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荼蘼-第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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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家庭要顾及的,我不免有很多时候是寂寞的,心里也是有着一种无从索解的苦闷,我也需要一个朋友,我也需要有同性来作作伴、谈谈天什么的。
    而且,最为重要的一点是:宋莲,在某种意义上她是我过去岁月的一个见证,是一个和我有着一段共同回忆的人。与她在一起,我的心理上是能得到某种奇怪的安慰。
    由于这几天有点忙,新书可能要推迟几天入站,请大家耐心等待并理解!谢谢!~~
    
     
   
第五十三章 一九九九年(4)


    
    冬季的来临对广州这座典型的南方城市并没有任何的影响。
    周末的好天气令人们无法在室内呆得住,尤其是在晚上,散步的人比比皆是,在夜风地轻拂下,在霓虹灯的闪烁中,人们三三两两地一面谈笑着,一面懒洋洋地溜达着,都显得那样的惬意而满足。
    我和苏强就是这其中的一员。
    我们在家里一片温情脉脉气氛中吃完晚餐,就相携沿着马路随意地漫步。苏强的话不多,但他对我每说一句或听我说一句什么都会低下头来看我一下,同时紧紧地握住我的手,时不时地,他就会带着一些安慰的意味捏一捏。走在他的身边,感受着他手心的温暖,我心里溢满了一种接近是幸福的感觉。
    的确,我现在是接近于幸福了。我对苏强虽然是没有那种爱情,但他那种像是父兄般的关爱不得不让我心生爱意了———那是类似于亲情的爱。在那种家庭般的气氛中生活着,在苏强宠爱式的呵护下,我的外表还是那么的淡然,但我的内心却已经在不知不觉间起着一些变化了,我害怕失去这个男人的照顾、欢心,我已经开始依赖他了,甚至我有时也会忘却了阿风的面容。我觉得自己即便是今后十年、几十年都做苏强的情妇也是件不错的事情了。我这样想的时候,竟然忘记了人世间的那些冷酷,也忘记了世事是变幻无常的,我只感到了一种安宁和心满意足。
    如果不是苏强的手机不合时宜的响了起来,这个周末可以说是相当完美的了。
    “哦,是你呀!”苏强口气有一点别扭。“有什么事?”
    电话那边的人一直在说着什么,苏强只是听着,并不答话,脸色有些不耐烦起来。
    我突然意识到那是谁了,是他的妻子———杨丽。
    果然,苏强走到一边,压低了声音在说:“我说杨丽,你有完没完了!给你说了,我现在有事!”
    说罢,他一下子就合上了手机,担心地瞟了我一眼。
    “你还是回去吧!”我轻声劝道。“今天是周末呀。”
    苏强没有说话,目光中有着为难。
    “回去啦!”我推了推他。“你应该陪陪她的。”
    “晓荼‘‘‘‘‘‘‘‘‘”
    我耸耸肩,“你别老缠着我了,我想一个人清静清静。”
    我嘴上说得轻松,其实心里不免还是有几分悲哀的。我总是要和别的女人分享一个男人,这难道就是我的命运吗?但是,我此时更多的还是内疚———对杨丽的内疚。
    “你就快回去吧!”我催促着。“别让人等急了,她肯定是有什么事情找你的。”
    “可是,你‘‘‘‘‘‘‘‘‘‘”苏强仍然犹豫。
    “我再走走就回家去。”
    “那———”苏强叮咛道:“你早些休息,明天我再来陪你。”
    我点点头,又推了推他。他无可奈何地摇了摇头,伸手拦了一辆出租车。
