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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前后轻轻摇动了一下,要开了,我的心抽搐了一下。
一件雪蓝色的连衣裙出现在我身边,雪蓝色的连衣裙没有停留,裙裾带风地与我擦肩而过后走向车厢后面的一个空位。
“请问补票在哪?”她坐下后问一个列车员。
“那儿。”列车员指指我身后的车厢,“五号车厢。”
妈妈无意识地回头看了一眼,又转回头来,撕开一包瓜子,抓起一把递给我。我望着五米开外的那个陌生女子,她长着一张平庸的脸,可却穿着和岚买来的那条一模一样的雪蓝色连衣裙。妈妈不再理我,她看着窗外渐渐移动起来的景象,嘴不停地嗑起瓜子。我怕我不移动的奇怪目光会引起妈妈的怀疑,只得低下头看着自己的手,手在抖。
多年前的某个黄昏,罗亭也这么看着自己的手,手也在抖——坏小子罗亭坐在街边,他上气不接下气地喘了一会儿气,然后艰难地站起来往家走去。路上他越走越觉得不对劲,他以为是刚才和张麻子一伙打架时被踢坏了,他恨恨地想起张麻子一脚踹在他胸口时的情景,眼冒金星的他当场吐出一口血,这把所有人吓了一跳。“少靠近林雪岚!老子正追她你小子记住了吗?”张麻子朝他头顶又狠狠扇了一巴掌。罗亭呸地又吐出一口血痰,几个人围着坐在地上的罗亭,你一脚我一拳地又打了他几分钟,然后像往常一样,张麻子一伙围殴罗亭的架在骂骂咧咧中散了。
七七年刚下班的路人们开始经过罗亭面前,他们服装统一,举止规矩,目光中流露出对当时少见的社会青年的鄙视。没人理会坐在地上喘气的罗亭,罗亭想抽根烟定定神,可才叼上烟,一口带着腥味的血又泛上喉头,罗亭忍住了,硬生生地把血咽了回去。他开始觉得有点不对劲,他想快点回家,他甚至还在担心万一岚看到他脸上的新伤又要和他吵架了,于是他强忍着胸口的闷痛,一步步往家捱过去。经过四川北路上的第四人民医院时,罗亭想了想就进去了。挂号时罗亭还努力吹着不成调的口哨,他流里流气地问挂号的医生:“我胸口被踢了一脚,吐血了,去哪看?”医生冷冷地看着这个不良少年,不耐烦地扔出一张全新的病历卡说:“填好,去五号窗口交费。”十分钟后罗亭躺在X光机器下,他强咽下再次泛上喉头的一口血,X光机发出嗡嗡声,来回在他胸口移动了一会儿,他静静躺在那,想起张麻子一伙每天堵他却依然得不到岚的一个正眼时就笑了。可想到第二天又要挨打,罗亭瞬间闪亮的眼神再次黯然了。日记中一直提到的张麻子是当年岚众多追求者中的一个,他是多伦路上的小恶霸,二十出头,肌肉发达,目露凶光,心流冷血,和罗亭一样每天游手好闲。
那时每天早上六点五十分罗亭都会准时等在四川北路上的群众电影院门口,岚会在七点准时到,然后罗亭骑着他心爱的二十八寸锰钢自行车送岚上学,风雨无阻。至今岚都不知道罗亭当时面临的困境,张麻子放出风声说岚是他的,谁要是敢追岚,他就要像无情秋风扫落叶那样镇压谁。而罗亭为此付出的代价是只要他送一次,张麻子就打他一顿。罗亭像只永远独来独往的猫,张麻子一伙则像一群野狗。
因为坚持送岚上学,几乎每天罗亭都要被围殴一顿。在这期间岚却一直责问罗亭为什么要打架,罗亭总是无所谓地笑笑,只有在晚上的日记中,他才会发泄那已积累到危险程度的绝望和愤怒。从那时起罗亭就一直在磨一把匕首,匕首是他好不容易在黑市上买到的,黑塑料刀柄,人造革刀鞘,但刀身是不错的钢锻造的。每天出门前罗亭都会思想斗争几分钟关于带不带匕首。他明白如果带了,就有可能出事,因为他知道他已无法控制对张麻子的愤恨之情。
