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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正于是如约而至,因平日常来偷欢,是以阿黄见了他也不会乱叫,进得屋内两人就地契一事展开争吵,周正一怒之下——他为什么要怒?地已经归他所有了,他似乎没有什么理由再跟刘阿娇较劲了唔,这一点还要再细究。总之,先推测他是一怒之下失手捂死了刘阿娇,又因其好歹是个知识份子,小聪明一动便想出了伪装死亡现场的招术,布置完毕后便逃离了张聚家。今早便假装一无所知的样子前来凑热闹,谁想自己一不小心就在我的面前露出了破绽。
杀人动机只怕与地契一事脱不了干系,若果真如此,我我还是要为刘阿娇的死负责的,此时一味悔恨也是无用,唯有将真相公之于众方是对刘阿娇最好的补偿。
现在看来只有两个谜题尚没有答案了,一是刘阿娇口鼻间和剪刀柄上的蚂蚁,二是周正与刘阿娇昨晚究竟发生过什么导致了这起杀人事件。
关于那些蚂蚁,实在是很反常,这绝不是什么偶然现象,如果能够找出原因,说不定会成为指认周正是凶手的最有力的证据。想至此,我决定再回里屋去检查一下刘阿娇的尸体,于是又趁众人不注意悄悄地进了院子,才迈进堂屋门就被一个人迎面撞上,定睛一看,是方才那个从城里回来拿钱要到衙门赎张聚的人,想是才刚进屋取了钱,匆匆地往外走准备再进城的。
那人想是急着走,连歉也没道一个,只看了我两眼,我便回了他两眼,他又看了我两眼,我正准备一口气回他四眼,便见他突然瞪大了眼,我心说怎么着,还想在气势上震唬住我?罢了,姑娘现在没功夫跟你斗眼神,先办正事要紧。于是低了头快步穿过堂屋推门进了停放着尸体的里间。
还好因为事发突然众人一时没有准备,所以此时各个忙着,没人有闲空跑到里屋来看刘阿娇的尸体,刘阿娇便一直保持着我方才离开时的样子。
我再度凑上前去查看她的口鼻,想像着事发时的情形。邻居没有听到争吵声是很正常的,因为这两个人在一起本就不正当,自然不敢高声说话,即使是为了地契的事争论想必也是低声进行的。周正起了杀心之后为防刘阿娇出声呼救,便就势采取了捂住她口鼻的行凶方式将其杀害,那么就是说有蚂蚁徘徊的地方正是周正的手曾经捂过刘阿娇的地方!
他的手他的手他的手!想起来了,盗盗和阿黄似乎都对他的手情有独钟呢,一见了他便都会用舌头拼命地去舔他的手心!难不成他的手上还真的抹了蜜了?那岂不是会很粘?记得昨晚他借从我手中接菜刀的机会占我便宜,用他的手蹭过了我的手,当时的感觉只不过是有点凉津津湿巴巴的,并未觉出粘来。
凉津津湿巴巴是汗吗?唔昨天白天全村人在他家对质地契一事的时候,记得他脑门子上也总是带着汗的,貌似是个爱出汗的人呢汗?蜜?
——我、我知道了!原来是这样!——等等,等等,我还差一步,只要最后再验证一下,我就可以理直气壮地指证周正是杀人凶手了!
我按捺不住激动的心情,开门由里屋再度出来,一溜烟儿地出了张聚家的院子,径直往我自己家跑去。上气不接下气地推开院门,一头扎进屋中,见昨晚大盗背回来的盛菜的筐子仍在角落里放着,那把被周正还回来的菜刀也老老实实地躺在菜上,我走近前去低头一看,果见那菜刀柄上亦爬了几只蚂蚁!
确凿了——周正就是凶手的证据!
