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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心跳跳-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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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前被消灭的艾森总部,灭亡前唯一来不及完成的任务就是你——方氏集团的二千金方筝;若是当年他们没有被一股来路不明的势力所消灭,你大概活不到现在了。艾森总部不轻易杀人,但凡是他们接下的生意,断然不会失败,即使必须让一千人陪葬,他们也在所不惜!”
  即使对黑道不甚了解,但她们这票女子到底也或多或少听说过一些传闻,尤其六年前那条震惊全世界的新闻——全世界最凶残的杀手组织遭不明人物瓦解,依然印象深刻。
  听说要聘请艾森总部杀人,几乎要赔上所有家产,以及应付其所提出的种种苛刻条件。
  而,那个应该浑身打颤的方筝,却兴致勃勃地叫道:
  “我是那个组织唯一无力完成的任务?谁这么恨我?恨我恨到不惜用一切财产来毁灭我?”
  罗蝶起淡然一笑,摇了摇头:
  “不,方筝,你必须想的是,既然有人痛恨你到要穷尽所有来杀你,那么,那人就不可能在艾森总部灭亡后就做罢,理应再去寻求其他杀手组织的协助,但,后来为何没下文了?
  孟家的机密追踪系统从此没下文,列为悬案,只可惜被艾森总部接下的案子绝不留客户资料,也因此至今我们未能找出幕后主使人。”
  方筝不以为意:
  “耍杀我、恐吓我的人并不少,不过都只是口头上说说而已。一方面是孟老大在台湾有其势力,让他们忌惮;再一方面是我并未做过赶尽杀绝的事。真有人与我过不去,那我也不怕。过去的事,我当笑话听过就算,没必要多想,不会搁在心头:至于是不是依然有什么人非要杀我不可,那么,我也会好整以暇地等他们出现。”
  斐红叶轻道:
  “好气魄,是块早死早超生的好料子。”
  “啧!我怕什么来着。”方筝举起一杯清酒,叫道:“来来来,若谁先醉死在这里,负责付酒钱!”
  一吆喝之下,沉重的气氛又染上轻松色彩,一杯杯清酒,喝它个昏天暗地,日月无光。
  *    *    *
  呃……
  放纵自己是很好,但喝到烂醉的地步可就不好玩了。
  是谁说过“白日放歌应纵酒”?又有谁说过“将进酒,杯莫停”的?什么“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古人就是话太多了,才会害她这个堂堂方氏千金、方氏企业的掌权人此刻蹲在排水沟前吐了个惨不忍睹。
  吐到连胃酸也没得吐时,她才虚脱地靠在一棵行道树上,脑袋不怎么灵光地想起那个李太白说了一大堆醉话后,下场是醉疯到去捞月而死的。醉鬼的话误信了,也只能陪着一同当醉鬼,没得抱怨。
  红叶也真是无情,难道听不出来她说要散步回家只是醉话吗?哪一个白痴会在凌晨四点,在距家十公里远的地方当真会独自散步回家呢?那家伙竟然当真停下了车,一脚踢她下来,自己歪歪斜斜地开车走了。
  距家还有多远呢?三公里?五公里?
  哦,老天,全身细胞没有半个愿意接受大脑的命令,全采罢工姿态,一点也不合作!看来她必须探探脚下水泥地舒适的程度,以求待会入眠时不会太难受。
  可是,即使总得向水泥地屈服,她仍然走一步是一步地努力着,离家愈近,愈有机会被家中的人发现,并且“捡”回家;她可不希望在天亮后被警察当作倒路酒鬼来处理。唉……
  踉跄的步伐晃了二三步后,又抓到一株大树傍身,不过,这棵大树挺诡异地涌着温度;在她耳朵贴住的某一处,还传来心脏沉稳的跳动声,并且有两双树枝圈住她身体,牢牢攫住了她下滑的身子。
  “咦?”她伸出手捧住“大树”的脸,眯着眼仍然看不出个所以然,只好呆呆地问:
  “你是谁?”
