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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身体,却都被潘佳乐以各种理由推辞掉了。
这日,潘佳乐像往常一样下班等公交车回家,突见闵臻的车子从远处驶了过来,白色的车身,个性化的设计,十分显眼。
如果是往常,她一定会兴冲冲的奔上前,在众人艳羡的目光下拉开车门坐进去,以满足自己小小的虚荣心。
可此时非彼时,闵臻这时候来找她一定没什么好事,再说,她也怕了和他见面,于是,潘佳乐贼兮兮的弯下腰,躲到站牌后,偏偏,还没站稳,手机铃声便乍然响起。
“喂”
潘佳乐深吸一口气,努力平复狂跳的心,细听之下,嗓音仍有些颤抖。
“你在哪里?”
五个字,简单利落,毫不拖泥带水,符合闵臻的作风。
“我在在公交车上啊!”
潘佳乐故意敲了敲钢管柱子,弄出点声响。
“是吗?”
闵臻嘴角微扬,紧盯着后视镜,里面可以清清楚楚的看到潘佳乐的一举一动。
“嗯嗯!”,潘佳乐拼命的点头,全然不知自己的行为已经落入外人的监控之下。
“我本来想要接你一起回家,既然这样,那我就走了。”
闵臻一边故作惋惜的启唇,一边打开车门下车。
“好,你不用管我的!”
挂断电话,潘佳乐做了个耶的姿势,脸上的笑比朝阳还灿烂,她兴高采烈的转身,赫然看到闵臻双手插兜,好整以暇的倚在站牌一侧,嘴角扬起完美的弧度。
丝丝阳光洒在他身上,仿佛镀了一层金色,绚丽而夺目,让人一时移不开眼,潘佳乐先是一惊,然后做错事般的低下头。
“不是在公交车上吗?嗯?”
闵臻走过去,凑近潘佳乐,语意暧昧。
喷薄的热气洒在耳边,让潘佳乐的小脸哗的一下子红到耳根。
“我我。”
一向口齿伶俐的她第一次说话结结巴巴。
“好了,走吧!”
不忍再捉弄潘佳乐,闵臻微笑着率先走向车子。
“你这是去哪里?”
坐在车内,潘佳乐察觉到不对劲,因为这不是回家的路线。
“医院!”
闵臻目不斜视的转动方向盘,缓缓吐出两个字。
第四十三章:伪情敌相见
医院?
她没听错吧?
原本神经就绷得紧,这一刻,在闵臻提到医院俩字后,潘佳乐的小宇宙彻底爆发了,当然,这种爆发有孕妇怀孕间的狂躁,更多的是用喧宾夺主来转移目的地的聪慧。
“好端端的干嘛去医院?不去!我不去!”
潘佳乐的声音很大,大到一向情绪不善外露的闵臻忍不住紧皱眉头,不厌其烦的解释,“我看你这段时间总是吐,还是去医院检查一下比较稳妥!”
总是吐?
她上上下下加起来不超过五次,难道都被他看到了?
“我的身体我清楚的很,一点问题都没有!我要回家!”
潘佳乐气鼓鼓的别过脸,不再看闵臻,随时准备停车后逃窜,她想好了,等到肚子遮不住的时候,干脆找理由出去个一年半载,待孩子生下后,就说是自己捡到的,虽然这样委屈了孩子,可也比让闵臻知道后打掉孩子的强,是的,闵臻知道后,一定不会让她生下这个孩子,这不仅是为了闵家的声誉着想,更为了闵老爷子能安度晚年。
试问有那个老人能经受的住孙子孙女**所带来的打击?就算闵臻不知道孩子是他的,他也不会容忍自己的妹妹未婚先孕,败坏闵家名誉的丑闻出现!
所以,最快捷,最安全的解决方法便是流掉婴儿,或许闵臻会因这件事给她一些补偿,但她现在只想要这个孩子!
“听话,只做个常规检查,很快的!”
闵臻难得的放柔了声音,哄着潘佳乐。
“不去,不去,我要下车,我要下车!”
