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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爸爸妈妈哪儿去了,怎么不叫他们到学校来接?”徐五四后来和杜丽明熟了,也曾这么问过,可杜丽明说:“他们都在商店工作,每天至少得七、八点钟才能完事,再赶到学校就太晚了,学校放了学就是个大空院子,小孩儿一个人也不敢呆。挺活泛的孩子,回头儿别给吓蔫巴了。”
“你天天这么送也不是个长久之计啊。”徐五四带着点怂恿的口气,“得跟她父母谈谈,到底什么时候搬家!”
“就是,他们这种做法对孩子的心灵美也不好,都七岁了,这些事都懂了。”
郑媛的确是个伶俐的孩子,长得很好玩儿,一对黑豆儿似的亮眼睛总是担忧地眨巴着;下面长着一个俏皮的小嫩鼻子,嫩得仿佛用手一按就能按没似的;嘴巴也很小,就象是在那张胖乎乎的小脸上嵌着一个圆圆的红宝石。徐五四后来常常帮着社丽明送她回家,有个星期天还一块儿带她去过一次中山公园,把她往儿童游乐场的吊船上一放,他们就在边儿上聊天。有时杜丽明晚上有事,他就一个人送她回家,再后来,简直就送上痛了,仿佛自己的灵魂能从中得到一点轻松和净化似的。在这个纯洁的小天使面前,他的身心都变得爽然不染了。
他爱听媛媛咯咯的笑声。爱听媛媛胆怯的和热烈的喊他徐叔叔,他还爱把她放在自行车的大梁上推着走,爱把嘴巴挨近她嫩茸茸的耳朵边,柔声细气同她啼啼说话。他活三十岁了,还从来没这么柔声细气化,只有做了父亲的人才会有的那种亲子之爱的激情,他自己都吃惊了——啊,徐五.四、一体可真是到了岁数质、.已经开始向往做人_父或滋味响.
令人想不到的是,一个七岁的孩子,居然是他和杜丽明的媒人,就象一根细细的小绳,把两个蚂昨拴在一起了。他对杜丽明起初的感觉就不错,可一直没机会向她表白。他也怕说太早了,他帮她送孩子的举动就会让人感到是别有用心了。他们之间的关系,最后还是从媛媛问的那句话开始,才渐渐明朗起来的。
那次他和杜丽明一起送媛媛回家,媛媛突然没头没脑冒出这么一句话来:
“徐叔叔,我现在知道你是干什么的了。”
“叔叔是警察呗,抓流氓的。”杜丽明说。
“不对,是警察怎么没戴大帽子?”
“叔叔今天没戴嘛,那天不就戴了。”杜丽明有一搭无一招地随口说着。
“那他也没抓流氓呀。”
媛媛很不愿意人云亦云,倒很像他的脾气。他不由感兴趣地向坐在自行车大梁上的媛媛问道:“那你说,我是干什么的?”
“你是杜老师的爱人!”
童言无忌,两个大人没想到会问出这么一句话来,不由尴尬万分。
“爱人呗,就是。我爸爸就是我妈妈的爱人,他们俩都结婚了。”
徐玉.四脸上苦笑.心里却感激他们。叔叔也给你找个爱人吧,要不要!”他本来还以为媛媛一定会摇头大喊不要,谁知道她很腼腆地低下头去,一只小胖手很不好意思地抚弄着自行车的车铃,用小小的声音喃喃说道:
“我有了。”
“啊?”两个大人相顾愕然,这还像话!“谁呀?”
“坐在我后面的牛牛,他说他以后要嫁给我。”
畸!还是倒插门!都是还没换牙的小毛孩儿呢,不像话。
不过,媛媛的这个东风是一定要借的。徐五四经过一番计划,第二天陪杜丽明送完媛媛之后,就提出和她一起去看晚场电影的建议。他故意选了个没人看的老片子——《警察局长的自白》,想试试杜丽明去不去,结果她一句话没说,去了。
瞧,说媛媛是他俩的一线之媒,也还沾点边儿吧。
算今天,媛媛离开人世有六天了。六天,他的脑子一空下来,便去想她;想她,便发恨!恨那凶手,也恨他自己。从火车上的这块镜子里,他看到自己的脸,这几天似乎有点异样,肌肉的线条无论怎样放松,仍然有一种杀气腾腾的感觉,脱不掉!