  手的触感明白地告诉她,眼前的“大树”是个人。
  “你希望我是谁?”温厚的男声像一道凉风吹拂。
  “我希望你是李白。”她很正色地回应。
  “为什么?”男声又吹拂在她耳畔。
  “那么,我便可以告诉你一个天大的秘密。”
  “哦?”
  “我想要把你鞭打,你这个超级骗子,害我全身难过死了!”吼完了,她的神智也好了些许,叹息道:“我必须回家,你愿意当个好心的路人甲吗?”
  “你醉得不能走,脑子倒还算清醒。”路人甲发表观察所得的结论。
  方筝冷着迷死女人芳心的笑,长手一伸,搭住眼前路人甲的肩膀,一时之间不怎么满意这个肩膀的高度,比她的肩高出五公分,让她靠得不大舒服,而且他的肩膀好硬,肩骨会硬是必然,但连肌肉都硬如铁就太没天理了。这个男人挺强壮的哦。
  “你看来是个练家子。”
  “是吗?”
  “如果我的敌人派你来暗杀我,说不定就能成功。”她边说边走。显然路人甲正好心地扶着她走向回家的方向,而半醒半醉的她丝毫不担心自己也许会面临的种种危机,还很有兴致地与他聊天。
  男子低笑:
  “你可以打电话通知敌人来雇用我。”
  “好呀,多少钱起价?我可以代你争取更多优渥的条件。”
  男子低笑声歇止,也没有立即回话,她模糊地感觉到他正在看她。好笑了,这样漆黑晦暗的凌晨时分,没星光没路灯,他是不可能“看”清她的,但她却强烈地感觉到他能把她的面貌看了个一清二楚。
  “你在看我吗?”
  “是的。”男中音加了些微的沙哑。
  “那你一定和孙猴子一样有火眼金睛。”她笑,沉重的头颅已完全栖上他颈窝。
  男子似乎叹息了声,像在自问:
  “为什么你不怕我?我是个陌生人。”
  她在沉睡前的最后回应是:
  “因为我醉得什么也不想担心,也因为我家门口到了,而摄影机已将你我两人拍了进去……一旦我死了,也不怕没有线索可以追察。”和着低沉笑语,她安心地软在他怀中沉睡,任他处置了。
  她的话惹来男子浅笑,铁般的双臂牢且轻柔地扶住她腰背,让她可以贴在他怀中沉睡。
  看了她睡颜好一晌,才抬头环伺方家大宅门口,很快地在隐密处找着了摄影机,并且不只有一架。
  这女子。确实够格当他的新娘!
  不枉他千里迢迢而来。
  方筝,他的新娘。 

 


2

 
  如果她的耳朵在一天之内被震聋了,并不是太稀奇的事。
  如果她曾对武侠小说中的“魔音穿脑”斥笑过无稽荒诞,那么她会立即为此而忏悔。
  老天呀,你不觉得世上的噪音已经太多了吗?为什么还要纵容眼前咯咯叫的火鸡群在她面前制造污染呢?
  幸好她向来身体健康,宿醉的痛苦没有太严重;喝下解酒茶后,整个人神情气爽了起来——如果耳边的叫嚣声可以用遥控器按掉,她的精神会更好一些。
  方筝修长的双腿放在大书桌上,整个人舒适地窝在大皮椅中,坐没坐相地办公着。
  她的美人秘书一大早被她召来家中办公。
  方筝眼睛与手没一刻得闲;这么辛苦地在为方家基业打拼着,却仍要命苦地挨骂,不知道世上还有没有天理!
  方氏企业安管部的主管董培良、方氏企业未来继承人方范,以及方家大宅的元老奶娘康婆婆——人家说三个女人可以创造一座菜市场,不料二男一女也有同样的效果;也就是说古人只会把坏的东西栽赃到女人头上,一点也不知反省,甚至不知道男人创造菜市场的功夫更胜一筹。
  “张伯。”方筝觑了一个空。
  立在书房门外等召唤的管家立即应道:
  “是。”
  “奉茶。”
  “几杯?”
