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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心跳跳-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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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笑了两声,方筝全然地不放在眼内。
  “那个白痴。居然公然与我敌对,也不懂得掩藏一下,我记得赵大森老板不笨呀,怎么生得出这种蠢性坚强的儿子,好替他担心将来事业交到他儿子手中会垮成一堆废墟。”
  说起方筝与赵衍夫的恩怨情仇,要从六年前说起。
  二十岁甫接到高夫人邀请函,正式步入社交圈的方笙可以说是当年度社交界最炫人的惊喜了,多少名门公子趋之右骛,以众星拱月的方式堵了个方笙方圆百里水泄不通;而护姊有责的方筝义不容辞地代她回绝有色狼倾向的男士邀舞与接近。
  好巧不巧,当年也正是赵衍夫公子由国外野鸡大学镀回一张文凭归国,并且自诩白马王子,步入高级社交圈的时日。
  以千人倾、万人迷的姿态款款而来,当然认为自己绝对会是“摘月”的那名王子。
  也许是罗曼史中毒太深了,没看清楚自己癞蛤蟆的本质,便学小说中的屠龙男主角,狠手一伸,硬是将方笙抓出众星的围绕,准备顺着音乐的流泻,舞出两人瑰丽的华尔滋——
  当然,结局是,他被一记过肩摔给丢到门边,在昏头转向时,衣领被拎起抓到花园去海扁得奄奄一息。
  可怜的赵公子依然不明白他被谁痛揍了一顿,因为待眼中的星星、小鸟消失之后,他没看到什么人;待他狼狈地爬回宴会现场,他眼中的公主已被来自香港华康集团的高级特助锺适给夺去了第一支舞,以及接下来所有舞码的权利。
  后来,赵衍夫才由旁人口中知道打他的凶手是方笙那个不男不女的妹妹方筝;一个十八岁的乳臭丫头。
  说来赵公子身旁后来必定随侍着打手,就是拜方筝所赐。
  第二笔梁子也得顺带说一说。
  放弃了方笙这位大美人之后,赵衍夫摸摸鼻子,安分地与他在国外所交女友在一起,可以说在双方家长的默许之下,步入婚姻殿堂是指日可待的事。
  不幸的是,在订婚宴那一天,他的未婚妻居然大发花痴,公然对着某位帅哥流口水,而那名“帅哥”甚至不是个男的,就是方筝那个混帐。
  在交换戒指那一刻,就见准新娘子因为白马王子的离去,而忘形地追随而去,留下类似某电影情节男配角的萧瑟场景,让上帝陪他哭泣。而且,从此以后,赵衍夫三个响当当的大字,便与“笑话”划上等号。
  婚姻吹了,面子没了,他的人生、他的未来……
  犹如残秋枝头最后一片抖瑟的枯叶,注定以悲剧去落幕。哦……
  所以喽,也难怪他老兄这么公然地恨方筝入骨。
  但是若认真算起来,方筝从未刻意去惹那呆瓜;除了他对方笙毛手毛脚,给予教训是必须的之外。女人恋她、追求她,或公事上比他高竿、社交圈比他吃得开,基本上是与赵公子无干的,各凭本事而已;她方筝的生命意义才不会肤浅的只止于与这呆子斗气上。
  哎!说人人到,远远的大门入口,那辆招人注目的金色法拉利,不正是赵衍夫的宝贝呆瓜车吗?确实是全世界独一无二的拉风呀!啧!金色的。
  林淳棕凑近方筝:
  “你想,今天的好戏值不值我放弃高夫人宴会的牺牲?”
  “天晓得。谁知道他的保镳有没有你形容的那么好?如果当真有,赵衍夫难道敢明目张胆地吆喝打人?”
