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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集-第7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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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答道:“是的,我天生是一个很懒散的人,但同时又是一个好活动的人,我常常想到歌德的那句话——'上帝只造成你成为一个人形,原来是体面其表,流氓气质。'    
      “还有一件,在这诺伍德案子里,我疑心到,在樱沼别墅里有一个内应,不会是别人,就是在琼斯的大网里捞到的那个印度仆人拉尔·拉奥。这也确实得算是琼斯个人的荣誉了。”    
      我道:“分配得似乎不大公平。全案的工作都是你一个人干的,我从中找到了瓶子,琼斯得到了功绩,请问,剩下给你的还有什么呢?”    
      歇洛克·福尔摩斯道:“我吗?我还有那可卡因瓶子吧。”说着他已伸手去抓瓶子了。    
    


血字的研究一 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1)

      一八七八年我在伦敦大学获得医学博士学位以后,就到内特黎去进修军医的必修课程。    
      我在那里读完了我的课程以后,立刻就被派往诺桑伯兰第五明火枪团充当军医助理。这个团当时驻扎在印度。在我还没有赶到部队以前,第二次阿富汗战役就爆发了。我在孟买上岸的时候,听说我所属的那个部队已经穿过山隘,向前挺进,深入敌境了。虽然如此,我还是跟着一群和我一样掉队的军官赶上前去,平安地到达了坎达哈。我在那里找到了我的团,马上担负起我的新职务。    
      这次战役给许多人带来了升迁和荣誉,但是带给我的却只是不幸和灾难。我在被转调到巴克州旅以后,就和这个旅一起参加了迈旺德那场决死的激战。在这次战役中,我的肩部中了一粒捷则尔枪弹,打碎了肩骨,擦伤了锁骨下面的动脉。①若不是我那忠勇的勤务兵摩瑞把我抓起来扔到一起驮马的背上,安全地把我带回英国阵地来,我就要落到那些残忍的嘎吉人的手中了。②    
      ①捷则尔为一种笨重的阿富汗枪的名称。——译者注    
      ②回教徒士兵。——译者注    
      创痛使我形销骨立,再加上长期的辗转劳顿,使我更加虚弱不堪。于是我就和一大批伤员一起,被送到了波舒尔的后方医院。在那里,我的健康状况大大好转起来,可是当我已经能够在病房中稍稍走动,甚至还能在走廊上晒一会儿太阳的时候,我又病倒了,染上了我们印度属地的那种倒霉疫症——伤寒。有好几个月,我都是昏迷不醒,奄奄一息。最后我终于恢复了神智,逐渐痊愈起来。但是病后我的身体十分虚弱、憔悴,因此经过医生会诊后,决定立即将我送回英国,一天也不许耽搁。于是,我就乘运兵船〃奥仑梯兹号〃被遣送回国。一个月以后,我便在普次茅斯的码头登岸了。那时,我的健康已是糟糕透了,几乎达到难以恢复的地步。但是,好心的政府给了我九个月的假期,使我将养身体。    
      我在英国无亲无友,所以就象空气一样的自由;或者说是象一个每天收入十一先令六便士的人那样逍遥自在。在这种情况下,我很自然地就被吸引进伦敦这个大污水坑里去,大英帝国所有的游民懒汉也都是汇集到这里来的。我在伦敦河滨马路上的一家公寓里住了一些时候,过着既不舒适又非常无聊的生活,钱一到手就花光了,大大地超过了我所能负担的开支,因此我的经济情况变得非常恐慌起来。我不久就看了出来:我必须离开这个大都市移居到乡下去;要不就得彻底改变我的生活方式。我选定了后一个办法,决心离开这家公寓,另找一个不太奢侈而又化费不大的住处。    
      就在我决定这样做的那天,我正站在克莱梯利安酒吧门前的时候,忽然有人拍了拍我的肩膀。我回头一看,原来是小斯坦弗。他是我在巴茨时的一个助手。在这茫茫人海的伦敦城中,居然能够碰到一个熟人,对于一个孤独的人来说,确是一件令人非常愉快的事。斯坦弗当日并不是和我特别要好的朋友,但现在我竟热情地向他招呼起来。他见到我,似乎也很高兴。我在狂喜之余,立刻邀他到侯本餐厅去吃午饭;于是我们就一同乘车前往。    
      当我们的车子辚辚地穿过伦敦热闹街道的时候,他很惊破地问我:“华生,你近来干些什么?看你面黄肌瘦,只剩了一把骨头了。”    
      我把我的危险经历简单地对他叙述了一下。我的话还没有讲完,我们就到达了目的地。他听完了我的不幸遭遇以后,怜悯地说:“可怜的家伙!你现在作何打算呢?〃我回答说:“我想找个住处,打算租几间价钱不高而又舒适一些的房子,不知道这个问题能不能够解决。”    
      我的伙伴说:“这真是怪事,今天你是第二个对我说这样话的人了。”    
      我问道:“头一个是谁?”    
      “是一个在医院化验室工作的。今天早晨他还在唉声叹气,因为他找到了几间好房子,但是,租金很贵,他一个人住不起,又找不到人跟他合租。”    
      我说:“好啊,如果他真的要找个人合住的话,我倒正是他要找的人。我觉得有个伴儿比独自一个儿住要好的多。”    
      小斯坦弗从酒杯上很惊破地望着我,他说:“你还不知道歇洛克·福尔摩斯吧,否则你也许会不愿意和他作一个长年相处的伙伴哩。”    
      “为什么,难道他有什么不好的地方吗?”    
      “哦,我不是说他有什么不好的地方。他只是思想上有些古怪而已——他老是孜孜不倦地在研究一些科学。据我所知,他倒是个很正派的人。”    
      我说:“也许他是一个学医的吧?”    
      “不是,我一点也摸不清他在钻研些什么。我相信他精于解剖学,又是个第一流的药剂师。但是,据我了解,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所研究的东西非常杂乱,不成系统,并且也很离破;但是他却积累了不少稀破古怪的知识,足以使他的教授都感到惊讶。”    
      我问道:“你从来没有问过他在钻研些什么吗?”    
      “没有,他是不轻易说出心里话的,虽然在他高兴的时候,他也是滔滔不绝地很爱说话。”    
      我说:“我倒愿意见见他。如果我要和别人合住,我倒宁愿跟一个好学而又沉静的人住在一起。我现在身体还不大结实,受不了吵闹和刺激。我在阿富汗已经尝够了那种滋味,这一辈子再也不想受了。我怎样才能见到你的这位朋友呢?”    
      我的同伴回答说:“他现在一定是在化验室里。他要么就几个星期不去,要么就从早到晚在那里工作。如果你愿意的话,咱们吃完饭就坐车一块儿去。”    
      “当然愿意啦!〃我说,于是我们又转到别的话题上去。    
      在我们离开侯本前往医院去的路上,斯坦弗又给我讲了一些关于那位先生的详细情况。他说:“如果你和他处不来可不要怪我。我只是在化验室里偶然碰到他,略微知道他一些;此外,对于他就一无所知了。既然你自己提议这么办,那么,就不要叫我负责了。”    
      我回答说:“如果我们处不来,散伙也很容易。〃我用眼睛盯着我的同伴接着说道,“斯坦弗,我看,你对这件事似乎要缩手不管了,其中一定有缘故。是不是这个人的起起真的那样可怕,还是有别的原因?不要这样吞吞吐吐的。”    
      他笑了一笑说:“要把难以形容的事用言语表达出来可真不容易。我看福尔摩斯这个人有点太科学化了,几乎近于冷血的程度。我记得有一次,他拿一小撮植物碱给他的朋友尝尝。你要知道,这并不是出于什么恶意,只不过是出于一种钻研的动机,要想正确地了解这种药物的不同效果罢了。平心而论,我认为他自己也会一口把它吞下去的。看来他对于确切的知识有着强烈的爱好。”    
      “这种精神也是对的呀。”    
      “是的,不过也未免太过分了。后来他甚至在解剖室里用棍子抽打尸体,这毕竟是一件怪事吧。”    
      “抽打尸体!”    
      “是啊,他是为了证明人死以后还能造成什么样的伤痕。我亲眼看见过他抽打尸体。”    
      “你不是说他不是学医的吗?”    
      “是呀。天晓得他在研究些什么东西。现在咱们到了,他到底是怎么样一个人,你自己瞧吧。〃他说着,我们就下了车,走进一条狭窄的胡同,从一个小小的旁门进去,来到一所大医院的侧楼。这是我所熟悉的地方,不用人领路我们就走上了白石台阶,穿过一条长长的走廊。走廊两壁刷得雪白,两旁有许多暗褐色的小门。靠着走廊尽头上有一个低低的拱形过道,从这里一直通往化验室。    
      化验室是一间高大的屋子,四面杂乱地摆着无数的妻子。几张又矮又大的桌子纵横排列着,上边放着许多蒸馏瓶、试管和一些闪动着蓝色火焰的小小的本生灯。屋子里只有一个人,他坐在较远的一张桌子前边,伏在桌上聚精会神地工作着。他听到我们的脚步声,回过头来瞧了一眼,接着就跳了起来,高兴地欢呼着:“我发现了!我发现了!〃他对我的同伴大声说着,一面手里拿着一个试管向我们跑来,“我发现了一种试剂,只能用血色蛋白质来沉淀,别的都不行。〃即使他发现了金矿,也不见得会比现在显得更高兴。    
    


