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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阿哥正觉得无聊的时候,一抬头,就看到了书琴。
书琴正觉得烦躁的时候,一抬头,就看到了十四阿哥。
眼神相撞的一瞬间,这两个人,都觉得,老天爷,这是什么情况?
十四阿哥觉得:为什么?又是这个丫头。
书琴觉得:为什么?又是这个家伙。
只是,这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这整个中国都是你老子的,我今天也只好给你正正试试的请回安。看到十四阿哥略微有些吃惊的看着自己,面无表情的书琴一俯身一低头,“书琴给十四阿哥请安,十四阿哥吉祥。”
厄。
其实,十四阿哥本来在想,自己这次怎么才能不和她冲突呢?怎么才能和她正常的说次话呢?所以,看到书琴给他请安,十四阿哥愣了,“格格不必多礼。”
相对无言,一时间,两个人都觉得有些尴尬。
他这样,是因为八阿哥的缘故吧,所以,才收了性子?
那么她自己呢?又是因为什么呢?
书琴扭头看看身旁盈盈的湖水,是康熙、佟妃、隆科多,还是她自己,亦或是,白念情?
总之,理智告诉她,对于这个十四阿哥,万般不可再耍性子。
“厄,琴格格若是有空的时候,到不妨多去看看玉姐姐,她很是惦记你。”
第一次听到十四阿哥如此平和的跟自己说话,不知道为什么,书琴会觉得自己汗毛直竖呢?他们两个,也只不过才见了两次而已,而见了两次,又吵了两次,和十四阿哥这么丢人的经历,书琴每每想起都会觉得脸红心跳,羞愧不已。她二十岁的人了,却和这么个七八岁的小P孩儿……
“书琴知道了,有空,定会去看玉姐姐。”
十四阿哥有股想要咬掉自己舌头的冲动,他,这是在和他说些什么?
又是一阵尴尬的沉默,书琴看着也很是尴尬的十四阿哥,只好再次俯身:“若没什么事,书琴就告退了。”
十四阿哥点点头,看着从她身旁走过的书琴,又转身盯着她的背影,思索了起来。
其实,这个女孩,并不是什么可恶的。
不是吗?
第一次见面,自己不过是因着四哥和佟家的关系,对还没见面的她就产生了那么一股子敌意,
而偏偏,就在自己一个人最郁闷、最烦躁的时候,看到了她。
十四阿哥又捡起脚下的石头向湖里扔了过去,那天,自己不是也是在湖边扔石头吗,然后,她就出现了。
那个一身红衣的小丫头,十四一脚把一块碎石踢进湖里,说起来,她真的是很漂亮,很可爱,特别是那天和自己生气的样子。十四阿哥傻傻的笑了起来,我明明把她抓的那么疼,可是她尽然能忍的过去,一滴眼泪都没掉,而且,我记得听玉姐姐说过,她当时好像还伤的挺严重的。
十四阿哥想起那张倔强的面孔,又想想刚才她走时那个小小的背影,忽然觉得,今天的她,似乎少了第一次见面的倔强,弟二次见面的骄傲,只是,眼里,倒是多了那么一丝丝的忧伤。
十四阿哥不知道为什么,他只是觉得,今天那个佟佳书琴的眼神好像他额娘在夜里想四哥偷偷流眼泪的时候的样子。
书琴向后院的方向走去,四福晋还有她额娘和玉兰珠,都等在那里。
其实这个十四阿哥,不过就是个被宠坏的小孩儿而已,他身上的缺点,不过就是骄傲自负霸道蛮横无礼,皇家的人,难道不就是这个样子么,当年看古言的时候,哪个少女不是都喜欢这种的男主吗?
只可惜,这个十四阿哥还是个包子,没长开呢?
书琴忍不住自己笑了起来,直把身旁的阿哲给看的迷糊。
自己何苦跟小孩子置气。
要说这些阿哥们,年龄和她相配的好像目前还没有看到,最大的四阿哥也才十八岁而已,而且今天又是人家第二个女儿出生后他们来道喜的。那最小的呢,就是上个月才出来的十六阿哥。
或许,能和她配到一起的,就剩太子啊大阿哥什么的了。其实,书琴心里想说,最配的那个,或许是岳兴阿。
书琴觉得太搞了,等现在的自己长到太子那个年龄,那他们成什么了,忘年恋?
