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曹丕当然明白意思,晋升为异姓王就有篡位之嫌,这是刘璟在警告父亲,曹丕不由冷笑一声道:“父亲何惧一个刘璟?”
曹操沉默半晌,最后慨然长叹:“我不惧死,但我惧身后之名!”
内堂上,父二人沉默了,曹操走到窗前,推开窗,凝视着外面茫茫大雪,片刻,曹操又淡淡道:“从今天开始,你正式出任中郎将,副丞相,替为父处理日常政务,为父的精力要转移到对付刘璟上来。”
曹丕浑身一震,低下头小声答应:“儿臣遵命!”
“另外,你替为父转告赵温,命他收回建议册封我为魏王的上书,在刘璟末灭之前,不准再担此事。”
“儿臣明白了!”
又过了半晌,曹操脸上露出一丝笑意,问道:“宪儿主动向为父提出,愿意嫁给刘璟,你同意吗?”
曹操半晌没有听见儿的回答,又回头看了他一眼,“植儿坚决反对,那你呢?”
曹丕没有想到父亲会问这个问题,让他一时难以回答,但他知道不能回避,更不能含糊其词,父亲对弟的坚决反对显然很赞赏,但不一定是赞赏他的想法,而是赞赏他决断的态。
想到这,曹丕缓缓地说:“从感情上,儿臣也同样反对,但从政治上考虑,宪妹嫁给刘璟,有利于将来能找到一个中庸的解决之道,为曹氏留一条后,只是,儿臣觉得刘璟未必会答应。”
曹操点了点头,显然对长答复很满意,他笑道:“现在他确实不会答应,但以后就未必了。”
过了一会儿,曹操摆摆手,“我有些累了,你告退吧!”
“是!~孩儿告退。”
曹丕心情复杂地走出了铜雀台,父亲最后的话仿佛还在他耳边回响:“从今天开始,你正式出任五官中郎将,副丞相,替为父处理日常政务,为父的精力要转移到对付刘璟上来。”
…………
“你替为父转告赵温,命他收回建议册封我为魏王的上书,在刘璟末灭之前,不准再担此事。”
曹丕的心中又是欢喜,又是烦忧,欢喜是父亲终于认可了自己,决定让他担任副丞相,掌管日常事务,而不是让弟出任,这是他的一个胜利,尽管不是正式认可他为世,但他离世之位也越来越近了。
但又让曹丕感到失望的是,父亲拒绝了出任魏王的提议,曹丕之所以说要等待时机,那其实是程昱的意思,告诉他一定要这样说,绝非曹丕的本意,他心中是希望父亲能排除众人晋升为魏王。
父亲已位人臣,享有九锡之礼,若再晋升魏王实际上就是登基为帝的前奏,有以魏代汉之意,这一点所有都明白,但曹丕也知道父亲不会登基称帝,他会创造条件,把最后一步留给自己。
而今天父亲因为忧心刘璟而取消了晋升魏王,这就说明他以魏代汉之心已经淡了,至少是有了顾虑,这就让曹丕内心有些烦忧了若父亲不肯以魏代汉,而自己将来怎么办?
大雪依旧在纷纷扬扬下着,如扯絮一般从空中团团落下,曹丕移开伞,抬头看了看漫天大雪,他心中感到一阵寒意,不由加快了脚步。
在铜雀台大门外,一辆马车正在雪中等候着他,几名侍卫见他出来,连忙打开了车门,曹丕一眼看见了马车里程昱笑眯眯的面容,程昱的笑容让他感到一丝的依靠,他连忙登上马车,马车缓缓起步向城内驶去。
第613章 南阳有变
马车里程昱笑道:“公不妨对荀公用心一点,若能得到他的支持,会对公非常有助益,只是荀家一向中立,公需要有耐心。”
“我明白,我会尽力去笼络他。”
这时,程昱又微微笑道:“今天丞相接见,我要恭喜长公了!”
“程公怎么会知道有喜事?”曹丕不解地问道。
“很简单,我刚才遇到了华歆,他告诉我,丞相已经决定把从前的相府让给长公居住,这不是好事吗?”
