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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开他,不要我再说一遍!”沈菱凤的剑显然比庄王的剑更锋利,嵌到肉里很痛,庄王说不出话来,有点失策。就是这一下,庄王手里的剑哐啷一声掉在地上。
沈菱凤的剑没有撤回,踩住脚下的剑柄:“王爷好大胆子!”
“你是什么人!”庄王色厉内荏,他懵了,他根本不知道还有女人能够偷袭他。在封国内风光惯了的人,几曾想到会有人这么肆无忌惮威胁他。若是个武艺高强的男人也就罢了,偏偏还是女人,清瘦的女人。
“她是我的妻子。”宜王俯身去捡那柄沈菱凤踩在脚底的佩剑,转手递给庄王:“我不杀你,自然有我朝例律处置。”他没有随从,此时把腰间印绶交给吴景恒:“押他回京,交给宗令处置。”
“是。”吴景恒答应着接过印绶,沈菱凤放下手里的剑柄。庄王得以转头看清她,对上眼睛的第一眼,倒退了好几步。世上竟有如此绝色,巧笑倩兮固然是美,只是冷美人去世美到如此惊心动魄,还是第一人。
吴景恒心中还有些顾忌,毕竟庄王是天潢贵胄,先帝之子。他不过区区一介白丁,以下犯上也是大罪。宜王看出他的顾虑,反手将庄王的双手紧紧束缚住:“方才我说过,王子犯罪与庶民同罪。他虽是先帝皇子,如今是待罪之身。不用顾虑太多。”这话是对吴景恒说的。
“是,属下明白。”吴景恒收下印绶的时候,宜王突然做了等一下的手势。转脸向沈菱凤一笑:“不是有些事情需要一并交代的,正好写封信让景恒带去。”
“好。”沈菱凤莞尔一笑,方才的刀光剑影根本就没发生过。
两人联袂进去,庄王盯着沈菱凤的背影,他确信这个女人他见过。别的事情记不清楚,比如说朝廷律法比如说书本上的东西,但是女人,尤其是漂亮女人他记得最清楚。
沈菱凤的一笑一颦就好像一道深深的烙印,刻在他的脑海中。竭力在他并不丰沛的脑容量的梭巡,找出属于她的东西。
“方才好险。”两人独对的时候,宜王感叹了一句:“你也太快了。”
“我就知道你这样子会出事,你们家都是些什么人,难道自己还不清楚?为了区区权势二字,骨肉亲情什么都抛于脑后了。”沈菱凤微嗔了一句,眼睛滴溜溜一转。
☆、第三卷 边塞 第四十八章 议婚
宜王被她半是嗔怒半是埋怨的样子逗笑了,把她抱进怀里:“我们家人?你又是谁?还不是我们家媳妇,母后什么人?我们家人,说得轻巧得很。”一面说,一面在她额头上亲了一下:“我写了这封信,以后就什么都不是了。你要跟着我过苦日子了,可是想好了?”
“你便是不写,难道我就不是过的苦日子?”推了他一把,没推开:“好好说话,这样子被人看见算什么?”
“我早晚还你一个你该有的新娘子。”宜王笑着把她的手握紧:“要不我来研墨,你来写?”
沈菱凤看着他似笑非笑:“我写的,人家一下就认出来了。到时候你若是走不掉,可不许埋怨人。”
“你以为我写的,我们就逃得过?”两人心里都清楚得很,不过是瞒着对方而已。真真说出来的时候,还当做是笑话再说。或者他们二人心里,相聚一刻便是老天最大的眷顾,哪里还想到别的。
“既然逃不过,写不写有何分别?”沈菱凤盯着那张信笺:“何必做这掩耳盗铃的事情?”
宜王忍不住大笑:“我就是要天下人都知道,我失了帝位,丢了江山。那又如何,我能跟我最爱的人在一起,就是天下来换我也不换。便是天下人诟病又如何,俯仰无愧天地,该做的我都做了。难道天下之大,竟没有你我容身之处?”
