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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待莲开-第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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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过等你睡醒了一切都会好的。”北凌飞望着我,眼窝里尽是暖暖的笑意,而我已经激动得说不出话来了。

几个时辰后,当我坐在千阳谷宽大舒适的帐篷里,身上穿着干爽的衣服,喝着热汤大口大口嚼着山猪肉时,之前几天的地狱生涯,似乎不过是南柯一梦。

我们以为林堂主他们是因为看到那些怪异的蝙蝠才找到我们,却听吉祥说小黑才是首要的功臣。当日他们在山上久等我们不果,便以为我们是从其它隧道出去了,因为之前有些兄弟来不及退回原来的岩洞,洪水已汹涌而至,他们正是找到其它隧道逃出去的。可是当他们翻遍整个山头都不见我们的踪迹时,也开始慌了。等洪水稍退,便马上回到原来的岩洞寻找,却发现那岩洞已几乎坍塌了,幸运的是不见我们的尸体,他们便确信我们一定是从其它通道逃出去了。两位堂主更当机立断,马上调来千阳谷三百名飞鹰骑,扩大了寻找我们的范围。他们虽然也留意到了那些拖着长长尾巴的蝙蝠,但无奈那些蝙蝠要么打着转不停地飞,要么就突然散开飞走了,速度快得他们根本顾不上,但也由此更确定了我们的平安,也猜想到我们是被困于某个地方,才以这样的方式向他们救助。

当他们不停地找了三天,仍是一筹莫展时,吉祥突然发现小黑的异动。吉祥在乾安宫伺候了我这么久,早已听惯了小黑的各种叫声,也知道小黑是有灵性的。自我将小黑交给吉祥后,它一直安静得很,却在那天早上突然焦躁不安地叫了很久,如今回想起来,应是小黑感应到我那天早上的喊叫声

。吉祥一打开小竹筒的盖子,它便跳了出来不停地打着转,唧唧地叫个不停。吉祥这时也想到这只有灵性的蟋蟀也许是发现了什么,便叫上陆悯和三曜,将小黑放在肩上,一路上听着小黑的指示,方向对了,小黑不叫,方向错了,小黑便急躁地叫几声。就这样,他们一路往南走了四十多里,终于发现了我们。

谁也没有想到,包括我们自己也没料到,我们在岩缝里爬了一天一夜,竟然爬到四十多里外的地方去了。众人更对小黑惊叹不已,没想到这只貌不起眼,体型瘦小的蟋蟀竟然会有如此灵性。

接下来几天,我们便留在千阳谷休养,北凌飞的伤已大有好转。装扮成山野樵夫的探子回来禀报,千阳谷外早已潜藏了各路人马,不停监视着谷中形势,暂时不知是何方人马。

我们都知道,在千阳谷里是安全的,千阳谷是皇族猎场,本身就驻有守兵,再加上我们带来的五百飞鹰骑,人马强壮,那些江湖游士自是不敢莽撞。可我们也不能一直呆在这里,我们总要回晋阳的,回去的路上,我们这几百人马的目标太过显眼,必然会恶战不断,北凌飞决定兵行险着。

这日入黑后,谷中五百名飞鹰骑已全部准备妥当,卸下重甲换上了普通人的服饰,十人一组,布裹马蹄,每隔一个时辰,便有十组人马同时从千阳谷的四个方向往谷外策马急奔。想到最先出谷的人必定会遭遇猛烈袭击,林戟和卫寅各领飞羽帮十人,挑选谷中最优良的快马,率先在第一批出谷的人马中充当先锋。

北凌飞又下令,谷中所有帐篷不拆除,原地留在谷中,让敌人猜不透还有多少人留在谷中。所有飞鹰骑精锐,但凡在途中遇上袭击,一律不得恋战,保命为上,离开千阳谷五十里后,原先十人一组的小队,全部化为两人一组,从各个方向、各条道路分散而行,绕道回晋阳。

而北凌飞与我,左右护法、吉祥、陆悯、三曜一组。望着北凌飞牵到我面前的一匹高头大马,我顿时傻了眼。

“上马!”北凌飞已飞身上马,回过身来见我仍呆呆地站在马前,催促道:“还不上马,轮到我们了,你会骑马吧?”