曹丕点了点头,“确实是好事,父亲已经决定正式封我的五官中郎,副丞相,主管日常政务,不再是他出征才代管了,除了重大军国政事要向他禀报外,其余日常政务皆由我来决断。”
曹丕说完,却见程昱沉吟不语,他微微一怔,连忙问道:“程公觉得有什么不妥吗?”
“当然是喜事,公不用担心什么,只是我想得比较多。”
“愿听程公教诲!”
程昱轻轻捋须道:“不妨从方面来理解,一是这几年公表现优异,获得了丞相的肯定,其次是现在南方刘璟势大,尤其北伐之举动摇国本,丞相忧虑之,必须从日常繁杂的政务中解脱出来,专心对付刘璟;而第就是植公的表现令丞相失望,所以丞相最终选择了长公,不过有一点希望长公明白,这离世之位还有一段距离,一切都有可能。”
“我明白!”
曹丕默默点了点头,他又问道:“程公的意思是说,弟还有可能扭转局势吗?”
“怎么说呢?植公也并非无能之辈,只是因为他从政经验不足,而丞相又对他寄予厚望,把他尚不能胜任的大事交给他去做,他当然做不好,而且他运气也不好。”
说到这,程昱笑了起来,“我听陈群说,贾诩代表刘璟来正式谈判时,他却跑去青城山游玩了,让丞相怎能不生气,正是两次出使失败,丞相才对他失望,但如果让他做一些力所能及之事,或许他能做得很好,关键是”
“关键是什么?”曹丕紧张地问道。
程昱神情凝重道:“关键是看丞相出征是否会继续带着他,如果不带他,世之位可以无忧了,但如果继续带着他,就还会有变故。”
“我知道了?”曹丕轻轻叹了口气。
这时,贾诩又问道:“丞相提到晋升魏王之事了吗?”
曹丕犹豫一下,摇了摇头,“父亲没有对我提到此事!”
。。。。。。。。。
从新野可以乘船沿淯水北上,直达宛城,这也是宛城向南运输粮草辎重的重要水上通道,从新野北上十里,先到达淯阳县,淯阳县是南阳郡最南面的县,县城和新野边界仅仅只相隔十余里,驻扎着千曹军。
驻扎淯阳县的曹军主将是一名校尉,名叫李顺,是汝南守李通之弟,虽然是边界之军,但曹军的压力并不大,两年前曹丞相和荆州州牧刘璟签订了互不入侵协议,年内,曹军不会进犯荆州,同时驻荆州的汉军也不会入侵南阳。
时间已经过去了两年,双方军队都始终没有越过边界一步,相安无事,时间久了,曹军士兵也就慢慢消除了恐忧,每天在城内和边界巡逻,日也过得颇为悠闲。
这天中午,城头上的巡哨刚刚换了岗,士兵们和往常一样,虽然换了岗,却没几个人有心思在城头巡哨,士兵们五成群聚在一起,或坐在一起喝酒聊天,或躲在角落里赌钱。
但就在这时,远处十几名曹军巡哨骑马飞奔而来,很多人浑身是血,他们恐惧得大喊大叫,挥舞着双手,眺望塔上的哨兵看见了,立刻敲响了警钟。
‘当!当!当!’警钟在城头回荡,曹军士兵们从四面八方跑来,从城头向下眺望,片刻,十几名曹军巡哨骑马飞奔至城下,飞奔进城门,大喊道:“快关城门!”
城上士兵不知发生了什么事,纷纷关闭了城门,这时,校尉李顺闻讯赶来,十几名哨兵正在城门内包扎伤口,一半的士兵身上还中了箭,李顺急问道:“发生了什么事,其他弟兄呢?”
一名军侯带着哭腔禀报道:“启禀将军,我们正常在边界巡哨,忽然被汉军伏击,弟兄们死伤惨重,只有我们十几人逃回来了。”
李顺大吃一惊,人的巡哨队只有十几人逃回来,汉军有多少人伏击,就在这时,城头上有士兵大喊:“将军,敌军出现了!”
