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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瑾央姊,你可以把你的烦恼告诉我,说不定我可以一起帮你想办法解决。有道是三个臭皮匠胜过一个诸葛亮,集思广益,不是吗?”江云君认真的凝视著她说。
方瑾央眨了眨眼,有点感动的看了她一会儿,终于决定把烦恼选择性的告知。
“云君,我——”她才刚开口,就被她打断。
“等一下,我们换个地方说。”江云君起身道,同时伸手将她从座位上拉了起来,拉著她走出公司,直到进了公司大楼附近的一间咖啡厅之后才松开手。
“好了,到这里就没问题了。”她放心的微笑。
方瑾央忍不住的被她逗出连日来第一个真心的笑容。
“你干么这么谨慎?”她笑问。又不是在演北非谍影。
“瑾央姊你有所不知,”江云君咬文嚼字的说,“最近因为你情绪不佳,公司大部份的人都密切注意你的一举一动,希望有机会可以捡现成的便宜。我才不想让那些人知道你在烦恼些什么,免得他们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在那边火上加油。”
此时,侍者上前招呼她们,她们各点了一杯拿铁。
“没那么夸张啦!你别把人心想得太险恶。”方瑾央说。
“我这是防人之心不可无。”江云君一本正经的纠正,惹得方瑾央忍不住又露出了一个微笑。
“那我现在是不是可以说了?”她问。
江云君立刻用力的点点头。
方瑾央先看了一脸等待模样的她一眼,又叹了一口气之后,才缓缓开口——
“云君,你有没有过明明很讨厌一个人,但是心里却又忍不住不断想到那个人的经验?”她无奈的道。
江云君脸上表情有些错愕,因为她万万没想到瑾央姊会问她这么一个怪问题。
讨厌一个人,却又忍不住不断想到那个人?
嗯,这个问题之中有个重点,瑾央姊没把话说清楚。
“那个人是男的还是女的?”
“这有关系吗?”方瑾央犹豫的问。
“当然有。”江云君毫不犹豫的点头。
“有什么关系?”
“如果那个人是个女的,讨厌就会变得很单纯,除非你的性向跟大多数人不一样。”
“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你是个同志,又名同性恋。”江云君压低嗓音说。
“我当然不是!”方瑾央立刻表明。
“所以你说的那个人是个男人,对不对?”江云君突然暧昧的盯著她微笑。
方瑾央脸上的表情突然变得有些不自然,她拿起桌上的水杯暍了口水,又挣扎了好半晌之后,终于有些不情愿的点了点头。
“对,那个路人甲的确是个男的,但那又怎样?”她口吻有些不服气。
江云君若有所思的看著她,半晌之后,突然呵呵呵的笑了起来。
“云君,你干么?”她诡异的笑声让方瑾央有种头皮发麻的感觉。
“瑾央姊——”她姊字的尾音故意拖得长长的。
“干么啦?”方瑾央头皮发麻的感觉愈来愈明显。
“你是不是在谈恋爱?”她盯著她,微笑的问道。
“啊?!”方瑾央倏然呆住。
“除了讨厌的感觉,你对那个男的应该还有一点喜欢的感觉吧,所以才会控制不住的不断想到他,我说的对不对?”江云君微笑的眼睛都快要眯不见了。
方瑾央被她惊人的见解吓呆了,半晌之后才惊醒的大声反驳——
“才怪!那家伙满脸的落腮胡,看起来就是一副几百年没洗脸的样子,脏死了,我怎么可能会喜欢他呢?不可能的,绝对不可能的!”她斩钉截铁的说。
“瑾央姊。”江云君若有所思的望著她。“如果不可能的话,为什么你的脸那么红?”