潘母曾说过,她家闺女就是一人来疯,越哄越来劲,可不是吗?这一刻,潘佳乐将人来疯的精神贯彻到底,不仅大声喊叫,还啪啪啪的拍起了车玻璃,条件允许的话,估计在地上打滚都有可能。
“胡闹!”
闵臻低斥,声音不大,却足以镇住潘佳乐,让她停下所有动作。
本来,她就怕他,这下倒好,潘佳乐干脆在闵臻的斥责声中吧嗒吧嗒的流下眼泪,一边流一边哽咽,“我就是不想去医院嘛!你这是侵犯人权,在美国是可以告你的!等爷爷回来,我要告诉爷爷,说你欺负我”。
潘佳乐还在絮絮叨叨的说着,就听吱的一声,汽车停在一家酒店门口,闵臻下车,顺便帮潘佳乐打开车门,颇为无奈的启唇,“我真是败给你了,咱们不去医院,去吃饭好不好?”。
“好!万岁!”,潘佳乐当下唱起了赞歌,破涕为笑。
“傻丫头,以后不许哭!知道吗?”
闵臻掏出一方白色手帕,轻轻擦拭潘佳乐脸上的泪痕,耐心而细致,这个年代,很少有人还用白色手帕,正如这个年代,很少有闵臻这样完美的男子,人长的帅,又身居高位,能和他匹配的女子一定也绝世无双吧!
想到这里,潘佳乐一把夺过白色手帕,胡乱的在脸上抹了抹,置气成分颇多。
而对于潘佳乐的反复无常,闵臻似已习惯,这次连眉头都不皱了,竟是泰然自若的错过她,径直朝前走去。
“哎哎,你等等我!”
看着闵臻离开,潘佳乐立刻气焰尽消,颠颠的跟上来,这男人就是有这个本事,不肖一言一语,仅一个眼神,就能把她治的服服帖帖的。
甫一进入酒店,潘佳乐立刻觉得四周冷飕飕的,倒不是酒店内冷气开的足,这冷是从闵臻身上发出来的。
闵臻站在大厅中央,目光注视着二楼的方向,冰冷而无情,隐含愤怒,一旁候着侍应生,侍应生保持躬身的姿势,迎,闵臻纹丝不动,催又催不得,只能干巴巴的等着,看起来可怜兮兮的。
“你先下去吧!有需要我喊你!”
潘佳乐好心的替侍应生解了围,然后顺着闵臻的目光朝上看去,只见一位年轻女子正端坐在窗前,回盯着闵臻,轻佻放肆的很。
这女子她认识,正是那日去商超购物的柳依依,可那时,她也没觉得她有这么狂妄。
“我们去其他地方。”
片刻后,闵臻终于开口,第一句话竟然要离开,是因为那个女人的关系吗?
她记得同事曾说闵臻和柳依依之间传过绯闻,而现在闵臻又如此表现,不是明摆着老情人见面,心虚吗?
有了这种认知,潘佳乐当下便不痛快了,一把挽住闵臻的胳膊,撒娇道,“不许走!”
殊不知,她这模样完全就像个醋劲大发的疯婆子。
闵臻倒变得好脾气起来,和声和气的和潘佳乐商量,“我带你去香川食府,那里有辣子鸡,正宗的麻婆豆腐,红烧狮子头。总之,你喜欢吃的一应俱全!”
条件够诱惑!
可惜潘佳乐仍旧不为所动,不但不为所动,反而拖着闵臻的手走向台阶,“我就要吃这里的酸辣白菜,炒黄豆芽,凉拌黄瓜”
叽里咕噜的说了一大堆,都是些上不了台面的菜,目的很简单,就是想以此证明,她不想吃,再好的菜也入不了眼。
不过,这次闵臻倒没来得及为难,因为柳依依已经从座位上起身,迎了过来。
看着柳依依婀娜多姿的小莲步,潘佳乐顿时如临大敌,甚至有些后悔自己一时冲动非要留下的做法。
“闵厅长,既然来了,为何要走呢?”,柳依依巧笑嫣然的走到闵臻和潘佳乐面前,做出最恭敬的邀请手势,“如不嫌弃,我们拼个桌?就当同情一下我这个孤身女子。”
语毕,又将目光转向潘佳乐,笑的更加和煦,“我记得你叫潘佳乐,你还认识我吗?”。
“记得记得,你是大名鼎鼎的柳依依小姐嘛!”
