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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集-第5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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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品琴里位于莱姆贝斯区尽头,是一列窄小破旧的两层楼房。我叫三号门叫了很久才有人应声。最后,在百叶窗后出现了烛光,从楼窗露出来一个人头。    
      那个露出来的头喊道:“滚开,醉鬼!你要是再嚷,我就放出四十三只狗来咬你。”    
      我道:“你就放一只狗出来吧,我就是为这个来的。”    
      那声音又嚷道:“快滚!我这袋子里有一把锤子,你不躲开我就扔下去了!”    
      我又叫道:“我不要锤子,我只要一只狗。”    
      谢尔曼喊道,“少废话!站远点儿。我数完一、二、三就往下扔锤子。”    
      我这才说:“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这句话真有不可思议的魔力,楼窗立即关上了,没过一分钟门也开了。谢尔曼先生是个瘦高个老头儿,脖子上青筋暴露,驼背,还戴着蓝光眼镜。    
      他说:“福尔摩斯先生的朋友来到这里永远是受欢迎的。请里边坐,先生。小心那只獾,它咬人呢。〃他又向着一只从笼子缝钻出头来有两只红眼睛的鼬鼠喊道:“淘气!淘气!你不要抓这位先生呀。〃又道,“先生不要害怕,这不过是只蛇晰蜴,它没有毒牙,我是把它放在屋里吃甲虫的。您不要怪我方才对您失礼,实在因为常常有顽童跑到这儿来捣乱,把我吵起来。可是,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要什么呢?”    
      “他要你的一只狗。”    
      “啊!一定是透比。”    
      “不错,就是透比。”    
      “透比就住在左边第七个栏里。〃谢尔曼拿着蜡烛慢慢地在前面引路,走过他收集来的那些破禽怪兽。我在朦胧闪烁的光线下,隐约看到每个角落里都有闪闪的眼睛在偷偷地望着我们。就连我们头上的架子上面也排列了很多野鸟,我们的声音搅醒了它们的睡梦,它们懒懒地把重心从一只爪换到另一只爪上去。    
      透比是一只外形丑陋的长毛垂耳的狗——是混血种。黄白两色的毛,走起路来摇摇摆摆。我从谢尔曼手中拿了一块糖喂过它以后,我们中间就树立了友谊,它这才随我上车。我回到樱沼别墅的时候,皇宫的时钟方才打过三点。我发现那个作过拳击手的麦克默多已被当做同谋,已经和舒尔托先生同被逮捕到警署去了。两个警察把守着大门,我提出侦探的名字后,他们就让我带着狗进去了。    
      福尔摩斯正站在台阶上,两手叉在衣袋里,口里衔着烟斗。    
      他道:“啊,你带它来了!好狗,好狗!埃瑟尔尼·琼斯已经走了。自从你走后,我们大吵了一阵。他不但把我们的朋友塞笛厄斯逮捕了,并且连守门的人、女管家和印度仆人全捉去了。除在楼上留了警长一人以外,这院子已是属于咱们的了。请把狗留在这儿,咱们上楼去。”    
      我们把狗拴在门内的桌子腿上,就又重新上楼去了。房间里的一切仍保持着以前的样子,只是在死者身上蒙了一块床单。一个疲倦的警长斜靠在屋角里。    
      我的伙伴道:“警长,请把你的牛眼灯借给我用一用。把①这块纸板替我系在脖子上,好让它挂在胸前。谢谢你!现在我还要脱下靴子和袜子。华生,请你把靴袜带下楼去,我现在要试一试攀登的本事。请你把这条手巾略蘸些木馏油,好了,蘸一点就成。请再同我到屋顶室来一趟。”    
      我们从洞口爬了上去。福尔摩斯重新用灯照着灰尘上的脚印,说道:“请你特别注意这些脚印,你看出这里有什么特殊的情况没有?”    