  没有给他们太多闲聊的时间,立即有尖刻的声音由远至近地传来:
  “哟,你们怎么没有去参加高夫人的宴会呀?害我今天成了众人瞩目的王子,依然感觉到有点胜之不武哩。方筝,你这个假王子莫非是怕了吧?”话完,还刻意“哈哈哈”三声,以壮自己嚣张的架势。
  这个赵衍夫好歹也活了三十年了。长得平凡、体若圆球绝对不是他的错,可是愈活愈幼稚真不知道该把这笔帐挂在谁身上才好。
  方筝没有正视赵衍夫,只把双眼定在赵公子身后,除却两名打手以外那个靠在门框旁的黑衣男子身上。
  有点眼熟。
  不是容貌上的似曾相识。如果她曾见过,断然不会忘记;她没见过,但那股子感觉令她熟悉。
  合身的黑T恤、合身的黑牛仔裤、黑短靴,外套着一件及膝的黑披风,身材相当好,颀长而充满力道。
  至于长相,反而不好形容。形于外的威猛森冷,比表相的一切更令人震颤,相当特别;这种人如果会被赵衍夫聘请,就太令人失望了。
  她一向以为人渣是用来配垃圾的。
  越过喋喋不休的赵衍夫,方筝立定在黑衣男子面前;而他的眼光未曾稍离过她身上,从入门后一直如此。
  “方筝。”她伸出手。
  “风御骋。”他握住,并且细细端详她比一般女子远大一些的手。
  有力、且温暖。他满意这个发现,露出一抹浅笑,如破云煦阳,只照耀于她身上。
  他的声音唤起她的记忆。她笑了:
  “是你。”
  没头没脑的一句,却不会令风御骋摸不着头绪。
  “是我。”
  “没想到你会是那家伙的人。”
  “你知道兵没有绝对的主人。”
  她挑眉,双手抱胸:
  “那是说,只要出得起价钱,我也可以是你的主人?”
  “当然。”
  不识相的火鸡叫,介入他们之间,正是不甘受冷落的赵公子:
  “你别想!他是我的人,你挖不走的。”哈哈哈,终于有他赵衍夫扬眉吐气的一天了!
  不过,没有人理他。
  这老兄大概不明白既是配角,就应该安分一点的道理。
  方筝撇撇嘴角,依然只看风御骋:
  “你的‘价码’限于金钱,或是其它?”
  “因人而异。”
  这人讲话真是简洁到没人可比。
  “如果我想延揽你呢?”
  他没有立即回答,定定看了她一眼,凑近她耳边,低语了一句:“拿心来换。”
  方筝身子一震,无法自己地退了一步,退出他气息包围的世界,窒闷的感觉才稍稍平复。
  这人……当真的吗?由他深邃的眼神中找不到一点开玩笑的成分。他对她当真是有目的?只是……要她的心?她该不该感到受宠若惊?毕竟二十四个年头来她受男人青睬的次数少得令人垂泪;而女人对她的恋慕却是拿高雄的所有货柜来计算都有不足之虞。
  她哭笑不得的表情实在不符合刚被宣告受喜爱该有的表现,但她实在找不出更好的方式来呈现了。
  一切的情况真是诡异得让人迷惑。
  就从这个叫做风御骋的男子出现之后。 

 


3

 
  姓名:风御骋。
  年龄:二十五岁至三十岁之内。
  背景:目前受聘于汤氏企业之自由保镳。
  “我说,董老兄。”方筝叹为观止地将手上轻薄短小的报告书折成纸飞机把玩。“我真是不敢相信咱们方氏企业的安管部绩效低落至此,更难以相信的是你居然以为这样的调查足以当成一篇报告呈上来给我过目。”
  被削得脸色青白红交错的董培良,在吞了好几口口水后,以细如蚊呐的声音申“第一,我并不是侦探人员。第二,安管部门是负责你的安全,以及企业体的安危,第三,以我所能动用的人脉去查,真的找不到任何有关于他的资料,只知道他本身持有外国护照,更难以侦察。最后,我必须证明安管部并不是如你想像的没用,事实上两个月以来,我们一直在追踪风御骋的行动。离开赵衍夫的聘用之后,他先后待过何必生,以及梁知华的保镳,目前人在汤氏企业;往后会不会再跳至何处,就不得而知了。但这些人都有一个共同点——”说至此,董培良顿了一顿。
  “怎么不说了?”方筝催促。
  “这样的猜测不知道对不对,方筝,我记得这些人都与你曾发生过摩擦的人。风御骋不会以这个为标准去接受聘用吧?”董培良大胆假设。
  方筝极有兴趣地直着身子,双手搁在大办公桌上,熠熠发亮的眼睁充满希望地看他:
  “如果是的话,那么他是想对付我,还是想帮我?他有什么理由这么做?”
