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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生怕餐馆知道她被B大录取,就不要她打工了,连忙说:“我虽然被录取了,但是我还没拿到奖学金,所以还是需要…打工。”
他说:“光靠打工可能还是不能解决你的学费问题。你是外国人,如果没奖学金,学费会很高的。你什么时候可以知道能不能拿到奖学金?”
她把时间支得远远的,免得马上又要撒谎:“可能要到开学时才知道。”
他想了想,说:“如果到了开学的时候还没拿到奖学金,你就告诉我,我可以从老板那里拿出一些工钱来给你交学费,你不读书就会丢了身份的。”
“怎么好意思叫你破费?我自己想办法吧。”
他说:“我没事,反正我有钱也没地方用。”
她大着胆子问:“为什么你有钱也没地方用?”
他沉默了一阵,说:“在餐馆打工,吃的住的都是餐馆的,天天都要开工,又没车,到哪里去用钱?”
接完了BENNY的电话,海伦没来由地觉得很开心,也许是很久都没有受到异性的关心了,他这么关心她的身份问题使她有一种晕乎乎的感觉。
她不记得自己有多久没有异性关心过了,可能自从跟丈夫李兵谈恋爱起,别的男性就很自觉地跟她拉开了距离。
海伦跟李兵是大学同学,都是Z师范大学英文系的,但不在一个班。她现在几乎记不起两个人是怎么好起来的了,反正他来找了她,表达了那个意思,她也没正面拒绝。他继续来找她,两个人就这么谈起朋友来了。
她在班上一直没有多少人追她,她也不知道是为什么。后来有几个人开玩笑地说过,说那时不敢追她,因为她在班上成绩太好了,各方面条件也太好了,他们都是乡下来的,配不上她。
李兵也是乡下来的,但她不知道他为什么就有胆子来追她。后来她问过他,他说:“追一下,又不会掉块皮,怕什么?成绩好怎么啦?各方面条件好又怎么啦?正因为你条件好,我才敢追。追不上,不丢人;追上了,是我的光荣。如果追一个条件不好的还被拒绝了,那才丢人。”
不用说,这个答案是很令她心寒的。她期待的是诸如“我知道你条件好,但我太爱你了,顾不上考虑那些世俗的东西了”或者“我爱你爱疯了”之类的答案。她不知道为什么李兵连一个谎都懒得撒,也可能不是懒得撒,而是不知道她想听什么答案。所以说能用谎言哄住你的人,至少还是了解你的人。
人们常常把言和行对立起来看,好像只要是会说甜言蜜语的人,就一定是“言语的巨人,行动的矮子”。殊不知言和行是可以有很多种组合的。有的人既有言又有行,有的人既无言又无行。如果言和行只能是二者必居其一,当然是行动更重要,但是谁又规定这二者只能居其一呢?
大学毕业后,海伦被分到Y市的一个大学教英语,李兵被分到X市的一所中学里教英语,两个人不在一个城市。李兵和他家里的人都劝海伦调到X市去,说Y市是省会,李兵要调到那里不容易,但如果她往X市调,就比较容易。她知道X市只有一所大专,她调到X市最多只能教大专,搞不好还只能教中学,所以她坚持呆在Y市。
于是李兵的家人又劝说他们尽早结婚,说结了婚李兵就好调动了,不然的话,李兵没有调动的理由。两个人这样分在两地,总不是个事。
她没听他们的劝告,因为在她看来,结婚不结婚只是一个感情问题,感情到了那一步,两个人就算是分隔在天边,也一样结婚。如果感情没到那一步,仅仅是为了调动就结婚,那还有什么意思?