      我道:“这是一个孩子或者一个矮小妇人的脚印。”    
      “除了脚的大小以外,没有别的了吗?”    
      “好象和一般的都相同。”    
      “绝不相同。看这儿!这是灰尘里的一只右脚印,现在我在他旁边印上一个我的光着脚的右脚印,你看看主要的区别在哪里?”    
      ①牛眼灯是前面装有圆形凸玻璃罩的警察使用的灯。——译者注    
      “你的脚趾都并拢在一起,这个小脚印的五个指头是分开的。”    
      “很对,说得正对,记住这一点。现在请你到那个吊窗前嗅一嗅窗上的木框。我站在这边,因为我拿着这条手巾呢。”    
      我依着去嗅,觉得有一股冲鼻的木馏油气味。    
      “这是他临走时用脚踩过的地方,如果你能辨得出来,透比辨别这气味就更不成问题了。现在请你下楼,放开透比,等我下来。”    
      我下楼回到院里的时候,福尔摩斯已经到了屋顶。他胸前挂着灯,好象一个大萤火虫在    
      屋顶上慢慢地爬行。到烟囱后面就不见了,后来又忽隐忽现地绕到后面去了。我就也转到后面去,发现他正坐在房檐的一角上。    
      他喊道:“那儿是你么,华生?”    
      “是我。”    
      “这就是那个人上下的地方,下面那个黑东西是什么?”    
      “一只水桶。”    
      “有盖吗?”    
      “有。”    
      “附近有梯子吗?”    
      “没有。”〃好混帐的东西!从这儿下来是最危险的了。可是他既然能够从这儿爬上来,我就能从这儿跳下去。这个水管好象很坚固,随他去吧,我下来了!”    
      一阵窸窸窣窣的脚的声音,那灯光顺着墙边稳稳当当地降了下来,然后他轻轻一跳就落在桶上了,随后又跳到了地上。    
      他一边穿着靴袜一边说道:〃追寻这个人的足迹还算容易。一路上的瓦全都被他踩松了。他在急忙之中,遗漏下这个东西。按你们医生的说法就是:它证实了我的诊断没有错。”    
      他拿给我看的东西是一个用有颜色的草编成的,同纸烟盒一般大小的口袋,外面装着几颗不值钱的小珠子,里边装着六个黑色的木刺,一头是尖的,一头是圆的,和刺到巴索洛谬·舒尔托头上的一样。    
      他道:“这是危险的凶器,当心不要刺着你。我得到这个高兴极了,因为这可能是他全部的凶器。咱们两人这才可能免除被刺的危险。我宁愿叫枪打我也不愿中这个刺的毒。华生,你还有勇气跑六英里的路吗?”    
      我答道:“没有问题。”    
      “你的腿受得住吗?”    
      “受得住。”    
      他把浸过木馏油的手巾放在透比的鼻子上说:“喂,透比!好透比!闻一闻这个,透比,闻一闻!〃透比叉开多毛的腿站着子向上翘着,好象酿酒家在品佳酿一般。福尔摩斯把手巾丢开了,在狗脖子上系了一根坚实的绳子,牵着它到木桶下面。这只狗立刻就不断地发出高而颤抖的狂叫,把鼻子在地上嗅着,尾巴高耸着,跟踪气味一直往前奔去。我们拉着绳子,紧随在后面。    
    


四签名七 木桶的插曲(2)

      这时,东方已渐发白,在灰色的寒光里已能向远处了望。我的背后是那所四方的大房子,窗里暗然无光,光秃秃的高墙,惨淡孤独地耸立在我们的身后。院里散乱地堆着垃圾,灌木丛生,这凄惨的景况正好象征着昨夜的惨案。    
      我们通过了院内错杂的土丘土坑,到达了围墙下面。透出跟着我们一路跑来,在墙的阴影里焦急得郃E郃E地叫着,最后,我们来到了长着一棵小山毛榉树的墙角。较低的地方,砖缝已被磨损,砖的棱角被磨圆了,似乎是常被用作爬墙的下脚之处。福尔摩斯爬上去,从我手里把狗接过去,又由另一面把它放了下去。    
