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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纪念,并存入博物院留念。
投诉日期:1994年4月21日。
钟水清
23。 受害者:
钟亚远,男,55岁,农民。
投诉人资料:钟亚远之子钟水清(Choong Swee Ching),56岁,化工,祖籍嘉应洲,身份证号码为1390337。日本侵占时住Thoo Fook Village; Kledang Hill; Menglembu; Ipoh,现住851; Bukit Merah; Lahat; Ipoh; Perak。邮编31500。
损失数额: 130350元。
投诉内容:日本帝国政府统治新马半岛时期,我父亲卖了一段禾芭,我叔叔也卖了一段胶园,兑换成日本军票。但是没过几天,就听说日本钱不能用了。对于我们受害人,这是很不公平的,辛辛苦苦存下的军用香蕉票自从日本政府投降之后,一日之间变成了废纸。可是最近我们发现,日本国家发行的日本军用票有印证,保证可以兑换。我们受苦受难者希望日本政府遵守一切诺言,换回你们国家的军用香蕉票,赔偿给所有持有香蕉票的受害者。
投诉日期:1994年4月20日。
曾伍娇
24。 受害者:
江,男。
投诉人资料:江之妻曾伍娇(Chang Eng Kiew),71岁,退休,祖籍广东四会,身份证号码为1026181。现住269 Kg。 Baru Limau Kati Kuala Kangsar; Perak。邮编33020。
损失数额: 2465元。
投诉内容:日本政府统治新马时期,亡夫与我卖地存下香蕉票日本钱。但是日本政府自从战败投降之后,不肯承认,这是很不公平的。这些军用香蕉票都是我们的血汗钱。日本政府应赔偿我们所有的损失,才可以保存日本国家的美德,维护国家的形象,挽回声望和荣誉。
投诉日期:1994年3月4日。
王金海
25。 受害者:
王卓(Wong Chok),男,79岁,商人。
投诉人资料:王卓之子王金海(Wong Ah Kaw@Wong Kam Hoy),53岁,退休,祖籍广东花县,身份证号码为2094046。日本侵占时住金保,现住F108 Kuala Bikam Bidor; Perak。邮编35500。
损失数额: 7000元。
投诉内容:先父经营小生意,在日本统治期间,他被日本士兵逮捕入狱,并被用刑。当他被释放出来时,已经受了重伤,释放后不久就去世了。我要求日本政府为我最爱的父亲的去世作出补偿。我母亲仍然保留着7000元的香蕉票。我手上的这些香蕉票,上面都写着“保证兑换”。应该让现在的日本政府来给我们兑换这些香蕉票,这是很公平的。
投诉日期:1994年3月29日。
黄发明
26。 受害者:
黄守墩(Ng Siew Toon),男,55岁,商人。
投诉人资料:黄守墩之子黄发明(Ng Ha Ben),50岁,商人,祖籍福建永春,身份证号码为2060823。日本侵占时住No 35 Main Road Lenggong; Perak; Malaysia,现住No。 35 Main Road Lenggong; Perak。 Malaysia,邮编33400。
损失数额: 22495元。
投诉内容:日本政府统治新马时期,我父亲卖胶园存下香蕉票日本钱。但是日本政府自从战败投降之后,不肯承认,这是很不公平的。日本政府应该赔偿我们所有的损失。
投诉日期:1994年4月8日。
黄源宗
27。 受害者:
黄书顶,男,84岁,什货店。
投诉人资料:黄书顶之子黄源宗(Ng Wan Cheng),53岁,祖籍福建晋江东石,身份证号码为3826899。日本侵占时住Sg; Siput Perak(U),现住55 Main Road Sg Siput(U); Perak。邮编31100。
损失数额: 2万多元。
投诉内容:日本政府统治新马时期,我父母开什货店存下香蕉票日本钱。但是日本政府自从战败投降之后,不肯承认,这是很不公平的。这些军用香蕉票都是我父母的血汗钱,现在的日本政府应该对此作出赔偿。
投诉日期:1994年3月11日。
陈荣兴
28。 受害者:
陈清安(1975年去世),男,58岁,小商人。
投诉人资料:陈清安之子陈荣兴(Tan Eng Hin),45岁,出租车司机,祖籍福建同安,身份证号码为3512471。日本侵占时住“直落沙”(现名班台里美士),现住138; Taman Bintang; Pantai Remis; Manjung; Perak; Malaysia。邮编34900。
损失数额: 11万元。
投诉内容:日本政府统治新马时期,我父亲卖杂货、酒、米等,因为存了几百包谷米,还没来得及分发,就被日本士兵捉去,扣留一星期才放回。我伯父(大伯)也被一班人捉去,钱也被拿去两麻袋,至今无下文。日本军用票上明确印着“日本政府保证该钞票的面额价值,可以兑换”。日本当局应该对该钞票作出赔偿,更应该对该国在战争时期所发行的钞票负起全责。以上资料是我母亲朱瑞媚(72岁,身份证号码0642276)提供。
特殊经历:我父亲陈清安曾经刀下余生,受害地点就在“直落沙”(现名班台里美士)。
投诉日期:1994年3月30日。
陈喜泰
29。 受害者:
陈麟(Tan Leng),男,42岁,耕种。
投诉人资料:陈麟之子陈喜泰(Tan Hee Thai),53岁,小园主,祖籍广东潮州潮阳,身份证号码为411022085241(2094205)。日本侵占住美罗区,安顺路,七英里(7th Miles,Jalan Teluk 35500 Bidor Perak West Malaysia,现住G12 Kg Coldstream Bldor; Perak; West Malaysia。邮编35500。