对媛媛的死,他是负有责任的。从上个星期一壮丽明去上海参观那天开始,他就是一个人送媛媛回家。那天送到家已经是晚上七点钟了,媛媛的父母都还没有回来,当时媛媛说饿,他还给她从柜子里拿饼干吃呢,可他为什么就不能多呆一个小时,等大人回来再走?那四周一片荒凉,他离开的时候天已经全黑了,废墟上的风仿佛比往常更阴森更古怪,四周很暗,只有远处工地上的那个值班木房里,还闪着鬼火似的亮光。他怎么不想想,七岁的孩子,怎么能把她一个人扔在那儿!他真混!
可是那么多次了,他们一直是送到家就走的,谁也没想到会出事!
“我们的家乡——,在希望的田野上”
车厢的喇叭唱起来了,徐五四这才发觉火车已经停了。于英雄提拎着他们俩的皮包,一脸埋怨地找到这儿来。
“你磨蹭什么哪?”
他沉沉地吭了一声,“洗脸。”
“我以为你洗澡呢。”
“老人们举杯,孩子们欢笑,小伙儿哟”
小媛媛.你在哪?”喊道。
徐五四心里突然冲击着一股非常急切的情绪,无论如何,无论如何,他一定得参加郑媛被杀案的侦破工作,他应当,必须,为媛媛尽些责任去!
他们回到分局大院的时候,已经将近中午一点钟了。球场上正在吵吵嚷嚷地赛篮球。徐五四听声儿就知道,这是他们刑警队和预审科较劲儿好久的一场球,一直没空儿打。
球场边上围了不少人,连一向对球没有兴趣的凌队长,居然也抱着个膀子站在那儿怔着神儿观战。这使得徐五四对他的印象刹那间变得模糊起来了。他还能记得和于英雄到刑警队上班的第一天,就发觉凌队长是个很严厉的老头儿。严厉,又有点古怪,不是让人一看就敢亲近的那种人。
那天他们到刑警队报到,是段副队长同他们谈话的,凌队长只在那间屋里呆了三分钟,统共说了两句话。
头一句是:“来了,好,好。”
第二句,他说:“1965年我从刑侦处调到这个分局的时候,全北京市的刑事案件年发案是二百起,现在是一万起。明白我的意思了吗?”
他要表达的是什么意思,徐五四并不太明白,所以没吭声,可于英雄都热线地答应走已“明它了。”徐玉田后来问论明白了许么,他却稀里糊涂地一摆手,“咳,他就是那么一说罢。”
一年多了,徐五四对凌队长的印象并没有太大的变化。在私人感情方面,凌队长和大家的确没有太多的交流,他给人印象最深的部分,始终是工作上的才能:业务极熟,老谋深算。可现在呢?假使你现在才认识他,假使你第~眼看到的就是他在球场边上着—杨同志阔的球赛、着得那么认瓦认真得那么可爱,那你准会以为他是个最最富于人情味儿的老小伙子呢。
人啊,真是天晓得!
球场上,刑警队正输着。做为刑警队的铁杆后卫,徐五四的出现,就象是神兵天降似的,立即被生拖活扯地窜掇到场上去了。他饿着肚子,也没打球的心情。可看到球友们欢呼雀跃的样子,又不能没有点“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的使命感了,连他那块匆忙脱下来的宝贝表,都是由凌队长亲自替他拿着的,让他受宠若惊。好,打就打吧,来,给球!