  “你难道数不出来书房内的老母鸡有几只吗?”方筝目光没有稍离过文件,只有批阅的右手将钢笔转了几个圈圈,又复振笔疾书。
  但她的话却又引来另一波的不满叫嚣。
  方范首先冲到书桌前,抡着他多年苦练铁沙掌的拳头在方筝面前晃着:
  “二姊,你居然把我们的关心当成母鸡叫!我们难道没有吼叫的权利吗?喝酒喝到三更半夜,不理会董大哥打的呼叫器留言,然后站着睡在一个大男人而且是陌生人的怀中,直到我们发现,你你你——哇!”伸长的手指猛然收回,跳着脚、甩着手,安抚自己差点被咬成两段的指头。
  方筝嗤笑了一声,示意李乃君暂停工作,将手上的文件往桌上一丢,俐落且准确地落在堆积如山的文件堆最上头,并且让它保持平衡,没有散成一地。
  将玉腿放了下来,她道:
  “你们这些人存在的意义就是成天在我耳边吼叫吗?拜托你们找点有用的事来做好不好?”
  董培良开口道:
  “可以,但你得告诉我,早上抱着你的那个男人是谁?我好可以去查他的资料。不会再烦你。”
  真是不死心,唉!
  “我怎么知道他是谁?事实上我连他长得怎样都很模糊,这问题应该问你们才对吧?你们至少知道他长得是圆是扁。”
  老奶妈康婆婆呼叫道:
  “二小姐,你连人家是谁都不知道,就跟人家睡了?要知道这要发生在五六十年前,你根本已经身败名裂了!哎呀!太随便了!太随便了!我怎么有脸在死后去见我家小姐、姑爷呀!”她老人家的“小姐、姑爷”就是指方筝的爷爷奶奶。当年陪奶奶嫁过来后便以教养少主人为己任,直到现在堪称三朝元老。
  “婆婆,我没有和他睡!您以为在大门口、在光天化日之下能做出什么苟且的事?董老兄,你是安管部的人,就要有本事自己去查陌生人的资料,别再烦我。还有你——方范,听说你最近玩电脑玩得凶,连功课也不顾了?当心我打断你的狗腿,当一科、打断一双。当了四科以上,我看你要准备办后事了。明白吗?还不快出去!”最后一句含着火药吼了出来,充分表现出方氏掌权人的威严。
  吓得两名哀怨男夹着尾巴逃了出去,只剩势单力孤的康婆婆依然安在。
  “二小姐,你也要吼我吗?”康婆婆伤心地问。
  方筝露出甜蜜蜜的笑,起身搂住康婆婆娇小的身子:
  “我怎么敢呢?婆婆,您是我最尊敬的长辈呀,我很爱您的。前些日子我还特地叫李秘书去学脚底按摩,听说对身体很有帮助,这会儿,我就叫她帮你马二节,看看对你的全身疼痛有没有助益。李秘书,来。”她回头对她的万能秘书打暗号。
  李乃君投给她好几个杀人眼光,又被陷害了!
  按摩?我哪会呀?
  随便捏一下就好了啦!两人以眼神交流讯息,最后李乃君仍是难以抵挡上司的勾魂眼,顺了上司的意,扶老婆婆回房按摩去了。
  谁说英雄难过美人关?美人又何尝过得了英雌关?遇上了方筝这个女人,唯一的选择只有认命。唉!
  终于打发掉所有人,方筝跌坐在长沙发上呼口气,老管家奉来的三杯乌龙茶全给他一人喝来提神。
  每个人都想知道凌晨陪她站在大门口等人发现的男人是谁,她又何尝不好奇呢?只是正如她所言,连他长得是什么模样都不清楚,哪能说出个所以然?反而得怪她的老弟与司机,在发现他们时,只呆呆地记得接过睡死的她,而留不住人家的脚步。没用的东西!
  会有那样奇异的男人存在世界上,当真是少见了。这个男人存着什么心?如果没有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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