“会、会……”我还没说完,北凌飞已俯身将我提起,放到马背上,“捉稳了!”啪地狠狠拍了一下马屁股。

“啊……”

“啊……”

“啊……”

在我从马背上甩下来之际,身后同时传来吉祥、陆悯、狄靖的惊呼声,三人同时道:“她不会骑马!”

北凌飞大吃一惊,迅速将甩了个狗吃屎的我从地上抱起来,满脸歉意地道:“对不起……可是,你既然不会骑马,刚才问你时,你怎么说会呢?”

我捂着擦破的脸,委屈地道:“我还没说完啊,我是想说会一点……不对,你明明知道我不会骑马的呀。”

北凌飞愣怔了一下,红着脸尴尬地道:“对不起,我一时情急忘记了。咳咳,现在要和对手比快,我们可不能再坐马车了。”他将我抱上他的马,两人共骑一骑,望了仍是一脸委屈的我一眼,哈哈大笑起来,“哈哈,这下你又变成麻子脸了。”

晋阳在千阳谷的南面,可北凌飞却带着我们一行往西南方向急驰而去。

“我们现在是去找御凤吗?”我朝他问道。

北凌飞神秘地一笑,“带你去见一个人。”

“见谁?我们不回晋阳了吗?”

北凌飞笑而不答,“不急,十日后我们再回晋阳,至于见谁,你见了自然知道。”

正文 第六十九章 古孝镇

北凌飞这个化整为零的计谋果然奏效,大大的迷惑了敌人,我们一路之上平安无事,两个时辰后,便到达了此行的目的地,墨渊西南边界的一个边陲小镇---古孝。但我们没有住在镇上,而是直赴驻守在镇外十里之地的古孝驻军大营,北凌飞说带我见的人是我的义兄,萧剑扬。

听到将领禀报,萧剑扬快步迎出,虎步生威,那张国字脸仍是那样气度非凡,一身银色软甲风姿英挺,人还没走进大厅,便已听到他爽朗豪气的声音,“哈哈哈,四殿下,哪阵风把你吹来了?难怪我今早一起来就感觉神清气爽的,原来是有贵人来访啊,今日老萧这荒凉老寨可有得热闹了。”

两人本就是惺惺相惜的知交,什么礼节寒暄话都免了,见了面便互相拍着肩膀步入内堂。

落座后,北凌飞笑着道:“萧大哥,我们这次可是来叨扰你的,在你这儿盘桓几日,随便带了一个新兵给你,还请大哥好好操练操练。”北凌飞朝我努努嘴,“还不过来见过大哥?”

我朝萧剑扬躬身拱手,“宁萱见过大哥,大哥别来无恙?”

萧剑扬望着一身男装打扮的我,诧异地望了半晌,才回过神来,“哈哈,原来是义妹啊!我还奇怪这位俊俏小哥怎地这般面熟,原来是义妹啊。好得很啊,咱们今日竟在这儿齐聚一堂,快哉快哉!今晚大哥设宴,咱们不醉无归!”

自去年在晋阳,萧剑扬认了这我个义妹,又获皓帝封为显武侯后,便马上回到了他的驻地古孝,我这个做妹妹的便也没再见过他了,这次可以再聚,不是在礼节繁琐的宫中而是在他自己的驻地里,说话也不需诸多顾忌,大家都是兴奋难掩。

当日我们便在营中住了下来,北凌飞说要萧剑扬操练我是说笑而已,只是为了趁这几日逼我学骑马,而萧剑扬一直为送什么礼物给我这个妹妹苦恼。

“大哥,什么金银宝物的我不喜欢,小妹一直仰慕大哥箭术了得,不如大哥教我箭术,这份大礼可比什么都好。”

萧剑扬一听,大手一拍脑袋,“哎呀,对呀!我怎么忘了,我这义妹不爱红装爱戎装。这好办,我萧某人没啥大本事,唯这箭术能见一下人,义妹不嫌弃,我这做大哥的当然乐意了!”

