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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面桃花相映红
原来这种诗,真要在遇到了这样的景色,才能让人乍然惊觉这些简单字眼所组合出来的华丽奇迹。
怎样一种妩媚的颜色。
怎样一种干净而妩媚的人。
也许这就是之前那只桃花煞匆匆放过我们的原因么?
如果是因为这个人的话,倒也是可能。
真像啊
如果不是因为那一把张扬在桃花间火般颜色的发,我几乎以为就是他了
那个笑起来两只眼睛会弯成一条线,喜欢夸张地对你哦呀一声轻叹的家伙
忽然似乎感觉到了什么,那人抬头朝我们这方向看了一眼,慌得我忙收起手里的照相机。就在这时身后突然一声喊:“喂!两位小姐!这里是禁止游客进入的!请快出来!”
我一个惊跳,和那人目光撞了个正着。
那人有双湖水般深不透底的墨蓝色眸子。
随即回过头,一下惊觉那人正闻声朝我们这方向快步过来,我一把抓住林绢的手连蹦带跳跑出了这片林子。
一路嘻嘻哈哈,我感觉我们两个就像两只刚偷了次奶酪的耗子。
有点窃喜,有点刺激。
边聊着刚才那片桃花林边往回走,快接近湖边的时候,突然发觉那地方人山人海被围得几乎水泄不通。
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隐约听见边上人说到死人和谋杀什么的,一下子好奇心给勾上来了,我们互相拉着手跟在人群后面用力往当中挤。
“啊呀!太惨了啊!”
“啧啧,这么小的年纪!”
“毛毛你不要进去看!乖啊听话!出来!”
“要死了都是血啊”
先是自己削尖了脑袋往里钻,后来是被身后的人顶着不得不一个劲朝前挤,总算挤到头一下子钻出了人群,边上林绢突然一身尖叫,拉着我的手就拼命往后退。
视线重新被人群挤住的当口我看到了一双腿,腿很白,修长,优雅,像两只美丽的天鹅,天鹅上面全是血,映着那大片大片苍白色的皮肤,有一种地狱般森冷的美。
手机突然欢快地唱了起来,突兀间惊得我手一阵发抖。
摸索半天从包里拿出来喂了一声,话机那头传来一道淡而苍老的话音:“宝珠么,我是外婆。”
正文 第四章
互联网 更新时间:2014…9…12 15:40:02 本章字数:4743
离开那天,说是两天后会来电话找我,外婆这通电话比她原先说好的迟了两个星期。在我都快忘了这事的时候突然间就打过来了,和她上次很突然地出现在我面前时一样的令人意外。
她约我隔天去她住的饭店和她碰面,说是要带我去见一个人。
什么样的人,她没说,只说了碰面的时间,还有那家饭店的名字。饭店名叫大都会,因为接待的华侨居多,是我们这座城有名的“华侨饭店”。
大凡上了年纪的人,似乎总对那些被时间所沉淀的东西特别的钟爱,即便它已经不再是很多年前那个被人所瞩目的至高点,在他们心中,它大概是永远都停留在那段时空的绚烂里的吧。
‘大都会’是上个世纪三十年代的产物。在那个年代,它曾有着远远显赫过现在‘香格里拉’或者‘希尔顿’的地位,虽然在那些层出不穷的高级饭店包围下,现在的它已经老得像个掉了牙齿的爷爷,可是在老一辈人的心目里,它始终有着无可替代的这座城市最顶尖饭店的位置。也因此不管它再怎么陈旧,再怎样在周围一座比一座奢华的酒店旁变得逐渐丑陋,始终是很多年老的归国华侨回到这座城市后后首选的居住点,仿佛不这样住上一回不足以证明自己衣锦还乡。正如我外婆。
有些东西在有些人的眼里,基本上就是一种阶级一种层次的代名词,这是一种根深蒂固的观念。
不过我并不喜欢这个地方。
年岁越大的房子越是容易吸引一些不属于这世界的东西,因为阴。这是不可避免的,即使最近几年它在不断地被修整和翻新,很多设施都是全新的了,但本质上改变不了什么。很多东西是再怎么翻修也涂抹不掉的,那种无数岁月里它不断经历着的生老病死在它每一块砖泥里所积压腐化出来的变质。
