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的心拔凉拔凉——他、他!居然让人跟踪我!
我很少发怒,现在却有一股甩电话的冲动。我正要按下结束键,蓦地,那一方传来那声音——就像是卡车碾过,沙哑至极,似乎是用尽了嗓子后,才能发出的声音。
“祺,日”
如果不仔细听,一定听不清楚。
他只能断断续续地发音。
“不,要,生,三,叔,的,气”
之后几天上课,没瞧见程辰,我实在不太习惯,感觉世界突然安静下来。
这天下课的时候,外头突然吵杂起来。
我正拿着拖把打算实行卫生股长的职务,突然有一个小阿飞闯进来,打着嘴环,有些不伦不类。
一边的同学都窃窃私语,只听那小阿飞叫道:“妈的别挡路!找人找人!”
我继续往后门走,应该不关我的事。
“哪个叫任祺日!给老子死出来!”
一时间,班上几十道目光射了过来。我简直受宠若惊。
小阿飞顺着目光,眯着眼瞧我,冲我摆了摆手势:“原来是哦,那个死胖子。死胖子,给老子死过来!快点!”
我叹了一口气,放下拖把,有些视死如归地走了过去。可能是人胖走路也慢的关系,我一站到那小阿飞的面前,那小阿飞就狠狠扫了我一个耳光。我差点儿站不稳,手撑在桌上,才勉强稳住了脚。
“死胖子,迟了这么久老大才收拾你,你有福了你!”
我有些头晕,老大?
我乖乖地和那小阿飞走到了草场,果真远远就瞧见当天被人划了刀的小伙子。我轻轻摸了摸发疼的脸颊,有些惆怅。
“老大,我替你把人带来了!”那小阿飞凑到他旁边,有些幸灾乐祸地瞧着我。我抬眼瞧了瞧他,看样子回复的挺好,才几天就能跟没事一样。
他吐了吐烟,捻息了烟头,对我说了一声:“过来。”
坦白说,他的声音,真的挺好听。眼神依旧很犀利,站着的姿势很慵懒,却让人生出一种怪异的感觉,无法抗拒。
我乖乖走了上去,在他面前站定。
他侧了侧头,突然皱眉,一手扭起我的下颚,有些用力。
“谁打的?”
“呃啊?”
他眯了眯眼,突然看向刚才去班上找我的小阿飞,语气有些冷:“你动的手?”
那小阿飞也觉得气氛不对,“老、老大”他横了那小阿飞一眼,霍地操起拳头,二话不说就往那小阿飞脸上挥去。
那小阿飞整个人被打到了地上,痛苦地叫着。他似乎还要再补上几拳,我赶忙拉住他,“呃,你、你也别打,别——”
他盯着地上那小阿飞,忽然抬头,扫了扫一边愕然的众人一眼,然后勾住我的肩膀,拍了拍,带着一点江湖味地说道:“你们记得了,这个任祺日,以后是我兄弟!谁敢惹他,就是惹我——”
所有人齐齐看着我,噤声不语。
他狠扫一眼,“我养的全部是哑巴?还不快叫日哥——!”
所有人一个激灵,对着我,喝道:“日哥!”
