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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伙溃散的败兵。尽管沮丧,但在这能使人产生渺小感的景致面前,心情反而宽松了一些。
“这里能望见前天我们进来的入口呢!”菲利·艾维指着远方某处,兴奋地喊叫起来。但这次没人搭理他。
“你不能小声点?还嫌追兵不够吗?”当回声平息下来后,路易斯低声斥责。自打他被截肢后脾气就没好过。
“这倒不用担心,路易斯。菲利发现他们一定比他们发现我们要早。”丰塞卡从被烧出小洞的兜里掏出烟盒,“最后五根,谁要来一根。”
路易斯回头从丰塞卡的手里抢过点燃的那根卷烟叼在嘴上,“话虽如此,但你要知道,峡谷和一般情况不同。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在风声峡谷这头放个屁,那头就能听见打鼓声。艾维听觉再灵敏也抵不过自然地形。”
“说起地形,要不是那块该死的高地,我们也不会一败涂地。”丰塞卡骂了一句脏话。他对几个月前的那场失败还圮忆犹新。
“接受现实吧,败不是因为地形。剑和弓这样的冷兵器注定被淘汰,枪的时代来临了。况且起义失败了,我们不过是一群愚蠢的弃子,整支殿前骑士团都是弃子!你以为你很重要?只是德科里尼手上的废牌罢了。他还能继续享福,我们却被通缉!懂吗?被淘汰的弃子!”路易斯嘲弄地回头瞪了丰塞卡一眼。他的左腿就是在弃子行动中丢失的。
“敢再说一遍,我就把你另一条腿也卸了,你这无法自己上马的废物!”丰塞卡咆哮着,“那块高地增加了他们的射程,不然我们不会输!没人能比我的弓箭准!”
路易斯在马上嗤笑一声:“你不看报纸?知道达瓦刺的维卡斯教授V系列步枪已经研发到第几代了吗?V4了!和我们交手的步兵团装配的只是V2而已。我敢用命根子跟你打赌,过不了几年随便一个视力正常的新兵蛋子都能拿着V8在百米开外轻松结果你。至于像菲利或者维姆这样的近战剑士就更不用提了。醒醒吧,时代不同啦,你们运气不好。”
走在队伍最前面的高大型男维姆·琼克听见最后这句话,扭头看了看路易斯,想说什么但没说出口。他把马绳交到右手,换用左手扛剑。换手中十字剑的剑面不轻不重地碰到了马上的路易斯。
没有防备的路易斯在马上晃了几下,由于失去了一条腿,他的身体无法保掎平衡,眼看就要摔下马去。他骂了句脏话。
就在此刻,原本在队伍最后的菲利·艾维身形快如闪电,一步跃至马前。脚步到位时右手已抽出腰间细剑,在马的右肋上轻轻划出一道浅浅的伤口。那匹老马受到惊吓,前蹄立起向后一倾,却正好帮助路易斯保持住了平衡。
这一连串的变故惊出路易斯一身冷汗。
“路易斯,你说新时代来临我能接受,但要说剑±过时,我就无法同意。剑道上的追求是永无止境的,没人能做到完美的事就不会消亡。”菲利站在马面前,右手持剑笔直伸向惊魂未定者。他脑袋略向右偏,眯着左眼,右眼顺着手臂和剑身看向路易斯嬉笑着说。
“好吧,我只是一个废人,你们想戏弄我随时都行。菲利,你总有一天会明白我的意思。不管你的剑术多好脚步多快,剑的时代已经过去了。不过话说回来,你那把剑的确不会过时——就像V系列永远也超越不了索加尼馆藏的颤栗之枪。”路易斯手指指菲利·艾维背上用封带包裹着的只露出黑色剑柄的长剑。
“你只要愿意承认剑的艺术就成了。大家都知道,埃尔·卡菲尔最不会过时的只有魔法。所以我们的魔法师,请顾及我们的感受,别再说我们即将被时代淘汰了。”菲利嘻嘻一笑,带出脸上两个酒窝。
菲利·艾维不久前还贵为起义军殿前骑士团第三支队队长,二十二岁的年纪长着一张娃娃脸,不幸的是这位队长所表现出的个性,有时和他的长相颇为相称。
但熟悉他的人都知道那是一种伪装。
“谁说魔法师不会过时!小孩都知道弓手克法师。”丰塞卡气鼓鼓地说。
“那得看什么样的弓手和什么样的法师。”路易斯立马回敬。
“我对付三个瘸腿法师没问题。”
“来练练吗?别忘了我位阶在你之上!”
