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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谋爱情-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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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同又长得不错的男孩子,所以身边一直没有固定的护花使者,但这一回她看上了才貌兼备的于慎谋,觉得他最有资格来丰富她的大学生活,才会亲自递上舞会的邀请卡。

“我没空!”于慎谋用简短的三个字拒绝她。

许潆脸色一变,她纡尊降贵地亲自邀请他,熟料他竟不知好歹地给她难堪!

“回绝一个女孩子的邀请是不礼貌的行为。”她秀眉一扬,柔弱的样子一扫而空,取而代之的是受挫的愤怒。也不想想系上有多少男生等着她的青睐,她主动约他算是礼遇了,这个于慎谋未免太过猖狂。

“我本来就不是个懂礼貌的人。”于慎谋说着就走上步道,把外文系的系花抛在身后。

“于慎谋,你是个胆小鬼!”她下不了台地兀自说道。

于慎谋撇撇嘴,他是不是胆小还毋需她来下定论。

“算了,许潆,他那种人根本不配和你在一起。”许潆的好友都来劝慰她,想抚平她的尴尬。

“我就不信他真的无动于衷!”她恨恨地说完就僵着脸跑开。

于慎谋没想到到外语学院听个课也会引起骚动,他真受够了那些幼稚的女生了。

或许高中读的是男校,又从小看多了家中老三于慎行日换女友的荒唐行径,他对于爱情并没有太多的幻想,总认为女人不过是种见识浅薄、愚蠢、缺乏安全感的个体,随时想工个男人依附,当然,他的大姊于慎言也在他的批评之内,所以在那个青少年最容易浮躁的十七岁,他例外地只对书本和电脑感兴趣。除此之外,他的朋友也很少,友情对他而言不过是手足之情的延伸,他已经有两个大而无脑的哥哥够让他操心了,他可不想再找几个名之为“朋友”,却要花心思联系的同侪来浪费自己的宝贵时间。

这就是他个性孤僻的由来,他从不认为自己需要朋友,尤其是“女朋友”!

接下来的两堂他没课,下午的课要一点多才开始,了决定去昨天通知他面试的地方看看,或许能赚点零用钱。他很明白,这年头钱比任何东西都来得重要。

踱步往校六走去,行经教职员停车场时,他一眼就看见卞则刚熟悉的身影站在一辆白色喜美轿车旁,手里抱着一叠书,正东张西望又蹲下蹲上地做着奇怪的举动。

于慎谋不知不觉在大树旁站定,双手环胸,想看她究竟在搞什么鬼。

结果,穿着短窄裙的卞则刚把书放在脚旁,然后左右看看没人之后,就趴下身子往车底猛捞,她卖力地做着同样的动作,直到筋疲力竭才无奈的站起来,偏偏又把搁在地上的书踢翻,书散了一地不说,夹在书中的一些资料被正巧刮过的风吹得四处乱飞,她惊慌地想把那些纸抓回来,不顾形象地追着行踪不定的纸张。

于慎谋简直快笑死了,哪有那么拙的女人?这就是刚才在教室里侃侃而谈着莎干比亚的女学者吗?

卞则刚终于将纸张收齐了,喘着气把那些不安分的纸压回书页中,将书本整理好置于后盖上,然后靠着车子喘口气。

于慎谋敢打赌,她在找车钥匙。

他缓缓走近她,半路捡起一根树枝,在她还来不及看清他时,就蹲下身将车底正中央的一串挂着米老鼠的钥匙给捞了出来。

“你在找这个?”他拎起钥匙在她眼前晃着。

“是……于慎谋,你……你怎么会在这里?”卞则刚张大眼睛,秀发凌乱,衣衫歪斜,她这时看起来像极了一只战败的母鸡——被米老鼠打败!

“我经过时碰巧看见有人像个呆子似的不知道借助东西拿回钥匙。”他将东西交到她手里。

“你怎么可以说我是呆子?”她不悦地转身开了车门,把嘴边感谢的字眼收了回去。接受帮忙还得受气,谁规定的?