场面比我上位任氏总裁的时候,还壮观。我扯了扯嘴角,心情很复杂,胃又开始疼了起来
他很是满意地笑了笑,然后逐一给我介绍:“这个是阿富,那个是小忠,还有那个”
每个小阿飞冲着我硬是扬起嘴角,我硬着头皮,冲着每个人点了点头
“然后,”他看着我,眼里有着一点光彩。
“杜亦捷,我的名,记清楚了。”
那一刻,我不止睁圆了眼,嘴巴估计也可以塞下一个鸡蛋。
如果我没记错,大约几年之后,出了这么一个人物。他只要跺一跺脚,整个新马乃至东南亚的黑社会都会震一震。
那人物的名,刚好也叫——杜亦捷。
第四回
重生之沉云夺日
“日哥日哥!别说兄弟不罩着你,抽一根,包你欲仙欲死。”少年仔勾着我的手臂,顺势揽过我的肩,一说话嘴里的漫漫烟味儿熏得我的头有些晕。
“不、不用呃——”
说来,虽说杜亦捷管他们叫我日哥,毕竟几个都快成年的孩子毕恭毕敬地叫着另一个孩子日哥,实在有些故此,这帮子里我除了和杜亦捷闲来还能说上两句话,一般的确是有些格格不入,尤其杜亦捷叫我和他们聚了几次,皆是逼酒飞烟弥漫——我、我这把老骨头,憋得实在辛苦。
杜亦捷一伙人平时没怎么上课,总聚在操场那大树下或者是空置的课室,自那日后隔三岔五就会拉着我聚上一天。自此,我好好学生的形象禁不住动摇起来,就连班上同学瞧着我的目光也带了三分怜悯、七分恐惧,班导刘女士也找我约谈了一回,循循善诱地握着我的手,说:“任同学,遇到什么难处校方一定会保护你,你要为了你的前途着想,三思而后行”诸如此类。
故此,我感到万分惆怅。
杜亦捷想来也是知道我和他们插不上话,之后也没怎么理我,就拉着我坐他旁边,一群人嘻嘻哈哈地聊,杜亦捷极少说话,多半时候只是扯一扯嘴角。杜亦捷抽着烟的手势挺好看,上一世记忆之中,也只有王筝拿着雪茄的姿势,能轻易让人怦然心动,只是王筝烟瘾不重,极少在我面前抽烟。
我记得王筝的秘书李玲曾这么说过:『真瞧不出经理这么严苛的人居然是个新好男人,就算抽烟也只抽半截,上次企划部的小珍说,经理不怎么抽烟,是怕身上带了烟味儿,说是他的情人不喜欢。』
那时我和舒媛新婚,原来心里沉寂如同死水,却因此又泛起阵阵涟漪。
后来,我签下那份转让书的时候,王筝脸上轻蔑的笑,冷漠的声音,几乎能穿透我身体的每一个细胞。
『姓任的,总喜欢一厢情愿。』
我总是一厢情愿。
“那个老、老大”一大把年纪了,还学年轻人叫别人老大,脸上微微烧了起来。我一出声,一班人都静了下来,杜亦捷也瞅了过来,那眼睛总能让我的心,微微一揪。我赔了赔笑,说:“我、我最近缺课太多两个星期后,就、就是段考了”
杜亦捷眉头轻轻一皱。
几个小阿飞就闹腾起来。“兄弟还管那什么东西,哎呀!别理别理!”
“切,不就个小考么,什么考卷我们弄不来!啊,你说是吧,老——啊哟!”
杜亦捷一手扫了那扬言给我拿考卷的小阿飞的后脑勺,力道挺大,原来起哄的一伙人顿时静了下来,我也睁圆了眼,一句话也没再吭一声。
杜亦捷捻息了烟头,瞪着那小阿飞,冷声说:“你少教坏他,小祺和你们不一样。”杜亦捷转而拍了拍我的肩,嘴角轻轻勾了起来,眼里还有淡淡的笑意。
“这样,明天你不用来了,好好学习,什么时候考好?”
