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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三壯碩異男阿志幹高三男同志小修-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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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只有阿志的冷言冷语,即使对楼的性感欧吉桑出现在附近,小修也没以往的感觉。
  
  小修骑着脚踏车到子轩家,想找个避风港。搬出去?子轩会收留吗?小修看到子轩与分手
  
  女友在楼下谈话,他们要复合吗?前几天才哭哭啼啼失恋而与小修哭成一团,子轩现在要
  
  破镜重圆吗?这代表分手都有机会复合,那自己与阿志吵架有机会弥补吗?
  
  看来今晚不能投靠子轩了,他努力与女友复合,当然自顾不暇,没有余力管辖曾安慰他的
  
  小修的死活。小修只能识相默默走开。
  
  天地何其大,竟无区区何智修容身之处。家远在花莲,同学好友的家又不便叨扰。去全年
  
  无休的便利商店站岗看杂志吗?去不打佯的麦当劳睡觉吗?去网咖打电动吗?去KTV唱歌
  
  忘忧吗?去二十四小时的诚品敦南店寻觅同是天涯沦落人吗?
  
   
  
  台北为何不开设失恋收容所呢?
  
  异性恋社会里有性别高低,男生总比女生来得有力量与霸道。所以女生常习惯扮眼可怜的
  
  角色,委屈求全,要不然就哭哭闹闹或寻死想不开。同性恋圈子里,因是同性别,就比较
  
  单纯是个人条件高低来定优势,条件好的吃定条件差的。但同志比较开放,可另择木而栖 
  
  ,所以陷入感情比较不会像异女被异男吃得死死的。
  
  那男同志遇见异男呢?男同志彷佛异女翻版,也会被异男吃定。社会的性别歧视让异男占
  
  尽优势,社会的性倾向歧视也同样让异男占尽便宜。所以男同志碰到异男,不免会做牛做
  
  马唯恐失去异男,毕竟能搞上不爱男生的异男已求之不得,哪会轻易放手?
  
   
  
  很多女性开始觉醒,有人冲动杀夫,有人挥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在在佐证异男不如过
  
  往吃香。那男同志面对烂异男,能像异女勇敢走出异男牢笼,去追寻自己的同志天空吗? 
  
  不,至少此刻的小修就骑到四号公园,反射的将车直接翻倒摆地上,在公园里漫游,难掩
  
  伤痛。或许有时这与性别性倾向无关,而仅是单纯的爱之失落。 
  
  偌大公园里有人在溜狗,狗的主人得救了,天堂就在眼前。情侣星星点点散布园内,悄悄 
  
  爱语不欲人知。跑步健身的人,赶路回家的人,喋喋不休的人,还有流浪汉。对,流浪汉
  
  ,小修多麽感同身受。因为今晚要在这穹苍的天篷里安睡,要在这黑暗的绿林里晃荡,精
  
  灵会来飞舞相伴。
  
  「不要问我从哪里来 我的故乡在远方 为什甚流浪 流浪远方 流浪」,小修心田哼起橄榄树 
  
  ,彷佛那凄美的旋律让他心有戚戚焉,那忧挹的歌词让他心有所感。
  
  花莲的孤星划过台北的天空殒落。原以为冠盖满京城,如今独怆然而涕下。
  
  流浪为了什麽,为了爱一个人,但那个人离他远去。
  
  十一点半,人潮散去,明儿,黑暗星期一,还要上课的上课,上班的上班。身累了,心疲
  
  了,小修躺在一张长椅休息。这世界还有什麽好牵挂,春风化雨诲人子弟?遨游环宇踏遍
  
   世界?与阿志美好的性爱?上次的交媾成了绝响?同居三周,已是前尘往事,历历在目, 
  
  记忆犹新。
  
  若死了,世人会怎看待这具没有遗书即将化为原子化为尘的无名屍?坟前应刻上怎样的墓
  
  志铭?「活过、爱过、干过。」
  
  小修希冀丧礼上有人为逝者献上悼词时,能吟诵女诗人罗塞蒂的「歌」: 
  
