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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啊,这家伙究竟有多纯真啊?
无语,墨泪彻底的无语,说纯真,那都是给人面子,小丫头简直就是笨蛋,还是超级笨蛋,难道就不懂不能相信陌生人么?
“你个笨蛋,不认识的人你也信?”气不过,终究是没忍住的又捏小姑娘的脸蛋当是惩罚。
又一次被吼,月小小缩缩脖子,小眉毛纠得紧紧的,看着眼前的人,满眼的无辜:“他们,他们是玉兰花商行人啊。”
这是什么理论?
难道因为玉兰花商行很有名,所以就可以毫无条件的相信吗?
“算了,赶紧的准备离开。”墨泪无奈认输,遇着一个纯真的如一张白纸一样的人,还能说什么?心里十二分为某侍婢悲哀,有这么个主子,天天活在担忧里,估计至少要减寿好几十年吧。
随手递出一颗白色的药过去:“吃了这个。”
小姑娘接过,一口吞下,连点犹豫都没有。
那动作,直让一边的墨泪眉毛狂跳,如此没有防备心,难怪会被人拐,估计她若哪天没钱了,将人拐去卖掉,小丫头也会帮数钱吧。
而对小丫头,她也无话可说,如此没心计肯定不是一朝一日能养成的,大约从小到大就没接触过任何黑暗的东西,也对水神殿的人倍感无力,那些人脑子大约是进水了,所以才放心的让这么白痴的小丫头带着一个侍婢就出来乱逛。
“越越卿,他们,他们欺负我。”吞下药,月小小想爬起来,试了几下都没成功,眼眶当即就红了。
我的娘!
该不会是
“他们,对你动手动脚?”心底一凉,墨泪的背皮子紧绷了起来,千万千万别是她想的那样啊!
“不,不是,”小姑娘强自忍着眼泪,委委屈屈的:“他们,他们喂我毒药,还,还用狗血给我洗手。”
谢天谢地!
咦,啥,狗血?
听到不是自己担心的答案,墨泪大大喘了口气,下一秒,立马惊悚了。
狗血,只有一个作用,用来解除契约。不是解除人与魔兽订立的契约,而是用来强行解除人与器的血契。
被人用狗血洗手,那意思,岂不是代表着,小丫头被人给洗劫了?
尼玛!
那一群该死的浑球,太过份了。
心头一怒,她连将罪魁祸首剁成肉泥的心都有了,这娃娃天真无邪,那些家伙竟然也下得去手,好毒的心。
弯腰,一个公主抱,抱起人,撒腿就外跑。
“啊-”被突然袭击,月小小胡乱一抓,紧紧的抓着了人的衣襟儿,一张俏脸也惨然失色。
咳,该不会有什么禁忌吧?
墨泪一愣,唰的定住,大凡地位高的团体都有些破规矩,就犹如有名的世家一样,等级讲究森严,身为大陆领先巨头的神殿,说不定规矩更多,如果女孩子不许碰男子,那岂不是麻烦了,她可是跟小丫头有“肌肤之亲”了。
蛋疼,她蛋疼了,一时放也不是,抱着也不是,独自为难得直揪眉,本来想问问,低头一看,发现小丫头的唇抿得紧紧的,一副饱含惊受的小模样,心知大约问了也问不出什么来,干脆一咬牙,不管了。
管他呢,反正她碰都碰了,神殿若寻上来算帐的话就让他们来好了,有啥好怕的?大不了将衣服一脱,先爆了他们的眼睛,然后再爆了他们的菊。
一溜蹿出,看到四个人渣竟晕了过去,秀眉一挑,满眼冷萧,晕,有用么?在她面前装晕装死,一律无效。
单手抱好小丫头,正准备招兵器,又顿住,低眸,声音轻轻的:“小小,闭上眼睛,没我的允许,不许睁开,不许偷看。”
第七十三章 各走一方
唉
默默的,墨泪叹息。
原本是想以身为教材,让小丫头亲眼目睹一场血腥残虐,以此教她明白人性的黑暗与残忍,可看着那张与红秀脸一模一样的脸,终是狠不下心。
那声叹息,还没逸出便被嗌死喉咙里,传至人耳畔的便只有安抚人心的软言温语,虽然略显霸道严厉了点,却是无比的温柔。
月小小眼珠动了动,什么也没问,乖乖的合眼,揪着人衣襟的手又加重了一点力道。
算了,这样就好。
墨泪默然摇头,既然狠不下心,那就顺其自然吧,她已经双手染血,若能保持住另一个孩子纯真的心,又何尝不是善事?