他们两人就这样分着,李兵隔三差五地到Y市来看她,寒暑假两个人也能呆在一起。后来她决定考研究生,因为呆在大学里,哪怕是教公外,没有研究生学历也慢慢站不住脚了。她劝李兵也考,这样两个人就可以到一起来了。李兵也想两个人在一起,所以欣然报了名,但他并没花很多时间复习。考完后,海伦被Y大录取了,而李兵落选了。
海伦考上了研究生,李兵跟他家里人着实急了一阵,怕海伦瞧不上李兵了。但事情并没有象他们想象的那么糟糕,两个人的关系并没有因此断掉。
李兵仍然是隔三差五地往Y市跑,仍然是一见面就想着要做那件事。碉堡一个一个地攻破,海伦一步一步地退守,到研究生第一年读完时,两个人除了最后那一步没走以外,几乎什么都做过了。
但她一直坚持要到结婚之后再突破最后那一关,她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坚持,好像内心深处一直不太相信李兵就是她要与之共度今生的人。
她心里总象有个声音在提醒她:〃你这不算爱过,爱情不是这样的〃。有时她也想跟李兵吹了,等待真正的爱情,但她又笑自己,这世界上哪有琼瑶小说写的那种爱情呢?那种飘飘欲仙,魂不守舍,如痴如狂的爱情,都是作家写出来的。她看看周围的人,也的确没发现什么跟她的爱情很不同的爱情,大家都是平平淡淡的。
她觉得自己有点机会主义,心里还在偷偷渴望动人心弦、令人痴狂的爱,又把李兵KEEP在那里,以防万一老是遇不到令人痴狂的爱,至少还有个人陪在身边。这样想的时候,她就觉得有点内疚,愧对李兵。但她又想,谁知道李兵是不是也拿我当这样一个BACKUP呢?也许大家都是在骑驴找驴,找不到一头更好的驴了,就把现在骑着的驴升任为配偶;找到了,就不要自己骑的这头驴了。
读了一年研究生,她好像觉得有点累、有点绝望了一样。读本科的时候没遇到什么动人心弦的爱情,就指望参加工作后遇到;参加工作了还是没遇到什么动人心弦的爱情,又指望读研究生的时候遇到。现在研究生读了一年了,该认识的人也都认识了,还是没遇到什么动人心弦的爱情。可能那些优秀的驴们,见你已经骑着一头驴了,也就没什么兴趣了,或者这个世界上就没有什么优秀的驴。
骑着驴又妨碍找驴,不骑着驴,又可能连一头驴也没有了,真是一个DILEMMA。她灰心丧气地想,要么这个世界就没为她预备下一个那样的爱人,要么就是今生无缘跟那个人遇上,只有听天由命了。
那个暑假,离开学还有几天,李兵就动员她到Y市去。那时她的两个室友都还没到学校来,寝室里就她跟李兵两个人。李兵当然苦缠着要做那事,她知道她刚来完了老朋友,一定不会怀孕,于是她没有激烈反对,推脱了一阵,就允许他脱去了她的衣服。
虽然是第一次,她也没什么太激动的感觉,反而一直在想,到底这个决定对还是不对。她感觉他在进入她,她感到了疼痛,流下了眼泪,不知道是因为痛,还是因为惋惜自己保持了几十年的东西就在这一刻粉碎了。
李兵很激动,几乎没闲心注意到她的眼泪,他很快就一泄千里,而且就趴在她身上睡着了。过了一会,她觉得实在压得受不了,就推醒了他。他为他自己擦拭的时候看到了血迹,然后看到床上的血迹,他吃惊地问:“你老朋友来啦?”
她觉得很委屈,兢兢业业保持了这么久的东西,却被他当成老朋友。她绷着脸不说话,觉得自己亏得一塌糊涂。
他解释说:“我不是怀疑你,我是觉得血太多了,你大腿根都糊上了,我怕出了什么问题…”
她生气地问:“你怎么知道流多少血算多?你以前…跟别人做过的?”
李兵慌忙声明:“没有,没有,我哪里会跟别人做过?只不过是听别人讲过…而已。”
她追问:“别人怎么讲?到底应该流多少血才算正常?”