“好好的,又开始问天问地了。”沈菱凤抿嘴一笑:“还是先想想怎么打发了外头您那位兄弟,他走了才能安排自己的事儿。”
“说到这个安排自己的事儿,我就要先问问。放才你一定要说把锦弗大发了人,还非要在景恒面前说,必然有你的道理。莫非是锦弗跟你说了什么?”按住她的手:“是不是?”
“是跟我说了,偏偏吴大哥不说话,我也就不好说下去。这种事总是勉强不得,为了锦弗未来着想也该这样做?”沈菱凤很认真地说道:“澜惠我没委屈她。锦弗也是一样。”
“好,这件事我来办。”宜王拍拍她的手背:“我让锦弗跟他一起进京面见皇帝,在信中我会将吴家从前的事情再说一遍,皇帝办不办。怎么办我说不得。至少我知道这件事总有一天要来个水落石出,吴家毕竟是有功之臣,一件跟他扯不上任何关系的事情害得人家家破人亡,说不过去。”
“我信你。”沈菱凤给他研墨,一面看着墨汁变浓,又时不时看他写些什么。笔走龙蛇之余,忍不住笑起来。
“好笑?”专心写字的人没抬头也听到她愉快的笑声:“写错了?”
“不是,想到从前学着写字的时候,父亲说亮儿的字儿写得多好,你分明是不用心的。我可不服气。一定要写好。嘴上却不答应,非要是把你写的字儿看好了,凡是画了红圈的,就给团起来不让父亲看到。”一面说一面咯咯直笑。
“我说呢,每次先帝要看我的窗课本子。明明是被舅舅画了圈的,一个也没见。闹半天是你给扔了。”宜王无奈叹了口气:“这样看来写字写好了也不好,让人挨骂不说,还要给团起来扔掉。”
“后来不是也没扔了?长大了,谁还干这事儿。”沈菱凤都只能是停下研墨的手,等笑完了再继续。
“是不是让我谢你?”写完最后一个字,递给她看:“这么写成不成?”
“似乎我们就不是再提了。”捏着下颌想了一下:“锦弗可以是吴大哥在路上遇到的。而这封信是因为吴大哥曾经是东宫臣属,不需要过多解释。”
“你呢?”扬起眉头看了她一眼:“见到锦弗,谁都知道她是你贴身的丫鬟,难道还能有错?”
“就说难产死了呗。”沈菱凤轻描淡写地说道:“他们都是知道的,这么说谁都能撇清楚了。我只是担心堵得了悠悠之口,却不能让一人相信。他见了庄王必然是要问的。这就棘手了。只要他听到只言片语,便不会相信任何一件事。此人的心机甚是深沉,不得不防。”
“有我,放心。”宜王将信装好后,复又用蜡油封了口:“我不会真如咱们说的那样。就是一日也是好的。经历了这么多,我们才能在一起,我若给不了你一生的相守,其余的就全是虚的。”
笑意盈盈的人,眼前起了一层轻雾:“好好的,又说这些。度日如年有时候不是一句坏话,比如说这时候就是啊。我们都是把事儿往最坏的一条路上推,说不准他们根本就不记得还有我跟你两个人,做天下最有趣的漏网之鱼岂不是天底下最好的事情?”给他束紧绦子:“快把这东西给人,我好去跟锦弗说进京的事情。这丫头痴得很,说是一辈子跟着我,必然是存了这个心思的。我如今要是把她交给人,只怕不答应。”
“是,我这就去。省得我娘子叨叨不停,等会儿该说为夫无用了。”宜王笑着拉开门出去,沈菱凤掠了掠散乱的额发。束紧腰间的绦子,到了后院。
锦弗听说外头的事情,有些走神。可能就是小姐说的,日后这种事情多得很,小姐只要跟宜王在一处,赴汤蹈火也算不得什么了。
“又在发呆?”沈菱凤轻笑着推了她一下:“方才那当口,不过要你自己说句实话,怎么就是不说呢?我都替你着急。”
“人家都没说,我说了岂不是难堪至极。再说谁知道人家愿意不愿意,小姐说过强扭的瓜不甜的。难道小姐不知道这是个什么滋味?”锦弗低着头,拧着手里的帕子,一会儿就成了一团。