“我看,上课时你是天才,可是一下了课,你的脑细胞就全都打烊了。”他一语道破她的两极化。

“才不是呢!谢谢你的帮忙,但一个学生说老师是呆子是非常没有礼貌的!”她脸红地抗辩着,滑坐进驾驶座,发动车子,并关上车门。

同一天被两个女人指称没礼貌,可是感受完全不同,他对卞则刚红着脸的责难只觉得有趣。

于慎谋瞄了一眼后车盖上的书,又看着准备将车驶离的她,忍住笑意,弯下腰轻敲车窗。

“什么事?”她按下车窗问着。

“书不要了?”他朝车后努努嘴。

“书?啊!我的书——”她这才记起那一叠被遗忘的书,忙不迭地开门下车,跑到车后,准备将书搬进车内。

然而,她忘了将车子的手煞拉起,有点倾斜的车道让她的车开始往前滑行,她还没抱到书,书已因车子的移动而跌落,她忍不住惊叫:“车啊!我的车!”

于慎谋眼明手快,及时跳进敞开车门的车内,将手煞车拉起,车子这才安稳地定在原地,他一跨出车子,就看见散了一地的书和纸张,一切回到片刻前的模样,而卞则刚则是满脸郁卒的神情,气也不是,哭也不是。

“哈……”他再也忍不住了。哦,老天,再不笑出来他会憋坏。

卞则刚的迷糊可以堪称世界第一了。

“有这么好笑吗?”卞则刚瞪了笑声夸张又刺耳的他一眼,讪讪地捡起脚边的书。

他边笑边帮她拾起书本,两人的身影愈来愈接近,他蹲着身子将手里的书递给她,笑意还未从脸上褪去。

“谢了。”卞则刚推推眼镜,微愠地一把将书抢过来,抬眼看他。

“不客气。”他一瞬不瞬地盯着她。她真是让他印象深刻,他发现自己近来常会想起她,即使在家看着他最喜欢的书或是打着电脑的时候,她迷糊又美丽的脸也硬是不经允许就闯入他的脑海。

他已经嗅到某种“危险”的讯号了!

卞则刚这才发现于慎谋长得挺好看的,不笑的时候满脸酷样,很性格;但笑起来的脸则斯文许多,而且眼尾嘴角还带点稚气。

“我……我并不常这样的,今天正好心不在焉,才会弄成这副局面。”她不想让一个男同学看到她威严尽失的样子。

“哦?”他站起来,很自然地扶起她。

“真是谢谢你的帮忙。”她深吸一口气,扯出一个笑容。

“别客气。你要往哪个方向?”他忽然问。

“东区。”她愣愣地道。

“能不能顺道载我一程?”他双手挂在腰带上看她。

“呃……好啊!”只有答应了。卞则刚想不出拒绝的话。

“谢谢。”他大方地上了车。

卞则刚把书放到后座,直到车子转出校园还搞不懂于慎谋究竟是哪条筋“秀逗”了?他不是不喜欢和人打交道吗?

不是她多心,她总觉得他近来常常出现在她面前。

而且非常频繁。

奇怪!真奇怪!

……………………………………………………………………………………………………………………………………………………………………………………………………………………

一定是有什么事在进行只是她不知道而已。

卞则刚看着又在她课堂上出现的于慎谋,觉得事有蹊跷。他已经连续旁听了她好几堂课了,上课时他专心认真,仿佛要把她所讲解的全部吸收似的,而每每她念到一些绝妙的情诗,他的眼神都会教她局促不安,好像……好像她的所有情绪都难他的法眼一样。

他到底在想什么?又想干什么?