方瑾央怔住。
“还有,”江云君继续道,“如果你真的那么讨厌他脸上的胡子,叫他把胡子剃掉不就得了吗?这个问题应该不难解决才对。”
叫他把胡子剃掉。
自从江云君替她想了这个好法子之后,方瑾央便遏制不住的不断想著,那个家伙把胡子剃掉之后会是什么样子。
她大概想了有千百种样子吧,帅的、酷的、俊的、美的、性格的,她能够幻想出来的模样她都想过了,但是这又如何呢?他真正的模样还是藏在那片黑压压的落腮胡下面。
唉,她到底在干么呀?净做些无济于事的事,真是个大笨蛋!
预言梦老早就已经告诉她,那个路人甲胡须男就是她红线彼端的那个人,结果呢?她却为了他脸上那丛胡子,在那边坚持己见、拒绝相信,搞到自己精神耗弱,真是个白痴。
然而,一次教训还不够,她现在又在耍白痴了。
明明就可以直接去找那家伙,然后请他把脸上的胡子剃掉,之后,就可以看见他的真面目了,结果她却在这乱想一通。
乱想是不打紧,问题就卡在如果他的真面目完全出乎她想像之外的丑,她能够接受吗?能够保证不被失望压垮吗?能够坚强的不被吓晕吗?
唉唉唉,她果然是个只会把事情复杂化的大笨蛋!
方瑾央仰躺在床上自我唾弃著,其实她不是白痴,她之所以迟迟不去找那个家伙是有原因的。
什么原因?
问的好,这个原因就是她当初那么骄傲的跟那家伙说她对他没兴趣,现在要她怎么拉得下脸跑去找他呢?
难不成要她跟他明说,说她的预言梦告诉她,他们俩这辈子注定会是一对夫妻,所以请他尽释前嫌娶她吧?
哈!如果她真这样做的话,他不当她是个疯子,那才奇怪哩!
方瑾央抱著棉被在床上翻来覆去的,觉得快要被自己气死了。
她从来就不是一个状况百出的人呀!为什么自从遇见他之后,什么丢脸该糟的事情全都发生在她身上了?
那家伙该不会带衰吧!
这是牵拖,因为早在遇见那家伙之前,她就已经很衰了,要不然又怎会碰上同性恋,有妇之夫和抢匪呢?
带衰的人其实是她自己啦!呜呜……
方瑾央带著郁闷的心情不知不觉的入睡,然后在临近清晨的时候,不知不觉的又进入了预言梦中。
而一进入梦中,方瑾央就看见那个路人甲胡须男。
大概是心态上有了改变,对他不再排斥的关系,这回再预见他的感觉就没那么气愤了,也可以平心静气看著梦里的一切,看著他。
方瑾央第一次认真的注意著他的一举一动。
梦中的他正在为一颗苹果向水果摊的老妇讲价,他笑容满面的讲起价,像在跟好朋友聊天的模样,让卖水果的老妇毫无招架之力。
当他成功的达到目的,咧嘴而笑的满足模样让老妇都忍不住跟著他笑了起来。
然而,他接下来的举动才叫出人意表,因为他竟用比那颗苹果高一倍都不止的酬谢金,麻烦老板娘替他的苹果削皮,最后咧著笑、跛著脚,拿著削了皮的苹果向满脸笑容的老板娘挥手道别,再边啃著苹果,心情愉悦的离开。
他的年纪该有三十了,但是让人不可思议的是,他给人一种如同少年的清新感受,好像他从未接触过现实中可悲与可怕的一面。
不,这么说有点不对,应该说是现实的可悲与可怕似乎击不倒他的开朗,他就像个发光体,能让人感到快乐与温暖。
啊,糟糕,她的老毛病又犯了!
每次喜欢一个人或欣赏一个人的时候,她总会不自觉的将对方想得跟神一样伟大。
真是坏习惯,收回来、收回来。
方瑾央调整思绪,重新公正盯著预言梦中的他看著。撇开他脸上的胡子不提,老实说,他给人的整体感不是普通的优。
她赞叹的想。
第一,他的身材很好,长得够高,既不胖也不瘦,秾纤合度的刚刚好。
第二,他的心肠不错,因为几次预见他,他不是在向残障人士买口香糖、顺手捐发票,就是扶老携幼的,简直就像日行一善的童子军。
第三,他爱笑,对人客气,又爱干净。
第四,也就是害她挣扎不已,明明告诉自己她讨厌他,却又在不知不觉间愈来愈喜欢他的一点。那就是他对女人的态度一向谨守分寸,而且心口合一,即使碰到辣妹倒贴、美女倒追,也能气定神闲的微笑拒绝,然后全身而退。
唉,只要是女人,谁不喜欢专情、心口合一的好男人呀?