开头他的手气很顺,不仅连投连有,甚至还结结实实地扇了对方高中锋一个脆帽,满场彩!眼看比分拉平的时候,他突然从观战的人缝中,瞥见于英雄跟在凌队长的屁股后面正往办公楼里走,顿时就乱了心思。他料定于英雄那小子的毛病,要是让他一个人汇报,审讯记录上落掉的那一段,他是肯定不敢提起的。
打篮球这玩意儿,心里头不能有半点杂念,一有杂念,方寸非乱不可。凌队长和于英雄一走,他就开始犯臭,一连丢了几个球,搞得全队阵脚大乱,兵败如山倒,终场的哨子一响,刑警队的记分牌上。活活落下了二十来分。
“打的什么球啊,臭大粪!”
“全赖徐五四那小子不开糊,他不回来也不致于这么惨”
徐五四可顾不上球迷们的大骂和球友们的埋怨了,匆匆穿上衣服跑到凌队长的办公室来。他当然没有估计错,于英雄果然只把审讯记录拿给凌校n0多厂其它的,一会n曼说; 可惜率形负匕中不全象于英雄计算的那么如意,这份他自以为在逻辑上无懈可击的旁证材料,根本用不着报到市局法制办去“膛平地”,在凌队长这儿就翻了车。徐五四一进队长办公室的门,一看见于英雄那副哭丧的脸孔,就猜出了大概。
看见他进来,凌队长从椅子上站起,拿起那几页审讯记录,朝他抖了一下,又扔在桌子上,口气十分不快:
“瞧你们审的这叫什么案子,材料太不硬了,太不硬了!你们懂不懂,审讯记录是正式的法律性文书,怎么能搞得这么模棱两可呢?这辆摩托车的来历,马有利是怎么告诉葛建元的,为什么不写上?这是很重要的情节,材料上怎么能毫无反映?”
于英雄一脸尴尬,畏畏缩缩地答不上话来。
徐五四也并不急着去辩白,他有意留出一点时间让自己镇定了一下,然后才从从容容地把准备好的话往出端。
“队长,这可不是材料写得不硬,是事实本身木硬。”
“事实怎么不硬?还有什么案子比这个更简单,更明白的?马有利自己家里没有条件存放这么大的赃物,在销赃之前,难道不是窝在葛建元家的吗?从盗窃到实现盗窃价值的整个犯罪过程中,葛建元所起的必不可少的作用,难道还不明显吗?你还要怎么硬?”
凌队长咄咄逼人,徐五四也不含糊,这事他有理,有理走遍天下!“对了,葛建元客观上是帮助了犯罪,可是根据法律的要求,认定犯罪还得考察行为人的主观条件呢。过去派出所几次找葛建元谈这件事,他都没承认自己知道这摩托车是偷来的,这次马有利也说他没有把真相告诉葛建元。他替他存放摩托车,就好比是替熟人保管一件东西罢了,并不意识到是在窝赃,我们不能说他主观上一定具有窝赃的犯罪故意,不然,岂不成了‘客观归罪’了吗?”
徐五四自从到刑警队来以后,还是头一次这么高腔大嗓,象吵架似地同凌队长直辩。于英雄真狗熊,站在那儿连当个三花脸帮着敲敲锣边的胆儿都没有,废物到家了!
凌队长压下眉毛,用意外的、略带吃惊的眼光看着他,就象看一个陌生人似的,最后还是坐下来,放慢了语气。
“你怎么了,唆?你又不是新同志了,还不懂吗?葛建元知道不知道摩托车的来历,怎么能只听他自己的表白呢,这种事他当然是不会认帐的。可我们只要稍稍分析一下就能看出来嘛,凭他和马有利摔打不散的关系,这车是不是好来的,他能不知道吗?我吃刑侦这碗饭三十多年了,这帮人怎么回事,闭着眼都能想得出来,何况我过去不是没和葛建元打过交道。前年房修公司的盗窃案,要不是那个保卫干部误了事,葛建元早就在监狱蹲着了。他这种人,真是闭着眼也能想到他的骨子里去。”
徐五四一把抓住凌队长的机漏,有点得理不让人了:“给一个人定罪,能光凭着闭眼一想吗?
“怎么不可能,我要是偷了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