如是几日,萧剑扬都是毫无保留地悉心教导,几日下来我也进步神速,特别是箭术,萧剑扬认为我颇有天份,但连续七八日地练下来也苦不堪言。

这日恰逢萧剑扬军中有事务处理,不能陪我,我也乐得自由,想起来了这里几天,还没到过古孝镇走走,一时心痒,便偷偷叫上吉祥和陆悯,到镇上溜逛去了。

古孝镇是个边陲小镇,镇上除了当地人,还有很多到这里走货易物做买卖的各国商人小贩,小镇虽小,却是热闹非常。

三人走累了,随便找了一家茶馆歇歇脚。小镇上没什么大的酒肆,这小茶馆虽小,倒也收拾得干净雅致,三人便上了二楼找了张安静桌子坐下。茶馆里各色人物俱有,小商贩,耕农,工匠,赶集的,讲书的,都三三两两聚于一处歇脚打尖。

“咦,师妹,你瞧,楼下有人在斗蛐蛐儿。”陆悯听到一楼茶座里的吆喝声,倚身在栏杆上往下张望。

我在栏杆上朝楼下望了几眼,果然见一楼有十来人围着一张桌子,桌子中间放着一只瓦罐,瓦罐两旁堆着些碎银和几片金叶子,十几个脑袋密密实实地围了一圈,不断吆喝着。

“师妹,不如咱们也下去玩玩?小黑也很久没大显身手了吧?咱们何不让小黑名扬古孝镇?”陆悯开始兴奋了,摩拳擦掌地在一旁叽咕。

那久违了的吆喝声,让我顿感亲切,心里也感觉痒痒的。

“主子,别听他的馊主意,咱们在这儿是生面孔,还是低调行事为好。”吉祥一脸老成的反对。

“生面孔又如何了?真是笑话,这儿本来就是各国商人云集的地方,谁不是生面孔了?你是怕被四殿下知道了,回去要你做阉人吧,啊哈哈!”

吉祥小脸一下涨红了,“你……无论何时,我都会按四殿下吩咐照看好主子的,不像你,右护法说了不可在外惹事生非的,你都抛到九霄云外了。若是回去右护法问起,我定如实相告,让他好好惩戒你!”

陆悯气道:“臭小子,我何时惹事生非了?竟敢拿我师傅来压我!看我不教训你!”说着就要动起手来。

这两小家伙,在燕荆山上遭遇危难时,尚能互相扶持肝胆相照,如今平安无事了,一闲下来便老是瞧对方不顺眼,一有机会就掐架斗嘴,我都后悔当初用的方法不当,如今自尝苦果了。

“好了好了,都给我坐下!想当众打架是不?这还叫低调不惹事?”我没好气地道,见两人不甘不愿的样子,又道:“吉祥说得对,我们现在是偷偷溜出来的,还是低调为妙,休息一会就回去,能不被他们知道我们出来过最好了。悯儿,你平时虽机灵,但玩心稍大了点儿,吉祥倒是考虑得周全一些……”我正要再说点什么摆摆样子,突然想起这回出来溜逛可是我的主意,马上闭了嘴。

吉祥听了我这话,气也消了,马上给我倒了一怀茶,“主子英明。”

陆悯老大不高兴,哼了一声后不再理会我们,自顾到栏杆那边观望了。

我摇了摇头,突听楼下那些斗蛐蛐儿的人一阵喧哗,议论纷纷。正在观望的陆悯也顾不上生气了,兴奋地朝我招手,“师妹,快来看!那小老头的蛐蛐儿可利害了,一上场就把那只大蛐蛐的头给咬断了,赢了不少银子呢。”

我一听也来了兴趣,咱不参与,看看总可以吧,连忙来到栏杆旁往下张望。只见一身材瘦小的老头子站在椅子上,半个身子趴在桌子上,身上挂着一个鼓鼓的布袋子,正笑嘻嘻地将桌上的银子、金叶子往自己兜里装去,“来来来,俺的黑鹰小子利害吧,谁还有不服的,尽管放下银子来试试。”

坐在那小老头对面的,是一位衣着华贵的少年,不过十六七岁,却满脸阴鸷之气,与他的年纪极不相符。那少年显然刚才吃了亏,此时阴沉着脸,朝站在他身后的侍从一挥手,一侍从马上又掏出几片金叶子放于桌上,又将另一只蟋蟀放入瓦罐里。

“哟,黑鹰小子,这名字起得实在,不花俏,我喜欢。”我一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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