伸手,招出画毫,足下生风,飘闪着闪到大石头前,唰唰唰唰几下,将四人戴有戒指的手指给悉数切断。
血,从断口出涌出,腥味冲鼻。
晕迷中的男人,痛得手臂轻微的痉挛。
紧闭着的小姑娘,眼睫毛微微轻颤了几下,唇抿得紧紧的。
弯腰,墨泪将渣男们每根断指上的戒指摘下,又将四人全身搜遍,没搜出任何东西后,直腰,挥毫,又是唰唰几下,赏了每人一笔。
对人渣,她一向不会手软,尤其是欺负女性的人渣,更加不会心软,曾经以为死胖子邓够人渣的了,今天才发现,原来还有跟他一样的禽兽在,只可惜这些是不成气的小喽喽,正主儿不在。
将四男尸解,跳上画毫,将小丫头横放在大腿上坐着就跑,此地不宜久留,当然,不是她怕玉兰商行的人,而是好不容易从益城脱身,不想再次泄露行踪。
画毫腾空飞天,往另一边的山岭上掠去。
当画毫与人从山岭间消失,从山脚下的树丛中飘出一抹人影,白衣如雪,面戴银面具,他落到大石头旁,一边往下倒粉末,一边叹气:“这孩子还是没学乖啊。”
待阵阵白烟腾起时,他头也不回的走向山岭,嘴时絮絮叨叨的念着:“小混蛋,敢对水神殿圣童动手动脚,将来被那帮老顽固们捉去受刑时可别哭鼻子,哼哼”
山峰隔岸对峙,河水哗哗奔流不息,暖暖的太阳照着宽宽的溪水,泛出点点银光,河岸边,一黑衣少年与红衣小姑娘两人正在话别。
少年横坐蓝光之上,背对河面,双足悬空,面含微笑,端的是雅意风流,悠闲无双;红衣小姑娘站在沙石间,满面的不舍。
“越越,你真的不想再去益城啊?”纠结啊,月小小很纠结,她真的很想很想让他陪着,所以又一次不死心的追问。
呃
这都是第十一遍了,难道是她的态度不够果断吗?满心无力的墨泪,忍着瀑汗的冲动,坚决的点头:“不去!”
现在的益城内差不多聚集遍了比较有头脸的势力,十大巨头也只差水神殿与第一学院没有正式冒泡,可谁能保证他们没人在呢?
以时辰算,这个时候拍卖大约已结束,若再溜回去,保不准会在路上碰到某些老家伙,岂不是等同于自投罗网?