我咽了咽口水,“二、二十三号。”
杜亦捷低头想了片刻,才揉了揉我的头,说:“那天考好了,杜哥带你吃好吃的。”
上一世我上位任氏总裁的时候,杜亦捷已经在整个新马一手遮天,且杜亦捷除了在整个东南亚甚至亚洲的黑市有十足的影响力之外,面上做的也是土木工程和海外房地产,和任氏有几项交易颇大的合作案。
任氏晚宴的时候,场面挺大,许多政界人物都足了面子,意外的是,杜亦捷亲自来了趟。那时候,所有人都管杜亦捷叫“杜爷”。当时,我到底还是涉世未深,礼貌上必须和每个宾客敬酒,对上杜亦捷的时候,已经带着五分醉。
模样儿倒是记不清了。
我只知道,现在的杜亦捷,虽然依旧带着一股狠劲儿,却少了那一股血腥气。那时候的杜爷,却已经没有人敢直视他的双眼。
我果真过了两个星期的安稳日子。
偶尔,杜亦捷下课的时候会跑来一趟,也只问了问学习上的事儿,顺道提醒我考完那天得把时间空出来,弄得我心惊肉跳,班上人心惶惶。
卫生股的工作早在不久前,已经有人自动请缨,我继而光荣卸职,生活忽然悠闲起来。倒是王筝不知怎地做上了初中部的学生会长,两个人的作息瞬间调换,等我熄灯的时候,才隐约见王筝的影儿。
我睡眠极浅,这是上一世后来几年才落下的毛病,再说,发生那件事之后
我永远、永远都不会愿意再想起那一件事。
我打了一个寒颤。
上一世的毛病几乎全一个不漏地落到了这一世,也不知是福还是祸,至少可以提前预防。
黑暗之中,王筝走路有些摇晃,不时碰撞到东西,发出阵阵低咳,又翻箱倒柜找些什么。
“哒。”
王筝似是一惊,回身的时候没留意,突地发出一声“碰”,就见他低吟一声,整个人弯下腰来。“王筝!”我赶忙拿起桌灯,凑到他身边去,见他双手扶着腰,像是疼得厉害,可见我过来扶着他,却死硬摆出一张孔雀脸,又要扬起下颚,结果眉眼痛得一抽一抽的,挺骇人。
王筝扶着桌子,坐到了床上,而后又低咳起来。我慌忙地去开了灯,瞧清楚了些,却见他脸色稍嫌苍白,兴许是方才那一撞,额上也疼出了汗。王筝见我瞧着他,冷哼一声,别过了眼。
我只得给他找了药酒,还有一些止咳片,听王筝那连绵不断的咳声,我轻叹一声,又拿了些消炎药。自从那天和王筝吵了一顿架,几乎没再和他说什么话。早些时候,王筝虽然对我总是一阵白眼,至少还是会对我冷言冷语。自那天起,却是几乎一句话也不说。
王筝脾气傲,又极重面子。
上一世,王筝没少和我吵过架,只是我一般都极少回嘴。
最重的一次,是我和舒媛新婚那时候。我记得,那一次王筝在酒宴上喝得挺醉,散宴的时候我让李玲送他回去,王筝却突然抓住我的领子,两眼都是血丝,却冷笑着说:『任祺日,你学人家结婚?哈!你不是对女人不举么!你这个基佬,龌不龌龊!』
那是我第一次打王筝。
王筝的肤色很白,脸上的红色指印显得更加突兀。王筝那时候两眼死死地瞪着我,哪怕现在,只要一想起来,心都会微微地疼。
后来,为了哄王筝开心,我给出了许多手下的企划案。
只不过,王筝之后做的事,比我的那一巴掌,着实疼上许多。
那估计是我重生几世,都忘不了的疼。
“王筝、王筝,别闹了,我给你擦药。”我看着王筝稚嫩的脸庞,如同娃娃般精致,再过几年,那五官会逐渐硬朗,瞳孔会更加深邃。
王筝挺执拗,上一世他几乎软硬不吃,道道地地的大爷命。
我思想片刻,轻叹一声,说:“下个星期就段考了,你要是拖着病去考试,到时候我考得比你好,你不要后悔。”
这句话果然见效,王筝立马睁开眼,一双眸子上下横了我一眼,咬牙地说了一声:“做梦。”
“得得得,我做梦我做梦,王老爷子,麻烦您老躺下,掀起您老尊贵的衣,让我瞧瞧可有撞出一个坑。”我不由得拿出哄儿子的伎俩,乖仔嫌药酒味儿呛,身上撞成了瘀青也不让我给他擦药,总得我变着法子哄。
就是不知儿子吃这一套,老子吃不吃这一套了
王筝揪着衣,两眼睁得老大。半晌,才服软似的解开扣子。室内的灯光有些澄黄,偏生王筝的脸蛋又生得不是一般的漂亮,现下低着头,眉睫一颤一颤,想来是刚才痛得厉害,还带着水汽,见他慢慢地解开衣扣,露出胸膛,满室旖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