也不想想他们所引起的话题热潮未退,他还敢明目张胆地跑来旁听她的课,害得她百口莫辩,只能任流言四窜,无力回天。

终于,有关他们两人之间的传闻,在炒了近一个月后引起校长的注意了,校长找了一个时间约谈她,她诚惶诚恐地前往解释了半天,之后,才带着校长那句“好自为之”的训诫回到系办公室。

唉!她这是招谁惹谁了?原以为到T大教书是件美好的事,现在看来,根本是个错误的决定。

一世英名毁于一旦!看来,教完这一年她得收拾行李滚回美国去了。

在办公桌前坐下,她的心情还是跌停板,无意义地翻着书,竟从书页间掉出一张折叠整齐的小纸条。

她捡起来打开一看,上头用电脑打着一首英文诗,诗旁还有着字迹遒劲优美的手泽——

假使爱不存在,天哪,我所感受的是什么?

假使爱存在,它究竟是怎样一件东西?

假使爱是好的,我的悲伤从何而降?

假使爱是坏的,我却觉得稀奇,

哪管它带来多少苦难和乖戾,

它好似生命之源,竟能引起我无限快感,

使我愈喝得多,愈觉得口干舌燥。

如果我已在欢乐中活跃,

又何处来这愁诉和悲号?

如果灾害能与我相容,何不破涕为笑?

我要请问,既未疲劳,何以会晕倒?

啊,生中之死,啊,祸害迷人真奇巧,

若不是我自己给了你许可,

你怎敢重重叠叠压在我心头。

呀!这是一种什么奇特的病效,

冷中发热,热中发冷,断送我生命!

卞则刚一看见这首讲诗立刻知道这是英国诗歌之父杰弗雷·乔叟的“特罗勒斯的情歌”。

但,是谁将字条夹在她的书本中的?

她的目光下移,字条未端龙飞凤舞的三个字解答了她的困惑。

于慎谋!

她瞪大眼睛,不明白他写这首诗给她做什么。他是要问她这首诗的出处,还是要问她这首诗的作者?他真的这么认真在上她的课?

她该感到欣慰的,可是,内心却涌上一种怪怪的情绪。不知为何,于慎谋这张字条的爱情让她惴惴不安,这首情诗中描述情炽烈浓重,把爱情形容得恰如其分,是一首常被用来当成表达爱意的诗篇。

她搔搔后脑,决定找他谈谈,顺便问清楚他为什么放着电机系的课不上,跑来旁听外文系的英文情诗选读。

打字主意,她等到下午三点半,才走向电机大楼找人。日间部大部分的课只排到下午两堂,学生们几乎一下课就走光了,电机大楼的走廊上只剩下寥寥几人,她向行经身旁的一位女同学问道:“请问,你知道电机系一年级的于慎谋吗?”

“知道啊!他是我们系上的名人哩!”女孩活泼地回答。

“他离开了吗?”

“我刚刚好像还看到他在电脑室里头,你可以去那里找找看。”女孩往东侧一指。

“谢谢。”她顺着方向一路走去,来到电机系的专属电脑室,一打开门,强劲的冷气便迎面扑来,让她的打了个哆嗦。

一个个分立的电脑桌整齐地排列着,于慎谋就坐在前方的位子上,面对着电脑专注地敲打键盘。

她慢慢踱到他身后,才想偷瞄一下他在做什么,他就霍地转过椅子,盯着她问:“有事吗?卞助教。”

她反而被他吓了一跳,没好气地抚着胸口说:“你怎么知道是我?”

“你身上有股特殊的气味,很容易辨认。”他靠着椅背,悠哉地摇晃着双长腿。

“气味?什么气味?”她闻了闻自己的肩,没闻出什么味道。

他忽然站起来凑近她的颈间,轻声说:“玫瑰香气。”

她被他超乎安全距离的侵略骇住了,忙不迭地后退,舌头却打了结,什么话也说不出来。

他太胡闹了!

于慎谋微微一笑,又坐回椅子,问道:“你找我有什么事?”

卞则刚掩饰地清了清喉咙,拿出那张字条说:“我……我看见你留在我书内的这首诗,你是从哪里看来的?这是十五世纪英国诗人乔叟的作品,诗名是……”

“这我知道,特罗勒斯的情歌。”他打断她的话。

“你知道?那你写这首诗给我干什么?我还以为你找不到出处呢?”她一脸茫然。

“我只是觉得这首诗很符合我现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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