在昨天以前,周正应该算是一个为了考取功名而刻苦攻读之人吧,记得他是因为屡试不第才最终放弃读书决定回家种田的。凡是经历过高考的人应该都能体会到考试的辛苦,而古人科考的重要性还要高于现代人的高考,头悬梁锥刺股,其辛苦和压力只怕连高考也要望其项背。
常年的辛苦和压力的累积很可能会对周正的身体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诸如精神紧张、情绪激动、心理压力会引起人体内某些应激激素分泌大量增加,造成内分泌代谢调节紊乱,从而导致其患上一种在现代来说已是十分常见的病——糖尿病。
没错,周正是个糖尿病患者。糖尿病的类型并不仅仅只有一种,但可以肯定的是,至少有一种的症状表现为——多汗。也许大部分人都知道,糖尿病人排出的尿液是甜的,但是可能有很多人并不了解,糖尿病人分泌出的汗水亦是含有糖份的!而又根据糖尿病的类型不同,有些人即便患了病,在不知情的状况下仍然会觉得自己很健康,且只要不是病入晚期,也是不会太过影响到OOXX那类事情的咳咳,我的意思是,周正很可能并不知道自己患有什么疾病,因此仍然放纵自己同刘阿娇勾搭成奸。
由于糖尿病人本身就易出汗,若情绪一紧张起来汗就会更多,回想昨夜他还我菜刀的情形,当时他心中正有鬼,被大盗撞见,难免惊出一身汗来,手心的汗水便沾到了刀柄上。而他杀害刘阿娇时就更不用说了,又慌又吓,汗水随着手捂住刘阿娇口鼻而沾在了上面,随后他又手持剪刀捅入其心脏,汗水便也留在了剪刀柄之上。
于是,对糖最为敏感的动物——蚂蚁,便成了见证他犯罪行为的第一证人,而盗盗和阿黄这两条狗之所以见了周正都会拼命地舔他的手心也是因为甜味对大多数哺乳动物来说是一种会产生愉悦情绪的味道。
至此为止,刘阿娇被杀事件的真相已经明朗,接下来就是要如何在众人面前揭露周正罪行的问题了。这个似乎比侦察推理还要难呐
我一路想一路出了院门重新往张聚家走去,见众人已布置得差不多了,只等张聚回来见他妻子最后一面便可将尸体入棺,停灵七日而后发丧。
我匆匆推门进入里屋,却见吴嫂正拿着巾子要给刘阿娇擦脸,见我从外面进来,语气中略带责备地道:“妹子你方才到哪里去了?眼看张聚就要回来了,这、这还没给他媳妇擦身子呢!”
我慌忙上前一把拉住她道:“嫂子且慢,暂时还不能给阿娇姐擦身子。不瞒嫂子说,小妹因从小身子弱,家里人怕养不活,便送到附近道观里住了一阵子,拜了个老道姑为师,那老道姑精通卦卜之术,小妹闲来无事时也跟着学过些皮毛。方才小妹到外面背人之处替阿娇姐卜了一卦——这活人有活人的卦命,死人也有死人的卦命。小妹本意是想问问地府里的神仙,看看阿娇姐在黄泉路上可曾受了苦,想要咱们阳世中的人给她烧些什么去,谁知这一卜倒卜出个奇卦来”说到这儿,我故意停顿了一下看着吴嫂。
像吴嫂这样的八卦女人对迷信一类的东西最为相信了,果然听我这么一说便上了钩,见我停了下来忍不住追问道:“什么卦?妹子你卜出什么来了?快跟你嫂子说说!”
我叹了口气,故作神秘地压低声音道:“从卦象上来看,阿娇姐似是尚有未了的心愿,因她临去前未能见得张聚哥哥一面,因此变态留连于黄泉路口不肯跟了黑白无常去地府报道,无奈小妹道行太浅,不能卜出阿娇姐究竟有何心愿未了,是以只能等张聚哥哥回来再当着他与阿娇姐的面卜上一卦方能知晓。然而这期间阿娇姐的尸身却不能妄动,因阿娇姐心中事重,其最后一点灵知尚存于体内,若被人动了肉体,恐那灵知飘散便再也不能凝聚,小妹也无法替她与张聚哥哥传最后一次话了。”
吴嫂将信将疑,但是这种事对她这类迷信人士来说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因此踌躇了半晌,道:“依妹子的意思,那阿娇的身体便暂且先不动了?”