忍不住拿帕子掩着嘴,偷偷笑了一番。而旁边跟着她的阿哲,自然是又更加疑惑了。
话说,这还是阿哲第一次跟着书琴出门,以往都是冷霜,只是如今书琴觉得有必要把阿哲收为己用,那自己身旁的这个从小培养的贴身丫鬟位置,自然是给了阿哲,到也省的福晋他们在另外找人了,也省的自己到时候还要提防着佟家找来的人。
毕竟,福全对自己,百利而无一害。
“姐姐喝茶,这可是妹妹亲自泡的。”
冷霜配合着书琴将她亲自弄了一天的成品倒了出来,阿哲笑嘻嘻的上了几盘点心。
没听到回应,书琴一回头,却看到玉兰珠正抱着诺诺玩的高兴呢。
微微一笑,到底,还是个孩子,十二三岁,在现代,大概还是小学生吧。
“姐姐。”
“啊,哦,呵呵,琴儿,你这个诺诺实在是太漂亮了,我好喜欢它啊。”
“这是我哥送我的,我可是跟他讨了好久呢?”
玉兰珠抱着诺诺疑惑的说:“岳兴阿送你的?我还以为诺诺是宫里出来的呢?我听说,前两天刚进贡了一些从西域弄来的野物,其中有两只不知道什么兔子,雪白雪白的特别漂亮。”
宫里?书琴心里犯起了嘀咕,莫不是……
“不过也是,那么稀奇的东西,琴儿你又是刚回京,怎么会弄到,是姐姐糊涂了。”
书琴冲玉兰珠笑笑:“姐姐吃点心吧,这味道还不错。”
“好。”
送走玉兰珠,书琴脸色,突然变得不是那么好看。
格格这一定是为了刚辞玉格格的话,完了,格格放在心上了,只怕,又会多想。
阿哲在一旁看在眼里,心中暗自计较,这可怎么办?
玉兰珠是个孩子,那么,阿哲就更是个孩子了,福全在怎么训练,她也毕竟年轻稚嫩,掩饰情绪这个活计,拿捏的还不是那么到位。
书琴心里有了谱,却不想现在就说破,“冷霜,你去把大爷,给我找来。”
余光打量到阿哲的手,轻轻的抖了一下。
讽刺的一笑,喝着自己弄得茶,此刻的别人,一定看不出书琴的愤怒。
欺骗,不管是什么原因,都是不能原谅的。
只是,她的这个原则,在以后,还能实现吗?
以后的生活,会不会也是变成和众人一样,为了权力,为了名利,不顾一切呢?
“哈哈哈,琴儿啊,你今天找我什么事阿,哥哥今天闲了,本来就想过来看看你的。”
这个声音,除了岳兴阿这个缺心眼儿的,在不可能是第二个人。
岳兴阿大步走进书琴的房间,看到桌上的点心,哈哈一笑,“我就知道我妹子疼我,你看,她哥哥刚闲了回到家,就拿好东西来招待我。”
DNA,它真的是个神奇的东西啊。
你看四阿哥和十四阿哥,还有眼前的岳兴阿和玉柱。
书琴抱起诺诺放到岳兴阿面前,扔下手里的点心,岳兴阿低头看看可爱的诺诺和给他以侧脸的书琴。
“说,诺诺,究竟,是怎么来的。”
岳兴阿噎住了,恶心的打了大嗝,阿哲站在书琴身后拼命的忍住笑。
书琴厌恶的对着眼前的空气翻了个白眼,岳兴阿,你恶心死了。
“咳咳,琴儿,我……”
书琴打断岳兴阿口齿不清的语言,“哥,我既然问了你,就说明,你瞒不住了。”
“厄……”
“哈哈哈哈哈……”
阿哲忍不住小声的笑了起来,没办法,书琴表示自己对岳兴阿是相当的无奈,你在军营里就可以不顾忌这些什么所谓的礼仪了?
