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那是一个秋日,天空和海一样的蓝。她望见亲人身上覆盖着雪样的洁白,白得那么空旷,那么落寞,于是她想到了鲜花;不是纸做的假花,甚至,也不是那种被用来出售的商品,她就是想要那种带着泥土芬芳的生命的花朵。她疯了一样挣开亲友的手臂,疯了一样跑向对面的山坡。她用被泪水过度浸泡的双目细细搜寻,一片草地又一片草地,一片山坡又一片山坡,终于,在一块嶙峋的山石旁边,她发现了一朵小小的黄色,那是苦麻草开出的无邪的花朵。她双手颤抖着把它采摘下来,小心翼翼地捧着,转身往回走。就在此时,一缕轻烟迎着微风缓缓飘升,升起于那根独特的建筑的顶端。她呆呆地仰头凝望,她看见那缕轻烟在空中盘旋着不肯离去,她举起了手臂,举起了手中星星般小小的苦麻草花,用力地挥动着。许久,许久,亲人的灵魂终于带上了花儿的清香徐徐远行了。她望着亲人远去的影子,那是一团多么变幻不定的影子啊!她四肢麻木僵直,全身冰冷,只低低地唤了一声“弟弟走好”,就瘫倒在了山坡上。
那是另一座海滨城市郊外的山坡。
这晚孟菲喝了酒。她无法不喝酒。
喝了酒的梦非摇摇晃晃地来到了新浪网。她不假思索地在屏幕上打出一串又一串醒目的文字:一路上有你在吗我找你!一路上有你在吗我找你!
一路上有你:我在呢。告诉我,发生了什么事情?
梦非:没什么事,就是想见你!!
一路上有你:肯定有事,说说吧。
梦非:不知会不会影响你的心情。今天,我的一个同事死了,很年轻。
一路上有你:生死无常。别太难过了。
梦非:我跟他并不很熟。
一路上有你:哦。
梦非:你知道我为什么选择这个海边的小城吗?这个城市周围几乎都是海水,我喜欢海,因为它是蓝色的。
一路上有你:跟你一样,我也喜欢蓝色。
梦非:你不会理解的。你跟我不一样。我选择了海,是想生活在海的身边,这样,我就会常常去看他。
一路上有你:??
梦非:我的一个亲人,多年前蹈海而去了。而我,不能容忍自己终年见不到大海,那样的话我就再也无法得到他的音讯了。我是海的囚徒永远住在伤心的地方
一路上有你:我很震惊。你哭了吗?我能够看到你脸上的泪水。别这样,别再难过了我的心里也不好受。
梦非:哦,没事了。我现在心里好受多了。
一路上有你:过去的事情不要再去想了。
梦非:对不起,我们不能再谈了。我喝多了酒,胃里难受,想去吐。
一路上有你:怎么这样对待自己!快去吧。喝点热水,早些休息。
梦非道了声再见就匆匆下了。她跑进卫生间呕了一阵,身上冒出了虚汗。
孟菲躺下后竟很快就睡去了。只是有梦。梦是蓝色的,成片成片的蓝,簇拥在她的周围。蓝色的梦境中,她好像来到了海边,双足踏在细细的海沙上,她感到非常惬意。后来,她的身边出现了一个人,她就挽住那人的手臂,两个人一起漫步在沙滩上。她看不清那人的面孔,只是觉得那人很高,手臂很粗壮。他们在一片蓝色中向远方走去
第二天,孟菲在新浪邮箱里看到了一路上有你的来信:
梦非,昨天听了你的故事,我感到非常震惊。我无法想象一个女孩子会背负着这么沉重的心事生活着。答应我,忘掉痛苦吧!如果你能活得开心,死去的亲人也会安心了。生死都是自然法则,看得开一些好吗?告诉你吧,我一年前亲身经历了一场生死劫难,心脏病发作,真的差一点就过去了。活过来之后,我对生命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对一些烦恼和不快也都看开了。只要活着,就要让自己开心。答应我好吗?