我点点头,语气坚决地道:“还是不动为妙。张聚哥哥没能见上阿娇姐最后一面心中本就存有遗憾,倘若再因我们这多余举动坏了他夫妻阴阳两界互通心意的机会,那岂不是好心办了坏事,也有损你我的阳寿啊!”
但凡迷信之人都是怕死怕短命的,吴嫂一听我这话立刻不再犹豫了,点头道:“妹子说得是,便当你我为他二人牵线搭桥积些阴德罢!既如此,我们便等张聚回来了却了阿娇的心事后再替她净身好了。我先出去看看,妹子你便在这里陪陪阿娇罢。”说着看了眼床上的刘阿娇,转身出门去了。
我轻吁一口气,总算阻止了这位大姐损坏犯罪现场的行为。之所以要坚持等张聚回来,是因为思来想去,全村中能相信我的话的人恐怕只有张聚了,一来他本就与周正结下了梁子,不管我的话是否属实,他也必会不假思索地拿去收拾周正;二来我本就有理有据,且事关他老婆的真正死因,若我一一给他讲明白,他一定会相信我所言不虚,从而便可为刘阿娇申冤昭雪的。如此一来我便可以不必出头,只由张聚自己处理便好,既能不引人注意又可将案件解决,实乃一举两得之计也!——哎哟喂,我怎么这么聪明呢嘿(想恶心人也得看时候!)!
主意打定,我便也不慌不忙了,屁股一歪坐到桌旁椅上专等张聚回来,趁空打了几遍腹稿,演习了一下到时要如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令张聚相信我的话。
大约等了将近一个小时左右,终于隐约听得院外一阵喧闹,想是那张聚回来了,成败就在此一举,我不禁略有些紧张,起身抻了抻衣衫,静静立在原地等着张聚进屋。
谁想等了片刻却总不见有人推门进来,心道这张聚莫非酒还未醒,自己媳妇死了竟不急着来看看吗?忍不住走至窗边将那原本紧紧关着的窗扇略略掀起一道缝来向外瞅,不瞅不要紧,一瞅之下险些吓得当场厥过去——
院、院外、院外、院外院外(求你了,好好说话罢!)院外是四五名衙役,衙役们的中间站着站着一个一个一个一个(一共四个?)个子高高的人老天我我要窒息了那人身着平常衣衫,正伸手去扶向他下跪行礼的村长以及集体跪下的村民们他直起身,一张熟悉的面孔在我的视网膜中投下了狗形映象是他是是那姓狗名官的季燕然(这女人已经吓得说都不会话了)
他怎么会出现在这里?他怎么会找到这里?他、他他他,他究竟是人是狗还是半兽人?等等我知道了是那个回来拿钱去赎张聚的人认出了我!他进城时一定注意到了我的画像,或者,或者是到衙门里找张聚的时候发现了关于寻找我的榜文,于是他再度进城便向衙门通报了我在此地的消息!
季燕然闻讯后不敢全信,是以才未穿官服便装而来,为的是不想惊吓到民众他亲自来找我还真是够给我面子的呸哟!什么时候了还面子不面子的,大事不好了哇!再不跑便跑不了了哇!
我轻轻合上窗扇,快步走至门边,先推开一道缝隙向外张望了张望,见所有人都跑到院外去叩迎季燕然了,堂屋此时一个人也没有,于是我飞快地闪身出来,由已经设好的用以遮住棺材的幔帐后绕过去,穿过堂屋进了与刘阿娇尸体所在的卧房相对的伙房。如果我的推测没错的话,这里的民房格局大体都是一致的,就是伙房都有两扇窗户,一扇面向院子,一扇开在房后。
果然!我一进伙房便毫不迟疑地推开房后那扇窗翻了出去,脚一落地就撒开两条小腿儿像受了惊吓的傻兔子般往家窜去。
我得离开——我必须马上离开——不管能逃到哪里,哪怕是找个山洞躲进去——只要洞里没有熊——可,可我不想走,我、我舍不下,舍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