况且它还经历过战争那个动乱的年代。
有时候只是从外面走过,都可以感觉得到它周身所散发出来的一种阴恻恻的寒,虽然从没在那地方碰到过什么不想碰到的东西,不过始终对它是敬而远之的,我想这也许就是我的一种根深蒂固的观念。
见面的地方约在‘大都会’十九楼。
上了电梯才发觉自己迟到了,路上塞车塞得比我想象中要严重,半个小时的路走了一个多钟头,以至原本安排得还算宽裕的时间,我却足足迟到了半个小时。
想起外婆那双严厉的眼睛,我不由自主一声叹息。
一直都很好奇她当初是怎么和我姥姥交往到一起的,在我看来,她们实在是两个完全不同星球上的两种完全不同的生物,我姥姥的随和不拘小节,她的严厉挑剔,怎么看都是习惯和观念完全相背的两个人,这样的人能一起相交几十年,真是件奇迹。
正胡思乱想着,电梯叮的声响在十楼停住,边上客人三三两两走了出去,直到门关没有别人再进来,于是整部电梯里剩下了我一个人。
‘大都会’的电梯有个很大的特点,那就是它至今还保留着三十年代初建时的风格,不单如此电梯门外还特意留了层铜色金属拉门,就像那种老工厂里的运输电梯门那样,两道门同时打开才可以进出。很繁琐笨重的外观,但也正为因此,它在许多人的眼里便显得与众不同。
他们把它称之为有味道,很怀旧风。不过在我看来,监狱风更多点就是了。
站在里头能把电梯上升时绳索拉动的摩擦声都听得清清楚楚,这种感觉实在是很不好,尤其是一个人的情况下。于是不免有点烦躁起来,忍不住抬头开始对着门上那排数字数楼层,刚数到十四,突然电梯像碰到了什么似的震了一下。
一个踉跄,头顶的灯倏地一暗。冷不防间惊得我一个激灵,手忙脚乱地摸索着周围可以扶的东西,刚抓到边上的扶栏,头顶上的灯突然又亮了。
骤然而来的光亮刺得我眼睛一眯,模模糊糊间感觉有什么东西从我头顶上垂了下来,好容易适应了光线把手从眼睛上挪开,朝那方向看了一眼,我整个人一下子僵在原地不能动弹。
那个从我头顶上垂下来的东西是个女人。
身上穿着这饭店服务员的暗红色制服,她脖子被一根缆绳缠着吊在电梯顶上的灯管旁边,随着电梯的再次上升一摇一晃地在我面前微微打着转。
忽地那张苍白的脸转向了我,在我呆看着她的时候。
赶紧把头一低当做什么都没有看见,我一边偷偷把随身带着的护身符从口袋里掏出来捏在手里。眼角瞥见她还在我边上,低着头只看到一双腿在我边上轻轻摇晃着,腿白皙圆润,自膝盖以下,却什么都没有了,一团模糊的黑,随着她身体的摇动,滴滴答答往下躺着黑红色的浆液。
“叮!”
突然间电梯一声响,在这一片快要让我窒息的死寂里刺耳得让我一个激灵。
一眼看到电梯门开我赶紧朝门口直扑了过去,却一头撞在那道还没来得及开启的金属拉门上。
门被我撞得卡啷一声响,我随即感觉到领口上被什么东西用力一抓。不由自主朝里直跌了进去,一下穿过那悬挂在电梯里的女人直撞在电梯的墙壁上。撞得我两眼发黑,没管太多用最快的速度冲到电梯口正准备过去把那扇紧闭着的金属门拉开,一眼看到门外的景象,硬生生把我惊出一身冷汗。
门外根本不是电梯停留的楼层。界于十八到十九楼之间,这部电梯不是停下,而是被卡住了,门外是一团漆黑的,一阵阵风透过栅栏直灌进来,带着自十八层以下盘旋而上的呼啸。
“喀啷”还在对着那门发呆的时候,电梯内侧的门合上了,摇摇晃晃拉着我直到十九楼停,门再开,外头那道金属门也在同时缓缓打开。
一脚从电梯里跨出去,只感觉整条腿都在打着飘。直到在外面的地板上连走了几步才回过神,我下意识朝那间电梯里看了一眼。电梯里空荡荡的,光滑的护墙板上倒映着我的脸,有点扭曲,有点苍白,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
就在这时一阵脚步声朝我这里走了过来,我听见有人在叫我:“小姐?宝珠小姐?”