    目送着苏强坐的车消失在车流中,我突然觉得有几分瑟缩,不禁裹紧了外套,这才继续向前走去。我满无目的地穿过了一条街道又一条街道,从那些双双对对的人们身边掠过,先前那种散步的乐趣已经荡然无存了,就连那绚丽的灯光也黯然失色起来。我想回去,可一看表才八点多一点,这样早回去一个人对着你屋子的冷清不免又要胡思乱想,反而徒增困扰,还不如再在外面多磨蹭些时候的好。叹了一口气,我又挪动了脚步。
    走到一个拐角处,一个五、六岁模样的小女孩沿着人行道跑了过来。似乎后面有什么人正在追着她,她一边跑着,一边不住的回头看,冷不防一下子就撞到了我身上,她“哎哟”一声就跌倒在地上。
    “你没有摔着吧?”我忙拉起她。
    她撇了撇嘴,泪水已经在眼框里打着转了,却又使劲儿地忍着不哭出来。那样子真是让人不禁又怜又爱的,我轻轻替她拍着灰尘,夸赞着:“真是一个勇敢的小姑娘啊!”
    我的话让她高兴起来。“谢谢阿姨。”她细声细气地说。
    “小贝!”一个大约三十来岁的女人气喘吁吁地跑了过来,看来是她的母亲。“叫你不要乱跑,你就是不听!”
    小女孩并不怕她的样子,笑着做了一个鬼脸。惹得那女人也不禁笑了,“真拿你没办法!”
    “她很可爱。”我忍不住插话。“在上幼儿园吗?”
    那女人应了一声,用眼睛有些戒备地看了看我,同时把小女孩拉到了自己的身边。看样子,那些拐卖儿童的故事是给她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的。
    我笑笑,伸手摸了一下小贝的头发。“要听妈妈的话哦!那才是个好孩子的。”
    小女孩对我点了点头,又扭着身子向她的妈妈撒起娇来。“我走不动啦!抱我啦!”
    她妈妈故作恼怒地斥责:“这么大了还要人抱,也不怕阿姨笑话?”
    她话虽是这样说,可还是伸手抱起了女儿。小女孩的两条臂膀立刻搂住了她妈妈的脖子,腻在她耳边呢喃着些什么。
    “阿姨再见!”她们走出了一段后,小女孩忽然回过头来对我甜甜地说。
    “再见。”我失神地应着,心里一阵抽痛。
    默默地看着那母女俩走远,直至不见了踪影。我依然伫立在原地,呆呆地一动也不能动,那积压已久的悲痛排山倒海似的涌上了心头。孩子,我的孩子!穷此一生我也不会有自己的孩子了!我一想到这里,就真是肝肠寸断了!我的双膝开始发着软了,我觉得自己站不住,只要稍稍一碰,我就会瘫倒在地的。幸而,并没有人来碰撞我,我还勉强支持得住。拼命地,我想把那悲痛强压了下去,不能再去想了,有什么用处呢?我已经注定了是被剥夺了做母亲的权利啊!但是,我越是想不去想起,那些念头就越是在心底翻腾着,我的头开始剧烈地痛起来了。
    不行!我必须得找点什么事情来做,来分散一下我的心情。否则,我会受不了的!
    第一个想法就是去找苏强,在他的怀抱里寻求一些安慰。可是,我知道这个时候不行。他不是正在杨丽身边吗?我怎么能叫他为难呢?
    我颤抖着手拿出手机拨通了宋莲的电话。
    “喂,宋莲吗?你能不能出来陪我一会儿。”
    “哈!宋莲?谁是宋莲?”声音的确是宋莲的,但非常的含混不清。
    “宋莲,你怎么了?”我问:“不舒服吗?”
    “宋莲早死啦!”宋莲尖声笑道:“不舒服?我现在舒服得很呢!舒服得不得了啊!”
    接着,她又叽叽咕咕地在说些什么,又在唱着些什么,弄得电话里劈劈啪啪的,刺耳极了。略一凝思,我明白了过来,她一定是吃了不少的“药”。她这种神智不清的状态,是连人都认不清楚的,更别说来陪我了。
    我只好挂断了宋莲的电话,准备给阿芸打了一个电话去。想了想,我又放弃了这个念头,现在正是“野百合”开工的时间,我找到她,她也不会过来的。
    我茫然地站在喧哗的街头,在人来人往中份外的孤独,份外的可怜。
    狠狠地一甩头,我决定随便找个什么地方去一醉方休。只要是有酒,只要是人多,这就足够了。管他是地狱还是天堂呢!
    我恍恍惚惚地上了一辆出租车。
    “小姐,你去哪里?”司机问我。