孟菲把信读了两遍,泪光模糊了视线。她感到心底深处有一股热热的暗流在涌动。一个网上的朋友,一个远方的朋友,一个从未见过的人,会这样的关怀自己,而自己身边的人呢?
孟菲不无酸楚地想起了今年九月的那一天,那是弟弟的祭日。同往年一样,她要去海边看望亲人。整个午后,她一个人在海滩上静静地坐着,感受着时光的流转。一年又一年,只有她知道弟弟走了多少年了。开始那一两年,丈夫还陪她同来海边。他们一同带来白蜡烛,立在礁石上,点燃。她会拿出事先写好的信,通过那团明艳的火光寄送给弟弟,寄送给茫茫海上飘荡的亲人的游魂。可是,不知从哪一年起,丈夫不再陪她同来了,她就一个人来。她不再写信了。只是在海滩上静静地坐上很久,用心语跟弟弟交谈。她会把某只飞翔的海鸥当成心灵的信使,有时,她甚至以为海鸥就是弟弟幻化而成,为了跟他惟一的姐姐一年相会一次,他可以幻化成各种形式,海鸟,帆船,天上的一片云彩,水里的一朵浪花。她相信弟弟会看到她,看到她的脸上,泪水干了又湿,湿了又干;她也相信有了这场聚会,弟弟也会让她看见自己,他会入她梦中,在梦中相见。但是,说来奇怪,她几乎梦不到弟弟。这很令她绝望。
今年九月的那一天,她又一次在海滩上流连了很久,她觉得,已经不是她来陪弟弟,而是她需要弟弟的陪伴。她觉得自己很孤独,比孤单地游荡在海上的弟弟还孤独。那天她很晚才回去。回到家中天已经很黑很黑了。她发现丈夫的脸色更加灰暗。她还没来得及进卫生间把脸上的泪痕洗净,丈夫就开始冲她发火了。他说自己晚上还有事,责问她为什么不早些回来做饭。她的心一片冰凉。她不相信他真的忘记了这个日子。她不相信他会在这个日子里对她发火。但他真的那么做了。她感到无尽的悲哀。
那一刻,她觉得丈夫——这个每天生活在身边的人竟离自己这么遥远!而此刻,读着一路上有你的信,她竟感到了一种亲近。“答应我,忘掉痛苦吧!”孟菲仿佛看到了那个生活在省城的男人真诚的目光。她忽然想到,那个梦中的人、那个被自己挽住手臂一同漫步在沙滩上的男人,会不会就是他?
红叶再次于周六的清晨绝早醒来,她发觉,在自己空落的心海深处,飘浮着两层暗色的影子;那两片影子之间若即若离,不相重叠却又无限贴近着。她知道,其中的一个影子应该是她刚刚认识的那个人,是大乔。这些天来,大乔的影子令她挥之不去。令她在现实与回忆之间恍惚着,令她在进与退之间徘徊。
她现在有情人。而大乔,现在又是别人的情人。
红叶的现任情人是个大学体育教师。红叶是在晨跑中跟他跑到一块儿的。他们一同围着山跑,然后又一同跑上山,待他们一同从山上跑下来时,也就离情人的终点线差不远了。很快地,两人就向终点做了最后的冲刺。
红叶后来得知体育教师的专长是球类运动,她就有点失望地想,一场球赛不过一两个小时,总是有开始有高潮有结束的,他的感情运动也可能如此吧。当然,如果他是搞马拉松运动的,也许情况能有所不同。但是红叶没有预想到另外一种情形,那就是,他并不是跟她一个人玩球。
红叶渐渐觉察到了这一点,但她未动声色。他们在一起的时候,他的手机常常捣乱。那些铃声总是响得不是时候或者说正是时候,真令人惊诧莫名;他接听电话的神情也令人惊诧,一个雄性气息颇重的男人,常被小小的手机弄得像个羞赧的小朋友。于是红叶就判断出来,在她之外,他还有别的女人,而且说不定不止一个。这也难怪,红叶心想,也不能怪这个男人。这家伙太强壮了,就像泰森,一两个女人也许无法招架。他既然是个活力无限的大众情人,应该让天下女人分而享之,他不可能是她红叶一个人的专用品。