如今张麻子还住在多伦路上,如果没发现那本藏在地板下的日记,我无法相信那个开小烟纸店的鸦片鬼一样的张麻子竟是当年的街霸。算下来才四十出头的张麻子看上去像个五十几岁的人,满头白发,背佝偻着,拖着一条瘸腿,泡一茶缸浓茶,喜欢眯着眼看来往的女性,手里夹着大前门香烟,牙齿指甲都已经被烟熏黑了。他和老婆吵架是多伦路的一道风景,大吵一三五,小吵二四六,除了电视机没被从窗口扔出来过,几乎你能想到的所有过日子的东西都被扔出过他家二楼的窗口,叮呤哐啷嘁哩喀喳,超级锅碗瓢盆奏鸣曲。如果有一阵子没吵,大家都会若有所失,直等到又吵起来,大人小孩就都露出欣慰的笑容,互相道:“好嘛!又吵了又吵了!”有几次张麻子还被他孔武有力的苏北老婆打出过家门,他叼着大前门耸耸肩和看热闹的人说:“当年也是翩翩一公子,要不是残废了,能娶这样的母老虎吗?”据说他喜欢把女人常买的东西放在玻璃柜台最下面那层,这样夏天时他就可以坐在柜台后欣赏女人们弯下腰挑东西时领口里露出的无限春光了。如今这样一个人即便站在岚面前岚都认不出了,又有谁能想到这个鼠辈竟然改变了罗亭和岚的命运呢?
命运就是这么奇怪的东西,你曾经以为不重要的那些人和事,往往左右了你的一生。
我决定在这本书中不提到我父母工作地的那个地名,因为我曾经如此憎恨那个鬼地方,但那个鸟不拉屎的鬼地方同样养育了很多人,就像多伦路对于我一样,它同样是很多人美好回忆的所在,不容外人诋毁,所以我决定不提那个地名。
如果说父母居住的职工区是往日的和谐早已消失在黑暗之中的场所,那么小城的西南面商业区则是在干涩阳光中正在失去和谐的地段。春天路边的迎春花带来生机,而夏夜的暴雨则将其分解,冬日的季风将其吹干。两层高的白色校舍,鳞次栉比地排列在被称为“小南山”的徐缓而广阔的山坡上。白色校舍大门气派,无论是外墙上镶嵌的杉木板还是窗框,抑或狭窄的檐廊和窗上的栏杆,一律涂上白漆,放眼望去,白茫茫的一片。小南山上,大凡白色无所不有:刚刚涂得近乎刺眼的白,被太阳长期曝晒后泛出的白,仿佛在历年风雨中被吹淋成虚无的白,凡此种种,无不沿着环山沙路无尽头地绵延开去。校舍没有围墙,只有在狭窄的廊檐下有一道一米来宽的细长花坛。我沿着花坛徐徐步行,叼着烟望着不远处的操场,暑假中的男生在操场中打篮球。脚下的花坛中野花浪漫,红黄不等,更衬托得建筑如同废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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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开始感到寂寞,暑假的最后一天我偷偷跑去邮局打了个长途给哑巴。公用电话亭的老太听到有人找哑巴不禁在话筒中大笑,她说:“他是个哑巴!”我说:“你管!去……去去叫来!”过了一会儿哑巴真被叫来了,话筒被拿起的声音,里面传出哑巴咻咻的鼻息声。
“我。”我说。
“咻咻,咻咻。”
我拿着话筒,结结巴巴说起太保玛丽娅,“想呐。”我说。
“咻咻……”
我失落地把烟头掐死在电话亭的玻璃上,一个戴红箍的老头冲我怒目以视,我用更凶狠的目光回敬他,他吓了一跳,像只老狗一样跑开了。
“你……想她吗?”我小心翼翼地问。