   我死了的时候 亲爱的   别为我唱悲伤的歌
  
  我坟上不必安插蔷薇   也无须浓荫的柏树
  
  让盖着我的青青的草  淋着雨 也沾着露珠
  
  假如你愿意 请记着我   要是你甘心忘了我
  
  我再不见地面的清荫   觉不到雨露的甜蜜
  
  再听不见夜莺的歌喉   在黑夜里倾吐悲啼
  
  在悠久的昏暮中迷惘   阳光不升起 也不消翳
  
  我也许 也许我记得你    我也许 我也许把你忘记
  
   小修渐思渐睡,双唇轻启喃喃唤着阿志名字,彷佛罗丽塔经典开场白的同志版:
  
  「罗佳志,我生命之光,我腰胯的火焰,我的罪,我的灵魂。」
  
  微雨轻落,落在叶上,落在地上,落在椅上,落在小修的脸庞上与泪水交织。落雨声多麽 
  
  轻微如针掉地,但在夜阑人静的时刻,又是多麽沉重如琴响彻。如此的落雨声是安眠曲吗
  
  ?点点滴滴拍打着小修单薄的身躯,如果聚滴成洪,恐会把他冲到幽冥之世。方舟何处航
  
  行何时现踪拯救小修?夜晚可会奇蹟般浮出彩虹预示创世纪新希望?
  
  第二十六章 病房里的阿志与小修
  
   阿志凶完小修後,跑去酒吧解闷,辣妹搭讪也懒得理。事後阿志有点懊悔把话说太重,决
  
   定回去安抚小修。十二点到家,不见小修踪影。小修的房间里可见钥匙摆桌上,皮夹也未
  
  拿走,阿志有点担心。去楼下看脚踏车不在,会骑去哪里?
  
  外面细雨绵绵,阿志打给子轩,接电话是他女友菲雯。
  
  「我是阿志,就你跟子轩两人在一起呀?」阿志没明讲找小修而是旁敲侧击。 
  
  「对呀。找子轩有事吗?他正在洗澡。」
  
  「没什麽事,想看他失恋心情恢复吗?」
  
  「别趁机糗我了啦。」
  
  阿志挂上电话,但无法打给小修同学,毕竟他只认识心兰。阿志只好开着车在外头四处找
  
  人。茫芒黑夜,从何找起?焦急的阿志没有头绪,只能在无人踪的街头巷尾穿梭,最後停 
  
  在四号公园附近,阿志决定碰碰运气进去公园瞧瞧。
  
  湿湿冷冷,冷冷清清,阿志在黑暗中摸索,发现好几位流浪汉躺着睡觉,以天地为寝,把
  
  身体还诸天地。寻寻觅觅,看见一具熟悉的躯体躺在一张石椅上,阿志冲过去把小修抱起
  
  来,全身淋湿,摸额头发高烧。阿志小跑步抱小修至车内,开往医院急诊室。
  
   
  