“我哪里知道?都是些哥们乱吹的,哪里能信?”
他找了个毛巾替她擦了一下,干毛巾,擦得很痛,她推开他的手,自己用脸盆装了点水,把自己擦洗干净了。等她一上床,他就又来求欢,她很不耐烦地把他推开:“你对这事怎么这么感兴趣?”
他见她满脸不高兴,小心地说:“我用手试试,看里面有没有伤…”
她觉得这句话还有点体贴,就没有反对。他伸了一个手指进去,这里摸摸,那里摸摸。他摸一会,就把手指拿出来,仔细地看。刚开始她闭着眼睛,只觉得他抽出了手指,不知道他在干什么。过了一会,她睁开眼睛,发现他在看自己的手指。她问:“怎么啦?”
他含糊地说了句什么,又把手指伸进去,又是这里摸摸;那里摸摸。然后又把手指拿出来仔细看。
她更奇怪了,提高了声音问:“你到底在看什么?”
他说:“没什么,我想看看到底是你老朋友的血还是你那个血”
“这能看得出来吗?”
“怎么看不出来?”他似乎胸有成竹,“不是说你们女的那个处女膜是在靠外面的吗?如果是里面来的血,那当然就是你老朋友的了”
她知道他其实是不相信她,才这样不辞劳苦地查证落实的,她冷冷地问:“那你的结论如何呢?”
不知道他是听出了她话中的讽刺和不快,还是他的结论使他很欣慰,总之,他不仅没生气,而且很高兴地说:“应该不是老朋友的…”他翻身抱住她,在她脸上一阵猛吻,很快就把自己的那个东西塞到她里面去了。
她已经不想说什么了,知道自己已经走错了一步,而且是退不回来的一步。她安慰自己说,也许不走这一步,就不会知道自己走错了,就当是个教训吧,名副其实的血的教训。
从那以后,李兵每次来都少不了做那事,给她的感觉他完全是为那来的。她也懒得推三阻四了,觉得反正已经做了第一次了,做多做少都是那么回事了,你越推脱,他兴致越高,缠得你烦,不如让他了结了心愿,大家都好睡觉。
有几次,李兵来的时候,正好她的老朋友来了。他仍然要做,她不肯,说这样容易生病的。他熬一天,就再也熬不住了,说我大老远的跑来一趟,你不让我做,我憋得多难受啊。
她最不喜欢的就是他这种口气,如果他说说他多么爱她,见到她他就会激动起来,可能她就不那么抗拒了。但他说来说去,给人的感觉就是这是个纯生理的东西,跟感情不沾边的,就像装了一泡尿,总得找个地方撒出去一样。
但他死缠的功夫让她望而生畏,你不让他做,他可以从早到晚没有心思干任何事,也不让她干任何事。每次都是她让了步,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等他做了,你就是请求他缠你,他都不会缠了。
逢到这样的时候,他总是叫她帮忙扶着他的那个东西,刚开始她不知道他这是为什么。为了尽快完成这事,他叫扶着就扶着,后来她忍不住问了他,他没正面回答,但她猜到了,他是怕把血水沾到他手上了。
她很生气,指责他说:“你把你那个东西放到我里面去,我没嫌你脏,你用手碰碰还嫌我脏了?你怕脏就不要做。”
他解释说不是怕脏,但他没说到底是为什么。她知道他没办法把这事解释掉,因为是明摆着的事。
自从跟他做了那个事之后,她对他的印象是越来越坏,可能床上的表现很能反映出一个人的人品,为不为对方着想,那个时候最能体现出来了。
她研究生读到第二年的时候,系里来了一个三十岁左右的男老师,姓付,刚从英国拿了博士学位回来。人长得很潇洒,一口英国英语很纯正,最最重要的是,他还没结婚,而且没女朋友。
系里的女生几乎个个都想做他的研究生,那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