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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点个屁!”看不惯高适身上那套隐形的铠甲,忠武将军鲁炅破口大骂,“你这满肚子花花肠子的家伙,我哪敢在你面前卖弄?今日追你过来,只是为了跟你说句实在话。今后你高达夫那边无论缺什么,辎重也罢,粮秣也罢,甚至大筐的铜钱,只管给鲁某言语一声。多了没有,挤个一二十车的出来,估计也不至于太为难!”
“多谢照临兄仗义!”高适楞了一下,立刻长揖及地。鲁炅在河西军中,算是中原将领的核心之一。得到了他的青睐,自己日后在哥舒翰帐下行走会顺畅得多。但是,无功不受禄。突然抛出这么多好处来,对方想要自己付出什么?
仿佛看穿了藏在高适肚子里的困惑,鲁炅笑了笑,轻轻摇头,“鲁某今天没想到,你一个终日与笔墨打交道的文人,居然比鲁某还有胆子。鲁某一直想跟哥舒翰大将军说的话,想做的事情,都被你说出来的,并且做的比鲁某更好。鲁某佩服之至,无以言表,干脆来点实际的给你。也算对你马上荣升为阳关城正式都督的一份贺礼!”
高适又楞了楞,再度补了一个长揖,“如此,高某就愧领了。他日若有用得着高某之处,请照临兄尽管言语!”他没想到,身居高位的鲁炅,居然和自己有着同样的想法。在他看来,自己之所以敢挑战哥舒翰的权威,十有七八是骨子里的书生气发作。而武将出身的鲁炅,心思居然同样的火热!
鲁炅快速避开半步,然后以平揖相还,“达夫兄不必再客气了。说实话,让你这个初来乍到的文人领头,鲁某已经愧煞。你我,毕竟同是汉家儿郎!”
“汉家儿郎?”高适眉头一皱,心中猛然涌起一股警觉。如果得了对方些许好处,就要结成一党的话,他可不敢继续奉陪。毕竟这里是哥舒翰的地盘,而后者身上流淌着不折不扣的突厥血脉。
“知道鲁某为什么要这么说么?”看了看高适脸上的表情,鲁炅低声轻叹。“非鲁某刻意拉你为同党,而是想要跟你交代一下这里的实情罢了。你们文人有句话,叫做‘春风不度玉门关’。自从咱大唐开国以来,西域这地方总是流血不止。很大原因便是,肯来这里,并且愿意在此扎根的汉家儿郎,实在太少了!”
说到此,鲁炅眼睛中涌上一丝淡淡的无奈,顿了顿,继续叹息着补充:“然而朝廷自开元年起,却不体恤守边将士离家万里的辛苦,一味提拔部族将领,用人不凭其本领而凭其身上有无部族血统。自损主干而强弱枝。导致西域胡贵汉贱,愿意来此扎根的汉家子弟愈发稀少。几十年下来,积弊已成。此刻看上去虽然还没有大碍,一旦中原有事,无暇西顾。鲁某恐怕,数代大唐将士前仆后继在此洒下的热血,就要白流了。”
“鲁兄”高适低低地喊了一声,却不知道该用什么言语来回应。他再度被对方的话语给震撼了。原来有人看得比自己还远!自己保护王洵,想方设法弥合封常清与哥舒翰两大节度使之间的关系,不过是凭着内心深处的直觉行事而已。然而武夫鲁炅,却已经把此事上升到大唐疆土得失的高度。这是何等锐利的目光?!!没有了中原人存在的西域,可能还属于大唐么?自从太宗皇帝陛下征服西域以来,铁勒、后突厥、突其施还有现在的回纥缕灭缕兴,这波刚消,那波又起。害得汉家儿郎反复为西域流血,还不是因为此地胡人多,汉人少的缘故?!
