
而这所谓的照顾一辈子,是连她,都没有想过的一件事……
她从来不认为除了爸爸妈妈谁还有义务照顾自己,所以,萧伯伯对她一切的照顾她都视为极致的恩宠,并且努力成长着,尽量不给萧伯伯增加过多的麻烦,尽量让萧伯伯少照顾一点……
而今,她是有了一个可以心安理得享受被照顾的人了吗?纵然,他是一个会把厨房烧掉的人……
她眼眶微润,凝视着墓碑,心中一个声音默默低语,“爸爸,妈妈,嗯……放心吧……”
当天,他领着她把城里转了个遍,脚步涉及她那年暑假和穆川走过的每一寸地方,甚至,还去了她曾留下“吾心”两个字的小店。
她下意识地在墙上寻找自己写下的字,密密麻麻层层叠叠的便利贴里,却再也找不到了。
“在找什么?”他问。
“嗯……没什么。”
他目光在墙上扫过,“骗我?找留言吧?”
也是,这么明显的,他能看不出来,她老实点了点头。
“三年前留的?”
她再次点头。
“这么久了,早掉了吧!”他不假思索地说,“都写了什么?”
“……”她想了想,“不告诉你。”
他笑了笑,不再言语。
不知为什么,她觉得他这样的笑容里充满了诡异……
后来,他们又步行经过她家的旧址,她第一次在他面前说起了小时候的事,还跟他指指点点,她曾在什么地方坐着看书,哪扇窗是她曾经的房间,又是如何对窗练字的,幼时的她,甚至还有过爬窗的经历,妈妈逼着她跳舞,她不肯,就被妈妈关起来不准出去,她就偷偷地爬窗出去了……
这些小故事,他从没听过,听得津津有味,也从不曾想到,严肃稳重的她,竟然也有过和他一样的童年,难怪她网游这么厉害,若是乖乖宝,一定会听父母的话,那东西是沾也不能沾的,只是,那样的她,却被磨练成现在的样子,她的经历,又有多么令人怜惜?
院子里,有好几棵大桃树,早已过了桃花盛开的季节,桃子已挂了果,向阳的果子都已成熟,红红的,煞是惹人爱。
“这些桃树是从前就有的吗?”他问。
“嗯。很早就有了,桃花开的时候,粉粉的一片,很漂亮。”她回忆着,眼睛里星星点点。
“有没有爬到树上摘桃子?”他笑问,意欲除去她眼里那些星点的,因回忆而起的忧郁。
“有啊!我人小,可是灵活,爬树可快了!不过,我妈说,摔下来也很快……”提起妈妈,她浮起笑容,也为童年的自己而自嘲。
他唯恐她因此而难过,想带她离开,“走吧,不是说还要去河边划船吗?”
“不,让我再待会儿,我想再待会儿。”她站在如今已是别人家的院外,浮动着梦幻般的微笑,“二哥,我不难过,你别瞎担心了,回忆,尽管会伤感,可是,更多的,却是温暖的一件事。”
说完,她又指着另一处,“看那里,以前是一个小池塘的,我爸亲手挖的,种了荷花,我出生的那年,院里的荷花持续开到了十月,我爸就给我起名叫封荷了……”
想起萧伊庭还不知道这个名字,便补充道,“我以前叫封荷,去北京的时候改名叫叶清禾了。”
萧伊庭看着她所指那处,早已经不是荷塘,已经被填平,停着车……
“可惜了。”他道。这样的意境,这般有纪念意义的地方,竟然变成了停车场……
“没什么,荷花没了,记忆还在啊,那谁也夺不去!知道吗?我还下池塘去挖过莲藕呢,结果陷在泥泞里出不来,被我爸拔萝卜似的给拔出来的……”
说起这些的时候,她笑语盈盈的,仿佛又看见了那个曾经的自己。
只是,看在他眼里,心中某处却隐隐作痛,不禁握住了她的手,“妹妹……”
“嗯?”她抬头来看他,眸子里倒映着蓝天白云,纯澈见底。
他不知道说什么,他希望他有能力能让她再回到从前的自己,那个和他一样调皮过的自己,太坚强隐忍的女孩,更容易让人疼……
“妹妹……”他牵着她的手,另一只轻抚她的发,“这些话你都没对我说过,这太不公平,以后要什么都告诉我!我在你面前可是什么秘密都没有的!”
她笑了笑,确实,他也太透明了些,追过那些女孩,曾有过的劣迹斑斑,她都了如指掌,甚至连遗/精这种事,她也亲眼见证……
“妹妹……我会好好照顾你,你以后要快快乐乐的……”他说,握着她的手,又紧了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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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回来了~!!!更新会正常了~!!!