哑巴终于崩溃了,他双手抱着个从未拿起过的公用电话话筒,像歌星拿着麦克风般正对着脸,浑身扑簌地跪在狭小的公用电话亭中,对着话筒凶狠狂哭起来。在刺眼的暑假阳光下,在多伦路闲人的嬉笑围观中,在对太保玛丽娅的无尽思念和怨恨中,哑巴哭泣的声音奇特而催人泪下,呜呵呜呵呜呵呜呵!哑巴哭着。
我拿着话筒静静听哑巴哭诉,哑巴哭急了会倒抽一口气,“呃”的一声,悠长而缓慢,然后是更暴风骤雨般的哭吼……漫天飞舞的青春啊。
我告诉哑巴我明天要上学去了,最后我轻轻告诉哑巴说我不会放过Jim这个混蛋的,我告诉哑巴我的真实想法,即现在的一切都只是障眼法,当没有人再想起那张让岚丟了饭碗的大字报时,我就要动手了。
“十十年……不晚!”我恶狠狠地说。
“咻咻咻咻。”
我笑了,我告诉哑巴我和他一样痛苦,我说这就是初恋的痛苦,惟一的区别是他的初恋对象是个女土匪,而我的则是个大女人。我说总得为她们做点什么,否则遗憾一辈子。特别想为爱牺牲点什么——操,枪口不是冒烟,简直是在喷火时,Jim这只傻鸟就自动出头了,没道理不让他深刻反省反省,我对着话筒结巴絮叨,满脸恶毒。
罗亭最后一次送岚的那个清晨下雨,雨下得很朦胧,带一点青黛色的美。那天罗亭包里放了匕首,他知道那天可能会发生些不祥的事。快到校门口时罗亭感到心里很难受,可以用悲伤来形容,于是他问岚:“如果今天我死了怎么办?”日记的最后几页,罗亭用了很多心理描述,解释说他问这句话时,脑子里总想到的是他可能会被张麻子一伙打死,命丧街头——他问这句话时根本没想到之后发生的一连串事。
一无所知的岚跳下车,拍拍裙子笑道:“那我陪你一起上天堂!”
罗亭听到这句话时眼圈红了,他怀着某种悲剧英雄的气短情绪问:“真的?”
十六岁的岚被这突如其来的郑重打动了,她的眼圈也红了,说:“真的。”
“一起死?”
“一起死!”
学校里的早课铃叮呤呤响起,岚伸出手轻轻摸了摸罗亭眼角的一块乌青说:“我要迟到了。”
罗亭就傻傻地问:“今晚我在老地方等你,我带你去天堂!”
罗亭在日记的最后一页解释说他最后和岚所说的“天堂”是另外一层意思,他其实是想在那晚,在那个地方占有她,想通过在他眼里如天堂般美好的“第一次”去证明那种他不曾体会过的天堂般的感觉。
可岚会错意了,她担心地看着罗亭问:“今天你怎么了,好好的为什么总说起死?”
罗亭却没有解释,他忽然起了恶作剧般的童心,他想试试会错意的岚会不会真的陪他去死——慷而慨的,毫无畏惧的,决不犹豫的!
于是他点点头说:“别以为我是开玩笑,我今晚就准备去天堂!你敢陪我一起去吗?”
“为什么?”岚笑了笑,想冲淡这股扑面而来的浓烈的莫名其妙的悲剧气氛。
“不为什么……我爱你。”罗亭低着头,看着自己雪白的回力球鞋说。
那是罗亭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说出那三个字。
岚的眼泪流下来了,她点点头说:“今晚我过来,和我在一起你就不会想去天堂了。”
罗亭看着岚笑了。
岚回头跑开,十六岁的她忽然站定在校门口,转身欢笑着对罗亭说:“如果今晚你真的一定要去天堂,我陪你!”
罗亭低着头,岚看不清他的表情。
一切,都像黑白电影中的海誓山盟那般美好。
打完电话后我又去小城西南面的商业区逛了一会儿,在商业区中心,一架吊车正把一个巨大的时装广告牌缓缓吊起,广告牌上的广告女郎露出了一个堪称经典的微笑,她睁大眼睛凝视前方,鲜红色的指甲咬在鲜红色的唇边,她左边的肩膀裸露着,头发则滴着水珠一律梳向脑后,露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