    “随便。”
    那个年轻的司机笑了。“随便是什么地方啊?”
    我无言以对,我发现自己竟然是无处可去。
    “去哪里?”司机再问,并好奇地打量起我来了。“想好了吗?我不能老停在这里呀。”
    “去酒吧。”我苦笑了一下,“随便哪一家都行。”我又补上了一句:“要人多的。”
    他摇了摇头,嘟囔了两句什么就开动了车子。不一会儿,他就把我载到了一条很繁华的街上,停在了一家不是很大但很是热闹的酒吧门口。
    “满意吗?”他问。
    我头痛得厉害,不想回答他的问题,扔下五十元钱就下了车。
    跌跌撞撞地,我就进了这家连名字地没有看清楚的酒吧。不等坐稳,我就连要了两杯烈性酒灌了下去,心里方才感到好受了一点点。长长地吁了一口气,我开始环顾四周起来。
    这家酒吧和其他的那些酒吧的装修得差不多,没有太大的区别,唯一的不同就是在那些小圆桌的中间还空出了一小块像是舞台模样的地方来,似乎还有人表演什么。客人亦是以年轻人为主,但看上去都是一些潇洒不羁的“新新人类”,所放的也不是舒缓的、有情调的音乐,而是那种比较时髦的流行歌曲,所以比之那种专供白领阶层消遣的场所要喧闹几分,随意几分。但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地方给我一种熟悉的感觉,好象是什么时候来过似的。
    我坐在吧台前的高脚凳上,没有人认识我,我也不认识一个人。可能是因为我的穿着与这里的人随意的风格太不合拍,坐了许久,也并没有谁前来搭话,我独自有一杯没一杯地喝着酒,很有一点鹤立鸡群的味道。
    但是,我必须得找个人说些什么,不然我又会想起那些不堪回首的往事来了。
    “你们这里叫什么名字?”我问那个调酒的小伙子。
    “你不知道?”他讶异地把我看了看。“你是第一次来吧?”
    我不置可否。
    “我们这里已经开了有一年了。”他的口气像是在做广告。“名字很酷哦,叫作野狼。”
    “什么?”我惊了一跳,觉得自己肯定是快喝醉了,耳朵开始出毛病了。
    “叫‘野狼’啦!”
    “野‘‘‘‘‘‘‘‘‘‘野‘‘‘‘‘‘‘‘‘‘‘狼‘‘‘‘‘‘‘‘‘‘‘‘‘”我的舌头打起结来了。
    “很好听吧!”
    我的脑海中一片混乱,“野狼”这个名字像一记粗硬的拳头打得我不知所措了。
    “是我们老板取的,很有些味道呢!”
    我的双手死死地握着酒杯,那薄薄的玻璃似乎马上就要碎裂开来,我也无暇去顾及了。天啊!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怎么这个地方竟然也叫作“野狼”呢?是巧合,一定是巧合!
    我的牙齿都在打着战了,但还是问:“你们‘‘‘‘‘‘‘‘你们‘‘‘‘‘‘‘‘‘‘‘老板叫‘‘‘‘‘‘‘‘‘‘”
    “嘘!”他竖起食指,“他要唱歌了。”
    我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于是,我看见了一个三十几岁的男人。他站在那块空出来的地方,正抱着一把吉他,低垂着头一边拨弄着琴弦一边在唱着一首《一起走过的日子》。我虽然无法看清楚他的脸,但那长长的头发、再熟悉不过的声音和那身有些发白的牛仔服,已经明确得不能再明确地告诉了我一个答案———阿风!
    大家耐心等待一下,新书马上就可以跟大家见面了
    
     
   
第五十四章 一九九九年(5)


    
    我浑身颤抖着,几乎就透不过气来了,我想立刻逃跑,但我的力气不知道地到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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