李顺连忙飞奔上城,向远处望去,只见在淯水边的树林内奔出了一支数人的军队,打着汉军赤旗,他们驱赶着大群民众向县城而来,民众跌跌撞撞,哭喊连天,行至县城两步外,这支军队忽然从后面向民众放箭,惨叫声顿时响成一片,只片刻时间,数名男女老幼悉数被这支军队射死。
李顺大怒,喝令道:“集结军队,跟我杀出城去!”
这时,一名牙将连忙劝道:“将军要当心,这可以就是敌人的诱兵之计。”
李顺顿时醒悟,放弃了杀出城的念头,密切关注城外敌军情况,只见数汉军士兵不停上前来挑衅,但李顺却看见树林内隐隐有伏兵的迹象,他心中警惕,始终不肯出城。
一直到天色近黑,这支汉军才终于撤走了,夜里,淯阳县四周不断传来有乡民被杀的消息,这让李顺心中有些疑惑了,汉军一向军纪森严,从不扰民,怎么会杀戮普通农民?
次日天明,汉军却不再出现,李顺派人去城外查看情况,带回来的消息令他震惊,昨天到现在,一天一夜的时间里,入侵的汉军士兵杀死了近两名曹军巡哨和上千普通民众。
事态非常严重,李顺不敢隐瞒,立刻派人去宛城向张辽禀报此事,尽管张辽对此事心知肚明,尽管他也并不赞成丞相用这种手段,但他还是按照事先的约定,紧急向邺都禀报了汉军违反停战协议、入侵南阳的消息。
汉军入侵南阳的消息使邺都朝野震动,曹操在盛怒之下宣布停战协议作废,开始大举向南阳增兵,并亲自率军向南阳进发,战争的阴云再次笼罩在荆州上空
成都的初雪比邺都晚了二十余天,直到十二月初,第一场雪才纷纷扬扬落下,比邺都的大雪要来得温柔,就仿佛一片片白色的精灵从天空徐徐飘落而下,挂在树上,落在屋顶,飘入水中,浅浅地覆盖在原野之上,大地变得一片洁白。
火盆的木炭燃得正旺,不时爆起一串火星,将书房里烘烤得格外温暖,刘璟穿了一身白色的厚袍,头裹平巾,正坐在桌前挥笔疾书,在他身边堆放着数十卷帛轴,这些都是从荆州和益州各地送来的税赋公。
荆州和益州都实行汉朝税赋,分为田赋、算赋、口赋、更赋四种,另外商人还有商税,田赋是实行十五税一,定额为每亩六升。
算赋则是人头税,十七岁以上、六十岁以下成人,每人每年六十钱;而口赋则是儿童人头税,六岁到十七岁之间,减半为十钱。
至于更赋,就是民众不愿服劳役,可以交纳钱或者粮食免服劳役,按照一天一升米,或者四钱计算。
荆州虽然一直是富庶之地,但经过一次曹军大举南征后,税赋损失很大,建安十年的税赋只相当于建安八年的一半,经过近两年的恢复,荆州税赋收入已经渐渐恢复到建安八年的七成。
不过益州的税赋却着实出乎刘璟的意料,难怪被誉为天府之国,益州一年的税赋竟相当于荆州的两倍不止,再加上汉中十万户人家,每年两州地所收到的税赋,足以供养二十万大军。
今年税赋充足,加上夺取了西城,令刘璟心中颇感欣慰,这段时间心情都十分愉快,就在他奋笔批阅公之时,忽然听见远处隐隐传来一阵稚嫩的哭声,有跑进院的脚步声,刘璟听出了这哭声,竟然是他儿刘致的哭声。
他心中奇怪,放下笔走到窗前,他推开窗户,只见儿哭哭啼啼跑进院,一名女侍卫蹲在地上哄他,刘致今年已经快四岁了,长得很像他母亲,身材不高,静而秀气,和刘璟的高大魁梧完全不同。
“致儿,哭什么呢?”刘璟趴在窗前笑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