“那是你的腿还在时”
路易斯和丰塞卡是两兄弟,可他们之间的争吵却从来没有停息过,包括米尔迦丘陵一役溃败后逃亡的三个月里。
“有动静。”
菲利的低声警告壶即中止了这场刚刚开始的斗嘴,路易斯和丰塞卡同时安静下来,维姆也停下脚步拉紧马缰。
“三百米开外,八到十个。都骑马,很快到。”菲利凝神听了一会儿后说。
“冲着我们来的?跟你说别大喊大叫的!”路易斯开始活动手指和手腕,另外两个则看着队长等他的判断,战或避。
环顾四周,悬崖峭壁迂回曲折,路却只有一条。
峡谷内无藏身之处。
一队人马奔驰而来。打头的是一个系着黄色披风的人,离得很远时他就看到了山道边驻足停步的四个人:两个抽着烟在闲聊,一个大个子闭目养神,剩下那个侧身看着峡谷外的风景。他们似乎是路经峡谷停下休息的旅人,但他们只有一匹马,衣装褴褛且带有武器。
黄披风摆手示意队伍停下来,他的盔甲上绘有庞珀尔朝的银色鹰衔剑徽章,显然是军人。
“你们是什么人?哪里来,哪里去?”
“我们是狐皮商,三天前在卡迁走夜道被强盗抢劫了,只能回隆里老家。”答话是看风景那人,他的上衣已破烂不堪,腰带上的佩剑倒能看出之前算是个有身份的人,只是这人还背着一把长剑,看起来颇为古怪。
“太平盛世哪来的强盗?听你口音也不像西谷那边的人。你们都有武器,不会是逃亡的叛军吧?”黄披风狐疑地看着四个人。
“大人误会了,这些武器都是用来防身的。我们几个就是聿亏有这些家伙,才有命从歹徒手里逃出来。”
菲利说话不紧不慢目光坚定,看起来不像是撒谎者。黄披风心想叛军也没胆子停在风声峡谷里歇脚。于是他挥挥手示意继续赶路。
一个戴着眼镜骑着灰马的家伙突然策马上前,靠近黄披风,在他耳边低声说了几句。他说话声虽低,却被菲利听得一清二楚。那人说:“一个月前东边传来的通缉令说有个叛军魔法师少了条左腿,我看那个骑马的一直控制着马用右边对着我们,很可疑。”
黄披风眼中的怀疑之色重新盛起,“骑马的那个,给我看你的左腿!”