若非她的预言梦从来就不会无中生有,她还真不敢相信天底下有她的路人甲这么优的男人哩。
她的路人甲?
方瑾央在睡梦中的脸,不由自主的微扬起一抹含羞的浅笑。
只要他把脸上的胡子剃掉,她想她一定会爱死他,而且此生不渝。她看著梦中的他,心动的想著。
突然之间,她平静祥和的预言梦突然有了改变。
只见一个头戴全罩式安全帽,一手提著沉重黑色大皮包,一手持著阴森森西瓜刀乱挥的男人,忽然闯进她梦中。
胡须男跛著扭伤未愈的脚,一步步缓慢的往前走,丝毫都没有发现身后的路人全因突如其来的惊险画面,惊慌失措的闪避,就怕被那拿西瓜刀乱挥的疯子划上一刀,只有他走路慢又不知不觉。
“快闪呀!”
方瑾央不自觉的惊声大叫,却因为太过激动而从预言梦中惊醒过来。她猛然从床上坐了起来,双眼圆瞠,胸口剧烈的上下起伏著,有一瞬间脑袋是一片空白的。
怎么办?他有危险了,而她却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住在哪里,她要怎么事先警告他?
可恶,明知道事情还没有发生,一切都只是在预言而已,她为什么就不能冷静一点把梦给看完呢!
现在怎么办?
她满脑子想的都是他会不会真的出事,是不是能够化险为夷,或者……
可恶,快点回想一下预言梦里的一切,哪怕是一间店、一个招牌、一面公车站牌,或者是从马路上驶过的公车都行。
预言梦既然来不及让她看到结局,那么就表示未来还没有定案,所以她要找出那个地方,去阻止一切可能会发生的意外。
她要去救他,一定要去救他才行!
方瑾方一脸坚定的付度著,然后伸手抱住头,专心的回想著刚才的梦境。
快点想,认真的想呀……
回医院复诊的结果,医生说复原情况良好,让心情郁闷了一个多星期的宣文承顿时有种拨云见日、心情开朗的愉悦感觉。
所以他在离开医院后,即使仍得跛著脚,还必须小心翼翼的以不加重左脚压力的方式走路,他仍开心的钻到医院后方的小巷道闲逛。
他在水果摊向一名可爱的老妇人买了颗苹果,因为老妇人看来很慈祥,让他很想亲近。
所以他便开玩笑的以议价方式和她聊起天来,最后再出高价请她替他削苹果,连本带利的将他得来的便宜让老妇人赚回去,整个过程好玩又有趣。
唉,天气真好,心情真好,连路边的行道树看起来都变得格外可爱。
宣文承微笑的啃了一口手上的苹果,心情愉快的在街上闲逛著。
台湾还真是个名副其实的宝岛呀,虽然小小的一个,却富裕得什么东西都看得到,买得到,而且又自由。
他真高兴当初跷家之后,选择了这个小岛来藏匿,真是幸运呀!
宣文承咧嘴笑了笑,然后举起手上的苹果又咬了一口。
嗯,真甜呀!
他知道有些路人对于他边走边吃的行径正投以不能苟同的目光,但是他觉得自己的吃相不差,也没有乱丢果皮纸屑的,应该还不至于到有碍观瞻,需要检讨改进自己行为的地步,所以他也就继续我行我素下去了。
反正他快乐,而且又不会影响到别人就好了,不是吗?
咧著嘴微笑,宣文承拖著微跛的左脚,一边啃著手上的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