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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什么不是你?”
当初爱上的,为什么不是你?
或是,其他任何什么人都好
韩斯慕的劝说,并没有改变潘知晓的决定,事实上,她决定的事,很少有人改变得了的!
闵氏大楼潘知晓不是第一次来了,却是第一次被前台放行。
因为她这次,对前台说的是,我找闵总,想谈谈变更监护权的事。
领她直达高层总裁室的不是吴笙,而是芦静茹。
看到芦静茹,潘知晓才想到,原来,她也是他的助理。
芦静茹对潘知晓的态度极为冷淡,在礼貌的端上茶水后,终于忍不住冷嘲热讽,“潘小姐可真厉害,短短数日便让斯慕为了你,不惜出卖朋友。”
“韩斯慕,他也是想让官司赢!”
潘知晓十分理解芦静茹的心情,说实话,她当初也没想到韩斯慕会那么做,或许做律师的都这样吧,为了打赢官司不惜一切手段,谨遵客户是上帝的原则!
“可官司终究是输了,这里面不知道有多少人为因素!”
芦静茹话中有话。
潘知晓不是傻子,怎么可能听不出芦静茹话里含义。
“芦小姐,你的孩子是你的一切,我的孩子也是我的一切,不要低估了别人的善良和爱!”。
“皓皓以后有了弟弟,我替他高兴!”
最终,芦静茹皮笑肉不笑的扯了扯唇,脱下温婉的外衣,摔门而去。
总裁室顿时空无一人,潘知晓无聊,便翻起了茶几上的报纸,有张小报拍了她前几日从法庭狂奔而出的照片,还拿来做了封面。
这女人是谁?眉宇间除了脆弱就只剩绝望了。
潘知晓摸了摸自己的脸,原来当时韩斯慕所见的,就是她这副鬼样子。
她今日的妆容还算精致,遮盖了原本精神不济的模样,起码不能太丢人
看着,看着,手中的报纸突然被人抽走。
潘知晓抬头,闵臻把报纸放到一边,眉目深刻地印着冷漠。
憔悴印在眉梢眼角,骗不了人的,闵臻看他一眼,在一旁落座,“说吧。”
他等她提条件,也知道这个女人昨天欲带着孩子离开。
“放过佳阳。”
“那念念呢?”
拿孩子做交易,潘知晓觉得脏。
厌弃这样的自己--她抠紧了手心,“我需要探视权,你也不能私自把他送出国。我在沪城陪念念三个月,三个月之后,我会离开。”
“三个月?”闵臻点了支烟,斜倚靠背,淡淡瞅她,“你不觉得时间--”短了点?
当然,潘知晓则理解为,闵臻嫌她和孩子相处的时间长,于是,急忙解释道:
“你现在还带不来孩子,念念闹起来,恐怕你也应付不了,这三个月里,我可以帮他熟悉和你在一起的生活,孩子暑假一过,我就走。”
她学聪明了,知道哪些话说了,他拒绝不了。
闵臻微一垂眸,手边那份报纸上的照片有点刺眼。
这些都是她故意做给外人看,博取同情的吧!
可是他为什么看了照片,久久移不开视线?
一切都成了解不开的迷,吸烟后吐出的烟雾,代替了他的叹息。
飘散的烟雾中,潘知晓看不到他的表情,片刻后他抬头再看她,慢条斯理道,“我考虑一下,律师拟好了合同之后,我们再详细”
她点了点头,闵臻却不知她有没有听进去。
他不说话了,她就起身要走。
他也没阻拦,看着她离开。
潘知晓脚下有些发虚,强自一步一步慢慢离去。
维持这么个表象给人家,她才觉得自己还有一点点尊严,还有东西是她控制得了的。
躲在洗手间洗了脸,镜中的自己,不哭不笑,不贪不恋。
纸巾擦了脸,她动手发简讯,“佳阳,家里的房子别卖了,都解决了。”
不敢听潘佳阳的声音,怕心里刚筑起的城墙又要坍塌。
*
此后,潘知晓依旧住在闵宅,和之前不同的是,她成了乖顺的小绵羊,要珍惜的,也只是和儿子这最后短短三个月的相处时间。
闵臻对潘知晓的转变十分满意,每天晚上睡觉前,到念念房间里坐一坐成了他的必修课,不过,通常,去看念念的时候,也会看到另一个人睡在念念的身边。
熟睡中的两人,一样的蜷缩的姿态。
念念睡梦中咬着他自己的拇指,像极了一只抱着胡萝卜的兔子,还不时津津有味咂咂嘴。
被单垂落在床尾,孩子露着肚皮,闵臻上前,躬身为他拉上被单。
被单一角却拧在潘知晓身下。
闵臻不动声色,要将被角扯出,不料潘知晓这时翻了个身,她穿着丝薄睡裙,肩带顺着侧边的动作滑落。
他的手被她压在赤裸的胳膊下,丝滑触感立即在他指间蔓延。
她的面孔,她的呼吸,此刻,都正对上闵臻。
素颜的女人,很干净很年轻的一张脸,长发拨在耳后,太阳穴上皮肤近乎透明,青色血管脉络清晰可见。
孩子与潘知晓,俱是牛奶般润泽的皮肤,闵臻的身体支撑在她身上,不知不觉间,悬空的距离一点一点缩减。
闵臻反应过来,意识到自己正在俯身,靠近她。
但是他的神智紧接着再次被攫住,再一次不受他控制。
再一次俯下身去。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觊觎她的唇的?
闵臻缓慢思考,却阻止不了靠近的进程,眼看就要触及--
念念扭着趴了身子在潘知晓胳膊上。
潘知晓眨一眨眼,又眨一眨,慢慢撑开了眼帘。
有多近?1厘米?0。1厘米?