红叶想得很明白。她可以不吃醋。她想,只要自己一个电话就能把“泰森”招来,只要不被他咬掉自己的半只耳朵,那他就没什么不好。
红叶心里清楚,“泰森”只不过是她生活中的过客之一;生活是水流,男人们则是水中的叶子,一片片从她身边飘走。旧的飘去了,又会有新的叶子跌入水中。大乔的出现,令红叶对那些新旧落叶们兴趣全无。她无法说服自己不去向大乔靠近。
周六的晚上,冷风习习,红叶一个人跑到大街上闲逛。在此之前,她想找到现任情人“泰森”,跟他把事情了断。但她打不通他的电话。找不到“泰森”,甚至连好朋友孟菲她也叫不出来,这很令她沮丧。红叶不知道孟菲躲在家里忙活什么,那么泰森在忙活什么呢?红叶气呼呼地想,非酒即色呗!在这冬夜里的周末,人们还有兴趣忙活的,也就这两样了。
红叶觉得自己今天晚上无酒无色,活得很可怜。她准备跑进一家酒吧,怎么也要沾点酒,不能两样全空。就在这时,一辆出租车在离她不远处停了下来。出租车本身没什么值得她关注的,引得她注意的是从车上下来的人。一团特别敦实的影子从车门钻出来站定后,又伸着手从车里拎出来另一只很小的影子。然后,大影子裹挟着小影子,亲亲密密地走进一扇装饰漂亮的店门:星巴克咖啡屋。
星巴克!红叶气愤地想,他从未带我来过这里。这个泰森,我还曾提议过到那里去坐坐,而他,那次选择的是一旁的酒吧。红叶想,这回他钓上的肯定是个雏儿,说不定是他的学生呢。他需要对她慢慢动作,先从喝咖啡开始,再喝酒,然后再上床。而他跟自己呢,由于第一项是跑步,就把星巴克这一环节省略了。
红叶觉得很气愤,同时又感到释然。她无需再去多此一举地“了断”什么了。既然如此,大家就各得其所,各寻其乐吧!
红叶笑眯眯地从小皮包里掏出名片夹,又从名片夹中翻出她需要的那一张。
她在电话中对大乔说,十分钟之内,星巴克见!
星巴克。红叶觉得这个名称听上去很容易让人产生联想,比如说,星条旗永不落。
除非是一些比较特殊的情况,一般来讲,周末的晚上凌荷都跟大乔在一起度过。他们像一对周末夫妻。凌荷是自由的,大乔也享有相对的自由,他老婆已经由最初的无法忍受渐渐变得随遇而安,只要他每月把比工资还厚出一截的票子交到老婆手上,那女人也就不再闹腾什么了。
然而,自由永远是相对的。当每周的相聚成为固定的模式之后,无论是凌荷还是大乔,都感到除了饮酒和纵情,他们在一起越来越无事可做了。他们感到有些无聊,但谁也不想率先表现出来,于是就加以遮掩,用更大的热情和疯狂去掩盖它、埋没它。其实两个人都知道自己累了,对方也累了,但他们好像在较着劲,像在举行拔河比赛,谁也不肯松懈。
红叶的电话像一声哨鸣,让比赛暂停片刻。此时,两位参赛选手正在共进晚餐,也可以说是在做热身运动。
“大乔吗?我是红叶。”红叶说,“还记得我吗?”“哦,是啊。”大乔有些意外,但他很快调整好了自己的语调,声音平和地说,“有什么事吗?”红叶有些不悦,她觉得上来就问有什么事的人太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