柳依依的亲和与谦逊,让潘佳乐顿觉自己太小家子气,遂换上笑脸。
“大名鼎鼎不敢当,潘小姐肯赏脸吗?”
话说到这份上,潘佳乐也不好有其他想法,遂点点头,顺便拉了拉闵臻的衣袖。
闵臻无奈,只得随了潘佳乐的意。
第四十四章:宝宝遇险
饭菜很丰盛,三个人,满满的一大桌,足足有二十几道菜,看的潘佳乐那叫一个心疼,可心疼归心疼,毕竟是人家柳依依做东,就是点上一百道,她也不能说什么的。
倒是闵臻,至始至终,都一言不发,连面前的食物也很少碰,像在顾忌着什么。
不过,这些并不影响柳依依对潘佳乐的热情,她用勺子取了一块类似果冻的东西,放在潘佳乐的碟子里,笑语晏晏,“佳乐,来尝尝这个。”
“什么啊?”,潘佳乐看着那花朵似的形状,当下心中欢喜,遂低头吃下,这一吃,仿佛吃到了人间极品,双眸微合,回味道,“嗯!好吃,我还要!”
说着,又拿勺子舀了两块。
看到潘佳乐吃的欢,柳依依也舀了一块品尝,脸上的笑是真诚的,“这是杏仁冻,小时候我就很爱吃,这家酒店做的最好,将杏仁打的碎碎的,掺入牛奶--”
“噗--”
柳依依那边还没介绍完,这边潘佳乐便将口中的杏仁冻悉数吐出,因为她曾在网上查过,孕妇最好别吃杏仁及其制品,虽然宝宝还没成形,但也大意不得。
“你,还好吧?”
柳依依也一下子对杏仁冻没了胃口,尽管这都是拜潘佳乐所赐,但她依然好脾气的保持着风度。
而闵臻只是无声的看着她,然后,吩咐侍应生将杏仁冻撤掉。
“没事,吃的太急,呛着了!”
潘佳乐拿纸巾胡乱擦了擦嘴,有些心虚的低下头,说心虚,是因为,任谁都能看得出被呛着的理由太牵强,不过,聪明的人通常看透不点透,闵臻如此,柳依依亦是如此。
“哦,呵呵,那喝点甲鱼汤压压嗓子!”
柳依依说着就要起身,为潘佳乐盛甲鱼汤,不曾想,潘佳乐却是将汤碗拿起来,一口拒绝了,“谢谢,不用了,我想喝这个,甜的。”
“呵呵,那是薏米熬成的粥,大补。”
听到柳依依的话,潘佳乐盛粥的手一滞,然后讪讪的放下小碗,干巴巴的笑着,“我,吃饱了,去厕所,你们慢用!”。
语毕,不顾,两人齐刷刷的目光,拉开椅子朝洗手间的方向奔去。
“唔--”
甫一走到拐角处,潘佳乐突然被人一把按在墙壁上,连带着唇也被死死捂住。
天!
不会又是绑架的吧!
她现在可不占丝毫优势!
然而,待潘佳乐看清面前人的长相后,立刻双目圆睁,呜呜呜的大叫。
“嘘--别说话!”
那人对她做了个噤声的手势,探头看了看临窗的位置,嘴角勾起一抹邪气的笑。
这笑容虽不是针对她,却也让潘佳乐觉得头皮发麻,一个抬脚跺在男子皮鞋上,这是她第二次踹他,却很难达到第一次的效果,一来她不敢使力,怕动了胎气,二来她穿的是软底帆布鞋,就算用力也不过是隔靴搔痒。
“你这个野丫头,又踹小爷!”,韩斯慕颇为委屈的咂咂嘴,移开手,但不肖片刻,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