转过身看到两个西装革履的男人迎面朝我走过来,一边叫着我的名字。认出他们是那天来我家接外婆的人之后,腿一软,我一屁股坐到了地板上。
穿过冗长的走廊一路把我带进一间环境优雅的咖啡吧,那两个男人没再继续往里走,只用手指了个方向,我顺着那方向看到了外婆那张安静却明显带着丝不耐的脸。
她正对着对面沙发上的某个人说着些什么,沙发背很高,看不清楚那个人的样子,而这也不是我所要关心的。满脑子都是刚才电梯里那一幕,而这会儿外婆的神情又让我感到隐隐的不安,当下一路朝她了过去,而她只当作没看到似的。
直到我站到她边上开口叫了声外婆,她这才稍稍抬了下眼看向我。
这表情让我有点尴尬。一时呆站在她边上不知道该怎么才能打破这让我窘迫的僵局,忽然边上轻轻一声笑,我鼻子里忽然闯进一丝有点熟悉的味道。
很淡,有种水果似干净的甜,至今狐狸房间里还残留着这种味道,那是他在甜心小姐之后新迷上的香水味。
脑子里一个激灵,我下意识朝那味道散过来的方向迅速看了一眼。正对上一双同样朝我看过来的眸子。
淡淡的蓝,像两块剔透的烟水晶。
“宝珠?”
“是你??”
没想到,外婆慎重其事把我叫到这地方,其实是给我安排了一场相亲。
更没想到,相亲的对象居然是“红鞋”的老板靛。
靛的中文名全称斯祁靛,随外婆的姓,英文名叫NOLSON,英国NOLSON财团的继承人,也是典型的三国飞人,就是生在英国,住在瑞典,工作在美国,三天两头飞来飞去在几个国家里转悠的人。最近在来的中国,鞋子是他家副营的一个项目之一,那个品牌的鞋子全世界几乎人尽皆知。
跟我一样,他是至今单身的外婆的干孙子辈。
回到家,天已经黑透了。
一路过客厅的时候发觉厅里好象有人坐着,吃了一惊,摸着开关把灯打开,这才看清楚原来那个安静坐在沙发里的人影是铘。
他似乎是靠在沙发上睡着了,头枕着沙发背斜靠着身体一动不动,我进门的声音没引起他的注意,被我突然打开的灯同样也没让他有任何反应。我在他面前始终就像空气般存在着的,就像他在我面前这种似有若无的存在一样。
于是没再理会,我继续朝房间里走,走几步隐隐觉得身上有道视线在跟着,一回头,看到铘不知什么时候已经醒了。
依旧斜靠在沙发上,他头枕着沙发背一动不动看着我,直到我收回视线准备离开,他忽然开口:“你去哪儿了。”
愣了愣,因为没敢确定问出这句话的人会是他。半晌吞了口口水,我道:“相亲。”
“什么是相亲。”他又问。
我推门走进房间:“就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
话音落,没再听见他继续开口,我关上了我的房门。
和靛认识,这是外婆所没有预料的,不过看得出来她因此而有点高兴。所以没说上几句话她就把我留在了那个饭店,自己借口有事一个人先离开了,于是第八次和靛见面,我们在这家和他的店一样年纪的大饭店里坐了一个下午。吃过晚饭他接了个客户的电话先走了,于是我就一个人一路逛着街回了家。
总得来说,还是比较有意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