迷蒙睡眼瞬间灌进满满惊愕,潘知晓看着这张一贯英俊而冷漠的脸--
闵臻料定她会尖叫,不由心烦气躁,率先捂住她的嘴,用极低的声音说道,“别吵醒孩子。”
潘知晓慌忙撇开他坐起,仓促间肩带又滑落几分,眼看几乎要露出胸前腻人的曲线,她却只是看着他,怕他靠近,怕他的一举一动,而没有发觉自己此刻的身段模样,多么引人犯罪。
闵臻的眸光在她白晰的颈上驻留,目光似乎有重量,潘知晓被他的注视逼迫地有些喘不过起来。
她的神智因诧异而失了抗拒心,他的瞳孔在紧缩,看得潘知晓的心也跟着紧缩。
他终是伸手帮她扶正肩带,手却停留在她肩上,没有挪开。
第二十三章:哥哥,你想玩吗?
闵臻此刻头脑隐隐发热。
女子的目光,无辜而胆怯,是控诉?是引诱?有些分不清楚。
他的手,终于,一点一点松开。
闵臻的目光一一掠过她蹙紧的眉心、咬紧的唇齿、捏紧的拳头。
这个女人看起来很紧张,她有什么紧张的?不是该对男人很有一手吗?
前几日还和韩斯慕在咖啡厅里搂搂抱抱,被狗仔拍到,若不是他私下花钱给压下去,估计这会儿又传的满天飞了。
这些,她都不知道。
闵臻敛眸,自嘲一笑,俯身拢过被单盖住念念,再回头,不经意的一瞥,却瞥到这女人明显的一脸懊恼。
懊恼什么?懊恼他对她松开了手?
女人是不是都这样?喜欢欲拒还迎,喜欢心口不一!
这边,潘知晓无意识的偏过头来,目光恰巧和闵臻若有所思的目光相撞,仿佛是印证了闵臻的揣测,潘知晓一副被闵臻看穿了心事的模样,目光极尽闪烁。
闵臻陡然浅笑,慑人心魂,指尖挑起她铺展在床面的裙摆,清淡地嘲弄一句,“这是谁拿给你的?你知不知道这是静茹的衣服?”。
这一瞬间,潘知晓紧握的掌心被她自己的指甲刮得一阵刺痛。
她咬紧的唇此刻惨白一片,他没有看到,但听见她空洞的声音,有些机械地说着,“我,等会儿,就换下来”。
闵臻在说完这句话后便后悔了。
他本不想说的,偏偏,在看到潘知晓一副拒人千里的样子就忍不住生气,想拿话来刺激她。
然而,每次,他都会失望,都会让她更深层次的包裹自己。
“不用了,想必她也不会要了!”
闵臻淡淡的回答,这衣服是那日他应酬不小心吐了芦静茹一身后,她换下来的,说抽空来拿,却一直拖着。
芦静茹不要了?因为她穿过?所以,便成了一件可以随处丢弃的垃圾?
潘知晓闻言,眼睛一眨便落下泪来。
闵臻见潘知晓这样,心里也不好受,遂站起身,朝外走去。
“站住。”
她很清晰地说,不带半点哭腔,从来柔弱或起码假装柔弱的女人,声音之中似有魔魅,闵臻脚下顿时莫名生根。
停滞的这几秒,耳畔响起悉悉索索的布料摩擦声,这样的动静,响彻昏暗清冷的空间,似有细密利爪轻挠他的耳膜,闵臻等的有丝不耐,心中莫名急躁不知缘何而生,酥酥麻麻的陌生感充斥而来。
他不知这女人要搞什么鬼,耐不住,一回头,便是一件轻盈布料直接扔到他的脸上。
是那件睡裙。
睡裙无声无息掉落在地,闵臻看见这个女人以被单裹住赤。裸的身体,白皙身体一经滑过闵臻的眼角,逼迫他窒了窒呼吸。
可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她眼中的仇恨,闵臻确定,那是仇恨。
闵臻恍然心悸,她的目光令他顿失方向感,迷失的视野中,他看见她张口说话,“从现在开始,带着你的一切,滚出我的世界!”
这些年来,总有个声音,午夜梦回时,萦绕心中:
爱情有多重要,值得三番两次被践踏自尊?
只为想要一张肖似的脸孔陪在身边,只因为想要与他的骨血流向一处,便让一个无辜的孩子降生在这个注定无法幸福的世界?
没有做错任何事,不过就是因为爱上一个人,所以卑微,渺小,被轻蔑,被看不起,被不珍惜
潘知晓,这不值得。
现在,她想,她终于明白了过来。
只不过,她的明白,迟了六年
*
韩斯慕不死心,准确的来说是不相信潘知晓就这么的认输了。
“在哪?一起吃个饭!”
韩斯慕打电话给潘知晓。
“你请客?”
潘知晓回复,声音勉强可以称之为爽快。
“noproblem!”
“好!”
“地址!”
“由你选择!”
见了面,潘知晓的状态茹韩斯慕所料的颓废。
还真以为自己是女强人呢,遇到这么点挫折就退缩。
韩斯慕诽付,跟在潘知晓身后,直愣愣的看着她走进了一家酒吧。
里面的人很多,气氛很high。
潘知晓抱着酒瓶子不撒手,韩斯慕算是明白了,清醒时,也许不过是这个女人的面具一张,较之之前的,更精细了而已。
也难怪她会累了,伪装地越发辛苦了不是?
她也不发酒疯,就是下巴搁在吧台上,眼巴巴等着服务生为她送来下一杯酒。
酒保送过来的酒韩斯慕抢先夺下,喝尽,他试着要把她从排椅上弄下来,“你喝醉了。”
酒鬼一般怎么回?我没醉?
她挥开他的手,“我没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