用人不凭其本领而凭其身上有无部族血统。自损主干而强弱枝。导致西域胡贵汉贱,愿意来此扎根的汉家子弟愈发稀少此刻看起来虽然还没有大碍。一旦中原有事。反复咀嚼鲁炅的话,忽然间,高适浑身上下宛若遭受雷击。
眼下中原到底是个什么情况,长期四处游历的他,可以说比任何人心里都清楚。大唐朝廷,已经身染痼疾多时了。很多人都能清清楚楚地感觉到其中流露出来的暮气,却没人能有拉住他,阻止其继续沉沦下去的办法。
于是,大伙在盛世的欢歌中,一道醉生梦死。世间究竟还有什么事情,比亲眼目睹危险的降临,而束手无策,甚至连示警声音都发不出来更为悲哀?!!
‘此刻看起来虽然还没有大碍,一旦中原有事。那时,恐怕只能指望已经身在西域的汉家儿郎。比如王洵小子,还有他身边那些飞龙禁卫!虽然眼下还不顶事,可毕竟多一个人,就多一份希望的种子!’
想到王洵那尚嫌稚嫩的面孔,高适的目光,又立刻又明澈起来。他发现,自己居然做了一件比预想中,更为有意义的事情!洒下种子,收获希望。“不妨,汉家,自有很多热血男儿在!”无意间,一句话从他嘴中溜了出来。吓了他自己一跳,也吓了忠武将军鲁炅一跳。
“你说什么?”忠武将军鲁炅后退半步,惊诧地追问。
“我说,我放走的那几个小家伙,现在估计已经到达焉耆了!”高适笑了笑,目光慢慢地投向远方。
冬日的太阳已经垂到了大漠边上,红红的,圆圆的,像一团凝固的火种。天边所有云朵都被这块凝固的火种点燃了起来,从西向东,将倒扣着的天空烧得通红通红。
此刻,天上的诸神也许睡着了。地上有人却还醒着。
注1:都督,类似于总管。在唐代是个可大可小的官职,主要适用于地广人稀之所。由朝廷委派坐镇一地,全权负责军务民政。多用于归化大唐的少数民族头领。
第三卷 破阵子
第一章 白虹 (一 上)
第一章白虹(一上)
春日的阳光从西侧照过来,透过七宝琉璃窗格,洒在白色的象牙大床上,将同样洁白的幔帐染得七彩斑斓。
这张大床是哥哥杨国忠送的。酬谢杨玉瑶在他登上相位过程中的奔走扶持之功。据说造价为与床体等重的黄金!至于这个报价中间到底注进了多少水分,杨玉瑶也懒得去猜。官场上的男人么,有几个说话靠谱的?撒谎都已经成习惯了,对上边骗,对底下蒙,待到面对自己的家人时,也改不过来。把一说成十那还算是忠厚的,把没有的凭空捏造出来,才能显出真本事!
尽管心中充满了厌恶,杨玉瑶还是命人把这张象牙大床抬进了自己的房中。杨国忠送的东西,不拿白不拿。反正他的钱财也不是从正路上得来的,替他们花费掉,等同于替天行道。对于其他送上门来挨宰的官员,虢国夫人通常也是一视同仁,或者待遇更胜一筹。许给点儿小小的好处,从他们手中敲诈出大笔财货,然后看他们眼角疼得直抽搐的模样,实乃人生一大乐趣。比起驾着银装马车在长安街上快速驰奔,看那些市井小民们躲在路边敢怒不敢言的模样,让人心里更舒坦许多,更痛快许多。
此刻卧房里琳琅满目的华贵陈设,几乎全是这样得来的。几乎每一件拿到世面上去,都足以买下一座小小的田庄。然而,杨玉瑶却已经记不清大多数物品原主人的名姓了。逢场做戏而已,曲终后,人也就散了,将对方放在心里念念不忘的,才是真正的傻子!
只有一样礼物例外。整个房间里唯一的一样。那是一把品相极为普通的长剑,此刻就横在杨玉瑶的枕头旁。灰扑扑的鲨鱼皮鞘,雾蒙蒙的桃木手柄。挂剑鞘的两个石绊儿早已经磨得发亮,根本分辨不出原本的形状。扣在石绊儿内的绳索更为简单,既没裹着金线,也没编着银丝,仅仅一条牛皮老弦,因为天长日久,已经快断裂了,因此不得不在中间重新打了一个死结。
解不开的死结。杨玉瑶曾经无数次设想,拿着这把剑去寻回它的主人。却一次次又放弃了。雷万春是个名满天下的大侠,品行和志向都如同一只在晴空中飞舞的白鹤。而杨玉瑶自己,却是奸相之妹,皇帝陛下的姘头,六王爷曾经的禁脔。天下第一水性杨花的**!