  阿志在病房外跺步徘徊等待进一步消息。医生出来,阿志急忙上前探问小修病情。
  
  「他发高烧,差点转变成肺炎。幸好早一步送来,否则後果不堪设想。」医生望着阿志心
  
  急如焚的眼神,说出小修的病况。
  
  「那他应该很快就能复原了吗?」阿志再追问。
  
   「最好是住院修养,观察几天。」医生回答。
  
  「谢谢医生。那我可以进去探望吗?」阿志渴望快见到小修。
  
  「当然可以,但病人身体在恢复当中,所以尽量保持安静,也不要让他受到太大刺激。」
  
  阿志轻悄悄走入病房。小修挂着点滴并未醒来,脸色苍白身体虚弱。阿志坐在床边的椅上 
  
  望着小修。
  
  「不要走,不要走,阿志。」小修睡梦中不断喊着。 
  
  阿志立刻抓住小修的手,「我在这里,不要怕。」
  
  「我不会再管你,是我错了。我不应该管东管西,都是我的错。阿志,阿志,求求你,不
  
  要赶我走,我不要搬出去。」小修状态很不稳定,不停喃喃自语,身体摆动,显然不仅身
  
  体状况不佳,精神也受到很大刺激。
  
  阿志很心疼,只能紧紧握住小修的手,尽量让他镇定下来。小修整晚就这样喊了又喊,停
  
  了又停,辗转间歇性的发作。阿志彻夜陪伴,醒醒睡睡。
  
  早晨六点半,小修醒来,烧退了不少。看到阿志的手搭在自己的手上,小修诧异。他并不
  
  是很清楚怎会在医院,醒来前的最後记忆是在四号公园躺着睡觉,微雨淋身,内心有点万
  
   念俱恢,没有想要自杀,但确实有些自弃放任的倾向,否则不会任雨拍打,这同样会造成
  
  自杀的效果。也或许心死而根本感觉不到雨的存在。总之,小修在生与死的交界睡着了。
  
  那麽,现在会在病床,是有路人发现?公园躺在长椅的流浪汉何其多,为何独挑小修?何 
  
  况即使好心人士我见犹怜送至医院,但小修身上并无证件手机,拯救者如何通知阿志?所
  
  以应该是阿志出门寻人寻到公园而发现的吧?小修暗暗猜想。
  
  望着沉睡的阿志,小修涌起百种感觉。自己会不会太像一哭二闹三上吊的女人家呀?吵个
  
  架就离家出走,甚至自暴自弃到差点小命丢掉,太不中用,阿志会瞧不起吗?阿志会感到
  
  鄙弃不耐吗?虽然此时阿志陪睡身边,但这仅是道义责任吧?事过境迁,事情还是回到吵
  
  架原点,那就是两人分手小修搬走。小修虽退烧,但思来想去甚感头痛,脸色反而益显苍
  
  白。 
  
  阿志睡眼惺忪,迷乱中突见小修睁着眼望他,不禁高兴喜形於色。
  
  「感谢上帝保佑,你醒了呀。我担心一整夜了。」阿志瞧着小修直嚷嚷。 
  
  见小修很羞赧,阿志试着调侃:「离家出走下不为例,否则效果会递减哦。」小修苍白的
  
  脸红了起来,只能害羞不语。
  
  吵架双方在事後会有两种反应,一种是生气而变冷漠,一种是羞赧而变害怕,小修是後者
  
  。阿志一见小修即知他是羞赧而变害怕,所以采取较轻松的方式来让小修缓和恐惧情绪。
  
  若小修是生气而变冷漠,阿志反而会不知所措,两人会有僵局出现。
  
  「你看你又脸红了,记得刚认识你时,你动不动就脸红。刚刚是开玩笑,下不为例的是应
  
  该是我,我下次绝对不会乱骂你了,」阿志停下来看小修没反应,又续道:「哎,按照台
  
  词,你应该回应说下次还敢有下次吗,就像骂连续剧里的负心男主角一样呀。」阿志仍开
  
  着玩笑,但语气更轻,声音更柔,针掉地上都能倾听到。
  
  小修哭笑不得,但还是很矜持。阿志握着小修的双手,「Please,Please,说说话嘛,
  
  一个字也行,一字值千金,来,你讲一个字,一千块就送你,Please嘛。」阿志顺手翻
  
  开皮包去掏一千元纸钞。
  
  小修见状,忍不住回击:「好久没听你讲Please,以後叫你普立兹先生好了,你最爱用这
  
  招撒娇了。」
  
  阿志笑了,「哇,你终於说话了,还说了不少字,一字一千,我要赔惨了。」阿志扮苦脸
  
  。「你竟敢笑我撒娇,我是堂堂男子汉耶。Mr。普立兹听起来很不错呀,虽然呢我更像大
  
  家心目中的Mr。Right。呵呵。」吹牛不打草稿,果然是罗佳志的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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