牛饮了书琴准备许久的好茶之后,岳兴阿舒服的拍拍自己的胸口,却看到书琴正冷眼瞧着他,一脸的漠视。
知道是瞒不住了,岳兴阿看了眼阿哲,嘿嘿一笑:“琴儿,我不是故意的。”
“我不听废话。”
岳兴阿被书琴噎了回去,只好抓抓脑袋,“我那天去马场,刚好碰到了王爷,后来说到诺诺这事,他说交给他了,说宫里最近来了一批不知道什么东西,好像很珍贵,我听着是好东西,就应了,只是王爷要我保密,所以我就没说。”
果然是福全,书琴把诺诺抱回自己的怀里,摸摸它可爱的脑袋,诺诺,我真的好喜欢你啊。
福全,他果然想的很周到,把自己照顾的好好的,这是他答应白念情的,不是吗?
第三十一章:何为得失
一觉醒来,书琴长长的伸了一个懒腰,好舒服啊。
睡觉,向来都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
起床,也很好。
毕竟,这个古代,她的作息,是被严格控制的,而且,即使她不遵守,也没有什么其他的,可以做。
书琴现在,已经越来越像是一个古代的贵族格格了,话说,经过这么长的时间的教育和培训,它真的,是很有效的。
只是不知道,白念情看到她如此,会不会感到难过。
亦或是高兴。
她现在如此,会是她所希望的吗?
八月间,八阿哥和康熙老爷子,去了边塞巡幸。
太子,却越发的显得骄横跋扈。
只是,这些,都跟她没什么关系。
书琴心满意足的喝着粥,吃着自己的早餐。
话说,享受的时间越久,人也真的就变得越懒。
她,现在,就是这样。
久不运动,四肢会迟钝,久不思考,大脑会迟钝。
那就来思考一下。
最近,家里出了件不大不小的事。
为什么说是不大不小,因为,是隆科多的女儿,要回来了。当然,这女儿,不是她书琴,是佟府的大格格,小妾四儿生的那个嫁到蒙古去的那个。
话说,她为什么会回来。
原因很简单,她要回来看她妹子一眼。
书琴只能说自己很无奈,你好端端的蒙古不待,你跑到回来看我干什么?我又不是动物园的展览品,而且,这几个月在京城,她已经是没少被人参观了。
说到四儿,她其实,也是个蛮可怜的女子,无论在受宠爱,又能如何,身份地位,永远是压在她身上最大的一座不可逾越的大山。
而至于福晋,纵使身份地位再高,得不到丈夫的宠爱,这永远是一个女人最大的悲哀。
那么,白念情呢?
无论她爱的是谁,她有了自己的女儿。自己的,仅仅是自己的。
书琴放下调羹,接过帕子擦了擦嘴,走向上房,去给福晋请安。
那么,她自己呢?
现代,她没有爱情,古代,她更是不会有爱情。会不会以后,就会那么稀里糊涂的披上大红的嫁衣,盖上绣着鸳鸯的盖头,被送到一个她从未谋过面的陌生人的房间。
这或许都不可能实现。
因为,佟佳书琴,是个满人,三年一次的选秀,她怎么可能会逃的过。
想着想着,就想到了如此令人郁闷的事情。
“格格,二爷来了。”
书琴放下手里的笔,玉柱?不是吧,她来到这个家后,四儿他们母子,还从来没有进过她的房间。
“快请。”
玉柱和岳兴阿是完全不同风格的两种人,岳兴阿恐怕是随了福晋,有着天生的豪爽,还有他自己的缺根筋。而玉柱,到是个温柔书生的做派。
“二妹。”
“二哥。”
两个互称兄妹的人,却是如此尴尬陌生的,相对而坐。
书琴常常和不经常在家的岳兴阿混成一团,却从没有和天天在家的多说过一句话。
或许,这是福晋安排的,书琴,本来就不是她的女儿,若是和四儿母子在走的近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