如果一把剑,上面染了锈渍,还能锋利如初么?如果一只白鹤,被关在了笼子里,还能有翩翩之资么?翻了个身,慢慢把剑从鞘里抽出来,杨玉瑶轻轻抚摸那冰冷锐利的霜刃。几点血珠立刻从手指间处渗了出来,慢慢滑过剑刃,盖住几点陈旧的殷红。
伤口很浅,所以她并不觉得痛。反而有一股久违的感觉,从手指尖处源源不断的涌起,慢慢传遍她的全身。那是一种活着的感觉,浓烈不亚于醇酒。慢慢地,杨玉瑶屏住呼吸,并拢双腿,手臂战栗,身体紧绷,纤细的腰肢开始一下一下地抽搐。
她知道自己还活着,像个正常女人一样活着。而不是一件包裹着绫罗绸缎,浑身挂满金银和宝石的雕塑。她是个有血有肉的女人,而不是一件货物,价高者得之。虽然几乎每隔一段时间,她都得向不同的男人出卖一次自己。
只有剑的主人例外。从第一次见面起,雷万春就没把她当做一件货物。她知道,所以,她宁愿派人将宝剑还给他。冷言冷语将他赶走,赶到自家哥哥的视线之外,以免他彻底坠入长安城的污浊。
但是,这把宝剑在五天之后的一个清晨,却又挂在了她的卧房门前。那一夜她蓄醉未醒,所以根本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来的,什么时候离开?迷迷糊糊中,只是隐隐地听到了一声熟悉的叹息。便从此彻底错过。
下人们也都没看见他的身影,那些号称一流高手的侍卫们,更是堆土偶木梗。然而这样也好,如果当时被惊醒了,杨玉瑶根本不清楚,自己到底有没有勇气睁开眼睛!
事后她唯一清楚的是,曾经折磨了她长达两年的某个恶棍,在那个夜晚被人一剑刺死。屎尿流了一裤裆,死状极其龌龊。作为身上流着太宗直系血脉的皇族,六王爷之死,令整个京师鸡飞狗跳。京兆尹衙门为此许下万金悬赏,无数负责京师治安的官吏也为此被砸掉了饭碗,病中的前宰相李林甫甚至为此操劳过度,忧惧而死。然而,刺客却像从天上掉下来的露珠般,再也没有出现。谁也猜不到他的身份,谁也不知道他受了哪个的指使。只有杨玉瑶例外。从那天起,就将宝剑藏在了自己的枕头旁,每天晚上守着它,才能安然入梦。
他欠她一个人情,用自己的方式还了。所以走得无牵无挂。然而,她却知道,自己灵魂的某一部分,也被他同时带走,在他感觉不到的位置,伴着他浪迹天涯。走的那个是个干干净净的好女人,而此刻,留在长安,躺在象牙床上的,不过是具已经濒临腐烂的躯壳!
没有他的日子,她用自己的方式,安慰这具躯壳,借以忘掉现实中的冰冷与灰暗。随着腰肢的抽搐,身体内的血液越来越热,杨玉瑶将另一只手向某个湿润的位置探去,让指尖的火焰点燃藏在灵魂深处眷恋。瞬间,有道闪电劈开了黑暗,照亮了记忆中他的身影,强壮,魁梧,如同块岩石般可以遮挡住所有风雨。这一刻,他的身影跨越万水千山,张开双臂,将她的灵魂紧紧抱住,揉得粉碎,却令她甘之如饴。她不想挣扎,宁愿在他的怀抱里窒息。然而现实中的身体却在这一刻抽得更紧,喉咙处也喷发出了一声压抑的呻吟。
很轻,但伺候在外间的小婢女香吟却已经有所察觉。叹了口气,解掉衣服,慢慢地走了进来。在卖入虢国夫人府邸之前就久经训练的她,懂得如何取悦男人,也懂得如何取悦女人。虽然实践的机会不多,但胜在技术专业。
一双娇艳的红唇吻住了杨玉瑶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