  “没有迹象。他所待的每一处都没有留下具体的破坏或建树,所以无法理解他的动机。”
  “那么,你觉得他值得我们再深入研究吗?”方筝敲着脑袋,斟酌着。
  “我想还是再观察一阵子看看吧!这人令我感觉危险,一旦为敌,断然不可忽视。”
  她挥挥手:
  “好吧,有新进展再告诉我。再四十分钟有个烦人的会议,我要出去走一走。”
  “要不要派安管部的人——”
  “不必,我只在公司附近的咖啡屋或速食店走一走而已。”话完,人已走入电梯中,将董培良无奈的脸关在门外。
  两个月来,她见过风御骋几次,在几个宴会中,他是被雇主用来炫耀的保镳,也是最不像人家手下的保镳。董培良用字用得好——自由保镳;既是受雇于人,却又不受支使、不当罗喽,独树一帜的冷然。
  但是方筝有预感,这个男人,终究会来到她身边,只是……当真是用真心去换取的吗?
  如果这叫恋爱,也算是特别了。
  春天的气温,早晚都有些教人抖瑟的寒意,步出办公大楼,追来一阵冷凉的风,扬起她雪白的披风化为潇洒逸放的波浪。
  沿着骑楼走着,不期然看到另一端的熟悉身影;看到了他,禁不住地笑了出来。
  将墨镜架在直挺的鼻梁上,她闲散走近他——以及他身边的女人儿。
  那是一家具知名度的精品店门口,社交界名花之一的汤氏千金,以及与汤氏有其姻亲关系的刘氏千金,正公然在大街上大发花痴,抢玩具似的缠着风御骋。两名千金脚旁各放了数十袋“瞎拼”之后的成果,而他们的司机正开着门恭候大小姐上车哩!
  唯一的纷争是两位大小姐都希望帅哥上她们的香车,而不允许另一个花痴独占。
  哦喔!
  这个风御骋有帅到让女人大打出手的地步吗?恐怕是没有吧!不过是这些被宠坏的千金们为了面子问题不允许自己斗艳失败吧?可想而知,她们生命的意义有多么贫乏。
  方筝悠闲地靠在一根柱子上看戏,而风御骋发现了她,也笔直朝她走过来。
  “你出来透气?”他问。
  “顺便看戏。”她笑得不怀好意。
  风御骋也笑了,掏出口袋上的墨镜,遮去他眼中呈现的厌烦与不耐;也与她相同,靠着柱子。忘了身后两名大小姐。
  “风,他是谁呀?”因着狩猎本色,以及千金小姐之生命意义,见到帅哥绝对是宁错杀,不错放的。两名千金小姐当然立即偎了过来,睁大眼为帅哥打分数。
  方筝索性也不回应,一手搁在风御骋肩上,潇洒地任人品评。
  他的黑与他的白,正是帅哥极致的两种类型。斯文的男子须俊美;冷酷的男子须性格,就不知在女人眼中她有没有法子比得过风御骋这个真男人了。
  “这位先生,你叫什么名字呀?”汤千金眨了下眼,很妩媚地问着。
  “我叫刘美仙,就是美若天仙的意思。你呢?”刘千金风情万种地伸出手背,等白马王子印下吻迹。
  “在下方筝,幸会。”方筝当然没有兴趣拿自己的嘴巴去给两只万峦猪蹄下印痕。一一回握过手,抛了两记媚眼,趁两名千金目眩神迷时,道:“我与这位风先生有些小事要谈,必须先走,相信两位大美人儿不会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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