☆、第192章 既见君子 云胡不喜 :你是我最重要的责任

那天,他陪着她,像两个傻瓜一样在别人院子外一直坐到快天黑,听她说着她过去的故事。
他为她而心疼的同时,也终于感叹,他一点一点地可以朝着最隐秘的她接近。
一切,都是最美好的开始往。
他相信。
她曾经缺失的,他会努力地填充;他曾错过的,他会努力去弥补;她放不下的,那是他该去完成的责任铩。
而他要照顾她,则是他一生最重要的责任。
晚上,乘了船,就临岸找了个装修古朴的小店儿,两人还是挑了临窗的座位,吹着河风,听着不知从哪里传来的铮曲,窗外夜来香开了一丛又一丛。
点了家乡的菜肴点心,他兴致高涨,还要了当地人自家酿的米酒,眯着眼睛跟她求情,“就喝一点点。”
如今都已成人,她何时还那么苛刻了?
只莞尔,允了。
清风白月,美酒伊人。如此良辰,若不是萧伊庭手机响,他们可真不想这么早回酒店去,偶尔随性,伴明月一宿也未尝不是快事,无论身置何处,有对方在眼前就已足够。
只是,这个事业在不断冲刺的人周末出来也带了电脑,一个电话打来,大约是手中的案子有了新进展。
电话是他助理打来的,接完电话,他继续坐着那儿,无动于衷的样子。还是她主动提出来,“我们该回酒店去了,不早了。”
他才恋恋不舍地买了单,然后说,“这边真是舒服,妹妹,等我们老了,搬回这边来度晚年好吗?”
两人正好携手迈出店门,裹着水汽的江南河风迎面而来,夹着不知从哪里沾惹来的各种清香,包含着潮湿和暖意,全身的皮肤都在这样的风里浸润了。
“好。”她轻轻地说,点头。
回到酒店,他先给她喷了药,然后打开电脑,一心投入了工作。
她一直就是个安静的人,绝不会闹他,拿了一本书,靠在床头看,看累了的时候,头一歪就睡着了。
她从来没有像现在这几天这样,如此容易睡着。
工作中的他,想起她的时候回头一看,正好看见已经入梦的她,一本书盖在脸上,睡得安详。
不禁一笑,走过去给她把书拿了下来,凝视她的睡颜,忍不住低头在她唇上轻轻一啄,而后才返回去,继续工作,继续思考。
叶清禾感觉到身边有人贴近并且搂住了她的时候,迷迷糊糊睁眼,酒店窗外已有微亮的光透过薄薄的窗帘渗进来了,他这是工作了一整晚吗?
陪着他又睡了会,天大亮的时候起了床,小心翼翼地没有吵醒他。
其实,她今天原本打算叫他一起去外公外婆坟上拜祭的。外公去世得早,那时候的条件也就是随便找个地方安葬了,后来外婆去世,遵照外婆临终的遗言,才迁了墓,将两人葬在一起,离父母的墓地有较远的距离。
萧伊庭才刚入睡没多久,她自然是舍不得把他叫醒的,下午又已订了票要返回北京去,所以,她犹豫了一会儿,自己一个人出门了。
她记忆中的外公,只是相片上的容貌,年轻时也是极英俊的一个人,尤其老照片上身穿军装的样子帅气十足。
小时候偶尔听母亲说起过,外婆和外公感情非常好,就外形来看,一个英气逼人,一个古典婉约,想象中年轻的外婆倚在外公身边,就如一株清荷伴之以参天大树,似乎不那么协调,可是,这样的搭配,往往却是最佳互补,外公定然是将外婆疼到了骨子里的,否则,外婆后来的人生,怎会一直痴念着这个人而再未嫁?
母亲说,外公喜酒,外婆爱茶,所以,她背包里装了酒和茶以及一些点心,上了山。
九年了,清明节从来就没回来过,最初几年是不敢,后来是不能。
可她记得,外婆的生日大约是在六月的,虽然记不清到底是哪一天。
今天的天气有些变化,不再似昨日那么阳光明媚,阴凉有风,可这么一路上来,还是出了薄汗。
她在墓碑前一边擦汗一边看外婆的出生年月,果然是六月,细一对比农历公历,那么巧的,竟然就是今天……
她不信阴阳两世,这墓中之人或早已化骨,可若真有两世之说,那今日陪在外婆身边为她祝生辰的又是谁?
她凝视着两人合碑上“朝朝暮暮,生生世世,寻寻觅觅,永不相离”这十六个字,一时痴了。
后来,便又嘲笑自己还真是个痴人。都说十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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