日侵时期受害调查三:投诉资料(4)
损失数额: 15000元。
投诉内容:日本政府统治新马时期,我父亲卖胶园存下香蕉票日本钱。但是日本政府自从战败投降之后,不肯承认,这是很不公平的。这些军用香蕉票都是我父亲的血汗钱,日本政府应该赔偿我们所有的损失。
投诉日期:1994年2月28日。
蔡尤标
30. 受害者:
蔡世汪,男,已故,小商人。
投诉人资料:蔡世汪之子蔡尤标(Chuah Yew Phew),66岁,退休,祖籍福建晋江,身份证号码为0352927。日本侵占时住Kampung Basung; Kuala Kangsar; Perak; Malaysia,现住25,Jalan Raja Chulan,Kuala Kangsor,Perak。邮编33000。
损失数额: 40000多元。
投诉内容:日本帝国政府统治新马半岛时期,我父亲经营小生意,省吃俭用存下日本军用香蕉票,自从日本帝国政府投降后,这些军用票一夜之间变成了废纸,使心血白费,生活陷入困境,对受害者家属很不公平。既然这些军用票印有“日本政府保证兑换”的字眼,日本政府就必须履行承诺,让目前仍保存有香蕉票的人兑换现款,以维护日本国家的威望和形象。
投诉日期:1994年4月20日。
何思文
31. 受害者:
何道(Ho Doo),男,80岁,农民。
投诉人资料:何道之子何思文(Ho See Woon),44岁,农民,祖籍广东,身份证号码为7582606。日本侵占时住Batu Gajah; Perak; Malaysia,现住349,Chengdrong; Batu Gajah; Perak; Malaysia。邮编31000。
损失数额: 32000元。
投诉内容:在日本统治时期,我父亲以耕种为生,是种植甘蔗、芋头、稻米的,在日本统治期间辛辛苦苦得到的香蕉票,突然之间变成没有价值的钞票,使家父白白浪费了心血,我们觉得应该得到公平的赔偿。
投诉日期:1994年4月25日。
李洪
32. 受害者:
李宽(Lee Khoon),男。
投诉人资料:李宽之子李洪(Lee Hoong),63岁,退休,祖籍广东番禺,身份证号码为1441915。现住L。 C。4 Behind Main Road; Malim Nawar; Perak Darul Ridzuan。邮编31700。
损失数额: 10000元。
投诉内容:日本政府统治新马时期,我父亲经营卖面生意存下军票日本钱。但是日本政府自从战败以后,不肯承认,这是很不公平的。这些都是我父亲的血汗钱,同时日本当时保证香蕉票可以兑换。日本政府应该执行人道精神,尊重人类基本的人权,履行诺言,赔偿我们的损失。
投诉日期:1994年5月16日。
丁银福
33. 受害者:
丁银福,男,70岁,商人。
投诉人资料:丁银福之女丁秀凤(Tim Siew Hong),33岁,家庭妇女,祖籍福建福清,身份证号码为6343457。现住272 Kg。 Cina; Sitiawan; Perak Darul Ridzuan。邮编32000。
损失数额: 9000元。
投诉内容:日本政府统治新马时期,我父亲卖胶园存下军票日本钱。但是日本政府自从战败以后,不肯承认,这是很不公平的。日本政府应该赔偿我们所有的损失。
投诉日期:1994年4月26日。
叶亚狮
34. 受害者:
投诉人叶亚狮之父。
投诉人资料:受害者之子叶亚狮(Yeap Ah Sai),64岁,退休,祖籍福建,身份证号码为291119085009。现住3 Jalan Hering; Pekan Boone; Parit Buntar; Perak。邮编34200。
损失数额: 20000元左右。
投诉内容: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日本帝国政府侵略新马时期,我父亲做小生意辛辛苦苦存下血汗钱。日本帝国政府战败之后,一走了之,害惨了我们老百姓。当年很多老百姓无知,把军票当成了废纸。可是最近我们发现,在香蕉票上日本国家有印证,保证可以兑换。其实,持有军用票的人受没有良心的日本政府的欺骗超过半个世纪,如今我们受害者惟一希望的就是日本政府良心发现,不然的话,日本国家根本就是强盗国家,不配谈民主与人权。
投诉日期:1994年5月16日。
李锦荣
35. 受害者:
李振生(Lee Chin Seng),男,73岁,杂货店主。
投诉人资料:李振生之子李锦荣(Lee Kum Weng),40岁,电器店员,祖籍新会和村,身份证号码为4675863。日本侵占时住瓜拉美金新村,美罗埠,吡叻州。现住A8; Kampong Batu 12; Jalan Bidor; Teluk Intan; Perak。邮编36020。
损失数额: 39300元。
投诉内容:日本政府统治新马时期,我父亲卖杂货、粮食存下军票日本钱。但是日本政府自从战败以后,不肯承认,这是很不公平的。我希望日本政府能够赔偿我们的一切损失。
投诉日期:1994年4月24日。
李安
36. 受害者:
李光(Lee Kong),男,肉贩。
投诉人资料:李光之子李安(Lee Onn),男,55岁,商人,祖籍广东高州,身份证号码为1789895。现住89; Taman Paik Siong; Hulu Bemam; Tanjong Malim; Perik。邮编35900。
损失数额: 78000元。
投诉内容:日本政府统治新马时期,我父亲靠贩肉存下军票日本钱。但是日本政府自从战败以后,不肯承认,这是很不公平的。我希望日本政府能够尽快兑现诺言,换回军票,赔偿我们的一切损失。
投诉日期:1994年4月18日。
黄美莉
37. 受害者:
黄维民(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