不远处的植物枝叶整齐划一地倾倒,瞬间,一阵风从前方的破口处涌进峡谷,轰鸣声震耳欲聋。马儿兜着圈努力保持平衡,众人都或拉紧缰绳,或放低重心。
峡谷内的风就是如此高调且猛烈。
很久以前有军事家说过一句真理:人少打人多就要出其不意。此刻,最后一个突击的机会就在风弱之时。
菲利·艾维拨出细剑冲进马群,眨眼之间刺翻一个军人。维姆虽身材魁梧,反应却一点也不慢,他紧跟队长冲进马群,巨型十字剑俨然已双手把持。黄披风第一个恢复意识应敌,他抽出佩剑砍向维姆,被他的巨剑结实挡下。维姆借着力道,顺势右腿发力,竞将右边对手连人带马一起踢倒。
丰塞卡在菲利冲进人群的那刻向后一滚,等他半跪左地上时,手中的弓和箭早巳就位。第一箭射倒了跳下马举剑游弋到菲利后侧的人,第二箭则正中在马上刚掏出V2步枪的枪手咽喉。
先出手带来的嘉奖是干掉三个人,将人数比扳到了四对六。
对手付出三条性命才算完全清醒。这伙军士中有三人佩枪,被丰塞卡干掉一个,另两个有时间举枪瞄准。其中一个把枪口对准了速度奇快的烂衣剑士,瞄准间却被他又干掉一名同伴。枪手仓皇开枪但没命中,反让菲利·艾维注意到这边,他身形一晃就已接近目标。枪手没来得及再放一枪,身体某处便感觉到一丝异样,眼前一黑栽下马去。
另一个射手则对准对方的远程火力输出。他位置较好人也心细,稳稳地瞄准,力求一枪致命。丰塞卡刚射出一箭,突然才看到对准自己的枪口,他意识到来不及避开,生死关头冷汗大出。
枪声响起,然而却偏得离谱。逃过一劫的丰塞卡斗气大盛,回报的一箭毫无悬念地命中。
“是你。”丰塞卡边移动位置边对路易斯喊道。
“显然是老子。”路易斯双手不停地结出魔法印,念魔法咒语的嘴百忙之中回了丰塞卡一句。表象曲率可以在视觉上破坏敌人的位置感,结界科的中阶必修课。随着这些年枪在部队中的普及,这种魔法被使用得更加频繁,属于交战前必定释放的一种。
优劣势瞬间逆转。菲利和维姆又各自解决一个,对方只剩下黄披风头目和眼镜揭发者。黄披风还在和维姆缠斗,试图顽抗到底。揭发者看出势头不妙调转马头就逃。
“烟鬼,别让他逃了!”菲利将黄披风拉下马,干净利落地千掉后指着山道喊。
丰塞卡不用队长提醒已拉箭在弦。他定了定神,对准那人后心射去。
箭比马快,正中目标。
那人身体发颤双腿用力一夹后伏倒在马背上。马被他一催跑得更欢,竞追不上了。
维姆受了剑伤,自己包扎着伤口。菲利和丰塞卡掩埋掉地上的血迹。路易斯则下马一瘸一瘸地挨个搜查尸体衣袋,找到四个让人满意的钱袋。随后四人各自从尸体上扒下没有染血的衣物,除了维姆那套看上去不太合身外,其余三人都比先前感觉好多了。马匹是重要资源,他们选了四匹好马,将剩下的四匹和原来那匹老马一起除下马鞍后赶跑,把马鞍则连同八具尸体从峡谷缺口处抛下悬崖。
“想不到这种地方还会打一架。”维姆捂着右肩上的剑伤说。
“都是那个戴眼镜的家伙,本来都已经混过去了。”菲利有些不忿。
“那人说不定没死,他要是回去报告,那可就没完没了了。”路易斯掏出一块脏兮兮的手帕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突然想起自己是四个人中出汗最少的。
“你在质疑我的箭术吗?没见正中后心?”丰塞卡怒道。
“就算死了,毕竟是被马载走了,会被发现得更早。我们要尽快赶到那里。”菲利·艾维作出队长的决断。
“我找到了不少钱。”路易斯开始得意地数那些钱袋里的钱。
“你不会找几包烟吗,白痴。”丰塞卡刚才那根烟只抽到一半就开打,现在想去捡了把它抽完,哪儿还找得到。
“蠢货,有了钱什么烟买不到。”
随着新一轮争吵的开始,逃亡者赢得了他佃逃亡后的第四场局部胜利。
出了风声峡谷再往西南走一天,就会进入被称为自由天堂的里卡贝多。那里是夹在西部珐嘉山脉与东边王朝统治区域之间的灰色地带。流亡者、叛逃者、隐匿者——任何在社会中无法露脸的人都可以来里卡贝多,或拉帮结派或独自苟活,只为能够生存下去。庞珀尔王朝的统治者曾经数次派出军队,试图清扫掉这片光从地图上看就令他们恶心的区域,但小股部队进入会被吃掉,要是大规模集结,里卡贝多的居住者又会四散躲进气候恶劣的“珐嘉怒吼圈”,结果每次都以失败告终。这个地方慢慢成了约定俗成的灰色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