“我是比所有人都知道这个滋味,所以我才替你着急。”沈菱凤挨着她坐下:“我跟亮哥以后还要面对很多事情,或者比今日艰险千万倍也是有的。不想你跟着我过这种日子,亮哥已经去问吴大哥了,你该有自己的日子,锦弗。”
“小姐是要赶我走,还是说我不贴心,不能跟着小姐?”锦弗泪水夺眶而出:“我跟澜惠两个,要不是小姐,早就成了一滩烂泥。没有老爷和小姐就没有我们的今天,如今小姐要我走,我不能在小姐最为难的时候走。小姐不说我也知道,小姐跟公子好容易在一起,自然是满心欢喜。将来如何都不值紧要,只要小姐跟公子在一处就行。小姐,你到哪里都带着我一起去,我不怕事的。”
☆、第三卷 边塞 第四十九章 银子
沈菱凤从袖袋里抽出帕子给她,蹲下身看着她泪眼朦胧的样子,忍不住略略她散乱的头发:“傻丫头,我是为你好。我们主仆一场,岂不是比寻常人家亲姐妹还要好?只是我不忍心你这样跟着我颠沛流离。你跟吴大哥进京也好,远走高飞也好,总比在我身边好得多。我舍不得你,却也不能让你一生都跟在我身后,毕竟你也要有自己的家,还有夫婿孩儿,这是说什么都改不了的。”
锦弗用手背擦去眼泪,鼻子不住吸着。不是不懂她说的什么,只是这么多年早已习惯跟在她身边,凡是只要有她就安心了。陡然跟自己说,以后都不用跟在身后,只要她去找自己的日子,跟一个欢喜的男人,比什么都好。这时她从前说什么都不敢去想的事情。梦一直都是遥不可及的,即使小姐许诺过,总比不上真的就在眼前来得真实。
“好了,不哭了。亮哥替你去问去了,吴家虽然败落了,总是清白人家。吴大哥为人光明磊落,你与他成婚之后必然不会让你受委屈。何况这次他羁押庄王入京,说不定还有恩典下来,只要与她吴家平反昭雪,日后总是有好日子的。”给她搽干净泪水:“你瞧,我也不知道这一生跟亮哥还有今日的,不是也等到了。难道你就笃定咱们日后没有重逢的时候?好容易瞧我有个自由自在的时候,还不让我去快活些时候?”
“小姐,我担心到了京城必然会见到曾将军,他……”小姐看不出来,他们确实看得很清楚。曾献羽对小姐的一番心思,并不比宜王少了多少。唯一遗憾的是,小姐从未将这份心思放在心上。她要的东西,只有宜王可以给他。
“他如今高官显爵,又岂会将这些不痛快的事情放在心上。何况我一个下堂妇,早就不值一提。”沈菱凤笑笑。跟她一起坐在台阶上,望着不远处的花开得正艳那丛绿菊:“若要问起,就说自作孽不可活,难产而死。”
锦弗被这话狠狠吓了一下。小姐倒是不肯对他轻出怨言,往事不愿再提也好,还是顾念曾经的结发夫妻也罢,她总是猜不透小姐的心思就罢了。
“如何?”话音刚落,抬头看到宜王满面笑容,不由自主她的脸上也是满满的笑意:“可是说准了?”
“我就说这事儿再认真不得,不开口倒还好说。刚一开口,景恒已经不等我说话,只说若是锦弗姑娘不嫌委屈的话,愿意跟她结为夫妇。永不相负。”宜王说这话的时候,眼睛同样看着沈菱凤,应该说是他心底要说的话,不过是借助于吴景恒说出来:“丫头,听见了?我可是半句假话都没有。你若是不愿意的话,我这就去回绝了他。”
“谁,谁说不愿意来着。”锦弗双颊羞红,说话的时候很有些着急,,明知道是在跟她说笑,却又真的担心宜王真会去回绝了他。
这下可是把宜王跟沈菱凤两人逗得腰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