      在我也爬上了墙头的时候,他说道:“墙上还留有木腿人的一个手印,你看那留在白灰上的血迹。昨晚幸而没有大雨,虽然隔了二十八小时,气味还可以留在路上。”当我们走过车马络绎不绝的伦敦马路的时候,我心中未免怀疑,透比究竟能不能够循着气味追到凶手。可是透比毫不犹豫地嗅着地,摇摇摆摆向前奔去,因此不久我也就放心了。    
      显然这强烈的木馏油味比路上的其他气味更为强烈。    
      福尔摩斯道:“你不要认为我只是依靠着在这个案子里有一个人把脚踩进了化学药品,才能够破获这个案子。我已经知道几个另外的方法可以捕获凶犯了。不过既然幸运之神把这个最方便的方法送到咱们的手里,而咱们竟忽视了的话,那就是我的过失了。不过把一个需要有深奥的学问才能解决的问题简单化了。从一个简单的线索来破案,未免难于显得出来我们的功绩了。”    
      我道:“还是有不少功绩呢。福尔摩斯,我觉得你在这个案子里所使用的方法比在杰弗逊·侯波谋杀案里所用的手法更是玄妙惊人,更是深奥而费解。举例来说吧,你怎么能毫无怀疑地形容那个装木腿的人呢?”    
      “咳,老兄!这事本身就很简单,我并不想夸张,整个情况是明明白白的。两个负责指挥看守囚犯的部队的军官听得了一件藏宝的秘密。一个叫做琼诺赞·斯茂的英国人给他们画了一张图。你记得吧,这个名字就写在摩斯坦上尉的图上。他自己签了名,还代他的同伙签了名,这就是他们所谓的'四个签名'。这两个军官按照这个图——或者是他们中间的一个人——觅得了宝物,带回英国。我想象可能这个带回宝物的人,对于当初约定的条件,有的没有履行。那么,为什么琼诺赞·斯茂自己没有拿到宝物呢?这个答案是显而易见的。画那张图的日期,是摩斯坦和囚犯们接近的时候。琼诺赞·斯茂所以没有得到那宝物,是因为他和他的同伙全都是囚犯,行动上不得自由。”    
      我道:“这个不过是揣测罢了。”    
      “并不尽然。这不仅仅是揣测,而是唯一合乎实情的假设。咱们且看一看这些假设和后来的事实如何地吻合吧。舒尔托少校携带宝物回国后,曾安居了几年,可是有一天接到了印度寄来的一封信,就使他惊骇失措,这又是为了什么呢?”    
      “信上说:被他欺骗的囚犯们已经刑满出狱了。”    
      “与其说是刑满出狱,不如说是越狱逃出比较合理,因为舒尔托少校知道他们的刑期。如果是刑满出狱,他就不会惊慌失措了。他那时采取了什么措施呢?他对装木腿的人格外戒备。装木腿的是一个白种人,因为他曾开枪误伤了一个装木腿的英国商人。在图上只有一个白种人的名字,其余的全是印度人或回教徒的姓名,所以咱们就可以知道这个装木腿的人就是琼诺赞·斯茂了。你看这些理论是否有些主观?”    
      “不然,很清楚,而且扼要。”    
      “好吧,现在咱们设身处地地站在琼诺赞·斯茂的立场上来分析一下事实吧。他回到英国有两个目的:一个是为了获得他应得的一份宝物,一个是向欺骗了他的人报仇。他找到了舒尔托的住处,还极有可能买通了他家里的一个人。有一个叫拉尔·拉奥的仆人,咱们没有见过,博恩斯通太太说他的起行恶劣。斯茂没有找到藏宝物的地方,因为除了少校自己和一个已死的忠实仆人以外,别人都不知道。这一天,斯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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