她脑子又没进水,才不会傻傻的去给自己招来一堆麻烦,然后又挖空心思的跟那些人周旋呢。
此地距之前的山谷隔了七八道岭,也算是安全距离,两人在此休憩,整顿,而墨泪没想到的是月小小竟被人连下数种药剂,她又费了心番心力才一一化解去,也将小姑娘被人抢劫去的戒指还了她。
现在月小小要去益城与月十三会合,她则准备开溜。
“唔,好吧,”心中不舍,也不好意思强人所难,小姑娘嘟着小嘴,又将人打量几遍,大眼睛亮亮的:“越越,你为什么总喜欢穿黑衣服呢?你穿白袍更好看。”
这个
墨泪心中一片黯然,其实,无论是黑还是白,都不是最适合她的,她最适合的是红色。
红色,火一样热烈的颜色,那是她与卿卿的最爱,曾经两人常常身着火红,在各种场合晃荡,照亮了无数人的心灵,也赢得“烈火双娇”的美名。
如今,人非物非,一切皆非,不说原主双亲逝世不满三周年,她需要为之暂穿黑与白奠之,哪怕就是现在可穿,恐怕也是没有勇气再碰那种颜色的了。
有些东西,还不如让它留在记忆。
一念间,她的心思已千转百回了一转,心中酸意浮动,面上神色仍然平淡:“我觉得还是黑色更适合我。”
黑色,与内心黑暗重合。
“我走啦。”小姑娘眨着水灵的大眼睛,万分不舍的告别。
“记得我说的话。”挥挥手,目送,将该说的都交待了,用来防身的药剂也送了,若小丫头还是不长记性的乱信别人,她表示爱莫能助。
“我记住啦。”笑一笑,月小小两脚生风,悠悠飘飞,她不敢多逗留,否则会舍不得离开。
红光闪动,身似飞燕,疾疾远去。
目送着红光再也看不见,墨泪将藏在袖子里的圆包袱取出来抱在怀里,潇洒的转身,飞向山谷深处,现在终于可以好好去寻个好地方,估算一下丢出去拍卖的半废品大约会得多少钱钱。
钱钱啊,钱钱
想着钱,耳畔好似又听到了那声声报价声,心情大悦,又忍不住引吭高歌:幽幽幽幽谷溪水鱼儿美
人生,就是一场无法预知的梦境,谁也不知下一步会遇到什么。
沾沾自喜中的墨泪,也没有想过会遇上什么,也不会去想,所以,她没有料到会因此一行遇上生命中的两大情劫,以至于未来在很长的岁月里都在情中挣扎,也注定免不了半生心痛半生心酸。
很久很久之后,她常想,如若当年没有从益城开溜,没有那个方向又会如何,是否会有另一个结局?
可惜,那时一切已成定局。
此刻,她心情愉悦,欢脱无比。
那艳艳蓝光与轻轻歌声,逾行逾远,渐渐消失于山水间。
------题外话------
(某相思弱弱的说,每次值新年之际,相思好似都码到要动刀动枪的时刻或是比较郁闷的时时候,偶真心的郁闷了,啊啊,我爬走,大家无视偶。)
第七十四章 美男求救
纵向云泽的山岭深处,大多数时候是鲜少有人光顾的,它是支脉,即没有珍贵的魔兽,也无珍贵的天材地宝,猎人们只偶尔打猎,脉修者往往是路过,因而常年寂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有些地方一年到尾也未必能见到人迹。
阳光暖暖,草木静静。
偶尔此起彼落的几声鸟鸣,令山谷更显幽旷。
“簌簌-”忽然间,幽静的地方凭空冒出划空之音。
那声音似离弦之箭破空之劲,又快又疾。
于刹时,寂静被打破。
伴随着破空之劲声,中空多出两条人影,那人影从半山腰的地方横空虚飞,似是要越空到对面去,两人皆是男子,一个着白色衣袍,面戴银色面具,挑束了一把发丝在后脑束扎着;
另一人则是红色长袍,乌黑的发丝全部束扎成马尾状,系着长长的白色发带,一张月牙色面具掩去了面孔。
两人比肩而行,速似惊风。
“籁籁-”,风吹华服,籁籁有声。
呼哧呼哧-,衣衫猎响中还伴随着急促、粗重的喘息。
红与白,急驰着划过天空。
无巧不成书。
在距他们很远的地方,一抹蓝黑相间的浮光掠影,正疾速冲往他们所经的山谷,那抹蓝光之上的黑袍人,则是笑意吟吟,一副喜大普奔的模样。
欢脱。
墨泪欢脱到几乎想要打滚的地步,一想到已拥有要用兆来计算的钱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