血字的研究一 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2)

      斯坦弗给我们介绍说:“这位是华生医生,这位是福尔摩斯先生。”    
      “您好。〃福尔摩斯热诚地说,一边使劲握住我的手。我简直不能相信他会有这样大的力气。    
      “我看得出来,您到过阿富汗。”    
      我吃惊地问道:“您怎么知道的?”    
      “这没有什么,〃他格格地笑了笑,“现在要谈的是血色蛋白质的问题。没有问题,您一定会看出我这发现的重要性了吧?”    
      我回答说:“从化学上来说,无疑地这是很有意思的,但是在实用方面”    
      “怎么,先生,这是近年来实用法医学上最重大的发现了。难道您还看不出来这种试剂能使我们在鉴别血迹上百无一失吗?请到这边来!〃他急忙拉住我的袖口,把我拖到他原来工作的那张桌子的前面。〃咱们弄点鲜血,〃他说着,用一根长针刺破自己的手指,再用一支吸管吸了那滴血。    
      “现在把这一点儿鲜血放到一公升水里去。您看,这种混合液与清水无异。血在这种溶液中所占的成分还不到百万分之一。虽然如此,我确信咱们还是能够得到一种特定的反应。”说着他就把几粒白色结晶放进这个容器里,然后又加上几滴透明的液体。不一会儿,这溶液就现出暗红色了,一些棕色颗粒渐渐沉淀到瓶底上。    
      “哈!哈!〃他拍着手,象小孩子拿到新玩具似地那样兴高采烈地喊道,“您看怎么样?”    
      我说:“看来这倒是一种非常精密的实验。”    
      “妙极了!简直妙极了!过去用愈创木液试验的方法,既难作又不准确。用显微镜检验血球的方法也同样不好。如果血迹已干了几个钟头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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